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康,1953年生,四川资阳人,1988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曾任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主任、教授,武汉大学哲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学院院长,人文学院院长等;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哲学研究所所长,《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民族精神研究院副院长,科技进步与人文精神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主任,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主任,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著有《社会认识论导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哲学研究方法论》、《欧阳康自选集》、《对话与反思:当代英美哲学、文化及其他》、《在思想激**与实践变革之间——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当代阐释》等著作;主编有《社会认识方法论》、《人文社会科学哲学》、《当代英美哲学地图》、《当代英美著名哲学家学术自述》等,主编教育部和湖北省统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材;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250余篇,先后10余次获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主持十余项国家、教育部、湖北省和国际合作科研项目,多次出国出境从事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兼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讯评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科特约评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哲学学科组成员、全国高校哲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哲学学会副会长、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理事、国际哲学家协会常务理事等。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6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9年入选国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

欧阳康多年来从事哲学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与教学,着力于在文本解读的基础上领会马克思主义的本真精神并阐发其当代意义。他先后探讨了马克思的“实践的唯物主义”思想及其启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价值与当代形态,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本体论思想、现代性思想、民主政治思想及其启示,全球化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发展,着力于构建马克思的实践哲学等。他在国内首倡社会认识论并将其建设为博士和硕士培养方向。

本书选取了欧阳康发表于《教学与研究》1997年第6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规定》(原名为《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规定的再思考》)和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的《马克思本体论批判的价值取向及其当代意义》(与张明仓合撰)两个文本。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规定》中,作者认为,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规定的探讨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和特性,对于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其他所有问题具有定向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规定是在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比较中凸显出来,并得到说明的,它具有五个基本规定,即唯物性、辩证性、历史性、人道性和实践性。其中,唯物性是最为基础的,其他四个特性则从不同角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性加以说明和限定;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本质、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和超越于一切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根本之点,是正确理解唯物性、辩证性、历史性和人道性之间内在统一性的关键思路和有效视角,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保持自己的科学性、革命性和批判性,从而能够不断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根本动力。

在《马克思本体论批判的价值取向及其当代意义》中,作者认为,本体论问题有着深刻的人性根据和哲学思维根据,是任何真正哲学都难以回避的最基本的哲学问题。传统本体论的形成和发展有其必然性,但它终究只是本体论问题的一种历史性解答方式。批判和超越传统本体论,是马克思哲学实现哲学史上伟大变革的重要基础。马克思本体论批判的显著特点在于,他坚持实践论思维方式,坚持事实与价值相统一的原则,从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角度来思考本体问题,强调以社会存在和人的生存发展来统摄自然本体,并把合理性追求融入本体问题的探索之中,具有鲜明的价值取向。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探索根本置换了本体论研究的问题域,鲜明地昭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辩证的、历史的、实践的、人道的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定。深入理解马克思本体论批判的价值取向,对于深入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