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的尊严(1 / 1)

/李智红/

记得以前曾在美国的《读者文摘》上读到过一篇感人至深的故事。

故事讲的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一个饥寒交迫的流浪汉敲开坐落在一条大路旁的一户人家的大门,请求主人提供给他一个干活的机会,以换取一顿简单的饭食。善良和蔼的主人看了看流浪汉那饥饿而疲惫的面容,又看了看院子东边的一堆木柴,高兴地说:“正好那边有堆木柴挡路,请帮我把它移到西边的院墙下去吧。”流浪汉于是非常高兴地帮主人把木柴搬运到西边。当他干完活的时候,善良的女主人早已给他预备下了一桌丰盛的饭菜。流浪汉饱餐一顿之后,又心满意足地上路了。

主人的孙子看着那堆木柴总是被不断前来干活求食的人搬来搬去,一直弄不明白祖父的用意。直到自己长大后,在一次探险途中钱尽粮绝,不得不像当年的流浪汉一样,向沿路的人家寻求活干,以获取一日三餐的温饱时,才彻底明白了祖父的用意。当年,祖父就是用那堆平常的木柴,维护了别人的尊严,点燃了那许多前来干活求食的人心中的温暖和希望。

整个故事既没有乞讨者,也没有施舍者,有的只是让人刻骨铭心的友善;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赖和相互帮助;有的只是感人肺腑的仁爱与真诚;有的只是对别人(即使是落魄的人)尊严的维护和捍卫。

以后又看过一篇发表在国内报刊上的消息,所叙述的事件与做人的尊严密切相关。讲的是1995年的春天,珠海瑞进电子公司的韩国老板金珍仙恣意践踏中国工人尊严的事。

财大气粗的金老板因为一件惹自己生气的小事,竟然无视中国工人的尊严,强迫所有的工人给她下跪。原因是工人师傅们在繁重的劳作中破天荒地获得了10分钟的休息,因而高兴得忘记了金老板定下的休息时排成4队离开车间的铁规矩。许多工人当时都不愿下跪,但金珍仙威胁说:谁不跪就叫全厂的中国工人跪一天。女翻译在译金老板的“命令”时,连那傲慢刁蛮的口气也给译出来了。工人们在金老板的**威下一个个地被迫跪下了。只有一位名叫孙天帅的小伙子,始终铁骨铮铮地站着。黔驴技穷的金老板面对不跪的中国工人孙天帅,气急败坏地大吼:不跪就给我滚。孙天帅无所畏惧,毅然转身大踏步走了出去。在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金老板践踏中国工人的尊严、侮辱中国工人的人格事件时,孙天帅坚定地说:“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死也不能下跪!因为我是一个有尊严,有人格和国格的中国工人!”

孙天帅永不屈服,誓死不向金老板下跪的壮举,让我们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尊严实实在在地重过了生命!记得一位作家说过:人的尊严是一种高度和一种重量,再不起眼的人有了这种高度和重量,就能面对权贵不卑不亢;面对不义之财不馋不贪;面对不公之事不忍不避。一个人如果有了尊严,也就有了支撑生命的灵魂的骨架。一个民族如果有了尊严,那么这个民族就是一个充满希望的、不可战胜的民族。换言之,如果一个人丧失了尊严,那么这个人虽空有一副人的躯壳,其实活得与猪狗没有多大的差异。如果一个民族丧失了尊严,那么这就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奴化和堕落的民族。

尊严是一个人支撑信仰与生命的骨架;尊严是一个民族永不下跪、永不屈服的铮铮铁骨,是人类走向文明,走向兴旺发达的希望和灵魂;尊严是太阳,令高山仰止;尊严是绵绵无尽的江河,浩气磅礴。做人不能没有尊严,犹如太阳不能没有炽热的光芒,江河不能没有豪迈的奔涌。

一个人的尊严,除了需要自己以信念以风骨甚至以生命来维护和捍卫外,也还需要别人的维护和捍卫。因为人类是一个相依共存的群体,只有互相维护和建构做人的尊严,这个群体才是一个有希望有尊严的群体。一个民族只有人人都懂得维护别人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这个民族也才会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永远打不倒的、不可战胜的民族。

孙天帅以自己的人格力量捍卫了自己的尊严,而那位以一堆平常的木柴来点燃流浪汉心中温暖的美国老人,则是用一颗博大的爱心和人类本性的善良来维护了别人的尊严。

在扰攘喧嚣的芸芸众生之中,只要还有像美国老人那样善良的人在,我们的人类就可望成为有尊严的群体。我们的民族群体中,只要还有孙天帅那样把尊严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人在,我们的民族就将是一个尊严的、不可侮辱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