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性是人的品格与行为美的源泉,而这种美的概念则取决于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发自内心的赞同。与艺术品或者国家机构一样,个人和社会的幸福也受到人品质的影响。如果一个人具有谨慎、公平、顽强、朴素的品格,那么他自身和别人都会感到满意。反之的话,鲁莽、懒惰、懦弱以及好色,这些会让自己一事无成,对别人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相较之下,前者的心灵具有所有的属于为了达到愉快的目的创造出来的最完美的机械美;后者的心灵则具有那些最为粗鄙恶劣的缺陷。哪一个政府能像智慧和美德的普及一样有助于促进人类的进步和幸福呢?所有的政府只是对缺少智慧和美德的不完全的补救。因此,尽管美引起效用而可能会属于政府,但它必然在更大程度上属于智慧和美德。相反的来说,有哪一种政策能具有像人的罪恶那样大的毁灭性和破坏性呢?拙劣的政府悲惨的结果只是由于它不足以防止人类的邪恶所引起的危害。
很多种品质看上去从它们的益处或者不便之处得到的美或丑,往往会以某种方式来感动那些用抽象哲学眼光来考虑人类行为的人。当一个哲学家去考察为什么人道被人们所赞同而残酷遭到谴责时,对于他来说,并不总以一种非常确切的方式来认定任何有关人道和残酷的特别行为,而一般是满足于这些品质的一般名称向他提示的那种模糊和不确定的想法。可是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一种行为的优劣才会显而易见。同样的,只有在面对非常特殊的情况时,我们才能够明确意识到自己和行为者的感觉是否一致。当感受一致时,我们就会对他产生感激,反之则会厌恶。正如我们抽象地去思索美德与邪恶时,不同品质引发的不同情感就模糊不清了。但我们必须承认的是,我们对美德带给人的欣慰或者罪恶带给人的灾难留有最深刻的印象,远远超出了对其他品质的印记。
效用性让人产生快乐,这个道理最早是出自一位别出心裁的论者。他认为我们直觉产生的这个效用性是全部美德的本质。除了对自己或者别人都有意义的内心品质之外,再没什么可以称为美德的东西了。同样的,邪恶的定义也是如此。我觉得对于个人或者社会的效用性来讲,本性似乎决定了我们的好恶,这几乎是通用的准则。可是这种想法并不是我们思考问题的首要原因。我认为效用性或危害性决定了美丑的本质,而这种情感之事由于对美丑的知觉而得到强化,完全不同于知觉。
首先来说,对于美德的赞美似乎不可能同我们赞美某座建筑物一样;或者这么说,我们称赞一个人的理由绝不可能和称赞一个橱柜的理由完全相同。
其次,我们将发现任何内心气质的效用性很少成为我们赞同的最初依据。赞同的感情总是包含有某种恰当合适的感觉,这种感觉和对效用的直觉是完全不同的。所有关于美德的例子都是如此。根据这种分类,那些品质因为对我们自己有用而在一开始就受到重视,也因为对他人有用而受到尊重。
对于我们来说,最有用的品质是高明的品质。只有靠它们我们才能预见利害之处。其次是控制自身情绪的品质,靠它们我们才能暂时忍受痛苦,或是放弃暂时性的快乐。而审慎的美德则正是由上述两点构成的,而且对于任何人来说,它们都是最有用的美德。
高明睿智之所以为人称道,不仅是因为它是有利的,更是因为它的正义、适宜和准确。就像艰难晦涩的高等数学,大家之所以觉得它伟大,并非人为它能解决什么实际上的问题,只是因为它比较能体现人类智慧的伟大罢了。大众与个人未必懂得科学的具体作用,虽然这一点要证明也不太容易。这种品质是很难坚持的,特别是面对那些对新事物无知又自命不凡的人的责备时。相同的道理,我们的自我控制能力有时候会对自身一时的欲望进行压制,以便其在其他场合能得到更充分的满足。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种自我控制力在效用性和恰当性两方面受到我们的赞许。而我们能做到这一点也得益于基本能保有一种旁观者的心态。对于一个公正的旁观者来讲,一个礼拜或者一年以后的快乐不比眼前的欲望**差劲,因而如果我们为了一时之快而牺牲将来,在他看来真是愚蠢的不可理喻。但如果我们能全盘考虑,为了将来更大的快乐而牺牲眼下的一时之欢,则会因为这种自律而得到旁人的钦佩。十年后预期的快乐也许与眼前之乐相比之下微不足道,但是对前者的追求能带来尊敬和钦佩,而对后者的追求则往往导致我们身败名裂。通常,我们会赞许那种为了获得遥远有潜力的利益而牺牲安逸。就像俭朴和勤劳虽然是为了获得财富,但还是可以收到人们的赞许。有时赞许之情甚至会上升为尊敬和仰慕,这也推动着那位行动者继续前进。这是人类感情上的一种难得的共鸣,特别是从人性的种种弱点来看。
前面我们讨论了人道以及公平的特征,可以得出结论:我们对这些品质的赞许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当事人和旁观者的情感共鸣。实际上,在对他人最有用的品质中除了人道和公正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慷慨大方和热心公益。
慷慨,关心公务与正义一样都是基于恰当性这一相同的基础之上。从表面上看,慷慨和人道有着紧密的关系,但是他们却并不具有同一性质,即不会出现在同一人身上。若人道属于女人,那么慷慨就属于男人。女人的特性就是温柔体贴,而非慷慨大度,这一点民法典的立法者早已发现了。一般来说,人道感情产生于旁观者对当事人的同情心,从而使得他们休戚与共。因而,即使最人道的行为也不必否定自我克制或者追求恰当的努力,只要与强烈的同情心相联系即可。而慷慨则不同,没有人生来就会显得慷慨大度,愿意为他人牺牲自己的利益。虽然有人即使在一个职位上做的很舒服,却因为有能力比自己更强的人存在而主动退出让贤;也有人为了救助别人的生命牺牲了自己的宝贵生命,但是他们这样做却并非出自于人道,或者真正的大公无私,而只是从他人而不是自己的角度出发,从别人的眼中看问题。因为对于别人来说,好人的这种出手相助肯定要比自己面对好的多,而助人者自己恐怕不会这么想。所以人们在为他人的利益而牺牲自我利益的时候,一般都是从旁观者的身份来考虑取舍的。例如,一个士兵为了保护上级而牺牲了,假设他自己本来没做错什么而长官牺牲了,他肯定不会有太多的想法,他更关心的是自身的利益。可是当他的目的是得到客观的旁观者的理解和赞许的时候,他就会觉得,对于战士来讲,上级的生命要比自己宝贵的多。因而认为,当为了保护上级而牺牲了自己生命时,任何一个公正的旁观者都会对他的行为表示赞许。
对公共事物的关心也是这样。如果一个军官为了让君主的领土得到微小的扩张而因此送命,并不意味着这个军官觉得自己性命比不上那么点领土。对他个人来说,即使为祖国征服敌方的国家,也不如自己的性命更为重要。他在对比这两者时,用的是他为之战斗的整个民族的角度和心态。众所周知,对于民族来讲,一场战争的胜利远胜于一个人的生命。当他这么想时,他就会觉得,为了这个崇高的目标,他抛头颅洒热血也会毫不迟疑。由此可见,英雄主义最普遍的体现就是出于强烈责任感和恰当感而对个人感情的成功抑制。与其说我们的钦佩之情出自于这些行为的效用性,不如说是出自其不寻常的特殊之处,因而是让人看来伟大高尚的恰当性。毋庸置疑,当我们考察这种效用性时,它又会赋予这些行为一种全新的美感,从而使其进一步得到我们的赞美。但这种美感并非容易察觉的,要经过严密的思考才能体会到。
我们可以观察出,就“赞同的感情来自于美感的效用”而言,它和其他人的情感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可能,一个同社会没有任何联系的人也可以长大成人,他自己的行为仍然会因为其所具有的不同倾向而使他感到合适或者不快。他可以在节制谨慎这类良好行为中观察到这种美,而在相反的行为中察觉到丑恶。他可以以我们在前一场合用以看待一台设计精良的机器的那种满足感,或者以我们在后面一场用以看待一个非常笨拙的发明的那种厌恶不屑,来看待他自身的品性。不过,由于这些概念非常微妙,只与人们的爱好相关,而所谓爱好又正式建立在这些概念的是否恰当之上,所以它们不会被一个出于孤独痛苦中的人察觉,或者因为襄樊的情况而奋发,更不知道自己会受到惩戒或得到奖励。所有这些情感意味着一些别人的想法,他是感觉到这些感情的人的天生的裁决者,并且只有通过对他行为的仲裁人的判断抱有同感,他才能够想象出自我们欣赏的喜悦或者自我的谴责与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