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抓大放小
1995年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这种改组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结合起来,择优扶强、优胜劣汰。”要求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要通过建立企业集团、推进国有公司上市融资等方式,寻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企业改变经营困境。对于中小型企业,进行多种形式所有制层面的改革。
1997年,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将国企改革的目标确定为三年内在大多数国企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并使大多数国有亏损企业走出困境。
1997年,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对“抓大放小”的做法提出了如下表述:要集中力量搞好一些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具有经济规模、处于行业排头兵地位的国有大型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要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竞争力较强的大企业集团,加快放开搞活小企业的步伐。
伴随着“抓大放小”战略的开启,经济的整体也快速增长,国有经济获得了较快发展。1995年后,国有工业企业的总产值从13064亿元增加到3122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8.4%。在国有经济不断铺新摊子的同时,经济效益没有得到提高,在亏损的国有企业中,大型企业的亏损额虽然最大,但亏损面最小,亏损率最低;相反,小型企业的亏损额虽然小于大型企业,但亏损面最大,亏损率也高于大型企业。
1995年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新的思路:一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二是实行“抓大放小”的改革战略。
在1996年,实行“抓大”方面,国家确定了对1000户重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的方案。在“放小”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意见。
其中,广西南宁市政府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突出抓大放小,充分实施抓大扶强策略,积极支持南糖、南化股份上市发展,做大做强。
南糖股份1999年3月发行5600万A股,募集资金2.299亿元;2001年10月实现配股,又募资1.68亿元,为南糖1.5万吨静电复印纸、3.4万吨蔗渣浆和1万吨SAP复合纤维吸水材料等技改项目提供了大量资金,使南糖从比较单一的产业结构向制糖、制浆、造纸等多产业方向发展,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促使南糖步入自我发展壮大良性循环的轨道,大大加快了南糖的发展壮大。2004年为支持南宁糖业股权分置改革,公司作为南宁糖业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向南宁糖业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照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3.3股的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获取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权,共计送股3123.12万股,股改后,振宁公司持股13676.88万股,占南宁糖业总股本的52.07%,其中2626.4万股将于2006年5月17日获得流通,其余的股份在2007年7月17日获得流通,有力地支持了南宁糖业股权分置改革;积极支持南化上市发展,1998年南化成功发行1.5亿可转换债券,2000年6月16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1998年发行1.5亿元可转换债券基础上,
又成功发行4000万A股股票,成为南宁市工业企业第二家上市公司,实现了企业的第二次重大融资,募集资金17752万元,南化股份上市标志着企业从传统氯碱化工向精细化工、生物制药领域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在加快中小企业改制和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放小”方面,在南宁市国资委和市经委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根据所属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了国改非、关门歇业和破产重组等多种形式进行改革改制。
第一,对产品有市场、有净资产、生产较正常的企业,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采取了国有改民营的改制办法,1999年先后将有净资产的南宁制药集团、味精厂、橡胶厂、肥皂厂和包印集团等5家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脱离国有,为国有经济退出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探索了一条成功之路。
第二,对无产品、停产、没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实施关停和歇业走人办法,2001年以来先后对无法发展的针织厂和万力啤酒公司实行关停和歇业走人,确保国有资产不再继续流失。
第三,对债务沉重,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特困国有企业实施破产重组,使其彻底退出市场,从1997年末至今,先后对授权范围内的毛纺厂、丝绸厂、糖果厂、南棉总厂、虫胶厂、羊毛衫厂、针印总厂、合纤厂、南罐公司、麻纺厂和毛巾厂等11家企业实施破产。其中南棉是南宁市最大的破产企业,在破产操作中,采取新思路,从重塑新企业和开辟新的职工安置方式入手,在没有要市财政一分钱的条件下,顺利地推进了南棉总厂破产重组工作,成立了南宁锦虹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锦虹公司几年来生产运转正常,到2006年末年实现利润501.7万元,资产从14680万元增加到17140万元,年工业总产值已达4亿多元,实现了保值增值。据统计,公司成立时的22户企业中,改革改制的企业占全系统的81.82%,其中破产和关闭的企业达72.22%,共核销和化解不良债务140163.95万元,占全市国有工业企业的73.40%,全系统除自总和康乐公司外,基本实现了劣势企业全部退出市场。
总之,由于抓大放小力度大,大的更优更强,小的脱离国有或退出了市场,使公司的资本结构大大优化。
1997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抓大放小改制工作纷纷展开。国家统计局也对全国5万多家国有工业企业进行了改制调查,有22%的企业已完成改制,加上正在改制的约占一半,有的地区已达80%。
1998年,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国务院机构进行了重大改革,撤销了管理国有企业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每个行业的国有企业捆绑打包,组建了一家或几家企业集团。至此,企业集团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对企业集团的管理则由相应的党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如党的企业工委负责企业领导人任免,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工资和劳动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计划部门负责投资审批,企业监事会负责监督管理,经贸委负责国有企业改革。
这时,指令性计划被取消,国有企业完全进入市场,但国有企业却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一是竞争能力不强且负担沉重。在双轨制下,很多国有企业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争取来自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资项目、国家的政策支持上,而不是关注如何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而很多投资项目的资金则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所以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有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其负担的银行利息已远超过企业利润。同时,很多企业还
拥有大量的富余人员。这两大负担,使国有企业很难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公务员制的企业领导人身份。当时的国有企业领导人仿效公务员进行管理,甚至他们就是公务员身份,享受着相应级别的公务员待遇。把企业干好了,不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把企业干坏了,因本身的级别待遇,利益不会受到根本损害,甚至不排除到其他岗位任职。这样的企业领导人是很难经营管理好企业的。三是多部门管理的责任缺失。多部门管理下的各司其职,导致对国有企业管理缺乏明确的责任人。结果便是,有些事情,各部门争着管,而有些事情则无人管。
由于存在着这些问题,已市场化的国有企业表现出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状况,有相当数量的企业陷入困境。对此,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问题,通过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20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以此为目标,实施了相应的改革措施。一是实施债转股。剥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给新成立的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由其负责管理和处置。同时,对这些部分不良资产所在的580户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总额为4050亿元。二是实施下岗分流,让一些失去竞争能力的企业退出市场。1999年,在纺织、煤炭、有色、冶金、军工等行业批准兼并破产项目1718个,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1261亿元。为消除冗员,实施员工下岗分流,1998~2002年,2100万员工下岗。三是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动结构优化。国家有计划分批安排880个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240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459亿元,国家给予贴息195亿元。四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推广邯钢经验,以成本、资金和质量管理为重点,努力降低采购、销售、管理等费用,提高效益。五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对企业领导班子培训、考核、调整的力度,使一批优秀的管理人才走向领导岗位。强化经营激励约束,试行年薪制,部分企业还搞了股权激励。
这些改革举措,基本上解决了20年国有企业改革累积的矛盾,国有企业由一个“虚弱的病人”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人”,基本具备了参与市场竞争的条件。
截至1998年底,在抓大方面,国家集中抓的1000家重点企业,确定了分类指导的方案。在放小方面,各地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不搞一刀切,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多种形式,把小企业直接推向市场,使一大批小企业机制得到转换,效益得到提高。山东诸城、四川宜宾、黑龙江宾县、山西朔州、广东顺德、河南桐柏、江苏南通、福建宁德等许多地区在探索搞活小企业方面先行一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此外,一大批新型的民营企业从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兼并、收购、投资控股、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改革举措,将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融入国有经济运行中,盘活了大量的国有资产。特别是党的十五大肯定股份合作制和提出调整所有制结构后,各地国有中小国企改革的步子加快,改制企业的比重迅速上升。
这场改革从1999年底盛行至2004年,延续至2007年。这是一场阵痛最大的改革,也是一场最深刻、最有意义的改革,“是使国有企业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这些改革使地方上的大部分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发生了转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