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发展党员工作_75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教育培养(1 / 1)

75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教育培养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每一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党组织对每一位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志,都应持欢迎态度,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其他支部委员同他们谈话,满腔热情地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一般情况下,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还应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对于已经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组织还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这对党组织来说,是培养、教育他们的需要。党组织可以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加强具体的培养、教育措施,还可衡量其成熟程度。对入党积极分子来说,则是增强组织观念的需要。入党积极分子可以通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都要实事求是,忠诚老实,一分为二,这样有利于党组织全面真实地了解自己。

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既要看他向党组织表示的愿望和态度,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真实思想和实际行动。这就需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定期考察,这是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的重要措施。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社会表现等。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流程图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