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七点钟来给我梳妆打扮。她确实花了很久才干完活儿。罗切斯特先生想必对我迟迟不到都不耐烦了,于是派人上来催问。索菲正好在用一枚饰针把面纱——最后还是用了那块没绣花的、原色丝花边的方巾——别在我的头发上,我一有机会就从她手下匆匆溜走了。
“站住!”她用法语喊道,“照照镜子吧。你还没看自己一眼呢。”
于是,我在门口转过身。我看到了一个身穿结婚礼服、戴着面纱的身影,跟平常的我完全不一样,看上去几乎就是个陌生人。“简!”一个声音喊道,我连忙下楼。罗切斯特先生在楼梯脚下迎接我。
“磨磨蹭蹭的家伙,”他说,“我都等得心急如焚了,你却耽搁了这么久!”
他带我进入餐厅,用锐利的目光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宣布我美得像朵百合花,不仅是他生活的骄傲,也是他渴望见到的对象,然后对我说,他只给我十分钟吃早饭。说着他摇了摇铃,他最近雇的一名仆人应声而至。
“约翰备好马车了吗?”
“是的,先生。”
“行李搬下来了吗?”
“他们正在搬,先生。”
“你去教堂一趟,看看牧师伍德先生跟教堂执事到了没有,回来告诉我。”
正如读者知道的那样,教堂就在大门外面。仆人很快就回来了。
“伍德先生在法衣室,先生,正在穿法衣。”
“马车呢?”
“正在套马。”
“我们去教堂用不着坐马车,但我们回来的时候,它必须准备就绪。所有的箱子和行李都要装好捆牢,车夫要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是,先生。”
“简,你准备好了吗?”
我站起身。没有伴郎伴娘,也没有亲戚朋友需要我们等待或引领。除了罗切斯特先生和我,什么人也没有。我们走过门厅时,费尔法克斯太太站在那里。我本想跟她说说话,可我的手被一只铁钳似的手紧抓着。他牵着我匆匆向前,我几乎跟不上他大步流星的步伐。只要看一眼罗切斯特先生的脸色就能觉察出,他无论如何都不容再耽搁一秒了。我真不知道还有哪个新郎会是他那个样子——那么专一不移,那么严厉固执——也不知还有谁在这般坚毅的双眉下,露出这般炽热的炯炯目光。
我不知道天是好是坏。顺着车道往下走的时候,我既没有望天也没有看地,我的心灵和我的眼睛似乎全都转移到罗切斯特先生身上了。我想看见那看不见的东西——我们往前走的时候,他的目光仿佛一直在恶狠狠地盯着那个东西。我想猜透他内心的想法——他似乎在毅然抗拒那些想法带来的压力。
来到教堂墓地的小门旁,他停下脚步,发现我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我的爱是不是太残忍了?”他说,“停一会儿吧,靠在我身上,简。”
直到今天,我仍能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那座灰色的古老教堂静静地矗立在我面前,一只秃鼻鸦正绕着教堂尖顶盘旋,背后是被朝霞映红的天空。我还依稀记得那些绿色的坟墓。我也没有忘记,两个陌生人的身影在低矮的小丘之间徘徊,读着几块布满青苔的墓碑上的铭文。我注意到了他们,因为他们一看见我们就拐到教堂后面去了。我毫不怀疑,他们想从边门进入教堂观看婚礼。罗切斯特先生没有看见他们,他热切地看着我的脸。我敢说我的脸上瞬间没了血色,因为我感觉自己的额头汗涔涔的,脸颊和嘴唇冷冰冰的。我很快就镇定下来,他便和我一起沿小径朝门廊缓步走去。
我们走进了那座肃静而简陋的教堂。身穿白色法衣的牧师在低矮的圣坛那里等候,教堂执事站在他身边。四周一片寂静,只有两个人影在远远的角落里移动。我猜对了,那两个陌生人已经在我们之前溜了进来,此时正背朝我们站在罗切斯特家的墓穴旁,隔着栅栏观看那布满岁月痕迹的古老大理石墓。那里跪着一个天使,守护着内战时期在马斯顿荒原[1]被杀害的戴默·德·罗切斯特和他的妻子伊丽莎白的遗骸。
我们在领圣餐的栏杆边就位。我听到身后传来小心翼翼的脚步声,便回头看了一眼。陌生人中的一位——显然是位绅士——正走上圣坛。仪式开始了。牧师先是解释了婚姻的目的,然后向前跨出一步,朝罗切斯特先生微微俯下身,继续说道:“我要求并命令你们两人——因为在可怕的审判日,所有人心中的秘密都被揭开时,你们终归也要回答——如果你们当中有人知道存在某种阻碍,让你们不能合法地结为夫妻,现在就务必说出来。你们应该相信,凡是未经上帝应允的结合,都不是由上帝结合的夫妻,他们的婚姻也属非法的。”
他照例顿了片刻。这句话后面的暂停何曾被打破?或许百年之中也没有一次吧。牧师的目光并未离开他手中那本书,他只是屏息了一会儿,便接着进行仪式。他已经向罗切斯特先生伸出一只手,刚张口要说“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做你的妻子吗”,一个清晰的声音便从不远处传来:“婚礼不能继续进行,我宣布存在障碍。”
牧师抬头看向说话的人,目瞪口呆地站在那儿,执事也一样。罗切斯特先生的身子微微晃动,好像脚下发生了地震似的。站稳以后,他头也没回,眼睛也没转,便说:“继续。”
他用深沉的语调说出这句话后,全场一片静默。不一会儿,伍德先生开口道:“不调查刚才宣布的事,不查证其真伪,我是无法继续的。”
“婚礼实际上已经中止,”我们背后那个声音补充道,“我能够证明我的陈述属实,这起婚姻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碍。”
罗切斯特对此置若罔闻。他固执地僵立着,一动不动,只是紧握着我的手。他的手多烫、多有力啊!他那苍白、刚毅、宽阔的前额多像开采出来的大理石啊!他那眼睛闪闪发光,充满警惕,背后却透露着狂野!
伍德先生似乎不知所措。“是什么性质的障碍?”他问,“也许可以排除——可以解释清楚?”
“不太可能。”对方答道,“我已说过,这个障碍是不可逾越的。我这么说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说话的人走上前来,靠着栏杆。他接着往下说,每个字都说得清楚、沉着、平稳,但声音并不高。
“障碍就在于他已经结婚。罗切斯特先生有一个现在还活着的妻子。”
这几个低声说出的字在我听来远胜晴天霹雳,令我的神经大感震动——我的血液受到了难以言说的冲击,严霜和烈火都不曾给我这样的感受。但我依然保持镇定,没有昏厥的危险。我看着罗切斯特先生,让他也看着我。他整张脸就像是苍白的岩石,他的眼里迸射着火花,眼神却像燧石般坚定。他什么也没有否认,似乎要藐视一切。他没有对我说话,也没有对我微笑,仿佛没有将我看成一个人。他只是用胳膊搂住我的腰,将我紧紧地固定在他身边。
“你是谁?”他问那个闯入者。
“我姓布里格斯,是伦敦××街的一名律师。”
“你要给我硬塞一个妻子?”
“我想提醒你,你是有夫人的,先生。就算你不承认,法律也承认她的存在。”
“那就给我讲讲她的情况——她的姓名,她的父母,她的住址。”
“当然。”布里格斯不慌不忙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份文件,用一种正式的、带鼻音的腔调念道:“我宣布并证实,公元××××年十月二十日(十五年前的一天),英国××郡荆棘庄园府及××郡芬丁庄园之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与我姐姐,商人乔纳斯·梅森及其妻克里奥尔人[2]安托瓦妮特·梅森之女伯莎·安托瓦妮特·梅森,在牙买加西班牙城之××教堂结婚。结婚记录可从该教堂之登记册中查到——我现有抄件一份。签名:理查德·梅森。”
“如果这份文件是真的,那也只能证明我结过婚,并不能证明其中被称为我妻子的那个女人还活着。”
“她三个月前还活着。”律师反驳道。
“你怎么知道?”
“我有证人可以证明此事。他的证词,先生,恐怕连你也无法反驳。”
“叫他出来——不然就见鬼去吧。”
“我这就叫他出来——他就在这儿。梅森先生,请到前面来。”
一听到这个名字,罗切斯特先生就咬紧了牙关,全身还剧烈颤抖起来。我紧挨着他,感到一阵愤怒或绝望的**传遍了他全身。这时候,一直待在后面的第二个陌生人走上前来,在律师肩后露出一张苍白的脸——没错,正是梅森本人。罗切斯特先生转头怒视着他。我常说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是黑色的,但此刻他眼中闪出了黄褐色的——不,是血红色的光芒。他满脸通红——橄榄色的脸颊和没有血色的前额,仿佛因蔓延上升的心火而闪闪发亮。他动了动身子,举起一只强壮的胳膊——他完全可以攻击梅森,将他打倒在教堂地板上,用无情的拳头把他揍断气——可梅森吓得连连退缩,虚弱地叫了声:“天哪!”罗切斯特先生心中不由得生出一种冷冷的轻蔑——他的愤怒像得了枯萎病似的蔫了下去。他只是问了一句:“你有什么要说的?”
梅森苍白的嘴唇里吐出一句听不清的回答。
“要是你答不清楚,那就是心中有鬼。我再问一遍,你有什么要说的?”
“先生——先生——”牧师插话道,“别忘了你是在一个神圣的地方。”随后他温和地问梅森:“你可知道,先生,这位先生的妻子是否还活着?”
“勇敢点,”律师催促道,“说出来吧。”
“她现在就住在荆棘庄园府。”梅森用更清晰的声调说,“今年四月我还在那儿见过她。我是她弟弟。”
“在荆棘庄园府!”牧师突然大喊起来,“不可能!我是这一带的老住户了,先生,我可从没听说过荆棘庄园府有位罗切斯特太太。”
我看到一丝狞笑扭曲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嘴唇,他喃喃地说:“没错——上帝啊!我一直小心翼翼,不让人知道这件事——不让人知道她的身份。”他沉思着——独自思考了十分钟,最后终于下定决心,宣布道:“够了——干脆把什么都说出来吧,就像把子弹从枪膛里统统打出来一样。伍德,合上你的书,脱下你的法衣。约翰·格林,”他对那个执事说,“离开教堂吧,今天不会有什么婚礼了。”执事照办了。
罗切斯特先生大胆地、不顾一切地继续说道:“重婚是个丑陋的字眼!但我还是打算当一个重婚者。命运战胜了我,或者说上帝阻止了我——也许是后者。我现在并不比魔鬼好多少。正如我的那位牧师会对我说的,我无疑应当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甚至受到不灭的火和不死的虫的折磨[3]。先生们,我的计划破产了!这位律师和他的当事人说的都是事实。我已经结了婚,我娶的那个女人还活着!你说你从没听过那座宅子里有个罗切斯特太太,伍德,但你肯定听过许多闲言碎语,说那里看管着一个神秘的疯子吧。有人悄悄告诉你,那是我的异母私生姐妹;还有人说,那是被我遗弃的情妇。现在我来告诉你,她就是我十五年前娶的妻子——名叫伯莎·梅森,也就是这个意志坚定的人物的姐姐。现在这个人物正四肢发抖,面色苍白,向你们展示男子汉会有一颗怎样强大的心。打起精神来吧,迪克!不用怕我!我与其揍你,还不如去揍女人哩。伯莎·梅森是个疯子,而且出身于疯子家庭——三代都是白痴和疯子!她的母亲,那个克里奥尔人,既是个疯女人,也是个酒鬼!这是我娶了她女儿之后才知道的,因为在此之前,他们对这个家族秘密守口如瓶。伯莎就像个孝顺的孩子,在这两方面都同她母亲如出一辙,于是我有了个迷人的伴侣——纯洁、聪明、谦逊!你们可以想象我是个多么幸福的男人。我见识过多么丰富多彩的场面啊!哦,我的经历简直像上天堂一样美妙,要是你们都知道就好了!但我不必多做解释了。布里格斯、伍德、梅森——我邀请你们都上我的宅子,去拜访一下普尔太太照顾的病人,也就是我的妻子!你们会看到我受骗娶了一个怎样的人,然后评判一下我是不是有权撕毁婚约,至少从一个正常人那里寻求同情。这个姑娘,”他看着我继续说,“跟你一样,伍德,对这个令人恶心的秘密一无所知。她以为一切都是公正合法的,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被诱骗到一桩欺诈的婚姻里,嫁给一个上当受骗的可怜虫,而这可怜虫已经同一个邪恶的、疯狂的、野兽般的妻子绑在一起了!来吧,你们都来吧,跟我走!”
他离开了教堂,依然紧握着我的手。三位先生跟在我们后面。在宅子的正门前,我们看到了那辆马车。
“把它牵回马车房去,约翰,”罗切斯特先生冷冷地说,“今天用不着了。”
我们一进门,费尔法克斯太太、阿黛尔、索菲和利娅都迎上前来道贺。
“走开——统统走开!”主人大喝道,“把你们的贺词都收起来!谁要它们?我可不要!它们已经晚了十五年!”
他继续朝前走,登上楼梯,依然抓着我的手,依然招呼着那几位先生跟上,他们也都照办了。我们登上第一道楼梯,穿过走廊,上到三楼。罗切斯特先生用万能钥匙打开一道低矮的黑门,让我们进入了那个挂着壁毯的房间,里面摆着一张大床和一个饰有图案的柜子。
“你知道这个地方,梅森。”我们的向导说,“她在这儿咬过你,还用刀子刺过你。”
他掀起墙上的帷幔,露出第二道门。他又打开了这道门。这是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壁炉里燃着火,炉前围着又高又结实的护栏,天花板上用链子吊着一盏灯。格雷丝·普尔朝炉火探出身子,显然正用炖锅炖什么东西。在房间远端的阴影里,有个身影在来回跑动。那是什么?是人还是兽?乍看上去,真的难以分辨。它似乎是四肢着地趴在地上,像古怪的野兽一样又抓又叫,但它穿着衣服,黑白相间的浓密头发乱如马鬃,盖住了它的头和脸。
“早安,普尔太太,”罗切斯特先生说,“你好吗?你照顾的人今天怎么样?”
“还可以,先生,谢谢您。”格雷丝答道,把滚烫的食物小心翼翼地端起,放到炉边的保温架上。“有点暴躁,但没有大发脾气。”她说。
一声凶猛的吼叫似乎戳穿了她掩盖真相的谎言。那只穿着衣服的鬣狗直立起来,用后脚高高地站着。
“啊,先生,她看见您了!”格雷丝嚷道,“您最好别待在这儿。”
“只待一会儿,格雷丝。你得让我待一会儿。”
“那就当心点,先生!看在上帝的分上,当心点!”
那个疯子大吼起来。她撩开脸上乱蓬蓬的头发,狂野地怒视着来访者。我清楚地认出了那张发紫的脸——那肿胀的五官。普尔太太走上前来。
“别挡着。”罗切斯特先生说,将普尔太太推到一边,“我想她身上现在没刀子吧?我小心着呢。”
“谁也不知道她身上有什么,先生。她太狡猾了,常人看不穿她的诡计。”
“我们最好离开她。”梅森小声说。
“见鬼去吧!”他姐夫如此答道。
“当心!”格雷丝大喊一声。三位先生不约而同地往后退。罗切斯特先生将我推到自己背后。那疯子跳上前来,恶狠狠地掐他的脖子,咬他的脸颊。他们扭打在一块儿。她是个高大的女人,身材几乎同她丈夫不相上下,而且很胖。她在搏斗中展现出男人般强壮的力量——虽然罗切斯特先生身强力壮,却不止一次差点被她掐死。他本可以用精准的一击让她安静下来,可他不愿出手,只想跟她缠斗。最后,他总算勒住了她的胳膊,格雷丝·普尔递给他一条绳子,他把她的双臂反绑起来,又用手边的另一条绳子把她捆在椅子上。捆绑是在她无比可怕的呼喊和无比猛烈的冲撞中完成的。随后,罗切斯特先生转身面对旁观者,带着一种恶毒又凄凉的微笑看着他们。
“这就是我的妻子,”他说,“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夫妻间唯一的拥抱——这就是在我闲暇时光给予我安慰的爱抚!而这位,则是我希望得到的。”他把手放在我的肩上,“这位姑娘如此庄重、平静地站在地狱的入口,镇定地看一个魔鬼蹦来跳去。尝过先前那道浓烈的菜肴之后,我想用她来换一换口味。伍德、布里格斯,你们来看看这两人的区别吧!拿这双明亮的眼睛同那对血红球做个比较,拿这张脸同那张面具做个比较,再拿这副身材跟那个大块头做个比较,然后再来审判我吧,传播福音的牧师和维护法律的律师。请记住,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4]!现在你们走吧。我得把我的宝贝藏起来了。”
我们都退了出来。罗切斯特先生在我们后面略做停留,对格雷丝·普尔吩咐了几句。下楼时,律师对我说起话来。
“小姐,”他说,“你是完全无辜的,不应受到任何指责。你叔叔听到这个消息会非常高兴——如果梅森先生回马德拉时,你叔叔还活着的话。”
“我叔叔!他怎么啦?你认识他吗?”
“梅森先生认识他。多年以来,爱先生都是梅森家在丰沙尔的代理人。你叔叔接到你的信,得知你即将和罗切斯特先生结婚时,梅森先生刚好同你叔叔在一起——梅森先生是在回牙买加途中留在马德拉养病的。爱先生提起了这个消息,因为他知道我的这位当事人认识一位姓罗切斯特的先生。你可以想象,梅森先生听了之后既吃惊又难过,便将真相和盘托出。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你叔叔现在正卧病在床。考虑到他病症的性质——痨病——和病情的发展程度,他是不大可能再下床了。所以他无法亲自赶到英国,把你从落入的陷阱中解救出来,但他恳求梅森先生立即采取措施,阻止这桩欺诈的婚姻。他让梅森先生来找我帮忙。我尽快行动——谢天谢地,总算没有太迟。你肯定也有同感吧。要不是我确信等你赶到马德拉,你叔叔肯定已经过世了的话,我本会劝你跟梅森先生一起回去的。但事已至此,我想你最好还是留在英国,等收到爱先生的来信,或者听到关于爱先生的消息后再说。还有别的什么事需要我们留在这儿吗?”他问梅森先生。
“没有了,没有了——我们走吧。”对方焦急地答道。他们不等向罗切斯特先生告辞,就从门厅走了出去。牧师留下来,同那位傲慢的教区居民交谈了几句,不知是告诫还是责备。尽到责任后,他也离开了。
这时我已回到自己房间,站在半掩着的门口,听着牧师离去。宅子里的外人都走了,我把自己关进房间,闩上门,不让任何人闯进来,然后开始——不是哭泣,也不是哀伤,我依然十分冷静,不至于会那样,而是——机械地脱掉结婚礼服,重又换上昨天穿的那件呢绒长袍,当时我还以为是最后一次穿它了呢。接着我坐下来,感到虚弱无力,疲惫不堪。我把胳膊放在桌上,头埋在胳膊上。现在我可以思考了。在此以前,我只是在听、在看、在活动——任由别人领着或拽着去这儿去那儿——见证事情一件接一件发生,秘密一个接着一个暴露。但是,现在我可以思考了。
除了有疯子出场的那短暂一幕,今天早上其实还算平静。教堂里发生的事情并不喧闹,没有暴跳如雷,没有大声争吵,没有争辩不休,也没有互相挑衅,没有眼泪,没有哭泣。只是有人说了几句话,平静地对这桩婚事提出反对。罗切斯特先生提了几个严厉而简短的问题,对方做了回答和解释,举出了证据,我的主人坦率地承认了事实,然后大家看到了活生生的证据。不速之客走了,一切都结束了。
我像平常一样待在自己的房间里——还是原先那个我,没有明显的变化。我没有受到打击,没有受到损伤,没有受到残害。但昨天那个简·爱在哪儿呢?她的生活在哪儿呢?她的前途又在哪儿呢?
简·爱,那个曾经满怀热情憧憬的女人——还差点当上新娘——如今又成了一个冷漠而孤独的姑娘。她的人生是苍白的,她的前途是凄凉的。圣诞的严寒降临在仲夏,六月飞起了十二月的暴风雪,冰给成熟的苹果上了釉,积雪压坏了盛开的玫瑰,干草地和麦田罩上了冰冻的裹尸布。昨夜还开满红花的小径,今天却覆盖着未经踩踏的白雪,无路可寻。十二小时前还像热带丛林般枝叶婆娑、芳香四溢的树林,如今却白茫茫一片,满目萧索,宛如冬天挪威的松林。我的希望全部破灭了——受到了诡异的命运的打击,就像一夜之间落在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头上的厄运一般[5]。我看着自己所抱的希望,昨天它们还是那么生机勃勃、光彩照人,现在却直挺挺、冷冰冰、灰惨惨地躺在那儿,成了再也不会复活的死尸。我看着自己的爱情,那是属于我主人的——是他创造出的感情。此刻,那种感情正在我心中颤抖,就像一个在冰冷的摇篮里受苦的婴儿,虽然病痛缠身,却不能投入罗切斯特先生的怀抱,不能从他的胸膛获得温暖。哦,这孩子再也回不到他那里去了,因为忠诚已被玷污,信任已被摧毁!对我来说,罗切斯特先生已不再是过去的他,因为他已不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我不愿归罪于他,我不愿说他背叛了我,但在我心中,他已经没有了纯洁无瑕的真诚,因此我必须离开他,这一点我很清楚。至于何时离开,怎么离开,去什么地方,我还拿不定主意。但毫无疑问,他自己也会催我早点离开荆棘庄园的。他看上去对我并没有真爱,有的只是一时的**。而这**突然熄灭了,他不会再要我了。我现在甚至害怕从他面前走过,他一定会觉得我面目可憎。哦,我是多么有眼无珠!我的行为又是多么软弱!
我捂住双眼,紧闭起来。我被卷入了黑暗的旋涡之中,思绪像昏暗的浊水一样涌来。我仿佛躺在一条大河干涸的河**,自暴自弃,全身放松,毫不用力。我听见远山中泄出一股山洪,感觉激流正在逼近。我没有站起来的意愿,也没有逃走的力气。我虚弱地躺在那儿,渴望死去。在我心中,只有一个鲜活的念头还在搏动——我想起了上帝。这促使我默默祈祷。那些祷词在我漆黑的心灵中来来回回,仿佛应该被低声诉说出来,可我又无力表达:
“求你不要远离我,因为急难临近了,没有人帮助我。”[6]
急难正在临近。因为我不曾祈求上帝将它挡开——我没有双手合十,跪倒在地,开口祈求——它终于来了。那滚滚洪流来势凶猛,将我完全吞没。我意识到我的生活孤寂凄凉,我的爱情已经失去,我的希望已经破灭,我的信心已被摧毁——这一切就像一个黑沉沉的庞然大物,带着无比强大的力量,在我头顶晃来**去。那痛苦的一刻着实无法描述,硬要说的话,简直就像“水灌进我的灵魂;我陷在淤泥中,没有立足之地;我到了深水中,大水漫过我身”[7]。
[1]内战是指1642至1649年发生的英王查理一世和议会之间的战争。马斯顿荒原在英国约克郡,1644年,英王军队在此被议会军击败。
[2]出生于拉丁美洲的欧洲人及其后裔,也指他们同黑人或印第安人所生的混血儿。
[3]出自《圣经·马可福音》第9章第48节: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
[4]出自《圣经·马太福音》第7章第2节: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5]出自《圣经·出埃及记》第12章第29节: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直到被掳囚在监里之人的长子,以及一切头生的牲畜,尽都杀了。
[6]出自《圣经·诗篇》第22章第11节。
[7]出自《圣经·诗篇》第69章第2节。简·爱在引用时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