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1)

小说中的新一章,有点像戏剧中的新一场。我这次拉开帷幕时,读者呀,你得想象你看到了米尔科特乔治旅馆中的一个房间。同其他旅馆房间一样,这里也贴着那种大花纹墙纸,也有那种地毯、那种家具、那种壁炉架上的装饰品、那种印出来的画像,其中一幅是乔治三世[1]的肖像,另一幅是威尔士亲王[2]的肖像,还有一幅画的是沃尔夫之死[3]。借着从天花板上吊下来的油灯和壁炉里的熊熊炉火,你可以看清这一切。我把皮手筒和伞放在桌子上,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坐在炉边,让身子暖和过来。连续十六个小时暴露在十月的寒冷中,我都快冻僵了。我是早上四点离开洛顿的,而米尔科特城的钟正敲晚上八点。

读者呀,虽然我看上去悠闲平静,心里却在打鼓。我本以为,马车到这儿后会有人接我。走下“擦靴的”[4]为方便我而放置的木梯级时,我焦急地朝四下张望,期待能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看到某辆马车等着送我去荆棘庄园。但一点这样的迹象都没有。我问一个侍者,是否有人打听过一位姓爱的小姐,对方答说没有。我束手无策,只好请他带我去一个清静的房间。我就在那儿等着,心里七上八下,满是猜疑和恐惧。

感到自己在这世上孑然一身,断开了所有的联系,拿不准能否到达目的地,返回出发地又障碍重重——对一个初涉人世的年轻人来说,这是一种十分奇特的感受。冒险的魅力让我心头甜蜜蜜的,自豪的**又让我心头热乎乎的。但随后而来的恐惧又让我惴惴不安。半个小时过去了,我依然孤身一人,这时恐惧攫住了我。我想起了摇铃。

“这附近有个叫荆棘庄园的地方吗?”我问应声而来的侍者。

“荆棘庄园!我不知道,小姐。我到柜台上问问。”他走了,可很快就回来了。

“您姓爱吗,小姐?”

“是的。”

“有人在等您。”

我急忙跳起来,抓起皮手筒和伞,匆匆走进旅馆过道。一个男人站在敞开的门边。在亮着路灯的街上,我模模糊糊地看见一辆单马马车。

“我想,这是你的行李吧?”那人一看到我,就指着我放在过道里的箱子粗声粗气地问。

“是的。”

他把箱子提到马车上,那是一种双轮马车。然后我上了车,没等他关门就问去荆棘庄园有多远。

“大约六英里。”

“我们到那儿要多长时间?”

“一个半小时吧。”

他关好车门,爬到车厢外自己的驭手座上,然后我们就出发了。马车行驶缓慢,给了我充分的时间去思索。我很满意,这次旅行终于快结束了。我身子靠在这辆虽不精致却很舒适的马车里,从容自在地想了许多。

我猜,我心里想,从朴素的仆人和马车判断,费尔法克斯太太不是个讲究浮华的人,这倒更好。我跟上等人只一起生活过一次,而那次相处让我受够了罪。我不知道,除了那个小姑娘,是不是就费尔法克斯太太一个人过。如果是那样的话,只要她多少算得上和蔼,我就肯定能和她相处融洽。我会尽力而为——遗憾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尽力而为并不总能得偿所愿。其实,在洛伍德时,我就下过这样的决心,并坚持付诸实行,最终也赢得了别人的好感。但我记得,跟里德太太相处时,尽管我尽了全力,却总是遭到鄙视和唾弃。我祈求上帝,但愿费尔法克斯太太不会是第二个里德太太。不过,倘若她真是那样的话,我也并非一定要留在她那儿不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我可以再登广告。不知道现在我们赶了多少路了。

我放下车窗,朝外望去。米尔科特已被我们抛在身后。从灯火的数量判断,这似乎是个相当大的地方,比洛顿大多了。据我观察,这会儿我们正行驶在某片公地上,但房屋还是稀稀拉拉地遍布整个地区。我觉得,我们所在的地区和洛伍德不同——人更多,风景却没那么优美;更热闹,却少了几分浪漫。

道路泥泞,夜雾迷茫,我的向导让他的马一路慢行。我确信,一个半小时已经被拉长到两个小时。最后,他终于在驭手座上回过头说:“现在你离荆棘庄园不远了。”

我再朝外张望——我们正经过一座教堂,我看见天空映衬着它那低矮宽阔的钟楼,钟正敲响一刻。我还看见山坡上闪烁着灯火,仿佛一条窄窄的银河,表明那儿是一个村庄,或者没有教堂的小村落。大约过了十分钟,马车夫跳下车,打开了两扇大门。我们穿过去,门又在我们身后砰地关上。现在我们缓缓驶上车道,来到一座房子宽大的正面。烛光从一扇挂着窗帘的凸肚窗里透出来,其他窗户都是黑的。马车在前门停下。一个女仆开了门,我下了车,走进屋子。

“请走这边好吗,小姐?”那姑娘说。我跟着她穿过一间四周都是高门的方形门厅,然后她把我带进一个房间。刚进来时,房间里的火光和烛光晃花了我的眼睛,因为这跟我两个小时以来已经习惯的黑暗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不过,等我能看清东西时,眼前呈现的是一派温暖惬意的景象。

这是一个舒适的小房间,令人愉悦的炉火旁有一张圆桌和一把老式高背扶手椅,椅子上坐着一位极其整洁的小老太太。她戴着寡妇帽,穿着黑绸长袍,围着雪白的细布围裙——跟我想象中的费尔法克斯太太一模一样,只是没那么威严,看上去更加和蔼。她正忙着编织,一只大猫假装娴静地蹲在她脚边。总之,这里闲适的家庭氛围简直完美无缺。对一个初来乍到的家庭教师来说,几乎再也想不出比这更令人安心的初次见面方式了。既没有令人难堪的富丽堂皇,也没有使人尴尬的肃穆庄严。而且,我一进去,老太太就站起身,连忙亲切地走上前来迎接我。

“你好吗,亲爱的?恐怕你坐车都坐烦了吧。约翰赶车太慢。你一定冻坏了,快到炉边来吧。”

“我想,您是费尔法克斯太太吧?”我说。

“没错,你说对了。坐下吧。”

她带我到她自己的椅子上坐下,接着就动手帮我取下披肩,解开帽带。我请她不必如此麻烦。

“哦,不麻烦。我敢说你的手一定快冻僵了。利娅,去做点热的尼格斯酒[5],再切一两块三明治来。给,这是储藏室的钥匙。”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大串家庭主妇掌管的钥匙,交给了女仆。

“来吧,再靠近点炉火。”她接着说,“你把行李随身带来了,对吗,亲爱的?”

“是的,太太。”

“我去叫人把行李送你房间去。”说着,她就急匆匆地出去了。

她把我当客人一样对待,我想,我万万没料到会受到这样的款待。我原以为她对我会既冷淡又生硬呢。这可不像我听说过的家庭教师的待遇。但我也不能高兴得太早。

她回来了,亲自把桌上的编织工具和一两本书拿开,腾出地方来放利娅刚端来的盘子,接着又亲手把点心递给我。我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殷勤的关怀,而这种关怀还来自我的雇主和长辈,这简直让我手足无措了。不过,她似乎并不认为自己是在做什么有失身份的事,所以我觉得还是默默接受款待为好。

“今晚我能有幸见到费尔法克斯小姐吗?”我吃完她给我的东西后问道。

“你说什么,亲爱的?我有点耳聋。”这位好心的太太回应道,将耳朵往我嘴边凑。

我把问题更清楚地重复了一遍。

“费尔法克斯小姐?哦,你是说瓦朗斯小姐吧!瓦朗斯是你未来学生的姓。”

“真的?那么她不是您的女儿了?”

“不是——我没有子女。”

我本想接着问瓦朗斯小姐跟她是什么关系,但又觉得问太多不礼貌,何况这事我迟早会知道。

“我很高兴,”她在我对面坐下,把猫抱到膝上,接着说,“很高兴你来了。我现在总算有个伴儿了,这儿的日子肯定会过得很愉快。当然,我在这儿时时刻刻都很愉快,因为荆棘庄园是一座美丽的老宅子,虽然近几年疏于修整,但依旧是个相当体面的地方。不过,你知道,到了冬天,一个人即便住在最好的房子里,也会觉得挺凄凉的。我说自己是一个人——利娅当然是个好姑娘,约翰和他妻子也都是很不错的人,但你知道,他们只是仆人,我不能同他们平等地谈话,得跟他们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免丧失威信。我可以肯定,去年冬天——要是你还记得,那可是个严冬,不是下雪,就是刮风下雨——从十一月到二月,除了卖肉的和送信的,没有一个人来过这宅子。我一晚接一晚地独自坐着,心里真是忧伤极了。有时候,我会叫利娅进来念书给我听,但我觉得这可怜的姑娘不太喜欢这差事,她觉得自己被限制了自由。春天和夏天就好多了。阳光灿烂,白昼又长,情况便大不一样了。加上今年刚入秋,小阿德拉·瓦朗斯和她的保姆来了。有了小孩,整座房子便顿时热闹起来。现在你也来了,我就更高兴了。”

听她讲了这番话,我心里着实对这位可敬的太太产生了好感。我把椅子朝她挪近一点,表达了我衷心的希望——希望她能发现,同我做伴定会同她预想的一样愉快。

“不过,今晚我不想让你睡太晚。”她说,“现在钟敲十二点了,你又赶了一天的路,肯定很累了。要是你的脚已经暖和过来,我就带你去卧室。我已经把我隔壁房间给你收拾好了。那只是个小房间,但我觉得,和前面的大房间相比,你会更喜欢这一间。大房间的家具当然更好,但那儿太冷清、太寂寞了,我自己从不在那儿睡觉。”

我感谢她为我周到地选择了住所。经过长途旅行,我真的累了,便表示愿意去休息。她拿起蜡烛,我跟着她走出房间。她先去查看了一下门厅的门是否锁好。从锁孔中拔出钥匙后,她就带我上了楼。楼梯和扶手都是橡木的,楼梯上是高高的格子窗。这种窗子和通向卧室的长走廊让这里看起来更像教堂,而不像住宅。楼梯和走廊里弥漫着一种墓穴般的阴森气氛,让人生出空旷孤寂之感,煞是凄凉。因此,当我最后被领入卧室,发现房间不大,而且陈设着普通的现代家具时,心中不由得十分高兴。

费尔法克斯太太向我和蔼地道了晚安,我闩上门,不慌不忙地四下打量。空旷的门厅,又黑又宽的楼梯,又长又冷的走廊——它们给我留下的怪诞而可怕的印象,多多少少被小房间里更富活力的景象冲淡了。这时我才想起,经过一整天身体上的劳累和精神上的焦虑之后,我现在终于来到了一个安全的避风港。感恩之情油然而生,我在床边跪下,理所当然地向上帝表达了感激。在起身之前,我也没有忘记祈求上帝助我走好未来的路,祈求上帝赐予我力量,使我配得上所受的恩惠——在我还没有通过努力赢得这份恩惠前,上帝就将它慷慨地赐给了我。那一晚,我的**没有荆棘,我孤寂的卧室里没有恐惧。我筋疲力尽,但又心满意足,很快就沉沉睡去。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

阳光从鲜艳的蓝色印花棉布窗帘的缝隙中射进来,照亮了糊着墙纸的四壁和铺着地毯的地板,同洛伍德那光秃秃的地板和肮脏的灰泥墙迥然不同。这个小房间看起来如此明亮,我一见到,精神便为之一振。外部环境对年轻人影响巨大,我不禁觉得,一段更美好的生活即将开始——这段生活中会有鲜花和欢乐,也会有荆棘和劳苦。随着环境的改变,随着我进入一个充满希望的新世界,我所有的官能都被唤醒了,似乎在跃跃欲试。我说不准它们到底在期待什么,但肯定是某种令人愉快的东西——那东西或许不会在这一天或这个月降临,但一定会在未来某个不确定的时间出现。

我起了床,仔细穿好衣服。尽管我不得不穿得很朴素——因为我的衣服无一例外不是极其简朴——但渴望整洁仍然是我的天性。不重视自己的仪容,或者不在乎自己给人的印象,这些都不是我的习惯;正相反,尽管我长得不漂亮,却总是希望自己能尽量显得好看些,希望自己能尽量赢得别人的好感。我有时候为自己没能长得更漂亮点而遗憾,有时候期盼自己有红润的脸蛋、笔直的鼻梁和樱桃般的小嘴。我渴望自己拥有修长、端庄、丰满的身材。但不幸的是,我竟然长得这么矮小、这么苍白,五官这么不端正,毛病这么显眼。为什么我会有这些愿望和遗憾呢?这很难说清,当时我对自己都没法说清。不过,我是有理由的,而且是一个合乎逻辑、自然而然的理由。不管怎样,我把头发梳得平平整整,穿上那件黑色连衣裙——虽说这有点像贵格会教徒[6]的打扮,但至少有非常合身的好处——再把洁白干净的领饰整了整,我想,自己应该看上去足够体面,可以去见费尔法克斯太太了,我的新学生也至少不会厌恶地躲开我了。我打开卧室窗户,又扫了眼梳妆台,确认上面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然后就鼓起勇气出门了。

我穿过铺着地毯的长走廊,走下光滑的橡木楼梯,来到门厅。我在那儿待了会儿,看了看墙上的几幅画(我记得有一幅画的是一个穿着胸甲、神色严厉的男人,还有一幅画的是一位敷着发粉、戴着珍珠项链的贵妇),又看了看从天花板垂下的一盏青铜灯,还看了一座大钟,这座钟的橡木外壳上雕刻着古怪的花纹,因年深日久和反复擦拭而变得乌黑发亮。在我看来,一切都显得那么庄严气派,可当时我还很不适应这种豪华。门厅里那扇有一半镶着玻璃的门正开着,我跨出了门槛。这是一个晴朗的秋日清晨,朝阳宁静地照耀着棕黄的树丛和依旧碧绿的田野。我来到草坪上,抬头观察宅子正面。它有三层高,规模虽然可观,但称不上宏伟。它是一座庄园府邸,而不是贵族府第。屋顶四周的一圈城垛给它增添了独特的风格。灰色的宅子正面被秃鼻鸦栖身的树林鲜明地衬托出来。鸦群这会儿嘎嘎乱叫着飞上了天。它们越过草坪和庭园,落在一片大草场上。草场与庭园之间隔着一道暗墙[7]。草场上长着一排巨大的老荆棘树,粗壮多节,大如橡树。这一下子就说明了这座宅子名字的由来。更远处是一座座小山。这些小山不像洛伍德四周的山峰那样高、那样陡,也不像它们那样将人世隔绝在外。不过,这些小山足够幽静孤寂,将荆棘庄园包围起来,使其似乎有了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我真没想到,在离米尔科特这个热闹地区如此之近的地方,竟能找到如此僻静的场所。一道小山坡上,零星分布着一个小村落,屋顶同树木混杂在一起。本地区的教堂坐落在荆棘庄园附近,古老的钟楼尖顶俯视着宅子和大门之间的土墩。

我享受着这平静的景色和宜人的新鲜空气,愉快地聆听着秃鼻鸦的嘎嘎叫声,观察着这座宅子宽阔的灰白正面,心里想着,对费尔法克斯太太这样一位独自居住的小老太太来说,这个地方实在太大了。就在这时,那位老太太便出现在门口。

“怎么!都已经出来啦?”她说,“我看你是个早起的人呀。”我走到她跟前,她和蔼地吻了我一下,跟我握了握手。

“你觉得荆棘庄园怎么样?”她问道。我告诉她,我非常喜欢这里。

“是啊,”她说,“这儿是个美丽的地方。不过,我担心它会逐渐衰败,除非罗切斯特先生想回到这儿久住,或者至少来得更勤一点。大宅子和好庭园都需要有主人在呀。”

“罗切斯特先生!”我惊叫起来,“他是谁?”

“荆棘庄园的主人。”她平静地答道,“你不知道他叫罗切斯特吗?”

我当然不知道,因为我从没听人说起过他。但这位老太太似乎把他的存在当成众所周知的事实,人人都该凭直觉就知道。

“我本以为,”我继续道,“荆棘庄园是您的呢。”

“我的!天哪,孩子!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我的?我只不过是个管家——是个管理人。的确,从他母亲这边算,我是罗切斯特家的远亲,或者,至少我丈夫是。我丈夫在世时是牧师,是那边山上的小村庄——干草村的牧师,靠近大门的那座教堂就是他的。现在这位罗切斯特先生的母亲本来姓费尔法克斯,她父亲跟我丈夫是堂兄弟。但我从来没有滥用这层关系——其实,我从来都没把这当回事。我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个普通管家。我的主人对我一直很客气,我也没有别的奢求。”

“那么,那个小姑娘——我的学生是谁呢?”

“她是罗切斯特先生监护的孩子。他委托我给她找一名家庭教师。我相信,他打算把她带到××郡来抚养成人。瞧,她来了,还带着她的‘bonne’[8],她就是这么称呼她的保姆的。”谜底终于揭开了。这位和蔼可亲的矮小寡妇原来不是什么贵妇,而同我一样是受雇的人。我并没有因此就不像先前那样喜欢她,相反,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愉快。她同我之间的平等是真正的平等,而不是她屈尊俯就的结果。这样反倒更好——我的处境更自由了。

我正思索着这个新发现,一个小姑娘就从草坪上跑了过来,后面跟着她的保姆。我打量着我的学生,而她一开始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她还完全是个孩子,七八岁,身材纤细,面色苍白,五官小巧,一头过长的卷发一直垂到腰际。

“早上好,阿德拉小姐。”费尔法克斯太太说,“过来跟这位小姐说说话,她是来教你读书的,好让你有一天成为聪明的女人。”孩子走了过来。

“这就是我的家庭教师吗?”[9]她指着我,对她的保姆说。

保姆答道:“是的,当然。”

“她们都是外国人吗?”听到她们在讲法语,我惊讶地问道。

“保姆是外国人,而阿德拉出生在欧洲大陆,离开那儿应该还不到六个月。她刚来时不会讲英语,现在勉强能讲一点了。我听不懂她的话,她把英语和法语混在一起说。但我想你准能明白她的意思。”

幸好我有个优势,我是跟一位法国女士学的法语。而且,由于我一直尽可能地找机会同皮埃罗夫人交谈,并且在过去七年中每天背诵一段法文——集中在语调上狠下功夫,尽可能逼真地模仿老师的发音——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已经能相当流利准确地使用这种语言,在阿德拉小姐面前不至于不知所措。她听说我是她的家庭教师,就走过来同我握手。我带她进去吃早饭时,用她的母语跟她说了几句话。一开始,她回答得很简短,但我们在餐桌前坐下,她用那双淡褐色的大眼睛观察了我十来分钟后,突然开始叽叽喳喳地说了起来。

“啊!”她用法语大声说道,“你讲我的语言讲得跟罗切斯特先生一样好。我能像跟他说话一样跟你说话了,索菲也能同你交谈了。她会很高兴的。这儿谁也听不懂她的话。费尔法克斯夫人只会说英语。索菲是我的保姆,她跟我一起乘一条大船从海那边过来,船上有一条冒烟的烟囱——冒的烟真多啊——我想吐,索菲也想吐,罗切斯特先生也一样。罗切斯特先生躺在一个叫沙龙的漂亮房间的沙发里,索菲和我睡在另外一个地方的小**。那床就像个架子,我差点从**摔下来。对了,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爱——简·爱。”

“爱尔!嘿,我说不来。嗯,我们的船在早上停了下来,那时天还没有大亮。船停在一座大城市——那城市很大,房子黑乎乎的,到处都是煤烟,一点也不像我离开的那座漂亮干净的城市。罗切斯特先生抱着我走过跳板,来到陆地上,索菲跟在后面。我们一起乘上一辆马车。马车把我们带到一座漂亮的大房子,比这座房子还要大,还要漂亮,那里叫旅馆。我们在那儿待了差不多一个礼拜。我和索菲每天都到一个很大的地方散步,那里到处都绿油油的,叫作公园。除了我,那儿还有好多孩子。还有一个池塘,里面有很多美丽的鸟儿,我用面包屑喂它们。”

“她说得那么快,你听得懂吗?”费尔法克斯太太问。

我完全听得懂,因为我听惯了皮埃罗夫人流利的口语。

“我希望,”这位好心的太太继续说,“你问她一两个有关她父母的问题。不知她是不是还记得他们。”

“阿黛尔[10],”我问道,“你跟谁一起住在你说的那座漂亮干净的城市呢?”

“很久以前,我跟妈妈住在一起,但她上圣母马利亚那儿去了。妈妈过去常教我跳舞唱歌,朗诵诗歌。有好多好多先生和太太来看妈妈,我常跳舞给他们看,或者坐在他们膝头给他们唱歌。我喜欢这样。现在我能唱歌给你听吗?”

她已经吃完早饭,所以我允许她露上一手。她从椅子上跳下来,过来坐在我膝头,然后将小手一本正经地合在胸前,把卷发甩到肩后,抬起双眼望着天花板,唱起了某部歌剧里的一首歌。这是一位被遗弃的贵妇唱的歌。她在悲叹情人的背叛之后,转而求助于自尊。她要仆人用她最晶莹的珠宝和最华丽的衣服把她装扮起来,决定当晚到舞会去跟那个虚伪之徒见面,用她欢快的举止向他证明,他的遗弃对她的影响是多么微不足道。

选这种题材的歌给儿童歌手来唱似乎很奇怪。不过我猜,让她这样表演,目的是想听听口齿不清的孩子如何唱出爱情和嫉妒的曲调。这当然是低级趣味,至少我是这样看的。

阿黛尔将这首短歌唱得足够悦耳动听,而且带着她那个年龄特有的天真烂漫。唱完以后,她跳下我的膝头,说:“好啦,小姐,我来给你背几首诗吧。”

摆好姿势后,她先报了题目:“拉封丹的寓言:《老鼠同盟》[11]。”接着,就抑扬顿挫地朗诵起这首小诗来,声音收放自如,表情规范得体,就她的年龄来说,的确非常难得,这说明她受过细致的训练。

“这首诗是你妈妈教你的吗?”我问。

“是的,她常常这么说:‘“怎么啦?”其中一只老鼠问,“说吧!”’[12]她要我举起手——就像这样——提醒我念到问题时提高嗓门。好啦,我可以给你跳段舞吗?”

“不,已经够了。但像你说的,你妈妈上圣母马利亚那儿去了以后,你跟谁住一块儿呢?”

“跟弗雷德里克夫人和她丈夫。她照顾我,不过她跟我没有亲戚关系。我想她很穷,因为她没有我妈妈那样的漂亮房子。我在那儿没待多久。罗切斯特先生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到英国来住,我说愿意,因为我在认识弗雷德里克夫人以前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了。他一直对我很好,还送我漂亮的衣服和玩具。但你瞧,他说话不算数——他把我带到英国来,他自己却又回去了,我再没有见着他。”

吃过早饭,阿黛尔和我一起进了书房。罗切斯特先生似乎吩咐过要把这个房间用作教室。大部分书都锁在书橱的玻璃门后面,但有一个书橱是开着的,里面放的是初等教育所需的所有读物、几部通俗文学作品、诗歌、传记、游记,还有几本传奇故事,等等。我想他认为,对于家庭教师来说,个人阅读所需的全部书籍都在这儿了。确实,就目前来说,这些书已经让我心满意足了。和我在洛伍德时偶尔发现的少得可怜的几本书相比,这些书可以说让我在娱乐和知识方面都收获颇丰。这个房间里还有一台竖式钢琴,模样很新,音色极好。此外还有一个画架和一对地球仪。

我发现我的学生十分听话,只是不肯专心。她对任何有规律的活动都不习惯,我觉得一开始就对她限制过严是不明智的。所以,我跟她说了许多话,哄她学了点功课,时间也快到中午了,我就让她回保姆那儿去了。接着,我打算利用午饭前的时间画几张小素描,给她学习用。

我正上楼去取我的画袋和铅笔,费尔法克斯太太就叫住了我。“我想,你上午的课已经上完了吧。”她说。她正站在一个房间里,房间的折叠门开着。在她同我说话时,我走了进去。这是个富丽堂皇的大房间,有深紫色的椅子和窗帘、土耳其地毯、镶着胡桃木壁板的墙壁、一扇色彩绚丽的彩色玻璃大窗,还有装饰着华丽线脚的高高天花板。费尔法克斯太太正在给餐具柜上几个精致的紫晶石花瓶掸去灰尘。

“好漂亮的房间!”我环顾四周,大喊起来,因为我连只有这里一半气派的房间都没见过。

“是呀,这是餐厅。我刚把窗子打开,好透点空气和阳光进来。因为这些房间很少住人,什么东西都会变得潮乎乎的。那边的客厅感觉就跟地窖一样。”

她指了指和窗户同一样式的大拱门,那里也同窗户一样挂着红紫色的帘子,此时由绳环系着。迈上两级宽阔的台阶,来到拱门前,朝里一看,我还以为看见了仙境——在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人看来,面前的景象实在太辉煌了。但那只不过是一间非常漂亮的客厅罢了。大客厅里面还有一间闺房,两个房间里都铺着白色地毯,地毯上好像铺满了色彩鲜艳的花环。天花板上都装饰着白色的葡萄和葡萄叶线脚,下面放着深红色的长沙发和软垫凳,形成强烈的对比。白色大理石壁炉架上,摆着如红宝石一样深红的波希米亚玻璃装饰品。窗户之间的一面面大镜子中,重现了整个房间雪白与火红交相辉映的景象。

“您把这些房子收拾得真整洁啊,费尔法克斯太太!”我说,“没有灰尘,也没有帆布罩子。要不是空气有点冷飕飕的,还以为这里天天都有人住呢!”

“哎呀,简小姐,虽说罗切斯特先生不常来这儿,可他来的时候总是很突然,出人意料。我注意到,如果把东西都罩起来,等他来了之后才手忙脚乱地开始收拾,他见了准会很生气的,所以我想还是把房间随时准备好为妙。”

“罗切斯特先生是不是为人苛刻,很爱挑剔?”

“那倒未必。但他有绅士的爱好和习惯,并且希望一切都安排得合乎他的爱好和习惯。”

“你喜欢他吗?大家都喜欢他吗?”

“哦,喜欢。他们家在这里一向受人尊重。从很久很久之前开始,你看得见的这一带所有的土地就是属于罗切斯特家的。”

“嗯,那么撇开他的土地不谈,你喜欢他吗?大家喜欢他这个人吗?”

“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他,我相信他的佃户也都认为他是个公正、慷慨的地主。不过,他从不和他们一起生活多久。”

“但他有没有特别的地方呢?简而言之,他的性格怎么样?”

“哦!我想他的性格是无可指责的。他或许有些古怪。我觉得,他应该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世面。我敢说他很聪明。不过,我从没跟他说过多少话。”

“他在哪方面有些古怪呢?”

“我不知道——这很难形容——没什么明显古怪之处,但他跟你说话的时候,你就感觉得出来。你总是没法断定他是开玩笑还是认真的,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总之,你没法彻底了解他——至少我不能。不过,这无关紧要,他是一个很好的主人。”

这是我从费尔法克斯太太那儿听到的我们雇主的全部情况。有些人似乎不懂得概括人的性格,也不会观察或描述人或物的特点,这位善良的太太显然就属于这类人。我的问题令她迷惑,却没有引出她的话来。在她眼中,罗切斯特先生就是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位绅士,一位地主,仅此而已。她不会去做进一步的询问和探索,对我想更确切地了解罗切斯特先生个性的想法,她显然感到很奇怪。

我们离开餐厅以后,她提议带我到这座宅子的其他地方看看。我跟着她上楼下楼,边走边夸赞,因为一切都收拾得整齐又漂亮。我觉得前面几个大房间特别豪华,三楼的几个房间虽然阴暗、低矮,但因为带着点古色古香的氛围,倒也别有情趣。随着潮流的变化,一度布置在楼下的家具会被不时搬到这儿来。借助从狭窄的门式窗透进来的昏暗光线,看得见有上百年历史的大床,看得见橡木或胡桃木的柜子,上面雕刻着棕榈树枝和小天使头像之类的古怪图案,看上去就像是希伯来约柜[13],还看得见一排排古老的高背窄椅,以及更加古老的矮凳,凳垫上明显留有已磨损一半的刺绣的痕迹,而当年做刺绣的手指化为棺中尘土已有两代之久。所有这些遗物令荆棘庄园府的三楼看上去如同往事的家园,回忆的圣地。白天,我喜欢这些隐秘场所的寂静、昏暗和古怪。可是夜晚,我决不会妄想在那些宽大而笨重的**睡觉——有的床带橡木门,可以关起来;有的床挂着古老的英国绣花帐子,上面密密麻麻地绣满了古怪的花朵、更古怪的鸟儿,还有最古怪的人——在苍白的月光下,所有这一切看起来肯定会非常奇怪。

“仆人就睡在这些房间吗?”我问。

“不,他们都住在后面一排小房间里,谁也没在这儿睡过。几乎可以说,要是荆棘庄园府有鬼的话,这儿准是鬼魂出没的地方。”

“我看也是。这么说,你们这儿没有鬼?”

“我从没听说过。”费尔法克斯太太笑答道。

“也没有什么鬼的传说?没有传奇或者鬼故事?”

“我相信没有。不过,听说罗切斯特家的人当年性情暴躁,不是个安静的家族。也许正因为如此,他们现在都安安静静地躺在坟墓里。”

“是啊——‘经过了一场人生的热病,他们现在睡得好好的。’[14]”我喃喃道,“您现在要上哪儿去,费尔法克斯太太?”因为她正要走开。

“上铅板屋顶,你愿意一起去,从那儿眺望一下风景吗?”我又跟在她身后,登上一道很窄的楼梯,来到阁楼,再从那儿爬上梯子,钻出活板门,来到荆棘庄园府的屋顶。现在,我和鸦群的栖息地处在同一个高度,可以清楚地看到鸦巢。我从城垛上探出身子往下眺望,开始观察如地图般展开的景观。明亮的天鹅绒般的草坪紧紧围绕着宅子的灰色基座。公园般广阔的田野上点缀着零星的古树。一条小径从铺满深褐色枯叶的树林中穿过,小径上满是青苔,比葱翠的树木还要绿。大门外的教堂、道路和寂静的群山,全都安详地沐浴在秋日的阳光中。举目四望,夹杂着珠白色大理石花纹的蔚蓝晴空在远方与大地相接。这景色并无独特之处,但一切都那么赏心悦目。当我转过身子,重新钻过活板门时,几乎都看不清脚下的梯子。我刚才一直在仰望苍穹,一直在开心地俯瞰荆棘庄园府周围阳光照耀下的树丛、牧场和青山。相比之下,阁楼里简直就跟地窖一样黑。

为了关活板门,费尔法克斯太太在后面停留了片刻。我摸索着找到了阁楼的出口,顺着狭窄的阁楼楼梯爬下来。我在楼梯脚下长长的走廊里徘徊。这条走廊把三楼的房间隔成了前后两排。它又窄又低又暗,只在远端有一扇小窗,两边的两排小黑门都关着,看起来就像蓝胡子[15]城堡里的走廊。

正当我轻轻朝前走去时,一阵笑声突然涌入耳中——我万万没想到,在如此寂静的地方会听到这样的声音。那是一种古怪的大笑,清晰、刻板、悲伤。我停下脚步,笑声也停了,但只停了一会儿便又响了起来,而且声音更大,因为那笑声一开始虽然清晰,但音量很低。震耳欲聋的笑声似乎在每个孤寂的房间都激起了回声,过了好一阵子才消失。不过,那声音其实来自一个房间,我几乎能指出它是从哪扇门后传出来的。

“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大喊起来,因为这时我听到她正在从楼梯下来,“您听见那阵大笑了吗?是谁啊?”

“很可能是哪个仆人。”她答道,“也许是格雷丝·普尔。”

“您刚才听见了吗?”我又问。

“听见了,清清楚楚。我常听见她笑,她就在这儿的一个房间里做针线活。有时候利娅同她在一块儿。她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吵。”

那笑声又响了起来,低沉却又清晰,仿佛是在说话,最后变成一种怪异的咕哝。

“格雷丝!”费尔法克斯太太大喊道。

我其实并不指望会有什么格雷丝来应声,因为我从没听过这样悲惨、诡异的笑声。幸好现在是中午,而且在古怪的狂笑爆发时并未出现鬼魂,加上当时的情景和季节也不大容易令人产生恐惧——若非如此,我肯定会因为迷信而害怕起来。不过,事实表明,即便我只是感到惊讶,也是个十足的傻瓜。

离我最近的门打开了,一个仆人走出来。这是个三四十岁的女人,身材壮实魁梧,一头红发,一张粗犷而普通的脸。再也想象不出比这更缺乏神秘气息、更不像鬼魂的幻影了。

“太吵啦,格雷丝,”费尔法克斯太太说,“记住对你的吩咐!”格雷丝默默行了个屈膝礼,走进了房间。

“她是我们雇来做针线活的,也帮利娅做些家务。”这位寡妇继续说,“虽然某些方面并非完美,但她干得还算不错。顺便问一下,今天上午你跟你的新学生相处得怎么样?”

话题就这样转移到阿黛尔身上,我们边走边谈,一直来到楼下明亮而欢快的地方。阿黛尔朝门厅里的我们跑过来,嘴里嚷道:“女士们,午饭已经摆好了!”[16]接着又说,“我饿坏啦!”[17]

我们发现午饭已经准备好了,正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里等着我们。

[1]乔治三世(1738—1820),英国国王,1760年至1820年在位。

[2]英国王储的称号,这里是指乔治三世的长子、1820年登基的乔治四世(1762—1830)。

[3]詹姆斯·沃尔夫(1727—1759),英国将军,1759年率领军队远征加拿大魁北克,大败法军,自己则重伤身亡。英裔美国画家本杰明·韦斯特1770年以其事迹创作了著名油画《沃尔夫将军之死》。

[4]旅馆中给旅客擦靴的杂役。

[5]由热水、糖、柠檬、香料和酒混合成的饮料。

[6]贵格会又名教友派、公谊会,兴起于17世纪中期的英国及其美洲殖民地,特点是没有成文的信经、教义,最初也没有专职的牧师,无圣礼与节日,而是直接依靠圣灵的启示,指导信徒的宗教活动与社会生活,始终具有神秘主义的特色。

[7]造在界沟中不影响风景的分割土地的墙。

[8]法语,保姆。

[9]原文为法语。

[10]阿德拉的法文名字。

[11]原文为法语。拉封丹(1621—1695),法国诗人、寓言作家,以其寓言故事而名垂青史。

[12]原文为法语。

[13]根据《圣经·出埃及记》第25章记载,约柜是犹太人保存两块十诫碑的柜子。

[14]出自莎士比亚戏剧《麦克白》第3幕第2场:“经过了一场人生的热病,他现在睡得好好的。”(译文出自朱生豪先生,后同)简·爱稍加修改,将“他”换成了“他们”。

[15]法国民间故事中的一个杀妻暴徒,先后杀了六任妻子,并把她们的尸体挂在所居城堡的地下室里。第七任妻子发现了这一恐怖的真相,但幸运的是,她及时向兄长们求救,免于此劫,并杀死了蓝胡子,继承了他的财产。

[16]原文为法语。

[17]原文为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