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正式作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开启一系列社会经济转型与变革。2021年,可称为中国“碳中和元年”。
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与绿色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中国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加快碳中和长远布局,并将其落实到具体行动之中。在碳中和目标提出一周年之际,不仅各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碳中和重点政策,各省市亦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写入了地方“十四五”规划之中,各行业部门积极响应号召、制定减排路径规划,金融系统更是全面开启绿色升级以支持高排放产业开展低碳转型。
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低碳经济作为顶层设计得到正式部署。2021年3月,“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纳入了“十四五”规划,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亦作为2035年远景目标之一。由此可以预见,在未来数十年内,中国将开启一场经济社会全方位绿色升级转型,而碳中和对世界各国而言都是一条全新的发展道路,并没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中国正自主探索相关路径,主动应对挑战并克服困难,不断抓住碳中和目标所带来的各种发展机遇,在相关决策与执行中展现出强大的大国行动力。
从国际角度来看,世界各国正积极布局低碳经济,这将直接影响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局势走向,全球碳中和进程伴随着国际产业格局和金融格局的全面重塑,将不断为中国带来全新的投资机遇与合作机遇。对此,中国充分意识到应抓住低碳减排布局的重要先机。过去数年所开展的减排工作已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2019年,中国碳排放强度(每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48.1%。①而自碳中和目标提出后,中国的低碳减排进程来到决定性的历史转折点,将从产业到部门、从国家到省市重新探索更为安全可靠的方案和路径,挖掘产业升级与绿色转型的潜在机遇,最终进入可持续的高质量稳定发展阶段。
碳中和不仅是一场国际竞争,更是一场国内全产业经济的变革,必须进行全面统筹与规划。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往往反映在其气候环境治理能力上,大国亦承担了较高的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①纵观碳中和目标提出一周年后的国内外形势,中国正努力规划双碳达成路线和实施方案,积极寻求更新的发展模式,为绿色转型和气候治理注入新动力。
一、碳中和问世与在中国的深化进程
(一)碳中和概念溯源与逻辑依据:
兼具科学意义与社会价值
碳中和(carbon-neutral)概念始于1997年,由来自英国伦敦的未来森林公司(后更名为碳中和公司)首次提出②,指家庭或个人以环保为目的,通过购买经过认证的碳信用来抵消自身的碳排放,该公司亦为这些用户提供植树造林等减碳服务。随着碳中和概念的推广,广义上的碳中和概念扩展为通过植树造林、生物固碳、节能环保等方式,抵消一段时间内国家或企业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使之实现相对“净零排放”,并根据所遵循的国际计算标准将碳足迹降至零。1999年,苏·霍尔(Sue Hall)在俄勒冈州创立了名为“碳中和网络”的非营利组织,旨在呼吁企业通过“碳中和”的方式实现潜在的成本节约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并与美国环境保护署、自然保护协会等共同开发“碳中和认证”和“气候降温”品牌。经历了数年的推广,碳中和概念逐渐大众化,carbon-neutral一词在2006年被《新牛津英语词典》评选为年度词汇,并在2007年被新版《新牛津英语词典》正式收录。
碳中和概念的物理意义在于,种种证据和研究显示,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工业化进程中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造成全球气候变暖以及附带的一系列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军事冲突等恶果①,严重影响未来人类文明的存续。据世界气象组织数据显示,2011—2020年全球陆地平均气温是有史以来最热的10年,超过20世纪平均水平0.82摄氏度。2021年,澳大利亚洪水、德国巴伐利亚暴雨、中国河南特大洪涝灾害等“千年一遇”的极端天气频发,令世界人民重新审视气候变化带来的灾害与危机。因此,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已成为各国的共同义务和责任,但是,要完全实现降至零排放并不现实,多余的部分将通过生物固碳、CCUS(碳捕集与封存)等方式进行抵消,通过碳中和的方式实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相对稳定。
碳中和概念的社会经济意义则在于,将全球气候变化议题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问题进一步提升到了经济发展模式和质量的层次。①过去,污染排放的外部成本没有得到充分重视,致使世界各国和人民都要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损失。应对气候变化在本质上需要应对工业化进程中落后的生产方式,只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率、降低污染量和排放量,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全球气候环境问题。
(二)碳中和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国际演进:
气候行动的全球历史
在碳中和概念兴起之前,国际气候治理议题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①为主题。1972年6月,首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各国政府首次共同讨论环境问题,并提议重视工业温室气体过度排放造成的环境问题。1988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由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署合作成立,于1990年首次发布《气候变迁评估报告》,并指出工业化时期二氧化碳和温室气体排放带来的气候变暖问题。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达成,要求各缔约方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为原则②自主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控制。1997年,IPCC协助各国在日本京都草拟了《京都议定书》,目标是201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5.2%。
随后二十年间,《京都议定书》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也没有发挥出强烈的约束作用。虽然欧盟成员国普遍在1990年左右达到温室气体排放峰值③,但到2010年全球总排放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比1990年增长了近46%。④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195个成员国在2015年联合国气候峰会上通过了《巴黎协定》,取代《京都议定书》①,敦促各成员国努力将全球平均气温上升控制在较工业化前不超过2摄氏度、争取在1.5摄氏度之内,并在2050—2100年实现全球碳中和目标。自此,碳中和作为一项国家层面的发展理念,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接纳。
但《巴黎协定》在五年间的执行力度亦没有达到联合国的预期,部分国家没有切实践行减排承诺,或所制定的减排方案无法满足既定的气温控制目标,未能朝正确方向前进。为此,在2020年12月《巴黎协定》签署五周年之际,联合国及有关国家倡议举办了2020气候雄心峰会,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呼吁全球各国领导人“宣布进入气候紧急状态,直到本国实现碳中和为止,并采取更激进的减排措施把可持续发展目标写入具体政策且加以落实”②。碳中和呼吁得到全球上百个国家的响应,其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与碳中和相关的国际组织以及企业社区在近年来相继成立,例如,2017年由16国与22城市建立的碳中和联盟(CNC)以及2019年在柏林成立的“气候行动领导人”企业家社区,推动碳中和作为国家层面的发展理念逐步深化。
(三)碳中和理念在中国的被接纳历程:
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转折
2007年7月20日,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绿色碳基金成立①,碳基金旨在积极实施以增加森林储能为目的的造林护林等林业碳汇②项目,缓解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这是碳中和概念首次在中国官方层面得到呈现。
2015年6月30日,李克强总理在法国访问期间,宣布了中国的减排承诺,中国政府已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文件,描述中国2030年的行动目标: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3,中国2030年碳达峰承诺为中国的减排进程跨出了阶段性的历史步伐。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将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提出了降低化石能源比重、提高森林蓄积量、提高风电和太阳能装机量等四项2030年自主贡献目标。①两项目标提出后,碳中和正式成为国家承诺,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的减排责任与大国担当。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与“十四五”规划中均指出,中国将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碳减排的相关工作和举措将加快进入实行阶段,并于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被重点说明。中国已正式将碳中和理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布局,相比于其他国家而言彰显出了强大的政策效率和执行力度,时间目标更为清晰和明确。
碳中和目标提出并纳入顶层设计至今已有一周年,中国正开启一场以政府与市场结合、生产与消费结合、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结合等为主的全方位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二、碳中和与全球形势的演变
(一)碳中和及全球碳排放局势分析:基于人均和强度的综合视角
2020年气候雄心峰会上,古特雷斯呼吁各国采取更有效和更积极的减排行动以兑现各自的承诺。现有国家中,不丹和苏里南已实现碳中和乃至负碳,而有超过80%的国家以2050年作为碳中和目标节点,例如,欧盟除波兰以外各成员国均同意欧盟官方承诺的2050年碳中和计划。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已从政府层面率先开始制定并执行一系列减排措施,推动本国环境保护、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的发展;欧盟、南非等已经向联合国提交了以碳中和为目标的减排计划书。①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低碳局势,分析碳中和在国内外的演进特征以及2021年的综合形势对中国的碳减排行动规划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全球气候治理形势以21世纪20年代各国作出碳中和承诺以及美国重返《巴黎协定》为标志,再度开启新格局。联合国2020年排放差距报告统计显示,2019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约为52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各温室气体按温室效应大小统一折算为二氧化碳),中国以约140亿吨当量占据了27%。二氧化碳为温室气体的主要成分,其排放量按排放效应计算约占温室气体排放总当量的65%—80%(各国家和地区存在差异),中国在2019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108亿吨。
各国碳排放情况差异较大,为直观地分析国际碳中和形势,本书对碳排放重点国家和地区以2019年各国人均GDP(美元统计值)为横轴、2019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部分国家为综合预估值,仅计算二氧化碳,不含其他温室气体)为纵轴,建立主要国家碳中和形势图(碳排放量较低或人口较少的国家和地区不计入;英国不计入欧盟),散点颜色用以区别该国近期所宣布的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时间节点(包含立法确立或官方承诺,不包含仅透露意向),散点面积大小用以描述该国人口数量。
碳排放总量并不能客观地反映一国的排放水平,尤其是对于人口总量居世界第一的中国而言,缺乏对发展中国家的公平性。因此,应将人均碳排放量也纳入评价标准之中,通过联合国提供的相关数据计算,2020年全球人均碳排放水平约为4.35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略有降低。同时,考虑到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距,也应以碳排放强度(单位GDP消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分析各国经济发展和碳排放之间关系的重要参考指标,图1-1中各国与原点连线的斜率反映了其每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水平。
综合人均排放量与碳排放强度两项重要指标,目前北欧国家的碳排放强度较低、人均GDP较高,而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地区的人均碳排放显著高于其他国家。欧盟国家人均碳排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且在较长时间以来未有明显改善,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自《巴黎协定》以来气候治理能力上的衰落。①中国目前人均碳排放量约为7.76吨,碳排放强度约为7.69吨每万美元GDP,虽然中国在人均碳排放上并未与世界平均水平拉开太大差距,也远低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但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较高碳排放强度反映出经济发展的质量亟须提升,未来将面临更为严峻的碳减排形势,即面对经济增长与环境治理之间的发展中国家特色减排矛盾与困境。
从另一个角度,图1-1还反映了碳排放强度和人均排放量水平与该国制订碳中和计划的时间节点基本契合。而在达峰与中和的过渡期上,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已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实现碳排放达峰,美国也于2007年达峰①,中国以2030年作为碳达峰目标年份以及2060年作为碳中和目标年份,无疑面临着更大的减排压力。
(二)世界各国绿色低碳经济布局共性特征
面对复杂的国际碳中和局势以及全球气候环境问题,各国在2020年前后纷纷抓紧布局本国的绿色发展政策,具体包括设立绿色基金、开展绿色项目优惠、推动能源清洁化和交通电动化、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力度等。综合分析,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可持续经济占比持续提高,各国加大投入并扶持绿色产业。
各国碳中和政策布局以向相关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较为普遍,同时发展国家级的绿色产业基金,以引导绿色融资向绿色产业倾斜。政府层面的扶持促进了企业主动进行绿色转型,不断提高可持续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并带动绿色就业,借助绿色产业增长提供就业岗位。各国“碳中和”政策的推出,其根本目的并不只是控制排放总量与减缓全球气候变化,更重要的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进行产业经济的全面转型与升级。
但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后各国绿色复苏的力度依然不足,对于绿色产业的投资尽管有较大增长,但仍没有达到联合国的期望,各国长期复苏计划中只有约3410亿美元(占长期经济复苏支出的18%)的项目支出符合绿色标准①,尤其发展中国家缺乏相应条件,在绿色转型升级、绿色产业投资、绿色技术创新等方面存在难度,疫情后开展绿色复苏占经济复苏支出的比例普遍低于10%,使得对绿色投资的力度从长期来看尚无法充分应对全球气候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第二,清洁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市场主流,国际能源格局开始转变。
可再生能源的全面应用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各国碳中和能源减排战略亦普遍以降低化石能源发电占比、减少煤炭消费为主,不断提高风电、水电、光伏、氢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的发电占比,这导致传统的国际石油能源格局逐渐发生转变。
若要在国民经济中尽快摆脱高排放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必须同时从能源供给端与消费端入手,逐步实现从化石能源转向清洁可再生能源的过渡和替代。一方面,在各国绿色复苏政策之中,对清洁能源的投资是疫情后经济复苏与刺激计划中最具效益和安全性的投资之一。另一方面,清洁能源的发展伴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新增长点,促使英国、日本等国相继宣布燃油车禁售计划,令具备数字化、智能化、新基建、低排放等绿色属性的新能源汽车在各国低碳经济中进一步获得更多的市场发展机遇。
第三,国际绿色金融市场逐渐成熟,绿色融资的重要性不断提升。
尽管各国在绿色金融的概念界定和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异同,但运用金融资源支持绿色可持续产业发展和应对全球气候环境变化的重要理念已成为共识。其中,金融资源以信贷资源、政策资源、监管资源、机构资源、市场资源、工具资源等为主,共同组成推动绿色产业项目融资和服务的综合体系。
各国积极通过发展绿色金融带动疫情后的绿色经济复苏,同时在碳中和目标下的可持续经济发展中为绿色金融增添支持低碳减排的重要属性,并推动政府经费开支与市场资金流向发生转变。与此同时,国际范围内新的绿色金融中心应运而生,以英国明确要建立的伦敦和利兹两个全球绿色金融与投资中心为例,未来其他各国也将逐步建立绿色金融信息资讯中心、碳金融交易中心、绿色衍生品中心等。
第四,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国际合作重要导向及国际竞争新兴战场。
碳中和作为近百个国家所制定的顶层战略目标,在落实与执行阶段将为相关产业领域提供国际间低碳经济长期的合作机遇,引导国际间绿色资本流动、人才就业、绿色产业与可再生能源创业投融资。以德国、丹麦等国开展的“绿色外交”为例,区域间的绿色国际援助支持也将成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挖掘合作方向的重要领域。未来,以中欧绿色合作高级别论坛为典型的国际碳中和技术交流、谈判、研讨、合作方案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多的成员国之间开展,并推动分行业、分领域、分地区的碳中和国际俱乐部的建立。
国际碳中和绿色竞争以美国2021年重回《巴黎协定》为开端,几大主要经济体,同时也是碳排放最高的主体,已正式进入赛道。拜登政府意图通过发展清洁能源重振美国经济,而美国急于加入各类国际组织也表明其意图在国际气候变化上重振影响力与领导力。2021年11月1日,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召开。会议围绕全球低碳经济进行了一场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全新气候谈判,推动碳中和发展理念再一次升级与深化。早期的全球环境保护与气候变化议题屡次向国际低碳治理扩展,围绕碳中和标准制定、资源供给、合作方式、利益分配等问题将不断产生越来越激烈的国际谈判与斗争。
(三)国际减排形势与压力下的中国思考
综合以上四大碳中和政策趋势,各国已推出的重点举措反映出三大问题:
第一,各国碳减排政策的大体方向基本上是正确的,例如,发展清洁能源和绿色融资等,但具体措施在细节上的效果与效率还需要时间进行检验。部分政策将在未来被证明是有效的,部分政策也未必能达成预期的效果。可以预见的是,虽然现有147个国家提出了碳中和目标,但到2050年左右,必然有相当一部分国家未能达成减排目标和兑现承诺,届时将成为不可忽视的国际问题。
第二,全球碳中和元年,大部分国家都在开展探索、创新和尝试,尚未能形成可持续的、具备实际指导意义的碳中和国家发展模式和路径规划。不同国家和地区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也具备独特的人口、资源、环境条件以及产业类型特征,那么各自的低碳发展方向和政策将无法相互适用。
第三,部分国家还没有完全厘清绿色发展与碳中和之间错综复杂的关联,另有部分未达峰的国家尚未区分碳达峰与碳中和两项不同时期目标之间的难度和实现差异,那些以降低碳排放为目标的短期政策未必适用于长期以碳中和为终点的可持续发展,而碳中和如何融入传统的绿色发展并作为新的职能和导向开启新升级亦需要从更高的层次进行深入探讨。
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碳中和形势,中国承担了发展中国家特有的减排压力,在碳中和目标正式提出后,应从国际角度客观分析国际绿色发展背景,为国内各项碳减排工作开展的时点选择和模式制定提供行动依据,逐渐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碳中和发展之路,以应对新一轮的国际绿色低碳竞争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