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西方宗教在华的扩张(1 / 1)

西方宗教是指发源于欧洲的天主教、基督教(新教)和东正教三大宗教体系。晚清时期,它们都流行于中国,并依靠各国列强的侵略势力和不平等条约的庇护,不断扩张各自的在华宗教组织,成为当时中国影响最大的外来宗教。

哈尔滨东正教堂

这三派宗教都是在鸦片战争以前来到中国的。最早来华的是天主教。早在16世纪末的明朝万历年间,利玛窦等意大利天主教传教士就来到中国,拉开了西教东渐的序幕。然而,到了清朝雍正年间,清政府与罗马教廷发生了矛盾,实行禁教,天主教在中国的活动转入秘密状态,亦有缓渐的发展。据1844年11月出版的《中国丛报》透露,到1839年为止,天主教在中国本部13个省有活动,欧籍传教士有65人,天主教徒约有30万人。[1]

东正教,又称希腊正教,或正教。1054年基督教东西两派正式分裂后,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的东部教会自称信仰正统的基督教教义,以正教自居,故有其名。中国的东正教是在清朝康熙年间从俄国传入的。最早来华的东正教教徒,是定居在中国的雅克萨之战的俄国战俘。1695年(清康熙三十四年),经清政府允准,他们在北京建立教堂(当时称“罗刹庙”,即北馆),同时,俄国西伯利亚都主教也颁发了教会证书,命名为“圣尼古拉教堂”。1715年(清康熙五十四年),俄国派出第一届东正教传教使团,教堂又成为该使团在北京的驻地。这个东正教使团受到沙皇政府的支持,实际上是俄国政府的外交使团。其主要任务是充当中俄之间外交、贸易的中介,并搜集有关中国的各种情报,而对传教兴趣并不很大。因此,它在华人中发展的教徒很少。

马礼逊像

基督教(新教)传入中国的时间比天主教、东正教稍晚。原因在于新教在脱离罗马教廷以后,不仅需要用一定的时间巩固自身组织,而且在16至18世纪海上霸权主要掌握在葡萄牙、西班牙、法国等信奉天主教的国家,信奉新教的英、美、德等国要与之争雄,也需要有一段发展的时间。1807年(嘉庆十二年),英国伦敦会派马礼逊来到中国,揭开了基督教在华传教的第一页。由于清政府的禁止,马礼逊无法在中国内地立足,不得不转向南洋,开辟针对中国的传教基地。在那里,他们创办报刊、学堂、印刷所,翻译出版宗教书籍,并往返于澳门、广州之间,到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前,基督教共有59名传教士向华人传教,其中驻足澳门、广州的只有8人,发展中国教徒150人左右[2]。其进展十分缓慢。

1840年英国殖民主义者发动了鸦片战争,用武力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也为西方宗教在中国的传播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西方列强从在战后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取得了在通商口岸传教的权利,把保护西人传教列入条款之中。在法国的要挟下,清政府被迫在1846年(道光二十六年)2月20日颁发解除天主教禁令的上谕,宣布:

前据耆英等奏,习学天主教为善之人请免治罪,其设立供奉处所,会同礼拜供十字架图像,诵经讲说,毋庸查禁……所有康熙年间各省旧建之天主堂,除已改为庙宇民居者毋庸查办外,其原旧房屋尚存者,如勘明确实,准其给还该处奉教之人。[3]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俄、美等列强再次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进一步扩大了在华传教的权利。中法《天津条约》第13款规定:“凡按第八款备有盖印执照安然入内地传教之人,地方官务必厚待保护。”中法《北京条约》又允许“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4]。通过这些规定,外国教会不仅把自己的活动范围从沿海通商五口扩大到内地,而且还使教会在内地广置产业有了条约根据。有各国列强政府的撑腰,又有不平等条约为掩护,西方宗教三大派势力在鸦片战争后像洪水一样涌入中国,在从沿海城镇到内地乡村的广大地区建立起各自的组织网络,成为晚清时期扩张势力最迅速的宗教派别。

鸦片战争以后,在中国沉寂多年的天主教立即活跃起来。他们一方面积极收回以前被清朝当局没收的教产,恢复旧有的教会组织;另一方面动员各国天主教修会派人来华,开辟新的传教区域。来华的主要天主教修会活动情况如下:

耶稣会是天主教的重要修会之一,在法国、西班牙等国都设有专门的组织机构。鸦片战争后法国耶稣会便派传教士来到中国,在上海徐家汇徐光启墓址附近设立了总部。继之,他们在这里还修建了教堂、学校、医院、藏书楼、天文台、育婴堂等机构,站稳了脚跟。与此同时,他们向江苏、安徽、河北等省派出了传教士,把这些地方变成其相对固定的传教区域。

意大利米兰外方传教会成立于1850年,在1858年乘第二次鸦片战争之机派人来到香港,1869年到河南教区传教。

1862年成立于比利时的圣母圣心会于1865年派人赴蒙古传教。

河南曾是奥斯定会的传教区域,在中断了一百多年后,又于1879年把传教士派到豫省,恢复了那里的宗教活动。

1885年罗马教廷成立圣伯多禄圣保罗修会,当年就派人到陕西传教。

德国司带尔圣言会在1879年派传教士来华,把山东作为其传教区域。

圣母小昆仲会的传教士于1893年来到上海活动。

除此以外,来华的天主教会还有加拿大、荷兰的修会,爱尔兰的高龙庞外方传教会,美国玛利诺会等。来华的天主教女修会亦数量众多,主要有:法国仁爱会(1842年来华)、沙德圣保罗女修会(1848年来华)、加诺萨女修会(1860年来华)、法国拯亡会(1867年来华)、巴底欧上智会(1875年来华)、方济各圣母传教会(1886年来华)、多明我女修会(1889年来华)、安老会(1904年来华)、司带尔圣神忠仆会(1905年来华)、埃及方济各女修会(1910年来华)等。19世纪下半期,天主教在中国的修会共达30多个。随着来华修会的增多,教皇利奥十三重新调整了在华天主教组织系统,把中国划分为五大传教区:第一区为直隶、辽东、蒙古;第二区为山东、陕西、河南、甘肃;第三区为湖南、湖北、浙江、江西、江南;第四区为四川、云南、贵州、西藏;第五区为广东、广西、香港、福建。[5]鸦片战争后仅30余年,天主教已经在中国绝大部分省区建立起自己的组织机构,其发展速度是令人吃惊的。传教士和教徒亦大幅度增加。到19世纪末,在华天主教各修会的传教士共约800人,教徒从1860年的40万增加到70万人[6]。

北京西什库教堂

鸦片战争以后,基督教(新派)各差会也争先恐后地向中国派出了传教士。属于英国的差会有英国伦敦会、浸礼会、长老会、圣公会、卫理宗、内地会、英行教会等;属于美国的差会有圣公会、美部会、美北长老会、浸礼会、归正会、卫理宗、信义宗、基督教青年会等;德国派出的差会有巴色会、礼贤会、信义会等;加拿大派出的有长老会、卫理会、圣公会等,活动范围遍及中国各地。如美北长老会在五口通商后不断派传教士到中国来,传教区迅速扩大,在不长的时间里形成了东起宁波、杭州、上海,西南及桂林、衡州,北达登州、烟台、北京等地,南到广东、海南的广袤范围。先后设立了华中区(1844年开教)、广东区(1847年开教)、山东区(1861年开教)、北京区(始于1863年)、江安区(包括南京和安徽怀远,原属华中区,后于1906年独立)、海南区(1881年开始)、湖南区(始于1898年)等众多传教区。丁韪良、狄考文、李佳白等著名传教士就来自该会。英国传教士戴德生创办的内地会是外国来华传教士成立的最大传教组织。戴德生原是英国中国布道会成员,1854年受该会派遣来华,以后便脱离了中国布道会。1865年他在英国休养期间组织了中华内地会。1866年戴德生重返中国,先在江浙一带活动,后于上海成立内地会总部,建立起完善的组织系统。内地会传教特点:一是跨宗派,所派传教士来自不同国家的各个不同宗派,既有英、美、加拿大、澳大利亚人,又有德国、奥地利、瑞士及北欧各国之人;二是活动范围广,他们不仅注重在中国的沿海沿江省份建立传教据点,而且还把传教士派到内地省区、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并强调深入民间传教;三是传教活动中国化,强调传教士在生活、起居、衣着、语言、举止等方面,都尽量做到中国化,以减少传教阻力,迅速把上帝的福音传遍中国。由于具备这些特点,内地会组织发展很快,1869年传入安徽、江西,1875年发展到河南、湖南,1876年传入山西、陕西、甘肃及绥远,次年,四川、贵州、云南、广西等西南地区被纳入他们的传教范围。在不长的时间里,内地会的传教活动几乎遍及全中国,这种扩张速度在来华的各基督教差会中并不多见。到19世纪末,内地会在中国约有650名传教士,270个传教据点,教徒在5000人以上,成为基督教(新教)在华的最大差会之一。[7]

基督教(新教)传入中国的时间虽然晚于天主教,但其在华发展的速度并不比天主教逊色。到1906年止,经过英、美等国新教传教士的努力,共在中国建立教会82个,派遣传教士3832人,发展教徒共178251名。[8]从总体上看,天主教影响的对象主要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下层,而基督教的多数差会和传教士则热衷于办报、办学、译书等文化事业,在士大夫阶层及知识分子中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尽管基督教拥有的信徒比天主教少,但它在当时中国社会中的影响却不可低估。

晚清时期,东正教的传播状况虽然落后于天主教和基督教,但仍然呈现出迅速发展的势头。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东正教在华的发展一度处于迟滞状态。在1860年以前的百余年间,含雅克萨俘虏的后裔在内,北京的东正教徒不过200人,加上北京以外的哈尔滨、张家口、天津、汉口等地的少数教徒,总数亦仅300多人。这种情况直到1878年始发生变化。是年,修士大司祭弗拉维昂·高连茨基率领第16届传道团来华。鉴于东正教在华发展缓慢,弗拉维昂·高连茨基改变传道团主要参与俄国外交活动的方针,开始重视传教事务。其教会及传教士在北京、内蒙、汉口等地积极开展传教活动,使这一教派得到迅速发展。到1902年,我国境内建成的东正教教堂已有32所,信徒总数达5587人,仅北京就有教徒上千人,[9]是40年前的5倍。

晚清时期在中国流行的西方宗教(含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在内)扮演着外来意识形态和外来政治势力的双重角色,对中国近现代的历史发展,尤其在思想文化方面有着重大的影响。应该看到,鸦片战争以后的西教东渐,是与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疯狂侵略交织在一起的。因此,就整体而言,西方教会执行了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充当了侵略中国的工具。当然这并不排除来华传教士中的一些人对中国是友善的,做了一些有利于中西文化交流的事情。

把宗教视作侵略工具,利用宗教为侵略行径服务,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向外侵略扩张的既定政策,并不以传教士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一般来说,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的活动,首先是派出传教士,然后是商人,再后是殖民地官员。也就是说传教士被帝国主义分子视为侵略扩张的先头部队。正因为如此,各国政府对来华教会不遗余力地予以支持。俄国第18届传教使团大司祭费古洛夫斯基·英诺肯提乙直言不讳地承认:“俄国传教使团的成员们乃是俄国政府的官方代表……传教使团的经费是由俄国政府供给的,训令是俄国政府下达的。政府的意图是,通过传教士以促进俄国的政治利益,这是充分理解的。”[10]不仅俄国如此,其他欧美国家也是这样。殖民侵略政策就像魔影一样影响、支配着来华传教士的言行。从明朝中后期来华意大利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开始,西方传教士始终把对中国的精神征服放在首位。利玛窦说过:“我们耶稣会同人依照本会成立的宗旨……做耶稣的勇兵,替他上阵作战,来征讨这崇拜偶像的中国。”[11]鸦片战争前多次对中国进行侦察的荷兰传教士郭士立(德籍)曾经发誓:“我心中长久以来就怀有这样的坚定信念,即在当今的日子里,上帝的荣光一定要在中国显现,龙要被废止,在这个辽阔的帝国里,基督将成为唯一的王和崇拜的对象。”[12]无怪乎《天津条约》签订后,英国传教士杨格非得知列强取得了更多的传教特权欣喜若狂地声称:“中国几乎出乎意料之外地对传教士、商人和学者开放了。这个国家事实上已经落入我们的手中,一切早已在中国的传教士和各自国内的差会,如果他们不去占领这块土地,不在十八个省的每一个中心取得永久立足的地方,那将是有罪的。”[13]他的这段自白真实地反映了晚清时期来华传教士的一般心态。怎样对中国进行“精神征服”呢?对于传教士来说,除了组建教会,发展教徒之外,就是通过办报、办学、编译图书等文化活动方式来达到这个目的。

“以学证教”是来华传教士采用的重要传教手段。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兴起了洋务运动,开始“师夷之长技”,学习西方近代科学技术。传教士们便投其所好,重施“以学证教”之故伎,假借宣传科学知识的名义,兜售宗教的私货。在他们编写的一些科学宣传品中,一方面极力渲染近代科学的奇妙幻变,另一方面却又煞有介事地说什么西方人之所以能发明这些“奇技”,是得到了“上帝赋予的智慧”,来源于“上帝的启迪”,批评中国人只学西方科技而忽略学习西方宗教,是“逐末舍本”,不得要领。在他们看来,“教化为本,器艺为末”,忽视学习宗教只会使“学问失其要,徒得西学之皮毛,而不得西学精深之理,虽然亦无其益矣”。[14]在中国人刚刚开始接触西学并对之缺乏了解的时候,传教士们的这种说法很容易把人们引上歧途,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活动在中国内地的西方传教士

教会学校大都开设了一些西学课程,这比中国封建八股教育进了一步,但其目的并不是为中国振兴培养人才,而是为教会培养驯服工具,以便用之取代“中国的旧式士大夫”,进而控制中国。以在华办学闻名的美国传教士狄考文公开表示:

真正的教会学校,其作用并不单在传教,使学生受洗入教。他们看得更远,他们要进而给入教的学生以智慧和道德的训练,使学生能成为社会上和教会内有势力的人物,成为一般民众的先生和领袖……中国作为儒家思想的支柱的,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士大夫阶层,如果我们要对儒家的地位取而代之,我们就要训练好自己的人,用基督教和科学教育他们,使他们能胜过中国的旧式士大夫,从而取得旧式士大夫所占的统治地位。[15]

基于这种办学宗旨,不少教会学校都用强制性的手段和措施,强迫学生接受西方宗教观念,学生整天被沉闷、压抑、神秘的气氛所笼罩,窒息了青少年固有的朝气与活力。

还有不少传教士著书立说,鼓吹“种族优劣”、“弱肉强食”的谬论,对中国人进行奴化宣传,以瓦解其民族精神。美国公理会传教士明恩溥在《中国人的特性》(1892年出版)一书中,以强烈的种族偏见竭力丑化中国民族传统,对中国文化大泼污水。该书写道:中国人的“特性”是“没有准确的概念”、“误解的天性”、“拐弯抹角的天性”、“理智混乱”、“轻视外国”、“因循保守”、“没有同情心”、“互相怀疑”、“没有诚实”等。甚至连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节约”、“勤劳”、“礼貌”等,也都成为讥笑的题材,作者夸张地说:中国妇女在临死之前,要自己走到坟地,以节省别人抬尸首的力气。他断言:“中国文化是自私的,需要美国的发财文化;中国的经济是落后的,需要美国的商品和现代科学;中国人的道德堕落,贪污腐化达到极点,以致不能看守自己的海关,不能让他们收税而自肥。”[16]总之,中国的一切方面都不如美国,只有让美国人来统治,中国才有光明的前途。另一位美国传教士林乐知鼓吹中国应该向印度学习,接受英国人的殖民统治。他在《印度隶英十二益说》一文中宣称: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有12项“益处”,并向中国提出:“吾意唯有拔赵帜暂易汉帜之一法,先于东南方遴选二省地,租归英治,凡有利弊,听其变置……本昔之治印者,一一移而治华。”[17]也就是说,中国只有像印度那样沦为英国人的殖民地,才有出路。

然而,历史现象是复杂的,事物的存在总是体现为一定的矛盾性、多样性。这条法则同样适用于晚清来华西方宗教。讲传教士充当西方列强的侵华工具,这是就其总体估价和问题的本质而言,并不意味着把所有的来华传教士都视为侵略者,他们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侵华“罪行”。实际上有许多传教士只是虔诚的宗教徒,与该国政府并无多少瓜葛,对中国也没有什么恶感,甚至对中国的苦难抱有同情态度,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也做过一些对中国有益的事情。也可以说,晚清的西教东渐有着对中国近代文化发展有益的一面。其主要表现如下:

其一,介绍西学。西学,主要是西方科学技术知识在中国的传播,是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大事,对中国近代新文化的形成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而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来华传教士起到了媒介和桥梁的作用。尤其在中西文化交流的初期,这种作用更为明显。无论在明末清初,还是在晚清时期,都有大量传教士积极从事西书的翻译工作。西方的天文地理、声光化电等科学知识,经过他们的翻译(当然这里还有中国学者的配合)传入中国,丰富了中国人的知识结构,带来了中国思想界的新变化。传教士介绍科学的目的,是让人们接受宗教,皈依上帝,但读了这些书籍的中国人,多数却只相信科学,而并不信上帝,与传教士译书的初衷大相径庭。因为介绍西学,促进中西文化交流,是符合中国近代社会发展历史趋势的。传教士译书尽管有其特定的主观动机,但此举引起的客观后果却不以其主观意志为转移,客观上起了传播西学的作用。

其二,改良教育。晚清来华传教士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兴办学堂。教会学校尽管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且办学宗旨狭隘,但从性质上来讲,属于近代教育的范围。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校体制等方面,教会学校与中国传统教育体系都有很大的不同。教会学校的出现,在中国封建旧教育领域内树起了一种新的办学模式,客观上有利于中国传统教育的改革。

其三,推动近代文化事业发展。近代报刊、图书馆、出版机构、博物馆、译书馆等新兴文化事业的出现,是晚清时期中国文化更新的重要方面。而来华传教士则是这些新兴文化事业的始作俑者。这些新式文化设施不仅向国人介绍了大量域外新知,而且为中国人创办近代文化事业开了先河,树立了实际而具体的模式。

其四,丰富了中国的宗教文化。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的宗教成分主要由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及大量民间秘密宗教所构成。西方宗教尽管传入,但后来遭到禁止,几乎销声匿迹,无甚影响。至晚清,西方宗教卷土重来,不仅在中国站住了脚,而且后来居上,扩张迅猛,其影响凌驾于佛、道二教之上。晚清时期的西教东渐改变了中国传统宗教文化的构成,具有西方风格的基督教文化成为中国宗教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丰富了中国近代宗教系统的结构。

总之,晚清西教东传是一个复杂的历史现象,具有双重历史特点:一方面它是西方列强东侵带来的结果,具有文化侵略的性质;另一方面又以新的因素丰富了中国文化的内容,带有中西文化交流的特点,对中国近代文化的形成有不可忽视的影响。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必须综合起来看待,忽略哪一方面都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