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是一种开辟了一个崭新哲学世界观的学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哲学。关于作为整体的马克思主义,萨特有一个很好的内涵丰富的说法:“想要克服马克思主义的人,在最坏的情况下,他们将回到马克思以前的理论;在最好的情况下,他们将只是为自己重新发现已经包含在他们想要超越的哲学中的那些思想。”[2]当然,就像一切警句一样,这里也有些夸张,但萨特基本上是对的。那些透过布尔什维克的“党性原则”来考察马克思,把他称为乌托邦主义者和(精神)专制主义先驱者的人,不妨好好想一想这类评价。在一位研究众多“马克思主义传统”的美国作者那里,我们可以读到这样的话:“今天我们遇到一个悖论。以前马克思主义从来没有对资产阶级社会学产生过如此重大的作用……以前它也从来没有遭受到如此广泛的分析、批判与讨论。已经席卷了从伦敦、巴黎、法兰克福、米兰到萨格勒布、布达佩斯、布拉格、华沙的广阔空间的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争论,正在积聚力量。”[3]的确,政治上的查禁起了极坏的作用。在“现实社会主义的祖国”,马克思的(正是马克思的)学说处于半查禁状态,被“按照斯大林的样子”曲解了,事实上无人问津。

文明的现代危机相当清晰地显示出了人类历史的意义。这一意义在于——使人成为人,使人的关系人道化,使产生于人们对自然界以及他们之间相互关系中的人的本质得到充分的展示。马克思的哲学具有最充分的现代意义,因为它有最大程度的人道主义性,以人为目的。像费尔巴哈一样,马克思认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是马克思的绝对命令。

世界马克思学界早就承认了这样一个相当清楚的事实:经典马克思主义既包含经过科学论证的结论,也包含假说性的推测,以及完全是个人评价性的成分。还在马克思在世时,对他的思想的解释就产生了由各个国家的民族特点、文化特点和政党的以及个人的偏好等决定的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各种不同的说法。卡尔·马克思只有一个,而马克思主义者有许多。迄今为止马克思主义中研究最不充分的内容之一是哲学。恩格斯、伯恩施坦、普列汉诺夫、列宁、波格丹诺夫、卢那察尔斯基在解释马克思的思想时强调的不同重点,创造了一幅五光十色而又相互矛盾的图画。斯大林在其著作《论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中提出的从形式上得到完善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说法,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对许多国家的精神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我们正在尝试重建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观点。

马克思是这样一位哲学家,在其著作中费尔巴哈的哲学人类学不仅得到了恰如其分的评价,而且被在完全不同的高度上加以展开。这主要与对作为社会生活本质的实践的作用的揭示有关。“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 [4]“现实地活动着的人”——这就是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或者说哲学人类学的出发点。

彼岸世界的真理应当让位于此岸世界的真理。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应当推翻一切奴役人使人成为软弱无力的存在物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宗教是人的理论存在形式,是曲解了世界的世界观,是对人的存在的荒诞反映,是幻想的幸福,是人类在自己面前的恐惧的表现。这是在人没有围绕自己旋转之前围绕人旋转的太阳。马克思把宗教看作以迂回的形式,通过中介,对人的承认。在基督教中,这一中介是被人赋予神性的基督。对耶稣基督这一中介的态度最大限度地表现了宗教的异化。从费尔巴哈出发,马克思得出了崭新的结论:宗教不仅表现了人在事实上的渺小,而且表现了他对这种渺小的抗议。宗教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是人民的鸦片。马克思看到,宗教有治疗的作用,尽管它是以幻想为基础进行治疗。因此对马克思来说,任务是要“积极地消除宗教”,不是以暴力的形式消灭它,而是要有所肯定地消除它。

在分析马克思哲学的形成时,恩格斯写道:费尔巴哈没有迈出的那一步,马克思迈出了。应该用关于现实的、处在历史发展中的人的科学,取代对抽象的人的崇拜。在马克思的哲学中,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人与社会的学说。马克思自己把他的哲学称为“实践唯物主义”,波格丹诺夫把它称作“社会唯物主义”,葛兰西称作“实践哲学”。马克思的哲学人类学和社会哲学(统一的马克思哲学的两个方面)的形成,与对人们的实践活动的正确解释有关,在这种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自然给予物的形式得到改变”。在《资本论》中有这样一条著名的原理:“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5],它成为对马克思哲学人类学思考的独特的总结。实际上,从哲学方面看,马克思的全部学说都是人的生活哲学,它产生于人们对他们的直接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等实践活动的理解之中。马克思对理解这种现实的方法论作了天才的表述。在描述人的发展的长远的(极为矛盾的和悲剧式的)历史前景时,马克思写道:“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那么,财富岂不正是在普遍交换中造成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财富岂不正是人对自然力——既是通常所谓的‘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统治的充分发展吗?财富岂不正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6]人的需要与能力在活动中,在人的这种集中了人的知识、技能与目标的存在方式中,得到了实现。(“如果生活不是活动,那它是什么?”马克思激动地大声说)马克思把人与世界的活动关系总结为实践关系、理论关系、实践—精神关系。最终而言,人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是需要。只有那种旨在形成人的需要并使人具有实现需要的相应知识的教育,才有可能成功。脱离需要的知识是不结果实的。

马克思提出了一个在方法论上极为重要的论题:“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7]这个论题是方法论的指示器,因为它指出了研究方向。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人的本质形成于人对人以及人对自然的关系中。人的类本质是劳动,它是作为实现着人的本质的潜力的类生活,作为特殊的自然—社会的基础出现的。人的类生活既有实体性,又有系统性。对商品作为人的关系的中介和使社会意义在有形基质的存在中得到体现的符号所作的分析,是对马克思哲学人类学的真理性和公正性的现实确证。哲学人类学动机贯穿于马克思的全部著作之中。马克思的哲学的基础是把社会生活作为实践所作的解释。这是作为行动的人的存在的哲学。它的本体论方面是,把现实作为在各种实践活动中给予人的存在加以解释。这是不完善的世界和在这一世界中的人本身的本体论。对本体论的描述源自人,源自人的实践。因此马克思的哲学既有理论内容,又有价值内容。它整个地都建立在种种存在主义问题之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以在实践中得到论证的物质性原则和发展原则为基础。这些原则是从对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也即有目的并实现目的的活动的分析中得出的。

马克思以人类学的尺度考察本体论。因此他指责费尔巴哈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共同的、活生生的、感性的活动”[8]。只有在人的历史中形成着的自然界,才是真正的本体论上的自然界。这只有在社会中才有可能,只有在这里,自然存在才变成人的存在,而自觉活动形成着人的类本质。整个人类历史,按照马克思的看法,都是人的个体发展的历史。哲学思考的出发点和终点,是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生活条件。

在马克思看来,物质性原则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发展原则也有实践性。作为在理论上得到论证的客体,发展原则是在对发展所作的哲学总结中产生的,人这个从事对象性活动的生物在与发展的相互作用中赋予发展以意义。马克思认为:“叙述的辩证形式只有明了自己的界限时,才是正确的。”[9]这里说的是辩证法的理性形式。对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活动(主客体的和主体际的相互作用),也即对实践活动,所作的分析,决定着马克思对辩证法的理解的人类学色彩。马克思的辩证法不是对无限世界的某些有数的普遍规律的议论。马克思的哲学与这种形而上学没有任何一致之处。在马克思看来,辩证法的规律(或者原则)是人和世界、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规律,是人们的实践活动的规律。因此哲学范畴也是认识的普遍形式。哲学范畴是思维的普遍形式,是价值目标。那种作为世界观的基础以解释人的生命意义为最终目标的认识,就由哲学知识的特点而来。马克思写道:“我们看到,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10]马克思打算在自己关于人的学说中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个体和类之间的矛盾。对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来说,这个问题仍然是令人可悲地无法解决的。费尔巴哈给古典启蒙运动的某些幻想重新注入了活力,他认为问题可以通过把人提升为道德上的绝对物而在人道主义无神论的框架里得到解决。但是哲学所确认的人的类自由,无论如何都无法与不自由的个体相协调。

于是,在19世纪40年代的著作中,马克思对那些他坚持了一生的哲学人类学原理作了清楚的表述,建立了从基质和本质的角度研究作为个体的人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的潜力只是在现在才得到相当充分的展示。他指出在对社会发展进行历史发生学的分析过程中,本质描述获得的是什么。进入社会关系的任何事物(其中包括人的身体)都成为其社会属性形成于与社会整体相互作用之中的基质性因素。由个人的东西向社会的东西的运动,是社会哲学的形成之路;由社会的东西向个人的东西的运动是哲学人类学的形成之路,是解释人的生活意义的道路。在哲学上,马克思的思想往返于这个辩证法的圆圈之中。

人道主义是马克思世界观的主要成分,它是作为价值论上的人本主义被提出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我们读到:“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不是唯一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但由于他们相互间不是作为纯粹的我,而是作为处在生产力和需要的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个人而发生交往的,同时由于这种交往又决定着生产和需要,所以正是个人相互间的这种私人的个人的关系、他们作为个人的相互关系,创立了——并且每天都在重新创立着——现存的关系。”[11]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一马克思哲学的源头中,他第一次把劳动描述为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与自然界的非对象化的统一,描述为人在其中不仅在智力上而且在现实上使自己得到扩展的过程。通过人类历史一定阶段必然具有的劳动的异化形式,马克思看出了劳动的积极意义:“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12]人是自然存在物,但它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13]“平等是人在实践领域中对自身的意识,也就是人意识到别人是和自己平等的人,人把别人当做和自己平等的人来对待。平等是法国的用语,它表明人的本质的统一、人的类意识和类行为、人和人的实际的同一,也就是说,它表明人对人的社会的关系或人的关系。”[14]

马克思在社会关系的演化中发现了各个阶段特有的个人社会化的特殊形式:“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15]这里说的是历史发展的三个阶段(看来首先适用于欧洲)。在给查苏利奇的信(1881)的草稿中,马克思写了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古代的(或者原生的)社会形态,写了次生的、建立在私人占有基础上的社会形态。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次生形态又被称作经济社会形态(它包括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未来的形态,是“后经济社会形态”。只是在次生形态里,经济关系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经济关系就是与物的生产,例如商品的生产,联系在一起的生产。劳动生产出了使用价值,只是由于它们是其主体仅仅因交换才产生接触的私人劳动的产物而成为交换价值的承担者。马克思坚决主张,劳动分工和私人占有只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

马克思认为,人类将走到这样一种状况,那时社会劳动生产力的繁荣将与人的整体发展相一致。这种未来的社会形态,按照马克思的意思,可以称作摆脱了物对人的统治、消灭了剥削的“后经济社会”。它的基础是创造性的活动,是信息和知识的生产。换句话说,“后工业”社会形态的产生也就是“信息社会”的产生。“人的生产”的范围,与物质生活条件的生产相比(物质生产自动化了),得到了极大的增加。这也就是马克思所预见到的伟大社会革命的真正产生,是被马克思称作“共产主义”的人类的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事实上重新考察了自己的劳动价值论,他在那里预言:在它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16]。这一发展没有事先确定的规模。可以看出,这样的社会哲学与把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等同起来的做法有着极大的不同。把关于五种“社会经济”形态的论断,一个个的社会层次,归于马克思,与列宁特别是斯大林对马克思学说的解释有关。“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7],这就是综合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政治学(关于社会主义的学说)并表达了马克思“肯定的人道主义”的实质的论题。

(安启念 译)

[1] 选自《俄罗斯哲学学会通报》,2007(2)。

[2] 让·萨特:《辩证理性批判》,17页,巴黎,1960。

[3] H.比尔鲍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危机》,参见《美国社会学思想》,98页,莫斯科,1994。

[4]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10~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66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4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513~5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14~5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3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3] 同上书,122~123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4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10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6] 《资本论》第3卷下,9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