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田子方》谈到,楚之怀道人温伯雪子适齐,有一个鲁人想见温伯雪子,温伯雪子早已听说鲁之君子“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故不欲见,后“出而见客”又“入而叹”,原因是温伯雪子见此人果然“进退一成规,一成矩,从容一若龙,一若虎”,矫揉造作,有板有眼。庄子深知圣迹之弊在于矫饰,在于用礼教束缚人的心灵和自由,故借温伯雪子之言以自况。庄子主张用“齐物”、“两行”的观点以获得绝对的逍遥与自由,这种思想多少有点使人消极而不思进取,但庄子重视人的自由、自主,或者用西方近现代哲学的术语来说,也就是重视人的“主体性”,这还是很可宝贵的。庄子和杨朱、老子一样,是先秦思想家中具有“主体性”思想闪光的特立独行之士,应该值得我们称道。
也许有的人一见到什么“主体性”,什么“自由”之类的词,就觉得很危险,似乎这些观念只会破坏“规矩”,冲击“礼义”。其实,不以人心之自由、自主为基础的“规矩”、“礼义”,不过是一种僵死的外壳,又有何意义?王夫之的《庄子通》解释得好:“‘陋于知人心’,非‘明乎礼义’也。”讲规矩,谈礼义,无非是教人兢兢业业,诚挚负责。一个人若无自己独立的思想和意志,而行尸走肉,惟规矩是从,所谓“陋于知人心”者,则他所讲的“礼义”足以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或掩饰虚伪的工具。例如一个人只会说众人说过的话,只会讲他人讲过的理,这种人进退咸宜,可谓规矩矣,但他也是一个最能把责任推到众人和他人身上的人,是一个虚伪的人。
庄子和王夫之都不能从哲学的高度详细说明为什么“陋于知人心”就会矫饰虚伪、不负责任的道理,法国现代思想家和文学家萨特的自由观倒是可以借来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萨特曾一再声明,自由和独立自主决不等于任性任意、为所欲为、无法无天,也不等于想做什么,什么就可成功。自主自由不过是“自我选择”、“自我决定”,也可以说是“谋划未来的目的”,而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命定要作出自我选择、自我决定和自我谋划。“不选择,实际上也就是选择了不选择。”萨特完全承认,人的阶级出身、种族、语言所属集团的历史、出生时的个人境遇等,都“远远不能按我们的意愿来改变”,但他认为这些论据都不足以难倒他的自由观。萨特说,如果人的一切都是被外在的环境所决定和限制,那么,一个人的生命史就只能是一部失败的历史,一部屈从的历史,但实际上,阶级出身、外部环境等,是“自在的”东西,即现实地事先摆在那里的东西,“从其本身来看,是中性的”,也是“无意义的”,它们“等待着”人的谋划和目的来“照亮”它们,才能“表露自己是一个敌手还是一个助手”,是具有这样的意义还是具有那样的意义。甚至一个人的过去,尽管是无可改变、无可挽回的,但“过去的意义却紧密地依赖于我现在的谋划”。“谁能决定我在一次偷窃之后被囚禁在监狱里的日子是有益的还是可悲的呢?是我,是根据我不再偷窃还是变本加厉地去偷窃来决定的。”“无论我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或评价我的过去,我都只能在我对未来的谋划的启示下去生活、去评价。”“我们正是为了将来才评价我们的过去本身。”“过去从现在获得其意义。”萨特据此而得出结论:人的“处境”是自我选择的结果,是自己造成的,是“属于我的”,因此,每个人应对自己的处境负责,不要怨天尤人。萨特本人经常因一种对世界的高度责任心而有兢兢业业、“如临深渊”之感,大有“铁肩担道义”之慨,他的这种态度和他的自由观是分不开的。他说:他“被遗弃在世界中”,这话丝毫也不意味着他是被动地抛弃在随时可以吞灭自己的汪洋大海之中,而是指对自己的“处境”和世界负有无可推诿的责任,他所说的“孤立无援”是指责任应完全由他一个人独自负担。萨特重视人的自由、自主,并由此而达到勇于负责的人生观,这同庄子的“齐物”论的自由观相比,显然富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具有西方现代思潮的特色。庄子因“齐物”而逍遥自由,诚有消极之嫌,但萨特从自由引出积极负责的结论,则自由又何患焉?
对人心之自由自主作积极解释者,在中国历史上也不乏其人。王阳明的心学就是一种主张人心自由自主之学:“夫学,贵得之于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王阳明是一个诚挚负责的人,具有反对旧传统观点的思想。“王学左派”李贽更是重视人的个体性和独立性:“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若必待取足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深受李贽思想影响的“公安三袁”之一袁宏道说:“善学者,师心不师道。”袁宏道的“师心”是我国文学史上主张独抒心灵之一例。这样的人在中国思想史和文学史上还很多,他们都有一颗独立自主的真心,都有萨特所说的敢于一人独自负责的气度,他们因有真心而发真言,而成真人,决非“进退一成规,一成矩”而“陋于知人心”者所可比拟。他们不因重自由而学庄子的逍遥物外,他们的自由精神应可以从萨特那里得到一点理论上的说明与发挥。
[1] 本文原载于《美文》,1993(6)。本文亦收入张世英:《北窗呓语》,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