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真的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报纸吗?唐朝时士人的状况及入幕的真实原因是怎样的?著名的冷兵器——陌刀,究竟威力如何?一代名臣狄仁杰真的是神探吗?
1.唐朝最早的“报纸”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可见信息的重要性,无论古今都是一样的。众所周知,中国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世界上最早出现报纸的国家也是中国。
在唐代,朝廷采取了一种特别的制度,那就是藩镇制度,藩镇割据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现象。在当时藩镇势力越来越强大,各藩镇的办事代表也就是当时的“节度使”陆续在京都设立自己的办事机构,当时叫作“邸”,后来又改名叫作“上都知进奏院”,简称“进奏院”。这里的负责人也就叫作“邸吏”或者是“进奏官”。他们的职责是为地方长官呈递奏章,传达文书,办理需要和政府中枢各部门请示汇报、联系交涉的各项事宜,也为地方了解、汇集和通报各项消息,这些都是他们的工作内容。
这个时期的报告已经跟之前的诏书性质的文件不一样了。他们只是一些邸吏或者是进奏官们为地方长官了解、汇集和通报每一个消息而传抄的报告。诏书是具有强制性的行政公文,而这些报告只是提供信息,并不具备诏书的性质,所以它是一种专门用来传递新闻的渠道。而“邸”或“进奏院”这样的机构,是当时的信息中心。藩镇首领们设这种机构的目的就是能在首都了解朝廷和全国的时事动态。但是在当时这些报告并没有固定的称呼,有的称“进奏院状报”,也有的称“状报”或“报状”。所以,可以这么说,如果唐代确实存在“进奏院状报”的话,那么它将是我国最早的“报纸”雏形。
现在需要证明的就是,唐代是否真的存在“进奏院状报”。在这里有两种方法可以证明。第一种方法是在一些古代书籍中找到有关类似这种形态的“报纸”存在的真实记载,第二种方法是找到“进奏院状报”的实物来证明。
先说史料的记载。在唐朝人的著名作品和有关唐代的历史书籍中,已经出现“新闻”“编辑”等名词,而“报”“杂报”等词语,使用得更加频繁。在一些著名作品中还对此做了详细的描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一个叫孙樵的人在自己的著作《经纬集》中的一篇文章《读》。
孙樵曾在851年创作《读》,正是在同一年,他科举中了进士,由襄汉(如今湖北一带,这里是他的家乡)到达长安。在这里,他看到了“进奏院状报”之后,回忆自己在家乡曾经见到的出自开元年间的报纸,然后写出了这篇文章。
在这篇文章里,孙樵形象地描绘了《开元杂报》的有关情况,这是研究我国最早的报纸产生情况的宝贵资料。在文章里,有关《开元杂报》的外观提了两点:第一点“数十幅书”,这里的意思是好多张都没有加装订的单页书面材料。第二点“系日条事,不立首末”,意思就是按日记事,没头没尾,每页之间互相没有衔接。而有关它的内容,文章中也举了几个例子,如“某日皇帝亲耕籍田,行九推礼”“某日百僚行大射礼于安福楼南”等,后来孙樵拿《开元录》证实了一下,得到“条条可复”这个说法,也就是说这些都可以得到印证。《开元录》讲的是关于唐朝开元年间的编年史,据说现在已经看不到了。但从其他的史书中仍然可以验证,《开元杂报》的内容的确是发生在开元年间的事件。
孙樵曾经把在襄汉看到的《开元杂报》跟后来在长安看到的“条报朝廷事者”做了比较,然后得出的结论就是它们是同一类型的东西。它的存在是唐朝中期后逐步发展起来的“进奏院状报”的一个证明。
把它和现在的报纸比较一下,就可以了解到孙樵所看到的“数十幅书”,在当时并没有正式的名字,“开元杂报”只是孙樵随意给它起的一个名字。它没有固定的刊期和报头,也不知道有没有印刷过,但是可以知道的是它肯定是经过许多份的复制的,而且它的内容记录的是近来发生的新闻,从这一点可以认为它就是我国的早期报纸。这恰恰也证明了孙樵《读》一文中引述的史实的上限,也就是开元十二年(724年)。孙樵的《读》虽然从史实上为我国唐代“报纸”的出现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但已经不存在了,让人感到非常遗憾。
在20世纪80年代,先后发现了两份唐朝“进奏院状报”的原件,这再次为我国古代报纸的产生提供了有力证据。现在这两份“进奏院状报”分别保存于英国伦敦大不列颠图书馆和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他们都是唐僖宗年间由驻在沙州的归义军节度使张淮深派驻朝廷的进奏官发回沙州的,而当时的沙州在现在的敦煌地区,这两份进奏院状又都是曾经长期封存于敦煌莫高窟内,所以它们算是属于敦煌的文物,现在被称为“敦煌进奏院状”。
2.唐朝的士人入幕
在古代,“士人”指的就是知识分子。唐代的很多士人都入幕,其中就有不少著名的诗人、文学家。尤其是唐朝后期,士人入幕也开辟了士人入仕的途径,同时也为国家提供了大量可造之才。同时士人入幕还促进了唐代文学的发展,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唐诗、小说作品,从而丰富和发展了唐代文化,为后世提供了优秀的文学财富。
入幕指的就是进入幕府担任某项职位,就类似于现在的秘书一职。唐代入幕的士人可分为白身、现任官、前资官、科举者等四类人员。其中前资官是指担任过官职,到了一定的期限需要待选的官员;科举者指科举后取得功名,但尚未担任官职的人员。由于幕府用人不问出身、资格,只要有才就任用,因此在这一时期,幕府中有大量人才。尤其是安史之乱以后,唐玄宗下诏,允许各府自行选择人才,这一令下后,各地政府就开始争相收聚人才,就此拉开了与朝廷争夺人才的序幕。
以白身为例,唐代著名诗人李白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天宝初年,李白从现在的四川入长安求官,只获得翰林供奉之职,此职在当时并不是政府正式人员,后人称李白为翰林学士,其实是对他的尊称,因为翰林学士之职的出现还在多年之后,李白实际上还是没有担任政府正式人员。后来李白因为怀才不遇离开长安,周游各地。到了安史之乱发生时,唐玄宗命永王李璘任东南节度使一职,李白被招至其麾下,成为他的幕僚。后来李白发现李璘谋反,就辞官逃到彭泽。尽管如此,他还是受到了永王李璘的波及被流放到了偏远地区,直到遇到了大赦才回来,在途中酒醉乘舟,落水而死。当然,白身入幕者并非李白一人,只不过他是最典型的代表而已。
唐朝后期,随着科举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大量科举人才出现,人才之盛,达到文人顶峰。著名诗人孟郊在科举中取得名次后,朝廷仅给了他一个偏远地方的小官,后经另一诗人李翱的推荐,于是到了节度使郑余庆幕中任参谋一职,时间达十几年之久。晚唐另一著名诗人李商隐,是进士出身,节度使王茂元爱其才,就任命他为掌书记,还将女儿嫁其为妻。但是到了唐朝后期,朝廷朋党之争严重,因王茂元为李党之人,李商隐受其牵连,被其他党之人排挤,不被重用,后被贬到了偏远地区。
由于在当时士人入幕成为为朝廷效力的一种方式,大多诸侯大批吸收人才,从而为当时国家储备了大量的人才。
唐代士人入幕成风既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原因。在唐朝初期,入仕为官的途径主要有门荫、科举、行伍、流外入流等,门荫主要针对的是贵族官僚子弟,自己家族继承;而流外入流和行伍,是受文士所鄙视的。剩下的就只有科举一条路了,但是这种考试出题和看题者随意性很大,受主观影响比较强,就连唐代著名的诗人杜甫、孟浩然、温庭筠这样的大才子也会落榜,致使一批有才之士得不到任用,这对社会和国家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损失,而投入幕府则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因此幕府制的存在,对国家与社会都是有利的。虽然唐代每年都举行科举考试,此外还有考核官员的考试制举,科举取得名次后就获得了做官的资格。但由于国家官员编制有限,所以尽管录取了大量人才,但没有相应的空缺职位,这种情况在唐后期愈加严重。于是当时朝廷就设计了一个待选的制度,规定根据科举名次的不同而进行选择。待选时间满后,才能赴京参加吏部主持的官员选举考试,然后获得官职。由于编制有限,并不能保证参选者都能获得官职。唐朝一任官为三至四年,任满后又要再次选择,除非五品以上的官员,才可不再参选,而是由宰相或皇帝直接任命。这也是导致大批士人在科举成功后选择入幕的重要原因。
唐代也有不少士人走向边塞,希望为国家建功立业实现自己的理想。比如诗人王昌龄,长期在边塞地区任职,他在《从军行》一诗中写道“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就表达了为国家建功立业的远大志向。高适在《塞上曲》一诗中写道“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表达出为了建功立业,不惜牺牲生命的情操。他们都是在报国无门的情况下,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甘愿赴边塞入幕,以便为国效力。
在唐代士人中也有因为家庭经济条件贫困的原因而入幕者。如杜甫在安史之乱时,生活没有着落,秦州一度沦落到负薪拾材,自家孩子饿得大哭,只好入蜀投身于严武幕府,幕职官俸禄优厚,职权颇重。这也是吸引士人入幕的一个原因。唐前期在京官俸禄高于外官,后期外官则厚于京官,以致出现了京官都不愿留在中央,想要外放的现象。幕职官的俸禄比外放的官更高,所以入幕府的人络绎不绝。至于职权之重,有些甚至超过了刺史、县令等职位。
同时士人入幕改变了唐代幕府官员的结构,促进了当时文学创作的繁荣,出现一个时代的标志——唐诗。此外,士人入幕也扩大了士人的生活和学习视野,从而为文学创作提供了更多文学素材,繁荣了唐诗文化的创作。如果没有士人入幕,唐代的边塞诗派就不会达到一定的高度甚至出现繁荣。由于士人任幕职官时,长期客居外地,不免思念家乡和亲朋好友,心有所感,创作了大量的诗篇流传后世,如杜甫的《月夜》、张继的《枫桥夜泊》、李商隐的《夜雨寄北》等都是在这些环境下创作的。士人入幕使唐朝在士人入仕方面多了一条途径和方法,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到了后期五代十国、宋代均沿袭了这种选人制度。大量士人入幕改变了唐代幕府官员的结构,同时也提高了官员的自身素质和施政能力。
入幕的士人由于经常调动官职,在调动的同时增加了见闻,许多人热衷于对各种奇闻轶事的收集,而这一切正是小说创作的源泉。入幕士人将其所见所闻写成了各种各样的小说。此外,唐代的不少笔记小说也出自入幕职官之手,据统计,他们共创作了600篇左右,约占全部唐五代笔记小说的三分之一,可见数量之大。这些笔记小说大体可分为三类,即记事、抒情、议论。其中的记事与议论两类,均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是研究唐五代历史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
3.唐朝冷兵器——陌刀
唐朝的四大军刀分别是仪刀、障刀、横刀、陌刀,人们习惯以“唐刀”作为四种军刀制式的总称。大唐时期我国的刀剑可是达到了巅峰,但四种军刀中仅有“陌刀”驰骋于战场。
陌刀作为我国唐代长柄刀的一种,是由当时步兵所持,其形制多样,有斩马剑升级版、刀柄可拆卸式、柄特长而刀身特短的三尖两刃刀式,陌刀刀身大多较窄,呈弯曲弧度。由于当时各大都护府自制军备,导致了其风格迥异。陌刀是由西汉斩马剑发展而来的,同时又吸收了汉露陌刀及六朝长刀的形制与冶炼技术。
陌刀开始流行于高宗调露前后至开元十年,它在当时拥有具体的铸造、贮藏与管理部门,最初使用它就是为了对抗突厥骑兵,在战争中用以追击与砍杀。由此可以想象,陌刀无疑拥有强大的威慑力。遗憾的是,陌刀只在史籍上有记载,因为陌刀不允许陪葬,也禁止民间私造、私藏,故而存世极少,所以至今并没有陌刀实物的出土。由于缺乏有力的考古证据与出土实物,现在看到的陌刀外形是根据记载进行刻画的作品。史书中对陌刀有这样的一些描述:“陌刀,长刀也,步兵所持,盖古之断马剑。”另有一些记载完善了人们对陌刀的认识,“貌魁雄,善用两刃刀,其长丈,名曰‘陌刀’,一挥杀数人,前无坚对”,这便说明陌刀两面开刃,全长一丈左右,其挥砍敌人的威力无比巨大。同时记载陌刀还有刺、劈的功能。
由于大唐完善的节度使制度使得当时军队的装备、训练逐步走向正规化模式,陌刀也因此成为唐朝步兵的主要作战兵器之一,成为常规的军事武器。初唐时期数量巨大的骑兵是作战胜利的保证,而中期步军的陌刀如墙推进,创造了盛唐时期辉煌的战争历史,也创造了陌刀的不灭神话。这便是陌刀的发展史,足以见得陌刀在唐朝的重要地位。
如此威武霸气的宝刀,其造价自然相对较高,制作工艺也非常烦琐,而对“持刀人”的身体素质要求也高。这些刀手都是经过严格地层层挑选的壮士,威武有力。陌刀长一丈,肯定非常沉重,这样负重前行,若力量达不到,刀法不精锐,动作不熟练,反而会被此刀伤害。
其实因刀法闻名于天下的人可不少,唐朝有位名将叫作李嗣业,史书中记载:“挡嗣业刀者,人马俱碎。”这短短几个字就将李将军的高超武艺与陌刀的神武完美结合。李将军在作战时往往直击敌人要害,足以致死,这位名将以擅长使用陌刀而彪炳史册。
杜甫有一句诗写得好:“奇兵不在众,万马救中原。”这是杜甫在看到安西兵到关中拯救大唐于危难之中的情景下表达的感慨。杜甫高度地赞颂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安西军队,他们英姿飒爽,将军人的灵魂驻扎在浩瀚的战场之中,展示出大唐军队的英勇、无私与无畏,这五千安西士兵的率领者就是大唐名将李嗣业。
李嗣业是京兆高陵人,身长7尺,拥有极强的臂力和一身好武艺,使用十八般武艺屡建奇功,尤其在安史之乱的巨大动**背景下,作为前驱者率领陌刀队如墙般前进,所向披靡,一手拽起了摇摇欲坠的大唐江山,可见此人十分了得。
天宝初年,李将军来到安西,在西域为大唐效力。由于陌刀最初是为了对抗突厥骑兵的,并且在战争中脱颖而出,再加上李将军的武艺高强,一举足以重击要害,这让他成为赫赫有名的陌刀将。天宝六年,李将军跟随高仙芝出征小勃律国,高仙芝当时是安西都知兵马使。在攻破吐蕃战役中,李将军身先士卒,再加上陌刀队的团队精神,一举获胜。接着大唐军队又奋力拿下了连云堡,然后直进小勃律国,一举俘虏了小勃律王和他的妻子吐蕃公主,夺回了克什米尔以西和以北的军事控制权,陌刀队之举,使得拂菻、大食等七十二国皆震慑于大唐威势,纷纷选择归附大唐。同时还有怛罗斯战役,李将军手持陌刀,率领陌刀队英勇搏攻击敌人,冲锋在前,使得敌人节节败退,最终稳定了大局。再就是安史之乱的爆发,皇太子李亨挺身而出,再加上李将军以及陌刀队的全力配合,以排山倒海之势冲击顽固的敌人,一举夺回长安,之后再与回纥合兵新店,又收复了东都洛阳,接二连三之举,使得李将军与陌刀队赢得了军心与民意。
与陌刀结缘的人还有一位,那就是裴行俭。在调露元年(679年),突厥阿史德温傅部发起反叛,于是皇帝任命裴行俭为定襄道行军大总管,其随军配有陌刀,前去征讨突厥。裴行俭下令备三百辆假粮车,每车埋伏五名壮士,而粮车四周只派些羸弱的士兵护粮,精锐的部队则埋伏在后方。
果然突厥人前来抢粮,士兵故意丢下粮车向四处逃散,当敌人要搬运粮食时,埋伏的壮士由车中跳出,攻击突厥兵。这一次陌刀队使得对方全军覆没。
以上就是关于陌刀的传奇以及跟它所结缘的人们,正是因为将领的英勇和谋略,再加上陌刀的威力无比,使得唐朝在危机四伏的环境下又安然无恙了好长时间。
4.一个真实的狄仁杰
提到狄仁杰,大家第一想到的肯定是电视剧中的形象。在剧中,狄仁杰侦破了很多大案、要案,推理能力与英国的福尔摩斯相比,完全不落下风。而他手底下的李元芳武功高强,帮助他抓获罪犯,立下了汗马功劳。
可是,历史上真实的狄仁杰到底是怎样的呢?先说外貌,狄仁杰到底长得什么模样呢?史书上对狄仁杰有过什么描述呢?其实,史书上并没有对狄仁杰有过多描述,只是提到他“倜傥”,也就是气质好。
狄仁杰曾在地方和朝廷担任司法官员,在职期间业绩突出。史书上只说他断案效率高,担任大理寺丞期间,一年断案一万七千八百起,平均每天就得断案四十多起。如果是推理破案,这绝对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所以说,他的断案其实是看卷宗复审案件,并非现场侦破。他要做的是发现案件的漏洞,需要重审就重审,该结案就结案。
不过,一天断案四十多起可不是什么轻松活儿,能力必须到位。实际上,狄仁杰是一名工作狂,工作能力很强。他当时担任大理寺丞,主要负责审阅卷宗,复审案件,而且他确实推翻了大量冤假错案。
狄仁杰,字怀英,在贞观四年(630年)出生于现今太原的一个地方,祖父辈是官员。狄仁杰在26岁时通过科举考试,在汴州当判官。他满腔热情地工作,但不久就遭到了一次挫折,对他来说可谓沉重的打击。原来他被胥吏诬告了。以他刚正不阿的性格来看,估计是触碰了当时官场的潜规则。不过他还算是比较幸运的,他刚正不阿,把状告到了阎立本那里。阎立本是著名的画家,当时也是钦差大臣,正好在汴州考察。他弄清了事件真相,发现狄仁杰德才兼备,便推举他做了并州的都督府法曹。
狄仁杰有个和魏征相同的优点,那就是敢于直谏。这也和他刚正不阿的性格有关。一次,左卫大将军权善才和左监门卫中郎将范怀义不小心把昭陵中的柏树砍掉了,唐高宗大怒,下令立即处死他们。狄仁杰上前进谏,认为他们罪不该死,并说明了其中的理由。他说:“按照唐律,他们两人的罪行不至于被杀头,如果陛下坚持要杀,法律就会失信于人,从而失效。现在陛下因为一株柏树杀了一个大将军,等以后人们记述历史时该如何评价陛下呢?如果我现在按照陛下的命令杀了他们,这才是陷陛下于不义啊!”
后来高宗觉得狄仁杰说的有道理,便采纳了狄仁杰的建议,而且还让史官记录了这件事情,以让自己流芳百世。因为狄仁杰的出色表现,唐高宗提拔他为侍御史。侍御史是一种监察官员,级别虽然不高,但这个官位对以后的仕途很有帮助,升迁速度比其他职位快得多。所以说,唐高宗虽然表面上对他实行平级调动,但实际上是将他列为重点培养考察对象了。
皇帝对狄仁杰寄予了如此高的期望,其非常努力,没有辜负唐高宗,很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因为侍御史主要负责审理官员的案件,所以狄仁杰在任期间上奏章弹劾了两位唐高宗的宠臣和权臣,这可需要极大的勇气。在他弹劾期间,唐高宗还替他的宠臣求情,但狄仁杰并不买账,最终还是将宠臣拉下马。朝廷无不为这件事肃然起敬,可以说,一个从六品的官员,生生为大唐的官场整了一回风。当然,这也得益于唐高宗对他的这一行为是持支持和宽容态度的。
狄仁杰在影视剧中的背景都是武则天在位期间,在历史上,狄仁杰也确实在武则天在位期间任职,并且由于平叛契丹叛乱有功,还获赐紫袍、龟带,并且武则天还在紫袍上题了12个金字,表彰狄仁杰的忠诚。几年以后,狄仁杰随武则天巡幸三阳宫,文武百官皆同前往,但只有他被赐予宅邸,可见他在当时获得的恩宠没有人可以相比。就连狄仁杰死后,武则天都为他举行哀悼,废朝三日,还给他起了谥号,追赠他为文昌右相。
所以说,狄仁杰不仅是断案高手,也是铁面无私的正义之士。
5.唐朝的忌讳
一提到忌讳,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存在的,其中有精华也有糟粕,精华是值得学习的,而糟粕是需要改进甚至丢弃的,应当区别对待。唐代的忌讳也是一样,呈现出丰富复杂的情况。
唐代的忌讳从不同方面来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人们生活习惯中的忌讳,另一种是文化交往即每个民族礼仪中语言文字方面的忌讳。
先来说一说生活习惯上的忌讳。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忌讳是许多方面的。在婚姻方面,中国从周代便有相同姓氏不通婚的规定。《礼记》中曾写道:“结婚娶妻是不可以娶相同姓氏的人的,娶妻应以厚礼来聘。如果纳妾,不知他的姓氏,则需要同卦来算一下卜。”这反映了古人禁止同姓人通婚的观念,实际是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的婚姻实践总结出来的。用现代的观点来看,即是禁止近亲结婚,这对于子孙后代的健康是有很大好处的。在唐代也有法律进行约束,条例中有写到同姓相互结婚,即犯诛杀的罪过,同时认为在五服之内的同姓通婚,简直就像禽兽一样,应当判死罪。
唐高宗永徽元年(650年)时,出现过一个涉及近亲结婚的实际法律问题,曾引起朝廷有关方面的一番争论。郑州人郑宣道娶了少府监主簿李玄乂的妹妹为妻,但是这个人又是郑宣道的堂姨。李玄乂刚开始未考虑这个关系便答应了,后来觉得于礼不合,便请求解除婚约,但郑宣道不同意,官司打到尚书省。尚书省有关部门的有关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定禁止,便判郑宣道成婚。但是御史大夫李乾祐把这件事上奏皇帝说:“有的堂姑堂姨是一个家族的,虽然他们分开了但还是同一家族的,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动物都知道自己的母亲,怎么可以让自己母亲的妹妹嫁给自己当妻子?”经过一番讨论,皇帝下圣旨采纳了他的建议: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姨、堂姨母,和姑舅家的姊妹,堂外甥不能进行联姻。可见只要有血缘关系,就禁止通婚。这无疑是正确的。
婚姻之外,在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忌讳。比如躺着吃饭、没事叹息、睡觉像尸体、在碗中插筷子、以父母发誓的都是不吉利的。还有关于失态不文明的:穿着衩衣出门迎客,不敲门直接就去客人家的,主人没请就先上厅坐,主人没动客人先拿筷子,骂人家奴婢,钻壁窥人家等一系列都是不吉利的。由此可见唐朝人很讲究言谈举止,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接下来说一说语言文字方面的忌讳。在古代出现最多,容易引起误解的则是语言文字方面的忌讳。如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面对什么人应当说什么话,写什么字。如果稍不注意,轻则惹人生气,重则还会耽误前程,更严重的甚至会被治罪。
在语言文字的忌讳方面,又可分为公讳和私讳两个方面。
所谓的公讳,也叫国讳。大体上就是有关国家的忌讳,即整个社会百姓都要规避的忌讳。这种忌讳主要来自皇帝家族的名字,主要是皇帝的名字。如唐高祖叫李渊、唐高祖的父亲叫李虎,唐太宗叫李世民,这样,“渊”“虎”“世民”便都是要忌讳的字,臣子在上奏章和其他一切文字材料中都不能用这几个字,百姓也不能用,如果用了,就是大不敬,轻了受处分,重了挨板子或蹲大牢。
当然,这一规矩由来已久,据说孔子的母亲名叫徵在,所以孔子从不说徵在,这是忌讳的基本常识。地名犯讳的,也要改名。如隋炀帝杨广立为太子后,凡是有“广”字的郡县一律改名,广福郡改为浙阳,广昌郡改为上谷,广长县改为修成等。正因为皇帝的名这样重要,如果用一个最普通最常用的字作名,麻烦就太大了。所以皇帝即位后往往改名,尽量用一些生僻的字,这样就避免了对百姓造成困扰。
所谓的私讳也叫“家讳”,即针对当事者本人的忌讳。唐代约定当事人以上三代的名字需要忌讳,即父、祖、曾祖需要忌讳。唐朝人的名片上都写上三代名讳,便有这种作用。这是当时稍有文化常识的人都知道的。这样人名就不仅仅是个人名的问题了,弄不好会影响后代的前途。如李贺的爷爷就是因为给儿子起个李晋肃的名,结果耽误了孙子考进士,虽然当时韩愈尽力为之辩驳,但李贺就是因为这一点被取消进士考试资格的。在给儿子起名时,要考虑孙子的前途、利益及社会交往的便利,在当时那个历史时期,不能不说是有深谋远虑的经验之谈。
在进士考试时,如果题目中有需要忌讳的字,则马上要以有病为由退出考场,这一年就算白费。学子的努力就因考题里的一个字而白费了,在当时这可以说是最不道德的陈规陋俗。任命官员时,也要注意新任官职中有无忌讳之字,如果有,被任命人要主动提出,看情况来决定。在古代社会生活中,如果不知避讳,在上层社会便无立足之地。但如果过了头,也会有人不满。
还有一个很过分的忌讳陋习,就是唐代参加考试的举子不但要避自己的家讳,也要避主考大人的私讳,就连举子的姓与主考的家讳同音都有麻烦。根据有关史料记载,崔殷梦在科举考试中担任考官时,吏部尚书归仁晦托他照顾自己的弟弟归仁泽。崔殷梦一再推延,不作明确答复。归仁晦想,自己是吏部尚书,而且与他的关系很好,就让他明确表态,崔殷梦见没有办法推托,便说出了自己的私讳,归仁晦这才明白是自己的姓触犯了崔的家讳。原来,崔殷梦的父亲叫崔仁龟,归又与龟同音,所以崔殷梦当主考,凡是姓“归”的举子都不能考中。归仁晦也明白这个道理,总不能因为推荐自己的弟弟中举而让人家辞官吧,所以归仁晦便作罢了。当然,这在现代人看来是毫无道理的陈规陋习。
6.唐朝的圣旨
在现代看古装电视剧时,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说了一大堆,最后是两个字——“钦此”。毫无疑问,这是古代帝王们颁发的“圣旨”。可是唐朝时期的圣旨可不是这个样子的,那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
提起圣旨,它是指中国处于封建社会时皇帝下发的命令或者发表的言论,代表了古代帝王们的权力。所颁发的圣旨颜色越丰富,则说明接受封赠的官员官衔越高。圣旨的轴柄质地也是根据官员的品级不同而存在严格的差别,一品官员接收的圣旨为玉轴、二品官员的为黑犀牛角轴、三品官员的为贴金轴、四品和五品官员的为黑牛角轴。
圣旨代表的是皇帝的权威,所以坚决不能出现仿冒的情况,因为涉及权力斗争和腐败政治的因素。为了防伪,圣旨的两端有翻飞的银色巨龙作为防伪标志,还有些圣旨有另一个防伪绝招,绢布上印满了祥云图案,而且这些圣旨开头的第一个字必须要写在右上角第一朵祥云上。可见先人们在辨别假冒伪劣物品方面有着很深的远见。
圣旨的制作材料也同样考究,它们均为上好的蚕丝制成的绫锦织品,其中的图案多为祥云瑞鹤,光彩照人。因为它们可是作为历代帝王下达的文书命令及封赠有功官员或者赐给爵位名号颁发的诰命或敕命。
唐朝的“圣旨”其实更多被称为“敕旨”,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立皇后立太子、封亲王和三品以上大官的称为“册书”,这种是写在竹简上的,是那种很有范儿的仿古风竹简。第二类被称为“制书”,它是用来颁行赏罚、授予大官爵、改革重大的旧制度、赦免战俘等的,这种圣旨则是写在绢黄纸上的,这种纸不会生蛀虫,可以安心保存。第三类被称为“慰劳制书”,这种是颁发给大臣们的表扬信与奖状,它也应该是写在不生小蛀虫的绢黄纸上的。这三类敕旨的内容与格式都大同小异,所以可以统称为“制书式敕旨”。如果皇帝想落实自己的想法,他便会下发命令到中书省,中书省内的官员会揣度皇帝心意,去草拟公文,而这个公文按照不同的规则与制度写好后要派送到门下省去审查。所以这些公文开头都是门下,后面则直接说出政务内容,最后署上起草文件的日期,最后把文件送给皇帝过目。
在皇帝过目后,会提笔蘸朱砂把日期填好,作为阅览凭证,这便称为“画日”,随后再发回中书省,中书省内的官员们会按照发回文书照抄一份,原件则存档保留,再将抄好的文件按照官位等级依次签名,完事之后派发到门下省去审核,一致通过后,也同样按照等级签名,再发给皇帝。
若皇帝同意后,便会提笔写一个“可”字,这个步骤叫“画可”,再发回门下省。当他们再次接收到公文时,要先在上面注明收文时间和承办单位,然后从尚书省最高官员到具体办事员,一一签名后,具体办事官员会去向接收人宣读。
最后,负责抄写这份制书并存档的几个低级办事员,也要签名并注明抄写与存档时间,这样流程才算是走完了,步骤十分复杂,还有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签名一定要按照等级,若官位欠缺或者出差在外或者休假,格式也不能改变。
以上是处理重大的事务的圣旨,处理琐碎之事的敕旨,大部分是写在黄麻纸上,程序简单,内容丰富。宰相们商议后,上奏状于皇帝,然后结束。以上说的这两种圣旨都是需要皇帝亲笔签字才可以下发办理的,但敕书里还有一小类叫“敕牒”。它用来处理大量的、有前例可循的琐碎政务之事,这种就不需要皇帝亲笔签名,而由宰相附上一句“此事我们已经告知皇帝,他同意我们的意见”,便结束了。
综上所述,唐朝时期的圣旨有册书、制书、慰劳制书、敕旨、敕牒等形式,每种形式语言组织、落款单位还有承接部门官职是不同的。
旨中的那个红色的印章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呢?对于诏书的不同皇帝其实是拥有六种不同的玉玺所对应的,它们分别为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与天子信玺。
凡封命诸侯王及各位官员就使用皇帝行玺,对于赐诸侯王书使用皇帝之玺,关于派发兵队使用皇帝信玺,而征召大臣则用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则是处理外国事务,而最后的天子信玺则是事天地鬼神时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