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 科学发展观何时写入党章(1 / 1)

2002年12月5日,胡锦涛担任总书记不久,便率领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冒雪前往西柏坡学习考察。1949年3月5日到13日,在中国革命即将夺取全国胜利的前夕,党在西柏坡召开了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在会上提醒全党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号召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53年后,胡锦涛来到这里,回顾党带领人民进行伟大革命斗争的历史,重温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他强调:“我们取得的成就只是在伟大征途上迈出的坚实一步,要完成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要完成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任务,要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我们要走的路还长得很,我们肩负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挑战还会很多,我们必须始终谦虚谨慎、艰苦奋斗。”①

党的十六大后,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开局很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的十六大的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然而,2003年春夏之交,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型肺炎肆虐成灾。疫情虽然最终被击退,但这次疫情暴露出的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和农村发展还不够协调等问题令人深思。

2003年7月28日,中央召开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和反思经验教训。胡锦涛在会上明确了需要进一步研究并切实抓好的九项工作,其中第一项就是要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他强调: “我们讲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里的发展绝不只是指经济增长,而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我们要更好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②

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完整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以人为本”“五个统筹”同“全面、协调、可持续”一道写进党的文件,标志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基本确立下来。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他指出: “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我们更好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具有重大意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战胜非典疫情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也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③从时间上看,科学发展观是在总结防治非典的工作和经验时提出来的,但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并非偶然,实际上是总结了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当代世界的发展实践和发展理念,适应了经济社会新的发展要求。

为了使领导干部更好地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2004年2月,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21日,温家宝在结业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既有生产力和经济基础问题,又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问题;既管当前,又管长远;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3月10日,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他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

他强调,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胡锦涛对科学发展观内涵的界定,使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形态更加完备。

此后,中央相继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等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不断丰富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党的十七大在北京召开。大会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大会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对科学发展观的集中概括。为此,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统筹兼顾。

党的十七大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统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一致同意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根据党的十七大部署,中央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随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科学发展观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中形成广泛共识。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党的十八大在北京召开。大会对科学发展观作了精辟阐述和高度概括。大会指出,总结十年奋斗历程,最重要的就是我们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对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新的科学回答,把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的系统科学理论。面向未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们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