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希腊社会的发展和频繁的变革,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原来认为是由神赐予的各种社会制度、法律制度、伦理规范、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实际上是人自己制定的,并不是像自然界的无机物和动植物那样是自然形成的。它们也不是永恒不变的,人们在它们面前也并非是无能为力的。智者们正是对与此有关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理论上的概括,其中的核心问题是“费西斯”(physis)和“诺摩斯”(nomos)。
一 “费西斯”(自然)和“诺摩斯”(约定)
“费西斯”,原意为“自然”、“本性”,指本性上就有力量成为“如此如此”的东西。它同另一个希腊词“techne”(“忒克涅”)相对应,“忒克涅”原意为“人工造成的”,以后就专指人工制造手工艺品、文学艺术作品及创制它们的那种“技艺”。它们彼此相对应,这对范畴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自然而然的”和“人工制造的”相对应;(2)“本性使然的”和“人为约定的”相对应;(3)“自然界的”和“社会共同体的”相对应。
在原初和早期希腊哲学中,“费西斯”指“依靠自己的力量而长成的东西”,即“天生的”、“自然而然的”。和它相对应的是“technastos”,即“制造出来的”、“人工制造的”,例如房屋、鞋子、床等。这种认识,同当时的社会发展状况是一致的,手工业从农业分化出来以后,人们看到除了天然长成的东西外,还有由人工制造的东西。这就出现了“费西斯”和“忒克涅”(“制造术”、“技艺”)的对立,但尚未出现“费西斯”和“诺摩斯”的对立,尚未出现“自然”和“社会”彼此相对应的范畴。希腊人能将“天然长成的”和“人工制造的”区别开来,是伟大的进步。
但是,随着人们打破氏族界线组成“kome”(村庄)和“polis”(城邦)以后,按逻辑推论人们会提出一个问题:“kome”和“polis”是天然形成的还是人们创造的?但由于人们尚未意识到这一巨大的变化,因此并没有提出这个问题来。只有经过“费西斯”和“诺摩斯”的争论以后,经过亚里士多德的深入探讨,人们才进一步认识到自然和社会的区别。
“诺摩斯”原指人们在社会共同体中形成的风俗习惯。原先,“诺摩斯”不仅在人间,而且在神灵世界和人—神间都起主宰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日益感到在复杂的社会矛盾面前难以完全遵从,逐渐认识到“诺摩斯”也是可以重新规定的。到智者时代,“诺摩斯”已包括下列多种含义:风俗习惯、传统惯例、伦理规范、成文法律以及各种协议、契约和章程。它同“费西斯”的区别是:(1)“诺摩斯”是人们自己约定的,不是自然本性形成的,因而它仅对协议各方有效,而不如“费西斯”那样普遍适用。(2)它是由人这个主体制定的,不是自然本身派生的内在的规定。(3)它本身不会自行生长变化,需要通过人作出变更,例如修改法律,制定新法规等。
二 两种“诺摩斯”观
新的“诺摩斯”概念的出现,促使智者们重新考察人类社会问题,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是维护“诺摩斯”的,凡是主张社会进步论的必然维护和颂扬“诺摩斯”,认为有“诺摩斯”才形成城邦,才安全可靠,“诺摩斯”是保障人身安全、提高人的生活和维护城邦的手段。赞成这种“诺摩斯”观的智者有:普罗塔哥拉、克里底亚、伊索克拉底和悲剧诗人欧里庇得斯等的社会形成论。
根据柏拉图的《普罗塔哥拉篇》的记载,普罗塔哥拉多处运用了“费西斯”和“诺摩斯”的理论。他声称,按照人的本性(physis),为了生存必须联合,但当他们聚集在一起时又会像动物一样互相残杀。于是宙斯神教给人类正义和相互尊重,还制定了法律。这些都是“诺摩斯”,从此人类才有社会生活和社会进步。[3]这里的“诺摩斯”和“费西斯”,既有彼此相反的一面,接受“诺摩斯”就排除了人的自然状态,反之如果完全按照人的“费西斯”也就没有城邦和公民生活。但是又有彼此一致的方面,人的自保的本性要求共同聚居建立城邦,这又得接受正义、相互尊重和法律等“诺摩斯”作为内在的基础。
克里底亚的特点则是企图将“费西斯”和“诺摩斯”统一起来。他声称,好的品性是制定“诺摩斯”的必要条件,但有了好的品性还要有制度和规范,而且还必须加以训练。因为,人的品性不易改变,而人为规定的东西如法律却是容易改变的。但是好的个性和品性,并不能决定一个人必然是才能卓越的人,所以他更需要学习和训练。个人的身体和个性、一个民族的性格和特性都是“费西斯”。进而引进人的价值标准,以对人和城邦是否有益作为衡量“费西斯”的好坏的标准,比如世人公认帖撒利民族是挥霍奢侈的,这就不是好的性格。就一般人的本性来讲,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克里底亚认为,人在原始时期过着动物样的生活,鉴于行善和作恶都没有得到报应,所以发明了法律。可是人们还是在暗中犯罪,因此聪明人又创造了神,借以吓唬作恶的人。但是,克里底亚并没有能说明人们作恶的根源。总之,在“诺摩斯”—“费西斯”问题上,克里底亚是肯定“诺摩斯”的作用,而对“费西斯”却区分了不同的情况,力图将二者统一起来。
另一种是反对“诺摩斯”的,他们将“诺摩斯”和“费西斯”对立起来,强调人的本性具有不可抗拒的作用,为反对“诺摩斯”的本性行为作辩护,力求建立符合“费西斯”的新的“诺摩斯”。这种思想开始于高尔吉亚,但他没有明确意识到“费西斯”和“诺摩斯”的关系。其他代表人有希庇亚、安提丰、塞拉西马柯等。
高尔吉亚在《海伦颂》中,从“费西斯”(本性行为)的合理性出发,将它与选择对立起来,认为“诺摩斯”是人为的可以选择的,而“费西斯”是无法选择的。所以听命于“费西斯”按情欲行事或受语言**是合乎自然的。合乎自然,无法选择的也就是必然。高尔吉亚的这种见解和德谟克里特的观点是一致的。后者认为,按照“费西斯”,只有原子和虚空,原子的旋涡运动就是必然。[4]因为,德谟克里特无视目的因,将属于“费西斯”的一切作用都归结为必然。[5]高尔吉亚则认为语言和情欲的力量,以及弱者服从强者都是必然的无法选择的。“命运”、“命运女神——Ananke”,一方面成为自然界中的必然性;另一方面它又以必然性和选择的形式,提出了人的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个人的选择和必然等问题,这在古代希腊的伦理学说史上有重要意义。
既然只有合乎“费西斯”(自然本性)的行为是正当的无可指责的,那么与“费西斯”相违背的伦理规范、行为准则、风俗习惯和法律就是应当变更或废弃的,至少也不能说是尽善尽美的。这就是后来希庇亚、安提丰、塞拉西马柯等人的观点。
三 自然——艺术和模仿
智者们正是遵循上述这种“费西斯”—“诺摩斯”观来讨论自然——技艺和模仿的。柏拉图《法篇》中在讨论到自然和机遇及技艺设计时,不指名地记载到某些哲学家[6]及其学生们。他认为,元素是存在的,而天体则凭自然和机遇出自元素,而艺术则出自际遇,有时仅凭技艺,有时则技艺和自然相结合起来才能制作出来:
他们认为最伟大的和最美的东西,都是自然和机遇的产品;稍次一些的是技艺的产品。后者从自然获得伟大的和原初的创造、模型和型式;所有那些稍次一些的产品,我们都称之为人工制作技艺的产品。[7]
具体来讲,这些哲学家认为,水、土、气、火等元素都是由于自然(本性)和机遇而存在的,其中没有一种是凭人工制造技艺的产品。循序而来的地球、日、月、星辰都是这些元素由于热和冷、干和湿等固有的力量,偶然地混合而成的。整个宇宙,以及动植物和四季都是循此方式被创制出来的,而不是由理智的计划、任何神或人工制造技艺所创造出来的。但是人工制造的技艺产品和音乐、绘画等美的艺术品则不然:
艺术是这些有生命的动物的头脑的产儿,是后来出现的可朽的人的可朽的产儿;艺术是后来阶段产生出来的,各种各样娱乐人的小物件根本不是实在的,仅仅是同一序列真理的十足部分的模仿。我的意思是指绘画技艺和音乐技艺的产品,以及所有它们的姊妹艺术。但要是实际上有某些艺术,产生出值得耗费的时间的结果,它们就是指那些与自然合作的东西,如医学、农耕和体育训练。这个思想学派坚持,特别是政府,在较少程度上是与自然合作,在更大程度上与技艺有关的;同样情况,立法也绝不是一种自然过程,而是建立在技艺基础上的,法律的制定是完全人为的、不真实的。[8]
从柏拉图记载下来的某些智者的这段言论,包含着丰富的内容。(1)将自然万物分为三类。第一类完全是自然的产物,如水、土、气、火四种元素,以及由此而产生出来的日、月、星辰、地球。第二类是完全凭机遇的人工制作的技艺的产品,如音乐、绘画等美的艺术品以及法律等。第三类是人工技艺和自然合作的产品,如政府、医学、农耕和体育训练等。(2)越是自然的产品,越是真实和具有真理性。循此观点,元素和日、月、星辰和地球等是第一等的,政府和医学等是第二等的,法律和音乐、绘画等美的艺术品是第三等的。(3)明确肯定美的艺术如音乐、绘画属于技艺,它是凭技艺对自然的“十足部分的模仿”,它在真理性和真实性上不如第一类和第三类产品,既不如自然和机遇合作的产品,更不如纯粹自然的产品。(4)排除了神对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干预。
上述这种观点,更接近于以高尔吉亚为代表的将“诺摩斯”与“费西斯”对立起来的观点。这点在讨论到他们将美的艺术品看作是虚构、模仿时,将作出进一步的说明。
四 艺术和虚构
不仅高尔吉亚本人,他的学生、智者阿尔基达马(Alkidamas,约前4世纪),也曾讲到雕像就是对真实的人的模仿:
(雕像)是对真实的人体的模仿,它们给观看者以乐趣,但却没有任何实用的目的。[9]
以高尔吉亚为代表的智者,由于片面强调“自然(本性)”贬低人工技艺的产品,把艺术仅仅看作是对真理的十足部分的模仿。因而,他们将艺术看作是虚构的。高尔吉亚在《海伦颂》中,就这点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在这篇专门为海伦辩护的文章中,讨论到语言可以引起灵魂震动的问题,因为语言可以进行虚构,以此影响和欺骗灵魂或心灵:
他们用虚构进行说服的实例是数不清的。因为如果每个人都记住过去、知道现在、预见将来,那么语言的力量就不会那么大了,但是实际上人们并不能记住过去、知道现在、预见将来,所以欺骗就容易了。许多人误将意见当作是对灵魂的忠告,然而意见是不可靠的,它将使接受它的人陷入捉摸不定的厄运之中。[10]
海伦之所以被劫持,是由于对方的语言说服了海伦,打动了她的灵魂:“因为语言是一种强大的力量,它以微小到不可见的方式达到最神奇的效果。它能驱散恐惧,消除悲伤,创造快乐,增进怜悯。”[11]作为韵律语言的诗歌就能起到这种作用,凭借语言的“虚构”对海伦进行说服。就古希腊而言,“虚构”和“欺骗”的含义是相同的,诗歌和戏剧都允许而且必须虚构,也就是允许和必须欺骗。
这点需要作出进一步的解释,人类的某些技艺的生产,并不一定生产出现实的东西。柏拉图在《智者篇》中用两分法给智者下定义时指出,创造有两种:一种是由神造的,另一种是由人造的。无论是神造物还是人造物都有两种:一种是造成原物,另一种只造原物的摹本或像。就人造的模仿的艺术而言,是一种生产,但生产出来的是“幻象”而不是生产出真实的东西。[12]循此去理解高尔吉亚的作为韵律语言的诗歌,所创造的不是真实的东西,而是作为摹本的“幻象”,是虚构,是创制幻象的艺术。所以这种作为扮律语言的诗歌的这种美的艺术,只是摹本的“幻象”,是属于虚构之例。
循此可以理解高尔吉亚通过海伦之受语言造成的“虚构”,被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诱拐到特洛伊,说明诗这种美的艺术的特征:作为模仿艺术的诗歌,是从事模仿,实质是从事一种非现实的创造,这种诗歌在听众或观众的心灵中引起“幻象”,从而产生出一种强大的力量,震撼听众或观众的心灵,它能起到驱散恐惧,消除悲伤,创造快乐,增进怜悯的作用,即能引起喜、怒、哀、乐、惧等种种强烈的感情。有的学者,对高尔吉亚的这些观点作出很高的评价,认为他将在古风时代已出现的“幻觉”、“净化”、“模仿”三种理论结合在一起了。[13]
无疑,以高尔吉亚为代表的这派智者,开拓了模仿再现说及其影响的研究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