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叫“屋漏偏遭连夜雨”,灾难总是带连锁反应的,西方称之为“蝴蝶效应”。“北虏”制约着明朝的财政,“南倭”影响着明朝的通海;援朝战争导致辽东精锐丧失,辽东精锐丧失在一定意义上导致女真的发展无控;女真的崛起,导致明朝对辽东的用兵,从而加派田赋;田赋的加派加重了民众的负担,催生了各地的民变;民变导致内乱,内乱加剧外患,大明皇朝便在这内忧外患之中,轰然坍塌。

正如我们不断强调的那样,尽管明代社会多元化,但明朝朝廷仍然在恪守“祖制”,包括张居正的财政改革,也是在明太祖当年定下的框架内运行,以农业税为基础,特别是以田亩税为主体。这也没有办法,中国历来如此。嘉靖前期,每年入户部太仓的田赋银两,约200万两白银,支出则“以七分经费,而存积三分备兵歉”为原则,勉强可以维持。

危机从嘉靖中叶开始,嘉靖二十九年,蒙古鞑靼部俺答兵临北京,明朝开始“增兵设戍,饷额过倍”,第二年的京、边岁用,接近600万,是户部岁入的三倍。怎么办?明廷的办法是向江南经济发达地区加派。幸好危机不久就过去,“岁用”恢复正常,加派也停止,但这给朝廷提供了一个思路——加派是应急之法。

通过张居正的清丈田亩,加上商业税,万历年间户部“岁入”增加到400多万两。但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岁出”也在水涨船高,“九边”军费达390万两。如果有突发事件,户部就束手无策了,得向皇帝申请内府的银子。当然,明朝有收入的衙门不只是户部、工部,还有太仆寺。太仆寺的“马银”,是明朝用来应急的,特别是用来支付紧急状态下的军饷,在张居正“改革”后,累积达1000多万两。但是,从万历十八年到三十二年,14年间,被借支1058万两,仅剩27万两。其中,两次援朝,除了户部正常支出之外,向太仆寺借支了560万两,成为造成明朝财政拮据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在前面说到的朝鲜战争的第一个影响,对财政的影响。

当太仆寺老库银不断被借支之时,明朝从万历二十四年开始,派出了“矿监税使”,到处采矿课税,这是针对城市的,引起了极大的动**。于是又回到老路上,向田亩要钱。所以,当万历四十六年,明廷面对努尔哈赤的咄咄攻势时,又重启加派。当时的户部根据张居正时代清丈出的田亩数量,每亩加银三厘五毫,由于用于辽东战事,所以叫“辽饷”。第二年再加三厘五毫,第三年加二厘。三年之内,每亩加派赋税九厘,每年共520万两。这520万的“辽饷”,相当于明朝全年的“正赋”,即每个农户在理论上一年得纳两年的田税。

明朝加征“辽饷”,实属无奈。结果不但在总体上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而且以表面的公平掩盖了实际上的不公平。东南经济发达地区如苏松江浙,面积狭小,人口稠密,人均土地较少,按田亩摊派,负担相对较轻;陕西、河南地域广阔,人口相对较少,人均土地较多,按田亩摊派就十分不利。以万历四十六年第一次加派辽饷为例,在当时的加派中,如果以农户为单位,河南是苏州的7.32倍,是松江的6.03倍。即使以“口”为单位,河南也是苏州的2.94倍、松江的1.61倍。长年受“套虏”侵扰的陕西,户均加派为苏州的4.64倍、松江的3.82倍。

加派的后果很快就呈现出来,天启二年(1622),巡按甘肃监察御史高推奉命巡视,当地民众见了御史的乘舆,遮道跪伏而告:“辽饷苦,不减则民当饿死矣。”(《新饷苦累难支疏》)为何如此?父老告知:当地土地荒薄,三亩地的产量不如别处一亩,即使是丰年,每亩也不过产粮五斗。在没有辽饷之前,一半用于交税,一半用于活口。有了辽饷之后,一半纳税,一半充饷,根本没有剩余,哪里还有活路?当时的辽东督师熊廷弼在给朋友的信中,说出自己的担忧,如果继续加派,“三户之民,必有投牐而起者矣”(《答周毓畅》)。

不出熊廷弼所料,几年之后,关中连年遭灾,当地官员既迫于上司的压力,更缺乏对民众的同情,催粮征饷,急如星火,一位名叫“王二”的农民,振臂一呼,带着一帮兄弟,闯入澄城衙门,杀了知县张耀采,揭竿而起。接着,府谷的王嘉允、汉南的王大梁、阶州的周大旺,相继而起,延绥、宁夏、甘肃三边没有得到粮饷的“饥军”群起响应,整个陕西陷入了动**之中。

但是,就像当初明朝对努尔哈赤的崛起有些麻木不仁,以为是女真的内乱一样,此时的明朝也认为陕西发生的事情,不过是饥民的闹腾,不久自当平息。此时“辽事”正吃紧,袁崇焕为了让崇祯皇帝宽心,做出了违心的承诺,说是五年之内当恢复全辽。明廷更将重点放在了辽东,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辽饷”,在每亩九厘的基础上,再加三厘。这就是火上浇油了。此后,更为著名的高迎祥、张献忠、李自成也投入民变之中,被称为“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局面开始形成。明朝既要应付来自东北的女真,又要应付来自西北的武装起来的农民。

崇祯八年(1635)对于明朝来说,是灾难性的一年。

这年正月,由于官兵的重重压迫,多路义军被赶过了黄河,他们的首领则齐集河南荥阳,共13家72营,共同商讨如何协同作战。不管人们对明末农民战争持何种看法,也不管人们对后来明亡清兴的结果持何种态度,荥阳“会议”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13家的首领从来就是各自为战,相互之间没有高低之分,名号也五花八门:老回回、曹操、革里眼、左金王、改世王、射塌天、横天王、混十万、过天星、九条龙、顺天王,除了高迎祥、张献忠,没有一个是真名。当然,高迎祥、张献忠也是有绰号的,高迎祥自称“闯王”,张献忠自称“八大王”。

就是这一次的“会议”,明朝的灾星李自成开始崭露头角。首领们议来议去,没有结果,李自成作为高迎祥的属下,发表了意见:“一夫犹奋,况十万众乎!官兵无能为也!”李自成主张,当分兵定所向,至于成败,听天由命。这个既讲究人力,又听从天命的主张,得到众人的赞同。于是决定,13家72营兵分五路:一路向南对付来自四川和湖广的官兵,一路向西对付来自陕西的官兵,一路向北扼守黄河,高迎祥、张献忠一路向东,还有一路往来接应。当然还有一个约定:“所破城邑,子女玉帛唯均。”

就这样,高迎祥、张献忠一路向东,破固始、占霍丘、焚寿州、陷颍州,然后乘胜攻陷凤阳。为何要攻凤阳?因为这里是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这里有朱元璋出家并发迹的“皇觉寺”,更有朱元璋的祖陵。

《崇祯实录》记载高迎祥、张献忠等人进凤阳、毁“皇陵”的过程:

贼陷凤阳,诈树旗进香,前骑后步。贼大至,而无城,遂溃毁公私庐舍,光烛百里。杀知府颜容暄、推官范文英等6人,武官41人,横尸塞道。焚皇陵楼殿,燔松30万株,杀司香太监60余人,高墙罪宗百余人。

最富戏剧性的是,守卫皇陵的明朝官军,见了“强盗”高迎祥、张献忠等,“皆伏迎道左,呼‘千岁’”。说明明朝军队对上司的奉承训练有素,一旦倒戈,也可以派上用场。

皇陵被焚毁,对于明朝是一种精神上的摧毁。在北京的崇祯皇帝得知这个噩耗,素服痛哭,遣官祭告太庙,下罪己诏,自责为不肖子孙。

第二年即崇祯九年,一块据说是从汉朝传到宋朝,再由元朝从南宋投降的太后手上所得的“玉玺”,被归降的蒙古王作为表忠心的贡品,献给了后金大汗。此时努尔哈赤已经去世多年,接替汗位的,是八子、四贝勒皇太极。能够以这个身份得到多个兄长和排位更前的贝勒们的支持,继承父亲的汗位,说明皇太极不简单,不是坐享其成而是靠竞争上岗的。皇太极得到“玉玺”,大喜过望。原来做了二百多年皇帝的朱元璋及其子孙,是没有“传国玉玺”的。崇祯九年四月,得了“传国玉玺”、自认为是合法的中原之主的皇太极改国号为“清”。目的非常明确,水能克火,用带“水”的“清”,取代带“日”、属“火”的“明”。

虽然明朝在应对女真的战争中一筹莫展,但对付农民军,还是有效率的。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官军分路围剿,农民军损失惨重,王嘉允、高迎祥等人战死,张献忠等人向明军请求投降,李自成等人则潜伏在山区。

眼看明朝国内的形势扭转了,但“大清”通过他们的行动,救了张献忠、李自成。崇祯十一年(1638),清兵分两路进关,京师戒严,正在陕西、河南对付农民军的明军,在洪承畴、孙传庭的率领下,奉命增援北京。官军一撤离,张献忠等人重新倒戈,乘机向明军发起攻击;李自成等人则从陕南进入河南,更多的饥民加入农民军的队伍之中。

从此,张献忠部活动在长江一线,李自成则在黄河流域,形成了既分工又竞争的两大势力,李自成建国号为“大顺”,张献忠建国号为“大西”,客观上和“大清”南北响应。明朝陷入万劫不复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