二、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反腐民本主义的要求(1 / 1)

二、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反腐民本主义的要求

现代国家治理的总目标应该是将民众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各国反腐败的终极目标应该是相同的,即增进民众利益。国情不同则反腐败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也不尽相同。一个国家在腐败程度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阶段,反腐败目标也存在很大差异。例如,现在廉洁程度很高的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腐败猖獗的香港地区、新加坡相比,反腐败的目标就明显不同。应该说,那时这两个国家(地区)的反腐败目标是扭转腐败严重的形势,而现在则是保持或提升已经处于较高水平的廉洁状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情也决定了我国反腐败的近期目标。对此,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明确规定:“经过今后5年不懈努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有新的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概括来说,控制腐败蔓延的势头是当前我国反腐败的近期目标;实现廉洁政治、构建廉洁社会是我国反腐败的远期目标;增进十三亿中国人民的福祉,不断提高民

众的生活品质则是我国反腐败的终极目标。

反腐民本主义是民本主义在反腐败领域的反映。反腐民本主义,就是以增进民众利益为反腐的终极目标、重视民众反腐需求和鼓励民众参与的反腐理念。反腐民本主义,是现代国家治理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反腐理念,是保证反腐方向正确、取得良好反腐成效的前提条件。反腐民本主义的内涵应该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反腐败以增进民众利益为终极目标。这是反腐民本主义最重要的要素,其他方面均由此衍生而来。没有这一纲领性、原则性的内容,也就谈不上其他要素了。

第二,了解民众对反腐败的需求。反腐败工作的目标是增进民众利益,那么民众对反腐败有怎样的具体需求,则是开展反腐败工作必须了解和掌握的重要信息。

第三,降低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是腐败严重程度的另一个侧面,也是反腐败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之一。一般来说,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越低,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就越高。降低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才可能有效控制腐败的发生,顺利推进反腐败的各项工作。

第四,增强民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如果民众对反腐工作抱有坚定的信心,他们就会更加广泛、更加深入地参与到反腐败中,就会坚决抵制腐败,举报腐败,从而对贪官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

第五,为民众参与

反腐创造条件。民众参与反腐并非完全自发的行为,而是需要一定条件来保障和激励的。因此,政府必须提供民众参与反腐的渠道,保护民众参与反腐的权利。

第六,治理民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民众身边种种眼见心烦的腐败问题,会直接影响他们的生产和生活,也会直接影响他们对政府清廉度的评价。治理民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关键要做到两点:一是重构新型的政商关系,让商人能合法、轻松地经营;二是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廉洁化,尤其需要治理农村基层政权的腐败问题,让广大民众享受廉洁高效的服务和高品质的生活。

反腐民本主义六个方面的内容紧密相连,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反腐民本主义理论模型由三大板块构成:第一版块是目标,即反腐要以增进民众利益为终极目标;第二板块是原则,即反腐必须坚持需求导向;第三板块是核心,即推动公众参与反腐。民众是治理腐败的重要力量,任何一个国家的反腐败都离不开公众的支持和参与。这也是反腐民本主义的核心内容。

反腐政策的制定要以增进民众利益为目标,要坚持需求导向的原则,在执行层面则要推动民众积极参与反腐。具体的反腐行动必须依靠民众的参与和支持,所以时刻不能忘记民众对反腐的具体需求,同时要用是否增进民众利益来检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因此,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反腐民本主义的必然要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