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无名律师主动接案(1 / 1)

“我们以为是自己推动了别人,事实上我们也在被别人推着走。”还有,“我并不认为是我控制了事态,诚实地说,是事态控制了我。”

在生命终结之时,用这些简短但一语中的的句子总结了他们的生活哲学,他们是同代人,但是他们却生活在社会地位和地理位置的两极。

一位是雄心勃勃的富人之子,他父亲希望少年老成的儿子事业辉煌,以博取传世的美名。另一位出身农民之家,在凌乱的家中看到了暮霭沉沉,他父亲一无所成,是个三流的木匠,有时务农,几乎不会拼写自己的名字。

年龄较大的养尊处优,拥有金钱可以买到的一切有利条件:私人教师、大学、书籍、出国旅游等。

年龄较小的不得不抓紧一切机会自学,他童年大部分时光是在荒原上的一个阴冷的角落里度过的。

这是天壤之别的两个人!

值得庆幸和感谢的是,天才的守护神从不在意门第,她轻轻地抚摸着亚伯拉罕·林肯和歌德的前额,给予了这两个天之骄子无上的荣誉:使他们的名字永载史册,让他们成为各自国家最崇高追求的永恒象征。

两者中的年幼者(歌德逝世时林肯二十三岁),他的故事常常被人传颂,已成为每个在他名声大振之后出生的孩子的常识。

林肯一家祖籍英国。十七世纪上半叶他们来到美洲,当时他们从诺福克的欣厄姆迁移到了新英格兰的欣厄姆。一到新大陆,他们就感受到了当时流行的漫游症的影响,他们从马萨诸塞迁到了宾夕法尼亚,从宾夕法尼亚到了肯塔基,接着在亚伯拉罕四岁时他们再次举家搬迁,离开哈丁县的荒凉农场,移居印第安纳州一块充满希望的黑土地上。

在那里,这个九岁的孩子为母亲的棺材削木钉,满脸疑惑地看着他们将她运走,埋葬了她以及她的秘密。

南希·汉克斯,生活在贫穷的边疆地区,她跟那些忠厚老实的织布工和铸造工、头脑迟钝的农民不是同类人。她无意识地尽力做到了按照遗产权本应属于她的几件事情,这些事情是远在一个她从没有怀疑过的世界里做的。

她的美好意图达到了——因为五十年后她的儿子成了白宫的主人。

什么样的岁月真正塑造一个人的前途?

前途似乎非常渺茫,但也不能说是毫无希望的。

跟斯宾塞县的其他男孩子一样,年幼的亚伯拉罕在农场干活。

他学会了拼写和阅读,做些简单的算术题。他的继母萨拉·布什关心他的教育,向他讲解彭斯、笛福和莎士比亚著作的美妙之处。

所有这些都很好,但老头子还健在,像往常一样笨拙地干着农活,家里的饭菜勉强能够应付长时间的辛苦劳作。一辈子跟着父亲干活对亚伯拉罕来说没有吸引力。他离开家,漫无目标地寻找能获取更多意外收入的机会。

他在平底船上做杂役,干些杂活,跟人交谈,跟周围的所有人都合得来。他给人讲故事、倾听、微笑,接着在各种各样的店铺当过伙计。

印第安人骚乱,他应征入伍。但当林肯上尉出现在现场时,可怜的野蛮人已经逃之夭夭,由于没有敌人,他脱下军装,开了一家店铺。

这个新的工作与在军队的经历相比更不顺利。光顾的人非常少。一个愚蠢的合伙人竟然喝干了所有的库存酒,商店因此而破产,结果林肯用了十五年才还清了债务。

这些关于我们民族英雄的故事确实十分单调和乏味。似乎没有什么意思,甚至有些近于荒诞。然而即使这个破产法庭上的小插曲也自有用处,它是关于芸芸众生的人性的研究课程,作为对了解人性的投资,其收获颇丰。

此时这个年轻人已经二十多岁了,小时候环境的障碍开始被甩在身后,其他方面的影响开始在争取出人头地的奋斗中显露了出来。

这个长相滑稽的高个子,这个活动的衣服架子似乎有了思想。一种奇怪的思想,怪异的思想,充满可笑想法的思想,带着曲折蜿蜒的支径旁道,似乎以不合时宜的冷漠从荒谬通往高尚,但却是一种思想。

这种智慧和它的主人一起被推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并从律师所升到了州议会,从那里又被提拔到了远在华盛顿的众议院,而且在思想往往会使一个人被怀疑犯有叛国罪和胆小懦弱的时候甚至也被要求照常工作。

当林肯到达首都的时候,墨西哥战争正如火如荼。

他不赞成这场战争。

他是这么说的。

然后他用一件厚重的斗篷将自己舒服地包裹起来。

接着,又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了。

这次他做好了准备。

这个国家迅速陷入无政府状态和内战。奴隶制和非奴隶制使原来的各政党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派:圣徒和强盗——务实的政治家和感情用事的白痴——他们不服从任何领袖,没有党纲,只是通过一些共同的信仰和偏见维系在一起。

后来蓄奴的南方人聚集在了所谓的民主党的麾下,他们的对手也组成了自己的政党而且骄傲地自称为共和党,并宣布了不分裂联邦和人人享有自由的原则。

就在那时,林肯过去的经历使他能够发挥有益的作用,并且成为了蜚声全国的人物。

他曾经在蓄奴州度过了数年岁月,也在自由州生活过。他知道奴隶制度的恐怖,不愿回首当年他的船上满载戴着脚镣手铐的人们的日子。另一方面,他通过直接观察认识到整个民族的经济制度不可能按照少数人的意愿而突然改变。因此他建议采取折中的做法。奴隶制必须废除。它不应存在于一个文明的国度。摆在这个国家面前的唯一问题是:这场变革能否在不危害国家的情况下得以完成,如果不能,是否应该为了正义这个抽象的理想而牺牲国家?

可怜的老疯子约翰·布朗喊叫道:“不!不可能不流血!”他举起了猎猎的反叛旗帜,几天后这个旗帜被虔诚地用来覆盖了他的棺材。

但是南卡罗来纳州礼貌地答道:“可以。”而该州悄悄地退出了联邦,并庄严地投票认定自己是“地球上独立自由的国家之一”。

那发生在1860年12月。

三个月后,共和党出身的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再次来到华盛顿,将他的行李包搬到了宾夕法尼亚大街另一端的白色大厦。

两天后,他宣誓就职,当他尴尬地站直身子的时候,他向参加仪式的群众说明了他将要做的事情。

唉!保护、保留和保卫联邦是他的责任。现在他的很多同胞威胁说要毁灭他有责任保护、保留和保卫的联邦。

他们非常愚蠢。上帝知道,他不恨他们。他只会祝他们好。他愿意聆听他们一切合理的建议,并不遗余力地尽快和平解决问题。但是他发誓要保护、保留和保卫联邦,而且他将说到做到。

他的话很简单。实际上,他的话太简短了,以至于他亲爱的同胞们大多数未能完全理解他的话的意思。

因此他们互相提示对方,大笑着说:“嘿!看到他戴的那顶滑稽的帽子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