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产权改革是国企改革的一把总钥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勾画了新一轮中国全面改革的路线图,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在布局改革时,首先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还特别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多年前,围绕混合经营、融合发展,国企和民企都已开始积极探索。但在改革实际操作过程中感到办法不多,认识也很朦胧,还没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经过多年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探索,经验的积累,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指引下,人们逐步认识到国企改革中产权制度是绕不开的话题,也是阻碍国企发展的症结所在。所以,鉴于国企产权制度对加快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和市场秩序起到的重要作用,结合目前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和改革不断深入这个大背景,我们对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进行一个简要的回顾和展望。
一
我们知道,产权制度改革包括所有权制度改革、经营权制度改革、处置权制度改革和收益权制度改革,也包括公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和私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而现代产权制度,就是以公司制或股份制为代表的这样一种新的财产组织形式,以及相关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包括怎么样界定产权,怎么样行使产权固有的完整权利(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怎么样承担与权利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怎么样让产权能够在归属清晰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同时使各项权利得到保护,使相关责任得到履行。
在我国,产权改革是把社会主义经济中政企不分、产权不明、不自主经营、不自负盈亏的企业,改造成为政企分开、产权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公司制改造、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出售等行为都属于产权制度改革,公司制改造是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种主要形式。
而产权制度改革,是国企引入承担资产损失责任主体的最有效途径。借助产权改革,通过一连串的产权制度安排和产权结构设计,让外资、民资、管理层等各类资本参与到国企管理和发展中来,将国企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构造出相互制衡的多元投资主体,从而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二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制度主要内容为:一是“归属清晰”不再单指狭义的所有权归属清晰,而是指广义所有权中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明确,并为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二是产权具体实现过程中各相关主体权利到位、责任落实,即“权责明确”。明确规定产权主体对财产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及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三是维护产权关系上要“保护严格”。产权关系需要通过法律使其制度化,建立具有强制
力的约束规则。各种性质、各种形式的产权一律受法律的严格保护。四是财产权利配置上要“流转顺畅”,保证产权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来配置其权利,依法在市场上自由流动、有效运营。
从以上内容看到,保护产权制度是国企改革的基本核心也是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另外,从当前改革开放情况看,政府和社会一直在朝着保护产权的方向发展,国有企业经历了厂长责任制、承包制后,还大力实施治理结构的变革。直至如今,中央文件明确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并明确建立和健全现代产权制度,这些都已经为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变革与发展打开了完全的通道。要落实好现代产权制度的各项内容,意义可以概括为:现代产权制度是建立高效经济制度的原动力;可以加速我国的市场化进程;可以促进国有资产高效运行;可以提高国有资产配置绩效;可以更加有效地规范现代企业制度。
三
中国的现代产权制度改革伴随着市场化的进程而发展。国有产权与民营产权及其他产权形式各有优势,他们可以互相吸收、互相借鉴、互相融合,而混合所有制就是通过对产权改革而形成新的竞争力。
比如,1992年成立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国有科研院所长沙建机院,时任长沙建机院副院长的詹纯新为改变研究院发展困境,借款50万元创办了中联重科。
1999年,中联重科进行股权改革,长沙建机院持股74.75%。2000年,中联重科在深交所上市,1.5亿总股本中,国有股占49.83%,其他股东占50.17%。
此后,随着中联重科“盘子”不断扩大,在多次股权变更中,国有股比重越来越小。2010年,中联重科在香港H股成功上市,募集150亿港元后,湖南省国资委持股占比下降为16.77%。
在产权改革中,中联重科逐步实现了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持股,建立了经理人股权激励机制。2005年,长沙建机院从科研院所改制为公司,其中国有股占94.1%,由于国家对科研院所国有资产增值有奖励性政策,改制后员工持股5.9%。2006年,湖南省国资委挂牌转让长沙建机院32.1%的股权时,其中24.1%转让给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至香港H股上市后,中联重科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持股8.5%。
在1992年中联重科成立后,通过自身的股份制改造、母公司改制、整体上市,最终形成了湖南省国资委、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战略投资者、国际投资者及其他流通股东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中联股权结构的变更,促使企业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制度,以董事会为治理平台,按照股权比例表决,形成了对公司的规范科学治理。
中联重科2005年股权多元化改革以来,企业的营业收入、税收、资产总额高速增长,湖南省国资委持有的国有资产最高时亦增值近800倍,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湖南省国资委认为,“中联重科的实践证明混合所有制企业有着强大生命力”。
四
经过多年的国企改革,人们对如何进行产权改革逐步形成了
共识,许多大型企业、地方政府纷纷拿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设想。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电信等十多家央企及地方政府都提出自己的改革计划,有的已在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随着改革的步步深入,国企改革面临新形势、新机遇,也更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在进行国企产权改革中,更要做好企业的产权制度和产权管理的各项规范工作,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产权改革中,注意防范公有资产的流失,因为在国家重要的、关键的领域,比如军工、粮食储备、棉花储备,还有重大资源,如石油,这些部门完全放开,国家拥有的产权不超过50%,国家就会失去控制力,控制权相当程度上是产权/股权的控制,所以弄不好会有风险的。
第二,是民间资本、民营资本问题,因为非公有制块头小,搞混合所有制,民营资本、社会资本进了国有企业就像小河流进大海,很快被同化了、消失了,所以产权保护制度可以保护民营资本的产权。
第三,防止在国有资本走向股份化、市场化、公众化的过程中,国有资本的掌权者化公为私的现象。我们强调产权改革、产权保护,就是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不要搞成混乱,所以产权的问题是搞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
第四,在竞争性领域国企产权制度改革还需要注意三个细节问题:其一,产权结构比例要合理,要符合市场竞争的要求,国资一股独大、控股比例太高的问题需要解决;其二,不同领域国企要有不同的控股模式,例如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资相对控股就够了;其三,需要突破经营者持股、员工持股问题。总体而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淡化国有制、强化混合制。
第五,应该明确,国资管理机构和企业的关系是资产管理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明确企业的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是政府,政府以投入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有限责任。资产在企业中可以有进有退。
第六,企业占有多少固定资产,占有多少流动资产,应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国资管理机构只需对国有资产的价值形态实行总量控制,考核企业在总价值量上是否保值增值。这是解决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基本要求。
第七,随着产权多元化,国有独资公司改造成多元投资主体,企业经营班子应由各投资主体配备,国资管理机构只是根据出资额多少负责派出国有资产的产权代表,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管理企业的领导班子,出资人的利益将来更多地要依靠产权代表通过董事会的决策来维护。
第八,国有企业要走混合所有制经济之路,还需要很多配套改革要出台,比如干部管理体制、薪酬分配制度、期权股权激励方面等。
总之,现代产权制度是党中央在认真总结几十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伟大实践的基础上,针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对中国如何搞好市场经济系统理论的再创新。而混合所有制实际上还是对产权的改革,是把国有产权和民营产权各自优势融合起来,形成新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所以,产权改革是国企改革的关键,是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把总钥匙,没有这把钥匙什么锁也打不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