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表象与思想的矛盾运动(1 / 1)

语词与表象的关系表明了概念与表象的关系。在认识活动中,人的感性机能使对象的感性存在变成头脑中的表象,人的理性机能则使对象的内在规定变成头脑中的思想。因此,在认识活动中,感性与理性的矛盾就呈现为表象与思想的矛盾运动;反过来说,表象与思想的矛盾运动,是感性与理性的矛盾在认识活动中的体现。

表象既是再现对象的感性形象的方式,又是对象的感性形象在人的头脑中再现的内容,因而是感性形式与感性内容的统一;同样,思想既是以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去表述对象内在本质的方式,又是对象的内在本质在人的头脑中再现的内容,因而是思想形式与思想内容的统一。认识过程中的表象和思想的矛盾运动不仅是认识形式之间的矛盾,更重要的是认识内容的矛盾。现实的认识主体总是以其已经具有的表象和思想进入具体的认识活动中,而不是仅仅以纯粹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形式去反映对象。认识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在一定的意义上,是已有的表象和思想同新形成的表象和思想的矛盾运动。离开人的表象与思想的矛盾运动,或者把人的感性和理性当作纯粹的认识形式,就会非历史地或超历史地看待人的认识活动,无法把握和解释人的现实的认识过程。

人的感性与理性不仅是两种认识机能,而且是文化的产物,都有文化内涵。不仅理性是文化的产物,被理性所规范的感性也是文化的产物,感觉、知觉、表象本身就是世界历史的产物。人是一种历史的存在。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既是历史的经常的前提,又是历史的经常的结果,人只有作为历史的经常的结果,才能够成为历史的经常的前提。认识主体的感性和理性都是文化的产物、历史的结果,因此,人的认识过程及其感性和理性的矛盾,表现为思想与表象的矛盾运动。思想与表象的矛盾运动贯穿于认识过程的始终,而不是一先一后的关系。一旦把人理解为现实的人,理解为文化的人,理解为历史的存在的时候,就会发现,任何人的认识活动都是感性和理性、思想和表象的矛盾运动。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的认识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形成关于事物的“混沌的整体的表象”;第二个过程,“形成片面的思维的规定性”;第三个过程,达到“许多规定的综合”和“多样性的统一”。这就是说,人的认识过程经历了这样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感性的具体,混沌的整体的表象;第二个阶段,理性的抽象,或者说思维的片面的规定性;第三个阶段,理性的具体,也就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和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在人的现实的认识活动中,表象与思想的矛盾运动,就主要表现为三个阶段:一是思想把握表象的矛盾运动,这是认识过程中的感性具体的阶段;二是思想“蒸发”表象的矛盾运动,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理性抽象的阶段;三是思想重组表象的矛盾运动,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理性具体”的阶段。

在思想把握表象的矛盾运动中,虽然认识主体是以概念去把握表象的,但这里的概念还只能是把握表象名称,而没有展现概念自身的丰富的思想内涵,因而概念是围绕表象旋转的,由此而形成的认识只是一种“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这就是认识过程中的“感性具体”的阶段。

“在一定意义上表象的确是比较低级的。实质在于:思维应当把握住运动着的全部‘表象’,为此,思维就必须是辩证的。表象比思维更接近于实在吗?又是又不是。表象不能把握整个运动,例如它不能把握秒速为30万公里的运动,而思维则把握而且应当把握。”[9]列宁的这一论述表明了感性具体中的表象与思想的矛盾:一是认识运动的实质是表象与思维的矛盾运动;二是思维能够把握到表象无法把握的整个运动;三是表象以感性具体表现实在,既比思维更接近实在,又没有思维更接近实在。因此,认识主体要超越感性具体而达到对实在的思维把握,就必须使认识运动进展到理性抽象的阶段,并进而达到理性具体的阶段。

马克思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10]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第一条道路”,是由感性具体上升为理性抽象的过程;“第二条道路”则是由理性抽象上升到理性具体的过程。经过这两条道路所实现的,是由感性具体达到理性具体。理性具体是“具体的再现”,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和“多样性的统一”。

就实质而言,由感性具体上升为理性抽象的过程是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作为“完整的表象”,“感性具体”既是最具体的,又是最抽象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在思维把握表象的“感性具体”阶段,思维围绕着表象旋转,表象为认识主体呈现生动具体的感觉形象,因而是最具体的;另一方面,正因为感性具体阶段是思维围绕表象旋转,思维用以把握表象的概念还只不过是空洞的名称,还没有形成关于被表象的对象的任何规定性的认识,因而又是最抽象的。

由“完整的表象”而“蒸发”出的“抽象的规定”,是关于对象的各种规定性,如“蒸发”掉桌子的表象,就在思想中形成了关于桌子的颜色、硬度、形态、结构、功能等规定性。但是,这些规定性“只能作为一个具体的、生动的既定整体的抽象的、单方面的关系而存在”[11],以逻辑范畴的形式表现着对象的各种规定性,并以范畴逻辑运动的形式表现着事物的运动。所以,列宁提出,“当思维从具体的东西上升到抽象的东西时”,它不是离开真理,而是“接近真理”。“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自然。”由此,列宁得出的结论:“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12]

“在最后的抽象(因为是抽象,而不是分析)中,一切事物都成为逻辑范畴,这用得着奇怪吗?如果我们逐步抽掉构成某座房屋个性的一切,抽掉构成这座房屋的材料和这座房屋特有的形式,结果只剩下一个物体;如果把这一物体的界限也抽去,结果就只有空间了;如果再把这个空间的向度抽去,最后我们就只有纯粹的量这个逻辑范畴了,这用得着奇怪吗?用这种方法抽去每一个主体的一切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所谓偶性,人或物,我们就有理由说,在最后的抽象中,作为实体的将是一些逻辑范畴。”[13]“正如我们通过抽象把一切事物变成逻辑范畴一样,我们只要抽去各种各样的运动的一切特征,就可得到抽象形态的运动,纯粹形式上的运动,运动的纯粹逻辑公式。”[14]这里,马克思深刻地说明了怎样理解抽象,怎样理解由抽象而构成的逻辑范畴和范畴的逻辑运动,换言之,深刻地说明了关于理性的抽象或“抽象的规定”及其表现形式——逻辑范畴和范畴的逻辑运动。

在表象与思维的矛盾中,思维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从而形成了关于对象的各种规定性的理性抽象。但是,由于这种理性抽象还“只能作为一个既与的、具体的、生动的整体的抽象片面的关系而存在”,所以,还必须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个“再现”的具体就是理性具体,即思维具体、思维总体。“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15]马克思从表象与思维的矛盾关系中对这种多样性统一的理性具体作出了深刻的阐述:“具体总体作为思想总体、作为思想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16]

从表象与思想的矛盾运动来表达认识发展过程是非常重要的,它凸显了认识运动中的内容与形式的不可分割、认识过程中的感性与理性的相互渗透、认识活动中的历史性与现实性的对立统一,以及认识展开过程中的由感性具体(肯定)到理性抽象(否定)再到理性具体(肯定)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运动。这个辩证运动是深刻地展现了人类认识以表象与思想的矛盾运动而实现的超越,即由感性具体而超越性地发展为理性抽象,又由理性抽象而超越性地发展为理性具体。正是在理性具体中,人的认识达到了对世界的“许多规定的综合”和“多样性的统一”的把握。

总之,人的感性和理性在认识过程中是一对矛盾,这对矛盾表现为思想与表象的矛盾运动,而思想和表象的矛盾运动展现为思想把握表象的阶段,思想“蒸发”表象的阶段和思想创造表象的阶段。这三个阶段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混沌的整体”的表象阶段、片面的“抽象的思维规定”的阶段、“许多规定的综合和多样性的统一”的理性具体阶段。

[1] 《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2页。

[2] 《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2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2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6页。

[5] 同上书,第125—126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页。

[8] 《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页。

[9] 《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7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页。

[11] 同上书,第19页。

[12] 《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2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8—139页。

[14] 同上书,第139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页。

[16] 同上书,第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