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1 / 1)

中国教育 袁贵仁主编 837 字 1个月前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从人口大国迈向教育大国,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类教育发展奇迹。今天所追求的教育公平已经不是简单的教育普及,而是通过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发展来进一步促进优质均衡和教育公平,其真实意义在于让青少年在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得到应有的教育公平机会,分享优质教育资源,在创新能力上得到发展,使每一个青少年成为未来社会的有用之才。21世纪以来,中国在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方面,做了长远的规划,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性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中国政府将着力促进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加快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发展差距,为全体公民特别是学龄人口提供良好的公平教育机会。

(二)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是公共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系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要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公益性,不断缩小城乡间、区域间以及不同人群间享受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让更多的人享有基本教育公共服务。重点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基础建设,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并免费向公众开放。

图15—2 春到校园 张学军 摄

2011—2015年,中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如下所述。

全国普及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100%(2011年年底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初步实现区域内义务均衡发展。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全国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全国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普及高中多样化发展。重点完善覆盖全部未成年人和广大城乡劳动者的基础职业教育服务体系,基本适应经济基础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要求,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需求。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使所有残疾学生都能掌握和形成一定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形成健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

基本建成包括教育科学研究体系、教育质量评估体系、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平台以及教育信息管理体系在内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教育公共信息服务惠及绝大多数城乡居民,成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基础服务平台。

(三)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权利

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中国政府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为重点,着力解决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受教育问题。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种资助方式并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把特殊教育纳入全国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5]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逐步实现残疾人接受各级教育全面免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