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统治时间短,但其统治思想却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对秦皇朝以法家为治国思想的利弊,我们已在第一章和第三章作了较详细的分析,这里只对秦统治者对其他思想学说的看法略作评介。
秦代以法家学说为统治思想,又采取了焚书坑儒等措施打击其他思想学说,但其思想并不是纯粹单一的结构。一则,任何政权都不可能完全禁绝非主流思想的流传,即使在极端专制的铁幕之下,有生命力的思想成果也会找到自己生存的方式。再则,任何思想在其创立发展过程中,都必然要从其他思想学说中吸取有益的成分以充实自己。不同因子的渗透,是学术思想存在的正常形态。蔑视其他思想,也就意味着自身生命力的衰竭。其实,思想学说总是以多元混合的形态出现,即使在当政者和思想家头脑中,一般也很难对某一思想划出一条界限十分严明的鸿沟。在对秦代思想的考察中,我们看到在以法家思想为主的同时,阴阳家、儒家、道家以及神学宗教等思想也都拥有自己的生存空间,有时甚至得到青睐。
吕不韦当政时吸收各家学说编纂的《吕氏春秋》,一直被目为杂家之言,其实不但有丰富的内容,而且有相对严整的体系。“全书从论天、治国到做人、养身;从政治、经济、军事,到哲学、历史、道德、音乐,一个封建国家中央政权所应处理的各个领域的问题,它基本上都设想到了。因此,它应该被看作我国封建社会初期一部较完备的治国法典。”书中在社会政治思想方面提出“国家要有天子,实行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天子与国君要效法天地,去私贵公,以天下国家利益为重”;“在君臣关系上,君应当因而不为、任贤使能,臣应当公而不私、直而不阿”;“为政要顺民心,兴民利,借民力,不可专恃威势刑罚”;“在经济方面,采取封建私有制,实行重农兼工商的政策”;在文化教育方面,主张“一是百家兼收”,“形成一种综合性的意识形态”,二是“养士、尊士,以士为师,重视学问”[1]。这些主张在秦及以后封建政权的施政中都可找到印记,产生了一定社会影响。
阴阳家创立的五德终始说是一种政治哲学,在论证政权合理性方面,有特殊的效用。为了给新生大一统政权找到合法的根据,秦始皇也借用了这种学说。《史记·封禅书》记载:“自齐威、宣之时,驺子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史记·秦始皇本纪》也记载:“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可见阴阳家的学说不但被用作有力的宣传工具,而且成了确立施政方针的根据之一。从中我们还可以清楚地看到阴阳家与法家学说的交汇与融合。
儒家学说也在秦代的思想领域中占有一席之地。汉兴之后,续传儒家经典的伏生和为汉制礼作乐的叔孙通都是秦时传习儒学的博士。《汉书·艺文志》在儒家类中著录的《羊子》四篇,也是秦博士所著。秦始皇东巡时,还选拔了齐鲁儒生博士70余人,作为随从。这说明至少在焚书之前,儒家在政府中有自己的席位,在政治上有时还能起些作用。秦始皇很重视儒家思想的教化功能。在统治阶层内部,他是很提倡礼义孝悌等伦理行为的。儒家伦理教育,在他的家族有显著的效果。公子扶苏、公子高面对死亡时,都强调对忠孝的恪守,表现出儒家观念的影响。秦始皇把伦理思想的统一作为施政要点之一,刻石上多次出现“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2]等语言,反映了儒家思想在秦始皇心目中有一定的位置。
如同任何封建统治者一样,秦始皇在借助宗教力量神化自己统治的同时,也怀有一份对冥冥上苍的虔诚。统一全国后,他到处巡游,一面宣传统一的功绩,一面祈祷山川,希望在为天下作敬神的示范时,也求得上苍的庇佑。封泰山禅梁父把他敬天事神的宗教活动推向了**。他还相信世上有神仙存在,乞求用方术使自己长生不老,飞升成仙。司马迁用讽刺的笔调记下了他一次次被术士戏弄,却始终执迷不悟的癫狂。
分析秦代思想的复杂性,绝不意味着否定秦统治者倚重法家这一事实。秦二世而亡当然有着多方面的历史原因,滥用酷刑无疑是致命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