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黄宗羲、顾炎武的哲学(1 / 1)

黄宗羲、顾炎武均为清初大学问家。黄宗羲为清代三学改造者,浙东史学开派人。顾炎武则为清代经学首倡者。他们两人在哲学上也不乏独到之处,发展了古代哲学思想。

一、黄宗羲的哲学思想

黄宗羲(1610—1695年),字太冲,号南雷,世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父黄尊素为东林党人,因弹劾魏忠贤被诬陷死于狱中。黄宗羲早年从学于明末大儒刘宗周。清兵入关南下,曾参加反清斗争。晚年以著书为生。主要著作有《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等,全部著述收入《黄宗羲全集》中。

黄宗羲的哲学是在对明末心学批判改造基础上产生的。

在自然观上,他主要研究探讨了理气、道器、名实、形神等问题。

在道器问题上,黄宗羲主张器在道先。他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器在斯道在,离器而道不可见。”[6]又说:“一阴一阳即为道,道即太极也,离阴阳无以见道。”[7]这说明道离不开器,器为道之本。在名实关系上,他主张名决定于实。他说:“仁、义、礼、智、乐俱是虚名。人生堕地,只有父母兄弟,此一段不可解之情,与生俱来,此之谓实,于是而始有仁义之名。‘知斯二者而弗去’,所谓知及仁守实有诸己,于是而始有智之名。当其事亲从兄之际,自有条理委曲,见之行事之实,于是而始有礼之名。不待于勉强作为,如此而安,不如此则不安,于是而始有乐之名。”[8]仁义礼智乐皆名,父母兄弟之情与生俱来皆实。先有父母兄弟之实,才有仁义礼智乐之名,实决定名。对于形神问题,他认为气形成人的形体,魂魄之质是气。他以蜡烛为喻;烛为形,火为魄,光为魂,魄魂为神,神依形而存在。他也不承认天有意志,认为自然界“四时之寒暑温凉,总一气之升降为之。其主宰是气者,即昊天上帝”[9]。自然界四季变化是气运动的表现,昊天上帝不过是气的别名罢了。

黄宗羲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主张求真适用。

黄宗羲治学反对空谈性命,主张独立思考。全祖望认为,与“自明中叶以后,讲学之风,已为极敝,高谈性命,直入禅障,束书不观”不同,黄宗羲“谓学者必原本于经术,而后不为蹈虚,必证明于史籍,而后足以应务,元元本本,可据可依,前此讲堂锢疾,为之一变”[10]。黄宗羲自己也力主读书与用心相结合,说:“读书不多,无以证斯理之变化,多而不求于心,则为俗学。”[11]他虽然倡导博览群书,“于书无所不窥”,其学涉猎经史百家,但更注重以理性来读书,与不求于心的俗学不同。把博闻多见与理性思考结合起来。在他看来,读书执其成说,“以裁古今之学术”,缺乏独立思考,只是“肤论瞽言”。对于同门陈确“皆发其自得之言,绝无依傍”,这种善于独立思考的精神,给予肯定。他主张:“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著者为真。凡倚门傍户,依样葫芦者,非流俗之士,则经生之业也。”[12]没有独创精神,不求真知,不是为学之道。

黄宗羲治学主张独立思考,求真,并提出了求真的方法,即工夫。他说:“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是本体。”[13]“心无本体”实际上否认了人心中有先验的天理、良知的存在。“工夫所至,即是本体”说明工夫在体认本体中的作用。他也谈到体,说:“古今学术不能无异同,然未有舍体而言用者。所谓体者,理也。”[14]这里所谓的体即理,是事物的内在本质。认识事物的本质,就必须下工夫,也就是认识的方法,通过认识方法获得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这才是真知。他说:“人自形生神发之后,方有此知。此知寄于喜怒哀乐之流行,是即所谓物也。”“格有通义,证得此体分明,则入气之流行,诚通诚复。不失其序,依然造化,谓之格物。”[15]他所谓的“格”有“通”之义,“诚通诚复”就是工夫所至,达于本体。这既是主体与客体合一、格物的过程,也是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黄宗羲尤其重视学术与事功的关系,提出学术贵在适用、达于事功的思想。

他首先对脱离实际死读书的学风进行批判。在论及心学和理学空虚疏阔的学风时,他指出:“言心学者,则无事乎读书穷理;言理学者,其所读之书不过经生章句,其所穷之理不过字义之从违。”[16]心学不读书穷理流于空谈,理学虽读书不过经生章句,读死书,穷理不过字义,均脱离实际,全无用处。心学、理学这种风气发展到明末愈演愈烈,他们均不关心国事,只重仕途利禄。如“治财赋者则日为聚敛,开阃扞边者则目为粗材,读书作文者则目为玩物丧志,留心政事者则目为俗吏”。在这一腐败成风的条件下,“一旦有大夫之忧,当报国之日,则蒙然张口,如坐云雾”[17]。束手无策,任人宰割,就是想有经世救国之心,也无其力。

黄宗羲在批判理论脱离实际学风的基础上,强调学以致用,尤重践行。他说:“道无定体,学贵适用。奈何今之人执一以为道,使学道与事功判为二途。事功而不出于道,则机智用事而流于伪,道不能达于事功,论其学则有,适于用则无,讲一身之行为则似是,救国家之急唯则非也,岂真儒哉!”[18]学贵适用,就是要把学道与事功结合在一起,事功不在理论学问指导下进行,必然是伪事功,理论学问不付诸实践,达于事功,等于无用之学,不能经世救国,其学问是毫无意义的空谈。他在发挥王阳明“致良知”时写道:“圣人教人,只是一个行,如博学、审问、慎思、明辨是行也。笃行之者,行此数者不已,是也。先生(王阳明)致之于事物,致字即是行字,以救空空穷理,只在知上讨个分晓之非。”[19]他把王阳明“致良知”的“致”字,解释为“行”,讲行的目的是反对“空空穷理”、“在知上讨个分晓”,这些都是脱离实践的夸夸其谈。他认为应在行上问是非,学问只有在事功中接受检验,判明是非。总之,把为学与经世统一起来。

黄宗羲的社会历史观主要探讨了物质生活与礼仪、事功与仁义等问题,提出了富民的思想。

黄宗羲认为物质生活与礼仪密切相关,他说:“民非水火不生活。饮食之事,与生俱生,养生送死,郊天祭地皆取办于饮食。《礼运》:‘夫礼之初,始诸饮食。’”[20]在这里,物质生活需要是基础,只有在此基础上,“养生送死,郊天祭地”等礼仪活动才得以进行。道德活动来源于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接着他又讨论了仁义道德与事功的关系。他指出:“古今无无事功之仁义,亦无不本仁义之事功。四民之业,各事其事,出于公者,即谓之义,出于私者,即谓之利。”[21]仁义与事功相互联系。仁义离不开事功,事功也离不开仁义。他从公利角度出发解释义利,尽管分工不同,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出于公心就是义,出于私心便是利。

基于对物质生活的重视,黄宗羲提出了“富民”思想。他把明亡的经济原因归结为“夺田”和“暴税”。认为制止土地兼并的最好办法是恢复三代田井制,“授田以养民”。为杜绝苛捐杂税,他主张“重定天下之赋”,就是说:“授田于民,以什一为则,未授之田,以二十一为则。其户口则以为出兵养兵之赋。”他对于纳赋税,则采取较为灵活的态度:“出百谷者赋百谷,出桑麻者赋布帛,以至杂物皆赋其所出”,可谓“任士所宜”[22]。他对解决货币制度积弊提出己见,主张“废金银,使货币之衡尽归于钱”,以便流通,“使封域之内,常有千万财用流转无穷”[23]。同时也强调移风易俗,培养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黄宗羲还对“崇本抑末”作出新解释,认为除“为巫而货”和“为奇技**巧而货”以外,其他工商业活动不应视为末业。他说:“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24]把对国家有利的正常工商业提到本业的地位,符合开始兴起的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

黄宗羲在政治上对君主专制政权制度进行批判。在君臣关系上,他提出君臣二者“名异而实同”的道理。他以秦为界,把古代史分为两段。秦以前为古,秦以后为今,并从主客关系出发探讨君民关系。他说:“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所以“天下之人爱戴其君,比之如父,拟之如天,诚不为过”。相反,“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这种主客关系颠倒,造成“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的局面,由此他提出了“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这一颇为激进的主张。他虽抨击秦以后的君主专制,憧憬“三代之治”,有复古倾向,但认为为君应“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这是“为君之职分”[25]。为君应以天下百姓为主,那么做臣子的也应服务于百姓。进而阐述了君臣关系。他反对“臣为君而设”的观点,强调,臣应“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又“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一个人不出仕,则与君形同路人,如果出仕就不应为君“仆妾”,而应为君“师友”。他反对明代不设宰相,试图以宰相限制君权,把朝廷官员称为“分身之君”[26]。君臣之间应无不可逾越的界限,两者“名异而实同”[27]。

在法治与人治的关系上,黄宗羲提出“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主张。他把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分为两种,认为秦以前的法律不是“为一己而立”的,因此是“天下之法”,即“无法之法”。秦以后的法律是为维护一家一姓私利的,因此是“一家之法”,即“非法之法”。正是由于秦以后的“一家之法”,使“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这实质上是说“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无法”[28]。针对秦以后“有治人而后有治法”的人治思想,他力主“有治法而后有治人”,强调实行法治,法治是治国的基本纲领。他还指出:“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不敢自为是非,而公其是非于学校。”[29]这是对君权至上的否定,突出学校在判明是非中的作用,表现了民主自由的精神。黄宗羲的政治主张得到后人的推崇,对近代改良与革命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顾炎武的哲学思想

顾炎武不仅是清初经学大师,而且也是著名的思想家,其哲学思想朴实,颇有实证精神,在清初占有重要一席。

在自然观上,顾炎武提出“盈天地之间者气也”的主张。他说:“张子《正蒙》有云: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30]物性的“气”充满宇宙,万物都由气构成,源于气又归于气,这便是万物枯荣盛衰、生灭变化的必然规律。从自然之气出发,他对鬼、神、佛、仙等作出独特的解释。他说:“盈天地之间者,气也;气之盛者为神。神者,天地之气而人之心也。”至于鬼,则为“归也”,什么是“归”,即“气之为物,散入无形,适得吾体,此之谓归”。又说:“邵氏(宝)《简端录》曰:聚而有体谓之物,散而无形为之变。唯物也,故散必于其所聚;唯变也,故聚不必于其所散。是故聚以气聚,散以气散。昧于散者,其说也佛,荒于聚者,其说也仙。”[31]这表明,一切存在,包括佛、仙都是以气为表现形式的物质存在,物质的聚散而已。由此出发,他对迷信思想展开批判。他说:“善恶报应之说,圣人尝言之矣。”“岂真有上帝司其祸福,如道家所谓天神察其善恶,释氏所谓地狱果报者哉?善与不善,一气之相感,如水之流湿,火之就燥,不其然而然,无不感也,无不应也。”[32]把上帝“司其祸福”,如道家“天神察其善恶”,佛家“地狱报应”等,统统纳入气的范围之内,认为这些都是气化感应的结果。就像水流湿、火就燥一样,是自然的,非有上帝、天神洞察祸福善恶。这种观点坚持从自然界本身出发说明自然,是一种无神论。

北京顾炎武祠

顾炎武论道器,提出“非器则道无所寓”的命题。他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非器则道无所寓。说在乎孔子之学琴于师襄也。已习其数,然后可以得其志;已习其志,然后可以得其为人。是虽孔子之天纵,未尝不求之象数。故其自言曰:下学而上达。”[33]形而下者就是象和数,即器,形而上者就是道。在道器问题上,顾炎武主张“非器则道无所寓”,就是说道寄寓在象、数,即器之中,也可以说是一般的道理寓于具体的日常生活之中。道并不遥远,从具体的日常生活中体悟出来,因此说:“下学而上达。”

在认识论上,顾炎武主张学思统一,学问与修身一致。他主张多学而识与一以贯之相结合。“多学而识”是说学问要广博,“一以贯之”是说学问要有一个中心。学问既要博,通览群经,追求会通,同时也要有中心,这一中心使学问首尾一贯。“多学而识”与“一以贯之”的统一,实际上也是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统一。

顾炎武也重视学思并举。他说:“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不知年数之不足也,俛焉日有孳孳,毙而后已。”“有一日未死之身,则有一日未闻之道。”[34]这里强调的是学问与思辨的统一。人生命不停止,就必须不间断地笃实追求学问,积累经验,同时也要进行思考。学问与思辨伴随人生命的整个过程,一直到死为止。

顾炎武不仅注意学思兼顾,而且也论及学问与修养的关系问题,提出“博学于文”和“行己有耻”的主张。“博学于文”就是倡导博览群书,做学问。“行己有耻”是约之以礼,以礼待人首先贵在知耻、有耻,人不知耻就无法立身,因此“行己有耻”是为人。他主张“博学于文”与“行己有耻”的统一,表现博与约,做学问与为人是一致的,突出儒家做学问在于塑造人的特征。

顾炎武的社会政治思想独具特色。他说:“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35]所谓“亡国”,是指国家主权的丧失,所谓“亡天下”,是指社会道德的沦亡。主权丧失国家就自然灭亡,社会道德也就崩溃,社会道德崩溃同样导致国家灭亡。保天下,不使社会道德沦丧、崩溃,每个老百姓都有责任。保国,不使国家主权丧失,则是做君臣当官们的事。前者是他的社会思想,后者是他的政治思想。“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有人伦然后有风俗,有风俗然后有政事,有政事然后有国家”[36],表明他的思想逻辑是:由治社会风俗(保天下)开始,进而达到治国、保国,这是对儒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的发挥。

顾炎武认为保天下,不使道德沦丧,社会崩溃,就必须注重社会风俗。他提出了改造社会风俗的措施。第一,重视教育,奖励学术。他说:“目击世趋,方知治乱之关必在人心风俗,而所以转移人心,整顿风俗,则教化纲纪为不可阙矣。”[37]在他看来,尤以劝学、奖廉二事为主要。社会道德、风俗的好坏主要在人心,而改造人心,建立良好的风气离不开教育,知识水平的提高也至关重要。顾炎武倡导教育、奖励学术的目的在于通过采取名誉上、知识上的诱导,使人人有所欣慕,乐于为善。第二,尊崇清议,提倡廉耻。他说:“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以维持一二。至于清议亡而干戈至矣。”[38]至于廉耻,他认为是“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39]他认为做到有耻就必须排斥乡愿,崇尚耿介。他崇尚清议、提倡廉耻在于运用社会道德上的制裁,使人有所畏惧,不敢为恶。第三,主张制民之产。他研究社会风俗,一方面倡清议、耿介,重视“礼义廉耻”的培养;另一方面又强调“制民之产”,只有衣食既足,才能做到知廉耻。前者是心理精神层面的建设,后者属物质利益基础的铺垫,把精神和物质结合起来。

在论及封建与郡县时,顾炎武认为单纯的封建制与郡县制都不完善,存在弊病,“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40],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天下才能大治。在人治和法治上,他主张人治,反对法治,因为他认为法治将导致权收于上的专治,但他也认为法令不能废弛。他赞同杜预解《左传》所持的“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41]的观点,在这个问题上是灵活变通的。顾炎武虽主人治,但反对独治,主张群治。他说:“人君之于天下,不能以独治也。独治之而刑繁矣,众治之而刑措矣。”[42]“独治”是独裁专治,“众治”是发挥民主,独治造成刑法繁多,众治就不用刑罚。这体现了平民参政意识,闪烁着民主思想的光辉。

顾炎武也论及君臣观念。他认为:“为人君者,必先具有人君之德,而后可以尧、舜其君。”他肯定伊尹,“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也肯定武王,“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43]。顾炎武认为治理国家,君臣同心同德是至关重要的。

顾炎武生活的时代,正值明清鼎革之时,国破家亡使他更重视民族观念。他指出:“君臣之分,所关者在一身;华裔之防,所系者在天下。故夫子之于管仲,略其不死子纠之罪,而取其一匡九合之功,盖权衡于大小之间,而以天下为心也。夫以君臣之分,犹不敌华裔之防,而《春秋》之志可知矣。”[44]儒家以天下为心,当然觉得民族观念更为重要。这一严夷夏之防的主张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反映。

顾炎武还提出保民、亲民思想。他认为,人主之德在于“莫大乎下人”,“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45],执政者只有采取亲民的政策,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他引孟子的话,“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这是从积极方面阐发保民、亲民的重要性。他又指出,人君若“有求多于物之心”[46],百姓必然发生混乱,并危及国脉,这是从消极方面谈保民、重民的必要性。

顾炎武的亲民思想还表现在正德与厚生上。他主张亲民、保国并不是空洞的,而是有具体内容的,厚生与正德就是这方面的表现。统治者做到了这一点,自然资源就会得到合理的利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君民同心同德,“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这是顾炎武所追求的理想政治。

顾炎武在社会政治上提出了一些新思想、新建议,但解决问题是以“法古用夏”为标准,大体不出“则古称先”之旧辙。《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道:“炎武生于明末,喜谈经世之务,激于时事,慨然以复古为志。其说或迂而难行,或愎而过锐”[47],是有一定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