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世纪中国哲学的发展,与西方哲学特别是西方近现代哲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为了说明20世纪中国哲学之梗概及其与西方哲学的关联,有必要先讲述一下中西哲学史上占主导地位的思维方式。
在中西哲学史上,关于人与世界万物的关系问题的看法,或者说,思维方式,约有两种:一种是把世界万物看成是与人处于彼此外在的关系之中,并且以我为主(体),他人他物为客(体),主体凭着认识事物(客体)的本质、规律性以征服客体,使客体为我所用,从而达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西方哲学把这种关系叫作“主客关系”,又叫“主客二分”,其特征是:(1)外在性。人与世界万物的关系是外在的。(2)人类中心论。人为主,世界万物为客,世界万物只不过处于被认识和被征服的对象的地位,这个特征也可以称之为对象性。(3)认识桥梁型。意即通过认识而在彼此外在的主体与客体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以建立主客的对立统一,所以有的西方哲学家把主客关系叫作“主客桥梁型”。人与世界万物的另一种关系是把二者看成血肉相连的关系,没有世界万物则没有人,没有人则世界万物是没有意义的。人是世界万物的灵魂,万物是肉体,人与世界万物是灵与肉的关系,无世界万物,人这个灵魂就成了魂不附体的幽灵;无人,则世界万物成了无灵魂的躯壳,也就是上面所说的,世界是无意义的。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的“此在与世界”的关系就类似这种关系。海德格尔说的“此在”是“澄明”,是世界万物之“展示口”,颇有些类似王阳明所说的“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2]。这种关系的特征也可归结为三点:(1)内在性。人与世界万物的关系是内在的。我常常依据尼采的思想说,世界上的每一事物都是宇宙间无穷无尽的普遍联系、相互作用、相互的影响的网上的一个交叉点或聚焦点。人也是这样一个寓于世界万物之中、融合于万物之中的聚焦点,借用中国哲学的语言来说,这就叫作“人与天地万物一体”或“天人合一”(天人合一在中国哲学中有多种含义,“天”的歧义亦多,我这里只是借用它以避免海德格尔所说的“此在与世界”的术语之晦涩,此处不打算纠缠这个问题)。(2)非对象性。人是万物的灵魂,这是人高于物的卓越之处,但承认人有卓越的地位,不等于认定人是主体,物是被认识、被征服的客体或对象,不等于是西方的人类中心论。在“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关系中,人与物的关系不是对象性的关系,而是共处的关系。(3)人与天地万物相通相融。人不仅仅作为有认识(知)的存在物,而且作为有情、有意、有本能、有下意识等在内的存在物而与世界万物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个整体是具体的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生活不仅包括认识和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的实践,而且包括人的各种有情感、有本能等的日常生活中的活动,这是一种广义的实践),可以叫作“生活世界”。倒过来说,此世界是人与万物相通相融的现实生活的整体,不同于主客关系中通过认识的桥梁以建立起来的统一体或整体,那是把客体作为对象来把握的整体,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后者叫作“认识或理论的对象化把握的整体”,前者叫作“具体生活的非对象性的整体”。我们不能因为两者都讲无限和整体,就把它们混为一谈,不能因为讲主客的统一就认为那是中国的天人合一论或西方现当代一些哲学家所说的超主客关系。
二
自笛卡儿到黑格尔的西方近代哲学的原则是主客关系式或者说是主体性原则。主体性是指主客关系中主体的特性,离开主客关系,谈不上主体性,或者说,缺乏主客关系的思维方式,也就缺乏主体性。海德格尔对于这一点已有明确的论断:“要成为一个主体,就是要在‘主体—客体’关系中,这就是构成主体的主体性的东西。”[3]“主体—客体”式在西方哲学史上,柏拉图已开其先河,但严格意义的“主体—客体”式或主体性原则是由笛卡儿开创的。黑格尔以后,西方现当代哲学家如尼采、狄尔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都深知“主体—客体”式、主体性哲学的局限性,对“主体—客体”式和主体性哲学采取贬低甚至否定的态度。西方现当代哲学家,特别是人文主义思潮的哲学家们多倾向于超越主客关系,主张主客融合。
中国哲学史长期以天人合一的思想为主导,天人相分的思想有类似主客关系之处,但在中国哲学史上没有占主导地位。我用“主导”一词,就表示不是惟一的意思。就一个哲学家来说,也可以是天人合一与天人相分兼而有之,但亦有主导与非主导之分。西方哲学家也是如此。这一点,我在《天人之际——中西哲学的困惑与选择》一书中已多处申述过。中国自明清之际以后(早一点说),特别是自鸦片战争以后,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思想愈来愈受到批判。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一批先进思想家们主张向西方学习,谭嗣同主张区分我与非我,强调心之力;梁启超大力介绍和赞赏笛卡儿和康德的主客关系说和主体性哲学;孙中山的精神物质二元论更明确地是宣扬西方主客二分的思想。一部中国近代哲学史从一个角度看可以说是先进的思想家们向西方寻找真理的历史。他们向西方学习的,究竟是什么呢?我们当然可以说,五四运动的“民主”与“科学”两个口号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但如果追溯一下两个口号的哲学根源,则可以归结为学习西方近代哲学的主客思维方式及与之相联系的主体性哲学。科学就是要发挥人的主体性,以认识自然、征服自然;民主就是反对封建统治者的压迫以及各种变相的封建压迫,以发挥人的主体性。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其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不重视主体与客体、我与非我的区分(不能一见到中国哲学家谈到人心与万物,就说这是区分主体与客体的思想),不重视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支配作用,因而也不重视“主体—客体”式的认识论与方法论。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体系和近代的因果关系的方法都是传统的天人合一思维所缺乏的,这就对中国科学(科学不同于技术)的发展起了阻碍的作用(这里且不谈经济、政治方面的原因)。相反,西方科学发达,与主客关系的思维方式有密切关系。这是中国人在鸦片战争以后向西方学习近代的“主体—客体”式和主体性哲学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学习西方近代科学而学习与之相联系的近代哲学原则,这是很自然的。
五四运动以后,我们为科学和民主,为伸张人的主体性所走的道路实在太曲折、太缓慢了。“五四”以后的军阀混战和国民党反动统治,窒息了民主与科学的发展,也摧残了哲学。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本来是中国人民沿着“五四”所开辟的道路前进历史中的一次解放人的主体性的运动,但很快就受到各种“左”的教条主义的干扰,我们在包括哲学在内的各个方面的前进步伐都大大地被推迟了。半个世纪以来,我们所广为宣传的哲学甚至连主体性这个术语都只字不提,直到“**”后的20世纪80年代初,哲学界才明确提出主体性问题。尽管在讨论中出现了许多关于主体性概念的混乱与误解,但毕竟能公开明确地以西方近代哲学中的“主体性”概念为主题来加以讨论,这可以说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哲学家们召唤西方主体性的又一次发动和继续。我们在20世纪行将结束的今天[4],一方面感到西方在几百年前已经建立起来的主体性原则或主客关系式,我们却直到今天才明确提出,未免显得太晚;一方面又感到,今天能公开、明确、直接地提出和讨论主体性问题,毕竟是20世纪哲学发展的最后胜利和成果。这个胜利成果显然还是极其初步的。我想,21世纪的中国哲学将继续发展主客体的思维方式,伸张主体性哲学,这条道路是发展科学、发扬民主的必然。那种想以提倡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我称这种缺乏主客关系的天人合一为“前主体性的天人合一”)来“拯救危机”的想法,是站不住脚的。它缺乏科学,使人受制于自然;缺乏民主,使人受制于封建统治者。
三
西方近代的主客关系式和主体性,因其被抬高到惟一至尊的地位而在现当代日益显露其弊端,例如物欲横流、环境污染,反而造成了物统治人的现象,使人丧失了精神上的自由。本来,这并非主客关系式和主体性哲学之过,然而中国学术界有一种意见却认为这是由于主客体的思维方式强调人与自然斗争的结果,应该反对西方近代的主客关系式,用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来代替它,以达到与自然和谐相处。其实,要想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更应该依靠主客关系的思维方式,以认识自然规律,支配自然。否则,不重自然科学,忽视自然的必然性、规律性,自然就会报复人,人与自然反而不能和谐相处。中国长期处于受自然宰制、屈服于环境的状况,是同传统的“前主体性的天人合一”思想和科学上的落后有联系的。受自然宰制,难道是与自然和谐相处吗?
西方的问题不在主客关系的思维方式本身,不在科学本身,我们离不开此种思维方式,离不开科学,问题在给予它以什么样的地位。人与世界万物本来处于万物一体的关系之中,主客关系是第二位的,或者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此在与世界”的关系(或我们所谓“万物一体”或称“天人合一”)是基础,只有在此基础上,才发生主客关系,这一点我在《天人之际——中西哲学的困惑与选择》一书中已论述过,兹不赘述。西方的问题出在把主客关系没有放在适当的即第二性的地位,反而把它夸大成惟一的、至高无上的东西。主客关系被扭曲成物欲横流的理论根据,主体性被吹胀到无所不能、无限自负的地步,以至于违反自然的规律性,造成环境污染之类的物统治人的现象。所以,这里的医治之方决不在于抛弃“主体—客体”式和反对科学,而在于体悟到人本与他人、他物处于相融、相通的一体之中,从而以此种万物一体的观点和态度来指导主客关系,这也就是超越主客的观点和态度。我称这种超越主客关系的观点和态度为“后主体性的天人合一”。以此观点待人,则对人有同类感,不至于以己为主,以他人为客;不至于以己为目的,以他人为被利用的对象和工具,而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一种相互尊重的“互主体性”。以此观点待物,则能按照主客关系中所认识的必然性、规律性,与自然和谐相处。借用中国哲学的术语来说,以上两者就可以叫作“民胞”、“物与”。这里的“民胞”就是人己一体,互为主体;“物与”就是人与万物及其必然性、规律性为一体。那种隔离人与己的思想,蔑视科学必然性、规律性的思想,都是与万物一体的思想相对立的。当然,张载的“民胞物与”的思想尚未达到严格意义的主客关系式、超越主客关系和超越主体性的地步。
这里已经涉及对主客思维方式中的必然性、规律性所采取的观点和态度问题。思想界流行一种看法,认为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这是否就是最高层次的自由呢?根本不认识必然性,盲目地被必然性牵着鼻子走,当然谈不上自由;能对必然性有所认识,相对讲来,确实要自由得多。但认识了必然性,还有一个对必然性的态度问题,如果采取被动的态度,屈从必然性,那还不能算是真正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应该是对必然性的超越。在中西哲学史上,哲学家们都曾不断地思考和探索如何超越必然性的问题。康德曾一反斯宾诺莎关于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的旧形而上学论断,主张在必然性的知识领域之上还有自由的领域,把自由提升到超越必然性的地位,这在西方哲学史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尼采进而表示,超越必然性不是否定必然性,而是对待必然性的一种积极态度和心境。他所主张的“酒神状态”或“命运之爱”,乃是一种天人合一的“爱”的体验,他教人以“爱”的热情对待必然性,教人敢于面对现实,积极地肯定必然性(包括痛苦),从而获得超出必然性的自由,他认为这是一种强者的精神;反之,那种不从万物一体的观点出发,而从有限的个体的观点出发,对必然性采取敌视和仇视态度、采取怨天尤人的态度,在必然性面前哀鸣叹息的人,是不自由的人,是弱者的表现。庄子妻死,鼓盆而歌,就是一种超越必然性的自由,他称之为“逍遥”。当然,庄子的哲学是“前主体性的天人合一”的哲学,尽管不能说他完全否定知识。尼采把超越必然性的态度和心境看成是“哲学家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5]。这里只是举尼采为例,其他许多现当代西方哲学家对于如何超越“主体—客体”式和必然性知识以达到真正的自由,各有不同的说法和看法,但超越主客关系,达到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这一点乃是西方现当代人文主义思潮的哲学家们,还有一些神学家们的共同倾向。西方现当代的天人合一(如果可借用中国哲学的术语来说)属于“后主体的天人合一”,它不同于中国传统的“前主体性的天人合一”。当然,这并不排斥有的西方现当代思想家采取过激的态度而抹杀、否定主客关系。
前面说过,21世纪的中国哲学将继续发扬19世纪末以来向西方召唤近代主体性哲学和主客思维方式的精神,但我们不能亦步亦趋地按西方的步伐,先花几百年的时间补完主客思维方式和主体性哲学之课,等它的流弊完全暴露之后,再走西方现当代“后主体性的”哲学之路。我们应当批判地吸取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之合理处,即万物一体的高远的境界,避免其不重主客思维方式的认识论、方法论的缺点,把西方近代的主客思维方式补充进来(也包括发掘和阐发中国的天人相分的思想),使两者相结合。用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代替和排斥主客思维方式,当然不行,但取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之优点与西方的主客思维方式相结合,则是必由之路。中国的21世纪将是现代科学越来越发达的世纪,也是知识和必然性越来越占重要地位的世纪。正因为如此,21世纪也将是一个更需要像尼采所说的那样一种天人合一的“爱”来拥抱知识、敢于面对现实和肯定必然性的世纪。2l世纪的中国哲学将既是积极进取、不断追求的精神占统治地位的哲学,也是自由、超越、豪迈的精神占统治地位的哲学。
有一种意见,认为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既然是小农经济的产物,不合当今之时宜,就该完全抛弃掉,它毫无合理之处。持这种看法的人甚至对传统的天人合一采取一种蔑视的态度。对于这种极端的意见,我亦不以为然。
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虽然各家的理解不一,但大多是哲学思想与文学、诗意相结合,富有一种超功利的高远境界,对比今天这种“异化了的”时代而言,未尝不可以对我们产生一种马克思所说的古希腊艺术、史诗所留给今人的魅力。古希腊艺术、史诗所赖以产生的社会基础已经消失了,它不可能与后来的铁道、电报等先进技术“并存”;古希腊人的意识与现代意识相比,他们不过是儿童,而我们已经是成年人了,但是,儿童的天真不使成年人感到愉快吗?“他自己不该努力在一个更高的阶梯上把儿童的真实再现出来吗?在每一个时代,它固有的性格不是以其纯真性又活跃在儿童的天性中吗?为什么历史上的人类童年时代,在它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不该作为永不复返的阶段而显示出永久的魅力呢?”[6]根据马克思对古希腊艺术包括史诗所讲的同样的道理,当今的中国人为什么不可以体会到中国传统的富有诗意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产生的魅力呢?为什么不可以对这种思想的天真感到愉悦呢?尽管这种思想所赖以产生的社会条件“永不复返”,尽管这种思想不能同我们今天的生产技术“并存”。马克思特别爱好古希腊文化,只认为“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而许多其他古代民族则被他归属于“粗野的儿童”或“早熟的儿童”。马克思显然不熟悉中国的思想文化瑰宝,但我们中国人应该深深懂得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魅力。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已经过时了,我们决不能把它搬到今天“拯救危机”,但它“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7],我们可以从中受到启发,而不应该蔑视它。毕加索的大胆创新与他从古希腊艺术中吸取营养显然并不矛盾。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既是哲学,又具有诗意的特点,它应该是可以与古希腊艺术包括史诗相类比的。处今日市场经济繁荣之际,我们若能于“主体—客体”式的功利追求之余,读一读老子的《道德经》、庄子的《齐物论》、《秋水篇》,体会一下“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物物而不物于物”之类的诗意哲理,难道不可以像念古希腊的史诗一样从中得到某种愉悦、陶冶和启发吗?
[1] 本文原载于《北京大学学报》,1998(6)。本文亦转载于《新华文摘》,1999(4)。本文亦收入《学界专家论百年》,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2] 《传习录》下。
[3] 海德格尔:《黑格尔的经验概念》,英译本,34页,纽约,1970。
[4] 本文初次发表于1998年。
[5] 尼采:《强力意志》,第1041节。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