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解放的新进展(1 / 1)

妇女解放不仅是一个政治问题,而且也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晚清时期,中国的妇女解放有了新的进展。各种进步的社会力量投入这个运动之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尤其是新兴资产阶级的参与,使中国妇女解放运动与资产阶级政治运动结合起来,为其注入了新的意义。本节着重从“道德革命”的角度谈一些晚清妇女解放运动的问题。

一、太平天国的妇女政策

太平天国是清朝后期建立起来的农民革命政权。在他们的纲领和政策中涉及一些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的问题。

第一,提出了男女均等分配土地的方案。《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杂以九等。”明确提出了分田不分男女,男女平等的问题。

第二,禁止娼妓和买卖奴婢。太平天国明确宣告:

娼妓最宜禁绝也。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习士农工商,女习针黹中馈,一夫一妇,理所宜然。倘有习于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守条规当娼者,全家剿洗,邻佑擒送者有赏,知情故纵者一体治罪,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68]

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等人仿照《圣经》的“摩西十诫”制定了十款天条,作为规范人们行为、实行社会控制的手段。其中第七条规定“不好奸邪**”,犯了**罪,一般要被处死。太平天国的起义队伍一直严格遵守禁犯**的条例,军规极其严明。军队纪律规定不准侵入有妇人之家,更禁止发生男女关系。在军队中甚至连夫妇都不得同居。

太平天国还禁止买卖奴婢。呤唎在《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大为赞赏道:

太平天国彻底废除了令人憎恶的奴隶制,这个禁令是严厉执行的,违者不论男女一概斩首论处。禁止男奴的法律尚无关紧要,因为男奴在中国并不普遍,但是对于或多或少都是奴隶的妇女来说,这样一种重大的革新措施,就是完全必要的了。[69]

第三,改革婚姻制度,禁止买卖婚姻。《天朝田亩制度》中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而一切婚姻费用从圣库中支出。这条规定实际上等于废止了需要聘礼金的买卖婚姻。太平天国对婚姻制度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还打破了婚姻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陈规陋俗,太平天国允许自由结合,缔结婚约需男女自愿。呤唎就曾记叙了忠王李秀成的女儿和外国人埃尔自由恋爱,并为他们举行了盛大婚礼的事情。他认为:“太平天国的妇女摆脱了束缚,享有社会地位,从而他们的结婚也就成了爱情的结合。甚至当官长的女儿跟有权力的首领结亲的时候,也从未采用过强迫方式,而是使男女双方首先有机会互相熟识起来。”[70]可见在太平天国那里,男女从未谋面即行结婚以及送聘金等等旧俗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禁止。

太平天国颁布的结婚凭证“合挥”

第四,严禁妇女缠足。太平天国的领导人洪秀全主张男女平权,提倡妇女天足。太平军进入南京,他下令妇女不准缠足,违者斩首,当时在太平军控制的地方也确实厉行禁缠足。

第五,设女官女科,妇女可以参政和受教育。太平天国政权并未把妇女排斥于政治、教育之外,在军队中实行男女分营,宗教仪式中不分男女。女子可以读书、参加科举考试,甚至可以做官。太平天国女官的职责均比照男官制度。

金田起义后,许多妇女投入了反清战斗。据文献记载,太平军女战士“当腰横长刀,窄袖短衣服,骑马能怒驰,黄巾赤其足”,[71]“攀援岩石,勇健过于男子”。[72]说明在太平天国革命战争中,妇女起过积极重大的作用。太平天国政府实行的许多政策确实也体现出妇女解放的精神。但是,由于太平天国政权是一个农民政权,特别是随着该政权定都南京后开始的封建化过程,使被打乱的封建秩序又重新复活。例如重新宣扬三纲五常思想,恢复一夫多妻制,始终不许离婚等,很难使妇女享受真正的平等权利。总体而言,太平天国的妇女解放措施在一定的程度上冲击了封建旧道德对广大妇女的束缚,表现了劳动人民要求摆脱封建压迫的愿望,具有积极意义。但是由于农民的阶级局限性,太平天国提出的妇女解放措施并未彻底实行,而且在总体水平上没有超出传统思想的范围,这使它的积极意义又大打折扣。

二、戊戌维新时期的妇女解放

严格说来,近代意义上的妇女解放开始于戊戌维新运动。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志士在对待妇女问题上的主张已经超越太平天国妇女解放的水平。他们以西方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和进化论学说为指导,从新的角度来看待妇女问题,把解放妇女看作是维新变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使晚清妇女解放运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一)努力破除妇女身上的封建枷锁

反对妇女缠足是维新派为实行妇女解放而首先采取的活动。康有为早于1883年就在广东南海联合一些开明乡绅创立了不缠足会。1896年康有为、康广仁又在广州成立“粤中不缠足会”,提倡妇女不缠足。他的学生梁启超等人积极参与这项妇女解放事业。梁氏撰文指出,缠足陋习“是率中国四万万人之半,而纳诸罪人贱役之林”,[73]是中国致弱的根本原因之一。谭嗣同更历陈“缠足之酷毒”,指出:“缠足之大恶……将不惟亡其国,又以亡其种类。”[74]因此,中国要想图强发展,改变弱国地位,就必须废除摧残妇女的缠足陋习,“铲除之”。梁启超、谭嗣同等人不仅在理论上反对缠足陋习,而且还以实际行动来实现自己的主张。1897年6月,他们共同在上海创立了不缠足会,推动这一运动。在戊戌变法运动中,康有为为了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取缔缠足陋习,还专门写了《请禁妇女裹足折》上奏光绪皇帝,企图借政府之力禁绝缠足陋习。19世纪末20世纪初,广东、上海、湖南、福建、湖北、浙江、北京、天津等地都成立了不缠足会。不缠足运动掀起了倡导女子摆脱束缚,实现自身解放的热潮。

主张男女平等,废除压迫妇女的封建条规,亦是维新派妇女解放思想的主要内容。康有为在《大同书》中,用相当大的篇幅论述了妇女问题,大声疾呼,要求妇女解放。认为男女同是天生的人类,压制女子,使女子“不得仕宦,不得科举,不得为议员,不得为公民,不得为学者,乃至不得自立,不得自由,甚至不得出入、交接、宴会、游观,又甚至为囚、为刑、为奴、为私、为玩,不平至此,耗矣哀哉!”[75]社会不公平到了这种地步是十分可悲的,既违背了公理,又不合乎人道。因此,他提出了一系列解放妇女的主张,包括从法律上确认妇女的地位;婚姻由女子自主,自行择配,不需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约束;主张女子社交自由;女子与男子衣服装饰应相同。这些主张在他所写的《大同书》中得到充分的发挥。

谭嗣同揭露了封建社会男女不平等的关系,在其所撰《仁学》中,强调“中外通”“上下通”“男女通”“人我通”。所谓男女上下通,是要求男女平等。为此,他批判了片面的贞操观,认为:“重男轻女者,至暴乱无理之法也。男则姬妾罗侍,纵**无忌;女一**即罪至死。驯至积重流为溺女之习,乃忍为蜂蚁豺虎之所不为。”[76]性并非恶事,挑开其神秘的面纱,男女正常交往,就不存在**。他认为,“男女同为天地之菁英,同有无量之盛德大业,平等相均。”[77]严复对中西文化进行了认真的对比之后,指出“中国妇人,每不及男子者,非其天不及,人不及也。”也就是说,旧的礼教是人为造成的,是男女不平等的恶果。他强调:妇女自强是国政之根本,而要使妇女自强,“必宜与以可强之权,与不得不强之势”,[78]即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实现男女平等。总之,男子主动努力地去破除妇女身上的封建枷锁,这实是戊戌时期妇女解放的一大特色。

(二)兴女学,强国基

维新志士中提倡女学,应以宋恕为最早,1891年他在《变通篇》中提出:“民男女六岁至十三岁,皆须入学,不者罚其父母。”[79]以后郑观应、陈炽等进步思想家都发表过不少兴办女学的言论。维新运动兴起后,资产阶级维新派从强国保种,培养有知识的妇女人才的思想出发,大力倡导女子教育。他们利用报刊广为宣传,大声疾呼,一时间出现了轰轰烈烈的兴女学运动。

康有为主张女子“一切与男子无异”,男女应该平等。因此,在受教育方面,也要不分男女,同等对待。从小学、中学、大学,人人自幼而学,人人皆学至20岁,在学成之后,可以为官、为师,“但问才能”,不问男女,不应有其他限制,甚至担任大学教师都应同等待遇,“大学之师,不论男女,择其专学精深奥妙实验有得者为之。”[80]在中国长期没有女子教育的历史条件下,康有为提倡男女平等接受教育,在当时具有重大的革新意义。

梁启超也是兴女学的积极倡导者。在他看来,女学不兴是国家积弱的根源,而“智男而愚妇”又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源,因此,兴女学让女子受教育不仅是“保国”“保种”“保教”的前提和强国的基础,而且也是解决男女不平等的重要途径。此外,兴女学的重要性表现在经济上可以使妇女自立,可以解决中国忧贫的问题;表现在教育方面可以很好地对后代进行早期教育,提高民族整体素质;表现在人才方面可以挖掘妇女的智慧,假若能使女子从事于学,必有“男子所不能穷之理,而妇人穷之,男子所不能创之法,而妇人创之。”[81]显然,梁启超明确地把兴女学与救亡图存问题联系到一起了。总之,“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保种”,[82]培养具有广博的近代知识和自立处事能力、能持家能教子的贤妻良母型的女子,这是梁启超兴女学的目标所在。为此,他积极倡导兴女学,并于1897年帮助经元善在上海创办了一所女子学校,并满怀**地写下了《创设女学堂启》,发表在《时务报》上,希望以此为起点,在各地办更多的女学堂。梁启超从男女平权思想出发,重视兴办女学,这在“女子无才便是德”思想充斥的清末,无疑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开拓了时代的新风气。

严复也非常重视妇女的健康和对女子的教育。他依据进化论而提出的“母健而后儿肥”[83]一句,成为常被人们引用的时髦口号。严复也是上海经正女学的热情支持者,1898年1月特为女学写了《论沪上创兴女学堂事》一文,论述了兴办女学堂的重要性。他指出:“中国四百兆人,妇女居其半;妇女不识字者,又居其十之九。”所以他认为“使国中之妇女自强,为国政至深之根本。”[84]他倡议“禁缠足,立学堂”,希望能让妇女与男子一样,既能读书,又能阅世。他的开女禁、兴女学、倡男女平等的主张,有极大的启蒙意义。

此外,谭嗣同、林纾等人也都主张男女平等,女子接受教育。

维新派对女子教育的大力提倡,竟把三千年高压下的女子教育松动了一下,使女子学堂在我国应运而生。戊戌变法期间,全国只有一所中国人自办的女学,而在1901—1903年间,女学猛增到17所,仅上海便有5所。面对民间女学勃兴的局面,一些本来反对兴办女学的人,也被这股女学风潮不自觉地卷了进去,说明兴女学运动已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影响。

总之,戊戌时期以兴女学、不缠足为主要内容的妇女解放运动,还仅仅是个开头,尚处于启蒙阶段。这表现为运动的倡导者,几个男性“通人”主动地去解放妇女,尚未达到妇女自己起来求得自身解放的阶段,但这种努力毕竟冲破了几千年来在妇女问题上束缚人们头脑的羁绊,在禁锢妇女的牢笼上打开了一个缺口。

三、辛亥革命时期的妇女解放

辛亥革命时期,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高度重视妇女解放的问题,把争取妇女解放作为民主革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妇女解放思想进一步超越了改良派,从而使这一时期的文化思想界呈现出比以前更加活跃的气象。其中关于妇女解放思想已不限于对个别陋习的改良阶段,而发展到对男女平权、婚姻自主、妇女走向社会等问题的争取阶段。

(一)作为民主革命一部分的妇女解放思想

资产阶级革命派是这一时期历史潮流的代表者。他们比较自觉地认识到妇女解放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一个重要任务,认识到“国无国民母,则国民安生;国无国民母所生之国民,则国将不国。故欲铸造国民,必先铸造国民母始。”[85]而铸造国民母的方法,就是“断绝其劣根性,而后回复其固有性;跳出于旧风气,而后接近于新风气;排除其依赖心,而后养成其独立心。”[86]基于民主革命的需要,许多革命志士成为妇女解放的同情者和宣传者。邹容在《革命军》一书中,发出了“凡为国人,男女一律平等”[87]的呼吁;陈天华在《猛回头》一书中,提出了“兴女学,培植根”“禁缠足,敝俗矫匡”[88]的主张。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更是把男女平权作为民权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倡导的。他的民权思想是要用共和制取代专制政体,让四万万人都有主权来管国家的大事。在对待妇女问题上,他指出:“我汉人同为轩辕之子孙,国人相视,皆叔伯兄弟诸姑姐妹,一切平等,无有贵贱之差,贫富之别。”[89]明确了男女平等的必然性。在主持南京临时政府期间,孙中山为之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妇女的法令。对于女子参政问题,孙中山态度极为明朗,最先表示“中华女子有完全参政权”。当女子参政权被参政院否决无可挽回之时,孙中山仍坚定不移地表示:“天赋人权,男女本非悬殊,平等大公,心同此理。”[90]说明他的男女平权思想来源于天赋人权、自由平等观。可以说孙中山的妇女解放观深深地根植在他的民主革命纲领——三民主义之中,与他所领导的民主革命联系在一起。

作为这一时期妇女解放思想的重要标志,还应提到20世纪初出版的《女界钟》和《女论》这两部著作。《女界钟》,金天翮著,大同书局1903年出版,被认为是近代中国论述妇女问题的第一部专著和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提倡女权的著作。它有力地抨击了封建中国奴役女性的旧思想、旧制度,其宣传男女平等、男女并肩从事革命的观点,敲响了女界革命的警钟。[91]在《女界钟》里,金天翮提出妇女应争取的权利有六种,即:求学权,交友权,营业权,掌握财产权,出入自由权,婚姻自主权,这是对封建礼教的勇敢挑战。他还用一节的篇幅专门论述了妇女参政问题,认为妇女参政应包括“监督政府与组织政府”[92]两大任务,指出女权发达与否同国家民权昌盛程度分不开,驳斥了反对妇女参政的种种说法。他还考察了婚姻形态的变化,指出一夫一妻制是历史的必然,“自由起而后平权立,平权立而后一夫一妻制行。”[93]他提出“爱自由,尊平权,男女共和”[94]的主张,以“爱国与救世”为公德,号召妇女投身爱国运动,明确地把妇女解放同反清革命联系在一起,同建立民主共和国的目标联系在一起。《女界钟》的主张带有妇女解放运动纲领的性质,对辛亥革命时期的妇女运动有积极影响。

另一部女权著作《女论》,作者为陈以益,1909年出版。该书以人道主义和天赋人权为武器控诉中国妇女的苦难,以进化论的观点对妇女地位的变化进行历史考察,论述妇女问题的重要性。该书明确地指出改良社会的根本在于改不平等之社会为平等之社会。不平等社会即“贱贵不平等,贫富不平等,男女亦不平等。”作者认为女权是社会改良的基石,“世界之平和,必先改良社会,欲社会之改良,必先扶植女权。女子者,国民之母也。女子在社会上无权,则社会安能改良”?因此,提倡女权就要“革男尊女卑之恶习,去良妻贤母之劣性,养自由自立之精神,战平等平权之实事”。[95]当此之时,如果再不扶植女权,就有可能发生“妇人革命”。当和平改良不能达到目的的时候,就只能进行流血革命了。

上述两部书的出版,标志着近代妇女解放思想的日趋成熟,也标志着从以男子为主体解放妇女到自由妇女自我解放的时代发展趋势,敲响了“女界革命”的钟声。

(二)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与女权运动的曙光

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与自我解放,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妇女解放运动的时代特征之一。如果说妇女解放初级阶段的标志主要是一批男子主动地去解放妇女的话,那么妇女解放运动深入展开的标志则是女性的自我解放。即伴随着清末女学堂的增加、女子出国留学而崛起的近代女性群体的参与,推动了近代女权运动的到来。

女性自我意识觉醒的标志之一,是一批巾帼女杰脱颖而出。她们筹办报章杂志,著书立说,广造舆论,逐渐取代了“男界”倡导妇女解放并代为立说的局面。在辛亥革命前10年间,全国各地及日本东京由妇女创办的各种女子报刊共有40余种之多[96]。发刊较早的是由陈撷芬于1902年创刊于上海的《女报》,接着,丁我初、曾孟朴创办的《女子世界》、燕斌创办的《中国新女界杂志》等相继问世。1907年秋瑾在上海创办的《中国女报》最为著名。

《中国女报》封面

女子报刊作为表达妇女自身思想和政治意愿的阵地和喉舌,许多文章把批判君权、恢复民权、实现妇女解放很好地结合起来。例如韦贞卿在《论过渡时代之女界》一文中就明确表达了“天赋人权、男女平等,同是官骸,同是知觉”的男女平等观点,用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思想批驳男尊女卑的谬论。其中,偏激者甚至主张“家庭革命说”。丁我初在《女子家庭革命说》一文中就发出了“家庭革命”的呐喊:“同胞乎!女子乎!欲革国命,先革家命;欲革家命,还请先革一身之命。”[97]以为实现了家庭革命,不仅推翻封建专制制度的问题能够解决,而且男女平等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了。但这毕竟是少数,大部分文章就妇女人格独立、经济自立、提倡自由恋爱反对包办婚姻、一夫一妻、男女并重、废除娼妓等角度探讨妇女自身的解放问题。其中,秋瑾提出的一系列关于妇女解放的言论和主张集中地代表妇女自身求解放的最先进、最完整的思想,主要有五个方面:第一,要求实现男女平等的思想;第二,要求婚姻自由的思想;第三,反对女子缠足的主张;第四,提倡女学和主张妇女要经济自主;第五,主张妇女要走向社会、参与国事。[98]

秋瑾像

女性自我意识觉醒的标志之二,是妇女团体的组建。据统计,辛亥革命前后,由女知识分子发起组织的各种妇女团体约有35个。这些妇女团体大多成立于同盟会成立前后和武昌起义前后,分布在全国8省4市及日本东京。尤以上海居首,计15个;东京次之,计5个。其余分布在浙江、湖北、北京、南京、昆明、长沙、桂林、苏州、镇江、松江、嘉兴等省市。其活动主要有:第一,以振兴女子教育作为争取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由胡彬夏发起成立于1903年4月8日,1904年5月由秋瑾、陈撷芬改组的“共爱会”,积极鼓励国内妇女到日本留学,促进女子教育,批判“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谬论,以求自立强国之道。第二,进行互助互爱。1905年于东京成立的“中国留日女学生会”在成立通告中宣称,中国妇女茫茫数千年,如奴隶,如散沙,极人生之痛苦,原因之一是无团体。该会成立的目的就是使妇女之间能够团结互助,维护妇女权益。第三,组织妇女学习手工艺术,以求自谋职业之路。1904年张竹君在上海爱国女校附设的“女子手工传习所”,即以传授手工技艺,解决妇女谋职为宗旨。传播的内容有手工编织、机械缝衣法、机械扣法等,其成员大多是爱国女校的学生。第四,提倡移风易俗、讲究卫生,改良家庭。许多妇女团体以科学的知识,通俗的道理,对封建迷信的沿袭陋俗(如新岁新室不扫地以积财,一遇病情请道士以解凶等),进行深入浅出地剖析,对移风易俗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张竹君于1904年在上海组织的“卫生讲习会”,以“谋为国民增健康之幸福、立强毅之基础”为宗旨,对改良家庭也起了很好的作用。

女性自我意识觉醒的标志之三,是妇女的参政运动。中国妇女的参政运动比西方迟了近一个世纪,它萌芽于戊戌维新时期,流行于辛亥革命年代。西方妇女参政的思潮激**着中国先进分子,影响着中国妇女界。秋瑾的《勉女报》歌“吾辈爱自由,勉励自由一杯酒。男女平权天赋就,岂甘居牛后”,为争取中国妇女参政权发出了最早的呼声。

中国妇女参政运动发生的直接原因,则是辛亥革命的蓬勃发展。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专制变成了共和”,由此激起妇女们参政的希望。她们深信,女子参政是解决妇女问题的先导,“欲弭社会革命之惨剧,必先求社会之平等,必先求男女之平权;欲求男女之平权,非先与女子以参政权不可。”[99]1911年11月,由留日女学生同盟会员林宗素等人在上海发起组织的“女子参政同志会”,是中国最早的妇女参政团体。这一参政团体的宗旨是“普及女子之政治学识,养成女子之政治能力,期得国民完全参政权。”[100]并开办了参政研究所和上海女子政法讲习所,以培养妇女的参政能力。1912年1月5日,女子参政同志会派代表赴南京谒见孙中山,要求女子参政权。随之,“中华女子共和协进会”、“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陆续成立。“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的唐群英代表发起人,要求南京临时参议院审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时,还给女子以参政权。但3月11日通过的《临时约法》对此并未作出规定。于是唐群英、林宗素、张昭汉、沈佩贞等26人上书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要求修改约法。3月19日,临时参议院讨论女子参政请愿案,予以否决。第二天,唐群英等到众议院质问,她们闯入议会,打碎议院玻璃窗,踢倒卫兵,造成轰动全国的大闹参议院事件。21日,她们又组织数人,举行示威,后由于孙中山出面调停,事件暂告平息,但仍无结果。

为了扩大妇女参政的声势,发展参政组织,“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于1912年4月8日在南京正式成立,这是当时最大的妇女参政团体。该会由原来的女子参政同志会、女子后援会、女子尚武会、金陵女子同盟会、湖南女国民会等联合组成,曾提出九条政纲:(1)男女平权之实现;(2)女子教育之普及、实施;(3)家庭妇女地位的向上;(4)一夫一妻主义之实现;(5)自由婚姻之实行及无故离婚之禁止;(6)妇女职业之励行;(7)蓄妾及妇女买卖之禁止;(8)妇女政治地位之确立;(9)公娼制度之改良。这九条政纲,把女权的诸方面要求由妇女团体明确提出并作为奋斗目标,这是我国妇女运动史上的创举。中华女子参政同盟会总部设在南京,上海、湖南、湖北、江苏等地都有分会。在其影响下,广东省议会章程规定妇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妇女们热烈参加竞选,选出了庄汉翘、黎金庭等10名女议员,其中黎金庭被任命为宝安县县长。有人评论:“这是妇女参政史破天荒的记载。”[101]它拉开了中国妇女参政运动的帷幕,表明中国妇女不再以分散的个人单独行动,显示了中国知识妇女的政治觉醒,为以后的妇女参政运动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

注释

[1] 龚自珍:《明良论二》,《龚自珍全集》上册,31页。

[2] 龚自珍:《明良论二》,《龚自珍全集》上册,31~32页。

[3] 魏源:《默觚·治篇十二》,《魏源集》上册,66页。

[4] 魏源:《默觚·治篇十四》,《魏源集》上册,72页。

[5] 龚自珍:《古史钩沈论一》,《龚自珍全集》上册,20页。

[6] 龚自珍:《论私》,《龚自珍全集》上册,92页。

[7] 龚自珍:《壬癸之际胎观第一》,《龚自珍全集》上册,12~13页。

[8] 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中册,1126页。

[9] 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8页。

[10] 谭嗣同:《仁学》,《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下册,337页。

[11] 谭嗣同:《仁学》,《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下册,339页。

[12] 同上书,334页。

[13] 《革天》,《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714~719页。

[14] 邹容:《革命军》,《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652页。

[15] 《箴奴隶》,《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704页。

[16] 辛疾:《民权主义!民族主义!》,《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下册,813~814页。

[17] 邹容:《革命军》,《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672页。

[18] 张岂之、陈国庆:《近代伦理思想的变迁》,290~291页。

[19] 康有为:《大同书》,44页,北京,中华书局,1956。

[20] 同上书,149页。

[21] 谭嗣同:《仁学》,《谭嗣同全集》下册,348页。

[22] 《三纲革命》,《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下册,1017页。

[23] 《家庭革命说》,《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834页。

[24] 《三纲革命》,《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1019页。

[25] 同上书,1020页。

[26] 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12页。

[27] 梁启超:《论中国国民之品格》,《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四,3页。

[28] 同上。

[29] 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12页。

[30] 同上书,14页。

[31] 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15页。

[32] 《蔡元培全集》第2卷,208页。

[33] 同上。

[34] 同上书,220页。

[35] 《康有为遗稿》,453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36] 《严复集》第5册,1347页。

[37] 《康有为遗稿》,455页。

[38] 同上。

[39] 梁启超:《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五,44页。

[40] 严复:《论世变之亟》,《严复集》第1册,3页。

[41] 同上书,1页。

[42] 同上书,2页。

[43] 谭嗣同:《仁学》,《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下册,349~350页。

[44] 《孙中山全集》第1卷,317~318页。

[45] 《孙中山全集》第2卷,438页。

[46] 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45页。

[47] 《说国民》,《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72页。

[48] 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104页。

[49] 《说国民》,《国民报》,1901年第2期。

[50] 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36页。

[51] 《蔡元培文选》,200~201页,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

[52] 梁启超:《独立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62页。

[53] 梁启超:《独立与合群》,《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五,43页。

[54] 《蔡元培全集》第2卷,181页。

[55] 梁启超:《独立与合群》,《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五,44页。

[56] 同上。

[57] 《蔡元培全集》第2卷,182页。

[58] 梁启超:《独立与合群》,《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五,44页。

[59] 《陈独秀著作选》第1卷,17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60] 《蔡元培全集》第2卷,181页。

[61] 严复:《原强修订稿》,《严复集》第1册,16页。

[62] 严复:《论世变之亟》,《严复集》第1册,1页。

[63] 康有为:《进呈日本明治变政考序》,《戊戌变法》第3册,3页。

[64] 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18页。

[65] 《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上册,250页。

[66] 谭嗣同:《仁学》,《谭嗣同全集》下册,322~323页。

[67] 严复:《天演论》,《严复集》第5册,1395页。

[68] 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文书汇编》,90页。

[69] [英]呤唎:《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上册,王维周译,233~234页。

[70] 同上书,244~245页。

[71] 金和:《椒雨集·痛定篇》,转引自罗尔纲:《太平天国史事考》,33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

[72] 张德坚:《贼情汇纂》,《太平天国》第3册,111页。

[73] 梁启超:《戒缠足会叙》,《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121页。

[74] 谭嗣同:《仁学》,《谭嗣同全集》下册,303页。

[75] 康有为:《大同书》,146页。

[76] 谭嗣同:《仁学》,《谭嗣同全集》下册,304页。

[77] 同上书,303页。

[78] 严复:《论沪上创立女学堂》,《严复集》第2册,468~469页。

[79] 宋恕:《六斋卑议》,《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1辑,下册,865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

[80] 康有为:《大同书》,219页。

[81] 梁启超:《变法通议》,《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42页。

[82] 梁启超:《倡设女学堂启》,《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19页。

[83] 严复:《原强修订稿》,《严复集》第1册,28页。

[84] 严复:《论沪上创兴女学堂事》,《严复集》第2册,468~469页。

[85]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929页。

[86] 同上书,930页。

[87] 同上书,675页。

[88] 《陈天华集》,47页,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

[89] 《孙中山全集》第1卷,298页。

[90] 《孙中山全集》第2卷,52页。

[91] 参见刘巨才:《中国妇女运动史》,155~162页,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89。

[92] 金天翮:《女界钟》,56页,上海,大同书局,1903。

[93] 同上书,81页。

[94] 同上书,83页。

[95] 转引自邓伟志:《近代中国家庭的变革》,63页。

[96] 沈智:《辛亥革命前后的女子报刊》,《纪念辛亥革命70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下册,201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

[97]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928页。

[98] 参见沈智:《辛亥革命时期的女知识分子》,《辛亥革命与近代中国》上册,361页,北京,中华书局,1994。

[99] 陈东源:《中国妇女生活史》,360页,上海,上海书店,1939。

[100] 《女子参政同盟会草案》,《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910页。

[101] 楚伧:《四个月里广东观察谈》,《民国时报》,1921-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