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_一、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刻不容缓(1 / 1)

一、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刻不容缓

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回应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迈出了党内问责不断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一步。尽管2009年施行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在问责方面发挥了不小作用,但力度仍不够,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内容不聚焦、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而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等。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位阶高、效力大。依据党内“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规定,党内法规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七种类别。从“暂行规定”升格为“条例”,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也表明党内问责的主体、对象、内容、事项、程序和方式等更趋科学,也更加规范,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条件。问责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刻不容缓。

第一,推动问责制落地生根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领导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督促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通过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责任,真正焕发出党的战斗力,确保顺利实现党的历史使命。

第二,推动问责制落地生根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牢牢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重要的关键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把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只有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才能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第三,推动问责制落地生根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目前,尽管全面从严治党已取得重大成效,然而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部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责任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因此,只有通过落实问责制让领导干部勇于担当,担起责任,才能很好地解决从严治党不力的突出问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