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斯大林对民主集中制的贡献与局限(1 / 1)

第三节 斯大林对民主集中制的贡献与局限

列宁去世后,斯大林担负起了领导党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历史任务。在贯彻民主集中制问题上,斯大林有很大的贡献,同时也有一些失误和教训。但是,总的来说,斯大林“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把苏联共产党建设成为了坚强的无产阶级政党,领导苏联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并战胜了德国法西斯”,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积极推进苏共的民主集中制建设

坚持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对国家的领导,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根本保障。

(一)加强政治局和总书记的权力

1922年4月俄共(布)十一大以后,为了加强中央书记处的工作,布尔什维克党设立了总书记一职。党的第一任总书记是斯大林。列宁逝世以后斯大林把总书记的职权扩大了,总书记成为全党的首脑,形成了独特的总书记制。苏共中央政治局是苏联共产党的权力核心,从成立起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核心领导地位,并且是重要的决策机构,发挥了重要的决策职能。在斯大林执政的后期,政治局机构有些变动,增加了一些设置,使政治局本身的职能受到削弱,其工作由政治局所设立的各种委员会——所谓的“五人委员会”“七人委员会”“八人委员会”“九人委员会”来担当。1952年,苏共十九大把中央政治局改组为中央主席团。中央主席团在前后两次全体会议之间领导中央委员会的工作。中央主席团委员扩大为25人,候补委员为11人,并在中央主席团中设立由9人组成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斯大林又从9人常务委员会中挑选出5人组成一个核心班子。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决定一切问题,而这些决策往往又都是由这个核心班子做出的,这个做法加强了斯大林对决策的影响力。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都是由政治局制定并由其提交给中央全会或党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这种领导体制既坚持了民主集中制,也保证了“决策—执行”的效率。

(二)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

斯大林指出:“国家的领导者,无产阶级专政体系中的领导者是一个党,即无产阶级的党,即共产党,这个党决不而且也不能和其他政党分掌领导。”1934年,苏共十七大通过的《苏联共产党章程》进一步对民主集中制作了如下表述:“党的组织机构的指导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这就是说:(一)党 的一切领导机关从上到下都由选举产生;(二)党的机关定期向自己的党组织报告工作;(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少数服从多数;(四)下级机关和全体党员绝对服从上级机关的决议。”“所有党的组织直接或经过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的形成是经过党的会议和党的代表大会,事实上渐渐起作用的是党委会、区委会、州委会、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是由加盟共和国共产党和全体苏联共产党(布)选举出来的。”斯大林认为,作为无产阶级政党,苏联共产党必须加强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团结和统一。

(三)重视党内民主和团结

1923年12月,斯大林在俄共(布)红色勃列斯尼亚区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报告《关于党的任务》中指出,对党内生活的缺点、造成缺点的原因及其解决办法作了详细分析。斯大林认为,党内生活主要的缺陷不是由于党的基本路线不正确,历次党的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制定的无产阶级的民主路线是正确的,但地方上在实践中用官僚主义的态度歪曲了这一路线,因此要采取措施消灭党内生活的缺点:第一,必须不倦地反对党内的战争时期留下的残余和习惯,提高对党的正确认识,充分认识党是一个积极思考、独立活动、充满活力、破坏旧事物和创造新事物的无产阶级的战斗组织。第二,必须提高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党员群众所关心的一切问题,只要可以公开讨论,都让他们进行讨论,对于各级党机关所提出的一切建议,保证能够自由地进行批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的纪律成为真正自觉的真正铁的纪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群众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经验丰富起来。第三,如果没有像党龄等等不可克服的障碍存在,那么一切党组织和负责人必须真正由选举产生。第四,在中央委员会、省委员会和州委员会下面必须有常设的各部门负责工作人员(经济工作人员、党的工作人员、工会工作人员、军事工作人员)会议;必须定期召开会议。第五,必须把我们生产部门的党支部吸引到与企业和托拉斯的工作进程有关的问题方面来。第六,必须提高我们党支部的质量。1924年,在俄共(布)第十三次代表会议上“关于党的建设的当前任务的报告”中,斯大林就党内民主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探讨:“广泛的民主、完全的民主显然是不会有的。”“民主不是某种在一切时间和一切条件下都一成不变的东西,因为有时候实行民主是不可能的和没有意义的。为了使这种党内民主成为可能,就需要有两个条件或者两类条件,即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内部条件,第一,必须使工业发展起来,使工人阶级的物资生活和文化生活有极大的保障和提高。第二,必须使党这个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自己在质量上和数量上增长起来;外部条件指能够保证和平发展的国际条件。1926年,斯大林在给列宁格勒党组织积极分子作的关于联共(布)中央全会工作的报告:《关于苏联经济状况和党的政策》中,专门谈了“要实行党内民主”。斯大林指出,提高工人阶级积极性,吸引千百万工人阶级群众来参加苏联的经济建设事业、参加工业建设事业,为此,“首先必须使党本身积极起来,必须使党本身毅然决然走上党内民主的道路,必须使我们的各级组织吸引那些决定我们党的命运的广大党员群众来参加我国建设问题的讨论。否则就谈不到工人阶级的积极化”。同时,要维护党的统一。斯大林指出,有些同志认为党内民主就是各派别集团的自由。在这一点上,我们不是这样理解党内民主的。党内民主和派别集团的自由之间没有而且不能有丝毫共同之处。“党内民主是什么呢?党内民主就是提高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并加强党的统一,加强党内自觉的无产阶级纪律。”“派别集团的自由就是瓦解党的队伍,把党分裂成各个中心,削弱党,削弱无产阶级专政。”当然,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以及一些主观因素,斯大林后来对党内民主建设是比较忽视的,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

二、加强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建设

苏联国家政权机构苏维埃实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的统一领导同地方主动性和创造性相结合。同时每个机关和每个工作人员都有明确的权限,都可以独立行使权限,并对委托的工作负责。”苏联宪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苏维埃组

成以苏联最高苏维埃为首的联盟联邦制国家的国家权力代表机关的统一完整系统。

苏维埃是人民群众建立起来的革命斗争的组织形式。十月革命创立了无产阶级政权苏维埃,缔造了世界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新型国家政权——苏维埃社会主义制度。“苏维埃最重要的、有决定意义的特点在于,它是一个由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的统一系统,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代议制民主和直接民主结合起来,把立法和管理结合起来;它是起统一、协调和监督作用的国家活动中心,是整个国家机构的基础。”1918年7月10日,第五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它宣布“全部政权归苏维埃”,联合的工人、士兵和农民组成人民代表苏维埃行使国家权力,巩固了以苏维埃为形式的城乡无产阶级与贫农的专政。规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为全俄工农红军和哥萨克代表苏维埃代表大会,在其闭会期间为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成为俄罗斯联邦最高立法和监督机关,它总的执导工农政府及一切苏维埃政权机关的活动,统一协调立法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苏维埃宪法、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及苏维埃政权中央机关各项决定的实施情况。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设立主席团,主持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会议。1922年苏联建立,根据1924年苏联宪法,苏联的最高权力机关为苏维埃代表大会。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联盟苏维埃和民族苏维埃所组成的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为联盟的最高权力机关。苏维埃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中央执行委员会每年召开3次。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主席团。1977年《苏联宪法》第3条规定:“苏维埃国家的组织和活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的统一领导同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相结合。在苏维埃组织和活动中,民主集中制原则表现在主要几个方面:(1)一切国家权力机关从下到上都实行选举制。(2)苏维埃向人民负责。(3)上级机关领导下级机关,上级机关的决定对下级机关具有约束力。(4)每个苏维埃独立自主地行使自己的权限。(5)下级苏维埃参加上级苏维埃的活动。1936年宪法规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为最高苏维埃。最高苏维埃由联盟苏维埃与民族苏维埃两院构成,任期四年。最高苏维埃在两院联席会议上选出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其中包括: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1人、副主席16人、主席团秘书1人、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委员15人。1936年苏联国家中央政权体系取消了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最高苏维埃制度。最高中央政权决策体系为两级制,即最高苏维埃和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决策机制。因此,“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所以苏维埃联合为一个系统,这个系统的一个环节都按照一定方向协调一致地行动。而且,这不单纯是上下级机关相互关系的一个原则,而是人民直接建立的国家权力代表机关的互相关系的一个原则”。这一集中高效的体制,保证苏联社会主义事业的快速发展。

在苏联国家建设发展中,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苏共二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了党员的义务:(1)为建立共产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而奋斗,模范地以共产主义的态度对待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做一切新的进步的事物的倡导者,支持并推广先进经验,掌握技术,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爱护和扩大苏维埃祖国强大和繁荣的基础——公有的、社会主义的财产;(2)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决议,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促进党同人民联系的巩固和扩大,关心人、照顾人,及时解决劳动者的要求和需要;(3)积极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国家事务的管理、经济和文化建设,模范地履行社会义务,帮助发展和巩固共产主义的社会关系;(4)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促进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的形成和培育。对资产阶级思想的任何表现、对私有心理的残余、宗教偏见和旧时代的其他残余进行坚决的斗争,遵守共产主义道德原则,把公共利益摆在个人利益之上;(5)向劳动群众积极地传播社会主义国际主义和苏维埃爱国主义的思想,同民族主义和沙文主义的残余进行斗争,以言论和行动来促进苏联各族人民友谊的加强,促进苏联人民同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人民、同全世界无产者和劳动者的兄弟般的联系的加强;(6)尽力加强党在思想上和组织上的统一,保护党,不让不配共产党员这一崇高称号的人钻入党的队伍,对党和人民忠诚老实,保持警惕性,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7)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胆揭露缺点并努力加以克服,反对讲求表面成绩、骄傲自大、安于现状、本位主义,坚决反击任何压制批评的做法,反对任何损害党和国家的行动,并向党的机关直至苏共中央报告这种行为;(8)坚决执行党根据政治品质和业务能力挑选干部的路线。决不容忍违反列宁关于挑选和培养干部的原则的一切现象;(9)遵守党和国家的纪律,一切党员都没有例外。党只有一种纪律,一种法规,一切共产党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位如何,都必须遵守;(10)尽力促进苏联国防力量的加强,为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友谊进行不倦的斗争。“苏联党员们的工作,并不是统治人民,干涉人民,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帮助落后的民众,如何自己组织起来,共同解决自己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斗争中,苏联共产党员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三、运用民主集中制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1917年11月7日,在俄国发生了人类历史上一次最伟大的社会革命——“十月革命”,建立了世界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实现了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根本转变,开创了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新时代。毛泽东同志指出:“一九一七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将世界历史划分为两个时代,马克思主义在全世界流行了。”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面临着复杂而严峻的国内和国际形势。苏维埃政府决定把国内一切工作都纳入战时轨道,制定并实施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第一,国内贸易国有化。规定一切食品,个人消费品和家用物品均由国家和合作社组织供应;第二,余粮收集制。在全国各地实行了谷物和饲料的余粮收集制;第三,产品配给制。一切非农业人口都必须加入消费合作社,由合作社分配站按照工种定量配售食品及日用品;第四,劳动义务制。要求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参加劳动;第五,全部工业国有化。大工业国有化是内战前就开始的,1918年6月正式颁布法令,加快了国有化速度。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虽然有许多不足,但是它保证了军民的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对于击败

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叛乱分子起了巨大作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对斯大林模式的影响是深刻的,特别是它的集中性和有效性,给当时的斯大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苏维埃政权较为稳定以后,大力发展经济,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就显得格外重要。在俄国,从1914年到1921年,由于内外战争总共造成了1350万人死亡。移居国外的人数达200万人。彼得格勒城市人口从1916年的241万人下降到1920年的74万人;同一时期,莫斯科则从175万人下降到120万人。1920年1000名男子中能读书写字的有420人,1000名女子中能读书写字的有244人,平均332人,也就是说将近70%的居民是文盲。1921年2月,波罗的海海军要塞喀琅施塔得发生反革命武装叛乱。组织者是社会革命党人、孟什维克、无政府主义者和白卫分子,并得到国际帝国主义的支持。他们提出建立“没有共产党人参加的苏维埃”的口号,企图恢复地主资产阶级政权。俄共(布)中央和苏维埃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平定了叛乱。喀琅施塔得普通水兵被骗参加叛乱这一事实,反映了农民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不满和他们在政治上的动摇,要求布尔什维克党必须迅速制定新的经济政策。

列宁逝世以后,他所倡导的新经济政策不久就被终止了。斯大林和俄共(布)其他领导人一样,当初是赞同实行新经济政策的,在列宁逝世后还为坚持新经济政策进行过斗争。1921年,列宁虽然说服全党实现了由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可苏共领导层中对这一政策的实质和前途的理解并不相同的。斯大林对新经济政策态度的转向,始于1927年冬1928年春苏联发生的粮食收购危机。在这次粮食收购危机中,斯大林同布哈林发生了尖锐的意见对立。布哈林认为,这次粮食收购危机发生,其原因在于国家计划领导的失误,主张不能采用近似余粮征集制的办法收购粮食,也不能否定发展个体经济的重要性。而斯大林则认为,这次粮食收购危机是由于工业的发展速度太慢,社会主义积累太少,富农的投机倒把是“标志着农村资本主义分子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对苏维埃政权发动的第一次严重的进攻”。他提出,为尽快发展重工业,必须抓紧开展农业全盘集体化运动,改变农村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以保证国家所需要的足够的商品粮。

苏共一直认为,国营工业本身的积累是摆脱整个经济困境的根本出路。鉴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斯大林认为,苏联必须走新的工业化道路。“一条别的国家完全没有经历过的道路,不靠外来的贷款而发展大工业的道路,不一定要流入外国的资本来使工业化的道路,——这就是列宁在‘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一文中所指出的道路。”在执行工业化政策的初期,苏维埃政权采取了严格而坚决的管理举措,使劳动生产率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些措施也强化和加快了计划制度的实施。为了加速工业化步伐,1927年12月联共(布)召开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制订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1928—1933年)的指示。1929年4月召开的联共(布)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和同年5月召开的苏维埃第五次代表大会批准了“一五”计划方案。在联共(布)中央号召下,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全面展开。1931年,斯大林提出了“技术决定一切”的口号,号召干部、群众努力学习,精通技术。经过苏联人民艰苦奋战,1933年1月,苏联政府宣布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9个月完成。在四年零三个月的时间内,共建成了1500多个大企业,工业产值相当于1913年工业产值的234.5%。其中,机器制造业产值比1913年增加3倍,农业机器增加了4.5倍。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使苏联开始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苏联建起了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为实现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奠定了基础。

民主集中制调动了苏联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苏联,劳动者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发挥更大的创造力。”“人民对政府有这样大的兴趣与情感,就因为他们已全国团结起来,成为一个大集体,已理会到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以及在国家中的地位。”这样,到1930年代中期,苏联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外交、军事、文化、科技的社会管理体制。这就是后来所称的“斯大林模式”。但是,苏联的社会经济还是有了很大的发展。如果以1913年的工业总产值作1,那么到十月革命60周年,即1977年,俄罗斯联邦的工业总产值增长143倍,乌克兰94倍,白俄罗斯191倍,乌兹别克66倍,哈萨克222倍,格鲁吉亚133倍,阿塞拜疆56倍,立陶宛131倍,吉尔吉斯311倍,亚美尼亚311倍……斯大林模式给苏联带来了极大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权力集中、体制僵化、效率不高、活力不够等弊端。但是,“社会主义建设和共产主义建设,是最复杂的社会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共产主义物质技术基础和培养有共产主义思想的人的有科学根据、有目的、有组织的活动。共产主义建设是通过以共产党为核心和主导力量的整个社会政治体系而组织起来的千百万人的事业。”因此,斯大林模式给苏联以及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带来的贡献是不容抹杀的。

当然,在执行民主集中制问题上,斯大林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斯大林任总书记的初期,党的民主集中制以及有关监督制度,继续得到较好的贯彻,不仅能正常召开党的中央会议,党内不同意见也可以展开争论,甚至可以在报纸上公开批评斯大林。可是不久,斯大林就在事实上改变了自己的正确想法,逐步建立、发展起了一整套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监督运作机制。

1924年1月列宁溘然长逝后,苏共的十五大延长一年,到1927年才召开,苏共十六大推迟到1930年才召开,十七大更拖长一年,到1934年才召开。十七大的新党章又把党代会改为“至少每三年召开一次”。而十八大又拖延5年,到1939年才召开,十九大更相隔13年之久,到1952年才召开。斯大林不仅破坏党代会年会制,而且也改变党代表会议年会制和中央全会定期开会制,把党的权力中心转移到政治局,政治局也经常不开会,后果是极其严重的。

与列宁不同,斯大林在掌握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后,特别强调党的集中、统一、纪律和服从。为了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强调“党内自觉的无产阶级纪律”,这无疑是对的。但是,斯大林将此绝对化了,这导致党内与斯大林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受到了批判和处罚,失去了发言权,广大党员干部也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知情权和监督权,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偏离了正确轨道,造成了很多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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