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禁锢色彩淡薄的妇女观(1 / 1)

唐代社会的开放性是空前的、全面的,并因此形成了民族融合、四邻景仰的局面,形成了绚丽多姿的“大唐盛世”,其中,妇女生活的生动活泼程度更是史所罕见,当时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都展示着自己的才华,发挥、享受着自己的权益。

中国在历史上经历了长期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封建君主专制政治对妇女而言,含有君主统治臣民和男人统治女人的双重意义,妇女毫无政治地位可言。“雌代雄鸣则家尽,妇代夫政则国亡。”封建正统思想历来视妇女参政为洪水猛兽,妇女的政治才干因此长期受到禁锢和压抑。

南北朝时,由于少数民族风俗的影响,北方妇女大都主持门户,参与社会事务。对此,《颜氏家训》云:“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代子求官,为夫诉曲。此乃恒、代之遗风乎?”宫廷后妃佐政甚至执政的亦不少见,她们亲自运筹帷幄,指挥群臣,与男君无异。如北魏文成帝皇后冯氏,连续临朝执政25年,其政绩有口皆碑。仅据《魏书·皇后列传》载,先后临朝执政的皇后有4人。在当时北方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妇女参政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妇女挣脱束缚,创造出新颖活泼的社会风尚。

入唐以后,妇女政治生活空前活跃。唐代妇女在政治生活中活动范围之广,人物数量之多,事迹之突出,影响之深远,在我国封建社会都遥居首位。

首先,唐代妇女亲自参加了建立和巩固唐王朝的事业。

隋末各路起义军中,都有女子从军的事迹,其中最具威望的是平阳公主的“娘子军”(唐代通称小姐和主人妻为“娘子”,“娘子军”指由平阳公主为主帅的军队,并非指由清一色女子组成的“女军”,自然军中不乏女性,因当时有不少人是举家从军的)。李渊起兵时,平阳公主年方十六七,家居长安,闻讯后立即与丈夫柴绍起义响应,公主则到鄠县的夫家田庄毁家纾难,召集兵马,发展至7万大军,威震关中。唐定都长安后,公主享受到开国功臣的极高荣誉。武德六年(623年),公主死,高祖坚持按朝廷武官待遇厚葬。

在唐朝的一些重大事件中,妇女也发挥了积极的配合作用:玄武门事变前,长孙皇后勉励将士,鼓舞大臣,支持太宗拨乱定乾坤。李隆基为平息韦后、安乐公主谋乱,发动夺权政变,其妃王氏,“颇预密谋,赞成大业”[77]。

正由于宫廷妇女在唐王朝建立及巩固时期,表现了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从而奠定了唐代宫廷女子在朝政中的地位。

宫廷以外的妇女在唐代的重大事件中,也往往表现出积极的参与行动。安史之乱,危及国家统一,中原妇女侯四娘、唐四娘、王二娘3人“相与歃血,请赴行营讨贼”。肃宗大喜,授3人果毅将军,准其从军作战。[78]在以后平息藩镇割据叛乱的战争中,更多的妇女或助夫坚守,或力阻叛乱。德宗时项城县令李侃妻杨氏,面对李希烈叛军攻城,一面阻止丈夫临阵逃脱,一面亲自召集军民守城;徐州刺史许勍妻刘氏,助夫平叛,功封彭城郡君。此外,诸如仆固怀恩母、张伾母等地方官员家属,在亲人部将叛乱的危难之际,毅然以国家为重,大义灭亲,受到朝廷的褒奖。

有唐一代,尽管妇女还远不如男子那样活跃于政坛战场,但十分明显的是,从唐伊始,一批优秀女性就以杰出的才干,改变着女性的社会形象,争得了一定的政治地位。

其次,是积极参与朝政,为建大唐盛世做出了贡献。

宫廷妇女对国家的兴衰和君王的荣辱,往往有着直接的关系,但历史上却屡屡严禁后宫干政,凡女子所言,无论是非,一概斥之为“女谒”;凡女子预政,不论成败,一律贬为“女祸”,这是历史的冤案。所幸唐代这种偏见较少,从唐初起,帝王平等对待内谏外谏,后妃关心政事遂成风气,一批颇有抱负的宫廷妇女得以施展才干。

女谏新风的开创是唐宫廷政治的一大特色,长孙皇后主事后宫10年,“常与上从容商略古事,因而献替,裨益弘多”[79]。她赞誉魏征直谏,劝太宗从善如流;她为国为民而严于律己,多次劝阻封长孙家族人高官,不准东宫滥增器物,不准厚葬长乐公主,不准因自己的丧事而扰乱国家法律;她临终时还建议太宗“亲君子,远小人,纳忠谏,屏谗慝,省作役,止游畋”,提出数条佐政意见,其耿耿忠心,其明察大智,令人肃然起敬。难怪太宗悲叹:“以其每能规谏助朕之阙,今不复闻善言,是内失一良佐,以此令人哀耳。”[80]

贞观后期,太宗骄奢日增,纳谏日疏,干戈时动,土木屡兴,民怨四起,朝臣劝谏不断,当时太宗宠妃徐惠也出自忧国忧民之心,动之以情,谏之以理,卓识远见,令人感叹。太宗之后,后妃、公主、宫人参政更为频繁,并对唐代政治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这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是武则天。

武则天像

武则天执政半个世纪,是唐代女子参政地位最高的表现。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也是成功的女皇帝。她在作太宗才人时,耳闻目睹了太宗的励精图治,培养了敢作敢为的行事风格。高宗的平庸和体弱,又为她驰骋政界创造了条件,更激发了她主宰天下的雄心。武则天实际执政50年,是历史上女子执政时间最长的一个,也是唐朝皇帝实际执政最久的一个。她始终坚持维护国家的统一,屡次平定叛乱,加强边疆地区的管理。她严格整顿吏治,改进人才选拔制度,在许多方面都有创新。她统治下的唐朝,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是唐历史中牢固的一环,是值得称颂的历史时期。

武则天执政称帝,是对封建社会男权政治的示威和挑战,她开创了女子参政的新局面,她从各方面努力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废除了女子跪拜礼;增加了为母亲服丧的期限;召集文士编撰《列女传》、《古今内范》等书,宣扬妇女地位的提高;乾封元年,武则天率内外命妇参加封禅大典,创女子参加国家重大祭祀例;开耀元年,为废立太子事,武则天主持“宴百官与命妇于麟德殿”,创妇女参加政治性宴会例。更重要的是,武则天一生的政治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当时及以后中上层妇女关心国家政事的热情,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社会各界对女子不应预政的传统看法。

武则天之后,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秉承母亲的许多特性,以超人的胆识佐政于武后、中宗、睿宗三朝,曾两次参与宫中拨乱反正重大政变的谋划。武则天晚年,清除张昌宗乱党,公主因功加号“镇国太平公主”。中宗末年,又与李隆基等共诛韦党,拥立睿宗,公主自然成为功臣。“既屡立大功,益尊重,上常与之图议大政。……每宰相奏事,上则问‘曾与太平议否?’……自宰相以下,进退系一言。”[81]公主“每入奏事,坐语移时,所言皆听。……军国大政,事必参决,如不朝谒,则臣宰就其第议其可否”[82]。其权势一时无比。

与太平公主同时的上官婉儿在政治和文坛上也非常活跃。上官婉儿的祖父和父亲被武则天诛杀,婉儿在襁褓中随母入宫为奴。她以出众的才华受到武则天重用,14岁始成为佐政人才,“自圣历以后,百司表奏,多令参决。中宗继位,又令专掌制命,深被信任”[83]。甚至在婉儿被诛后,玄宗念其佐中宗朝政有功,追赠谥号“惠文”。

太平公主和上官婉儿生逢大唐盛世,位居宫中上层,身怀不让须眉的胆识才气,在政治上大有作为,她们的活动对政治产生着很大的影响。虽然她们后来成为宫廷政变的失败者,但她们为女性参政增添了光辉的一页。

就公主而言,以后各朝再未出现太平公主之类的人物,这与唐中后期思想束缚日趋严格,宦官势力控制朝政和各朝公主自身素质偏低有关,但即使如此,公主参政之风依然,直至唐末,如肃宗女和政公主,常侍父王左右,屡屡进谏献策,曾为解决兵费危机而出计行贸易赢利千万,又于代宗时,“屡陈人间利病,国家盛衰事,天子响纳”[84]。宣宗时,“公主邑司,擅行文牒”[85],只是活动规模和影响都小多了。

除宫廷女子外,各级官员女眷亦有不少人以各种方式预政的,她们或出谋献计,或直言规劝,或亲自参与主持军政大事,对地方政治的好坏,往往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尤其是唐中后期,中央集权失控,地方势力膨胀,藩镇林立,官员家属中有不少反对割据分裂的,她们规夫劝子臣属中央,维护统一。这在前文已经举到。但也有怂恿并协同丈夫叛乱割据的,如刘从谏妻召集刘部将妻,要求她们支持丈夫对抗朝廷,因此,潞将叛志益坚。朱全忠妻张氏“多智略,全忠敬惮之,虽军府事,时与之谋议”[86]。可见妇女预政风盛。

此外,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婢妾的预政活动,也史不乏书。叛将李希烈妾窦桂娘,与部将陈先奇妻合谋,配合士兵消灭了李希烈叛军;监察御史张信的侍儿仙鹅,“能歌舞,善书翰,常出使,以仙鹅充使典”[87]。李师道割据12州,但“识暗,政事皆决于群婢。婢有号蒲大姊、袁七娘者,为谋主”[88]。出身低微的侠女更是唐代野史笔记传奇小说中最常见的主角。如先后为魏博官署和陈许节度使服务的聂隐娘;为潞州节度使掌职表的青衣红线;为李师道作谍报人员的胡媚儿等,她们都是位处卑贱,身怀奇技的女子,在政治斗争中被利用,充当工具。这种婢妾直接或间接预政的现象,具有相当重要的历史意义。婢妾预政的活跃时期相对集中在唐后期,活动范围以各藩镇及地方政权为主,与当时上层妇女政治活动日趋受压抑形成鲜明对照。婢妾预政反映了唐代奴婢身份的微妙变化:部分婢妾的文化水平不低,多少受过教育,否则无法“善书翰”、“掌职表”;同时也说明部分有才能的婢妾已不再是供主人役使从事简单劳动的奴仆,而在纷乱复杂的政局中有机会表达政见,甚至自作主张,代主人行事,成为主人的助手和政治工具。

此外,唐代农民起义军中,妇女也很活跃,如高宗时,睦州女子陈硕真聚众数万起兵,自称“文佳皇帝”;懿宗时,浙东裘甫起义军中也有一支女军以作战勇猛闻名。

唐代妇女在政治上活跃的同时,在经济上也获得了很高的利益。这首先表现在公主的封户增多,经济实力的增强。唐初公主实封300户,中宗以后猛增,“太平、长宁、安乐三公主,置铺如亲王”。仅太平公主一人就实封万户,“田园遍于近甸膏腴,而市易造作器物,吴、蜀、岭南供送,相属于路”。以至太平公主败后,“籍其家,财货山积,珍奇宝物,俟于御府,马牧羊牧,田园质库,数年征敛不尽”[89]。其经济实力远远超过了诸王及大臣。玄宗时曾削减公主封户,意在倡节俭,但很快又因咸宜公主下嫁而加各公主封户。

从唐代法律上看,妇女有财产继承权。在唐以前的财产继承法只承认嫡庶儿子的继承权,女儿除在出嫁时从父兄处得到一笔嫁妆外,与娘家再无经济联系,更无权继承娘家财产。在婆家也只能依丈夫或儿子的名分继承财产,一旦夫死无子,则终身无靠。唐代的家庭经济仍然是以男子为中心的封建家长制经济,但唐代在女子财产继承权方面有了比前代多一些的权利,主要是未嫁女子有权分得嫁妆财产;在父死无兄弟的情况下,有权继承全部财产(出嫁女亦同样),寡妻无子可独立分得家产,等等,这些权利由朝廷立法规定,而不仅仅是由社会习惯约束的。

由于法律给予妇女一定的财产继承权,因此,出现了一些女子为保卫合法权益而抗争的事:大臣周曾无子,死后,其封户按旧俗应由族中子侄承袭,但周曾女不服,与族兄争袭封,结果,德宗亲自处理,让周曾女与族兄各继承周曾封户的一半。又名臣马遂父子两代置财致富,死后被族中豪强侵夺资产,马遂孙媳“讼析产”,争回了自己应得的部分。[90]而且,当时一些被丈夫遗弃的妇女,很多也公开诉官,要求分给财产。

这里值得提到的是唐代均田制,除寡妻妾、尼、女冠外,其余女子不再分田,有人认为这是唐代妇女经济地位的倒退,其实不然。因为北魏均田,是把男女同作为分田和征收租赋的对象。北齐始,取消了女子的永业田,征收租税也改为一夫一妇为单位了。唐代均田令简化条文手续,不再以大多数妇女为均田征赋的对象,而改为以户主和男丁为计算单位,这说明,封建经济的发展,导致男女劳动力的分配越来越细,男子在农业劳动中的主要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同时,随着宗法关系的削弱和封建婚姻关系的逐渐完善,以一夫一妻为主体的小家庭经济日益显示其重要性和稳定性。在封建社会初期,农业生产尚需投入大量的劳动,农民的家庭手工业尚处粗糙阶段。唐代则大不一样,由于手工业技艺日益精巧,人们对手工业产品的质与量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商品经济的活跃,使城乡家庭手工业由封闭式产销转向市场开放式生产,因而需要一批劳动力长期固定地从事手工业生产,这当然主要是妇女劳动力。所以说,唐代均田形式变化的客观依据,是当时社会生产中家庭经济结构生产的稳定局面,以男子户主为均田单位,作用在于强调家庭的经济地位,简化均田手续条文。

由于唐代商业城市的兴起和繁荣,国内外交通贸易渠道的扩增,给妇女的经济生活也带来了新鲜色彩和活力。

家庭手工业是妇女的主要经济活动,最为普遍的是各家各户种植桑麻养蚕纺织,除满足生产者家庭成员的需要外,还常将小批量的产品投入市场。在城镇,一些手工业生产的“专业户”,则采用全家男女老幼分工合作的方式经营特色产品。宫廷中还设有专门机构组织男女工匠从事宫廷消费用品的生产,连宫女们也常常接到为军队缝制战袍的任务。在今广西有金银矿产的地方,妇女下河淘金是重要的副业劳动。

妇女间接经商的也逐渐增多。商人妻协助经商是自然平常的事,此外,还出现了一些独立经营各类店铺的女子,如《河东记》中的汴州板桥店主三娘子;《集异记》中经营旗亭酒肆的贾人妻;《剧谈录》中以纫针为业的长安母女等,均属就地行商之人。大历年间,有位人称俞大娘的大商船主,手下“操驾之工数百,南至江西,北至淮南,岁一往来,其利甚博”[91]。这是罕见的女性大商人。在四川夔州一带,女子外出卖柴背盐养家,男子则操持家务。各乡镇更为普遍的是妇女不定期地出售自己生产的手工业品或农副产品,这些规模不一的商业活动,活跃了城乡商品经济。

唐代文化发达,其中,妇女文化生活生动活泼和高水平发展,唐代妇女文化生活的一大特色是全社会妇女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

在男权社会里,女子无权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甚至在科举至上、办学兴旺的唐朝也很难例外,传统的女子教育方法主要是家庭教育,并且多限于书香门第和官宦人家。唐代女子教育的杰出之处,在于教育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

文人学士家庭最普遍的方式是家长亲自执教,这种人家往往视儿女教育同样重要,从幼时起以诗赋经史文章启蒙,杂以琴棋书画,培养女子的文才和情操,如太宗宠妃徐惠自幼随父读书,“四岁诵《论语》、《毛诗》,八岁好属文……遍涉经史,手不释卷”[92]。文士宋廷芬有五女一儿,同时施教,五女皆聪慧过人,“年未及笄,皆能属文”,后来都以才学闻名于世,唯独儿子愚不可教,一生碌碌无为。[93]

在一些孤儿寡母之家,有较高文化素养和劳动能力的母亲,则担负起教育儿女的责任。如元稹8岁丧父,家贫无力延师,由母亲授书成学。又如元暧兄弟死后,子侄共7人,由林氏训导,并举进士。

更多的官宦人家和普通民户往往为女儿聘请家庭教师,学生中除主人家女儿外,常有附读的同族女子,亦有作为伴读和书童身份而就学的婢女,所请之师,有男性文人,也有女中才子,当时民间女子受教育的范围相当广泛。

按唐律规定,官员犯罪,妻女没官,或入宫中,或入教坊,但都接受一定的文化教育,如在襁褓中入宫的上官婉儿,14岁时因文学才能脱颖而出。教坊是要求学习诗文、书画、音乐、经史等课程的。

唐代妓女、女冠的文学成就也非常突出。前代的妓女绝少在文学上有成绩者,唐代“凡缙绅籍没,波及妻孥,以至诗礼大家,多沦北里”[94]。这样出现了一批有相当文化素养的妓女,像薛涛、徐月英、薛仙姬即是其中的佼佼者。又唐代道教盛行,时人并不以女子出家为耻,女冠中有许多是受过教育的,产生了以李冶、鱼玄机为代表的一批女冠文人。

唐代女子教育的普及程度决定了女子文学的普遍性,以至于大诗人白居易要请街道老妇听诗改诗;王昌龄、王之涣、高适要听歌妓唱诗来定优劣。这样,唐代妇女在文学上不乏才能出众者:据《宣和书谱》和《玉台书史》所记,唐代善画而有姓名可查的女子达36人;据《唐诗纪事》、《全唐文》和新、旧《唐书》所载,有文集传世的女子达19人;据《全唐诗》记载,有事迹可考的女诗人达120人。当时有些女子还在文坛上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如上官婉儿“劝帝侈大书馆,增学士员,引大臣名儒充选。数赐宴赋诗,君臣赛和,婉儿常代帝及后、长宁、安乐二主,众篇并作,而采丽益新。又差第群臣所赋,赐金爵,故朝廷靡然成风。当时属辞者,大抵虽浮靡,然所得皆有可观,婉儿力也”[95]。又薛涛文采艳丽,格调清雅,名震西南,与元稹、白居易等二十余位当朝名士结为文友,留下了五百多首诗篇,成都浣花溪旁的薛涛旧址,自唐以来,即成为文人瞻仰之地,历代修葺不衰。

唐以前妇女生活中许多有意义的现象,尚带有原始朴素的色彩。唐代社会开放,对妇女禁锢色彩淡薄,这从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成就及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生活中表现出来。宋以后理学兴起,封建礼教束缚日益严重,中国社会的风气逐渐向着与唐代社会全然不同的方向发展,唐代的妇女观在中国妇女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注释

[1] 《唐律疏议》卷十二《户婚》。

[2] 《旧唐书·李义府传》。

[3] 《册府元龟》卷五六○《国史部·谱牒门》。

[4] 同上。

[5] 同上。

[6] 《太平广记》卷四九九。

[7] 《亭林集》卷五。

[8] 《通典》卷十五《选举·历代制下》。

[9] 葛承雍:《唐代知识分子的观念变革》,载《人文杂志》,1988年第6期。

[10] 《通典》卷十五《选举》三。

[11] 《唐摭言》卷十。

[12] 《通典》卷十七《选举》五。

[13] 《新唐书·柳冲传》。

[14] 《新唐书·食货志》。

[15] 《全唐文》卷二十四《李峤上中宗书》。

[16] 《朝野佥载》卷一。

[17] 《资治通鉴》卷二四二。

[18] 《次山文集》卷七《问进士第三》。

[19] 《新唐书·裴寂传》。

[20] 《大唐创业起居注》卷二。

[21] 《旧唐书》卷七十五史臣评。

[22] 《旧唐书·张玄素传》。

[23] 《资治通鉴》卷一九三。

[24] 《新唐书·十一宗诸子传》。

[25] 《新唐书·李揆传》。

[26] 《资治通鉴》卷二四八。

[27] 《资治通鉴》卷二○○。

[28] 《旧唐书·姚崇传》。

[29] 《唐摭言》卷七。

[30] 《白居易集》卷六十七。

[31] 《旧唐书·高士廉传》。

[32] 《新唐书·文艺志》。

[33] 《唐国史补》卷上。

[34] 以上诸条均参见《唐律疏议》卷十三、十四《户婚》。

[35] 《隋唐嘉话》卷中。

[36] 《新唐书·李日知传》。

[37] 《新唐书·高俭传》。

[38] 《资治通鉴》卷二○二。

[39] 《旧唐书·许敬宗传》。

[40] 颜之推:《颜氏家训》卷一《治家》。

[41] 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

[42] 《**丛书》集五《荻楼杂抄》。

[43] 范摅:《云溪友议》。

[44] 刘肃:《大唐新语》。

[45] 《新唐书·列女传》。

[46] 《资治通鉴》卷二二六。

[47] 《全唐文》卷四。

[48] 岑仲勉:《唐史余瀋》。

[49] 《旧唐书·列女传》。

[50] 同上。

[51] 同上。

[52] 《新唐书·列女传》。

[53] 卢照邻:《长安古意》。

[54] 元稹:《三遣悲怀》之二。

[55] 李商隐:《无题》。

[56] 李商隐:《无题二首》。

[57] 《唐会要》卷一○○。

[58] 《旧唐书·王谔传》。

[59] 《新唐书·卢钧传》。

[60] 参见牛志平:《唐代婚丧》,124页,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

[61] 《新唐书·吐蕃传》。

[62] 牛志平:《唐代婚丧》,132页,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

[63] 参见阎守诚:《论盛唐气象》,《唐文化研究论文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64] 《旧唐书·高适传》。

[65] 葛承雍:《唐代知识分子的观念变革》,载《人文杂志》,1988年第6期。

[66] 参见阎守诚:《论盛唐气象》,《唐文化研究论文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67] 《感遇诗》。

[68] 同上。

[69] 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鲁迅全集》第3卷。

[70] 阮籍:《咏怀》。

[71] 参见罗宗强:《隋唐五代文学思想史》,69~70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72] 《旧唐书·孙思邈传》。

[73] 宋大川:《略论唐代士人的隐居读书》,载《史学月刊》,1989年第2期。

[74] 《樊川文集·牛僧孺墓志铭并序》。

[75] 宋大川:《略论唐代士人的隐居读书》,载《史学月刊》,1989年第2期。

[76] 《资治通鉴》卷二三七。

[77] 《旧唐书·后妃传》。

[78] 《旧唐书·肃宗纪》。

[79] 《资治通鉴》卷一九四。

[80] 《旧唐书·后妃传》。

[81] 《资治通鉴》卷二○九。

[82] 《旧唐书·太平公主传》。

[83] 《旧唐书·后妃传》。

[84] 《新唐书·诸帝公主传》。

[85] 《旧唐书·宣宗纪》。

[86] 《资治通鉴》卷二五九。

[87] 《**丛书》中《御史台记》。

[88] 《旧唐书·李正己传》。

[89] 《旧唐书·太平公主传》。

[90] 《新唐书·马遂传》。

[91] 《唐国史补》卷下。

[92] 《旧唐书·后妃传上》。

[93] 《旧唐书·后妃传下》。

[94] 章学诚语,引自《**丛书》集五。

[95] 《新唐书·后妃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