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煜 译
附注。这份遗嘱[1]应在我死的时候由文子给三位先生[2]看,之后别忘了把它烧掉。
再补充说明一次:我怕万一新潮社提出异议,决定在附件中附上此说明。
4[3]我作品的出版权应转让给岩波茂雄先生[4]。(我会停止与新潮社的出版合作。)因为我爱夏目漱石先生,所以希望能和先生在同一家出版社出版作品。书籍设计以小穴隆一先生的意见为准。(此外,若未得到岩波先生的同意,除已出版的书外,不得再出版我的任何作品。)出版期限等事宜全权交给岩波先生定夺,同时也需要听取谷口先生的建议。
一、我借给鹤田君12卷《一千零一夜》。
二、我从东洋文库那里借了1本《福摩萨》、从胜峰晋风氏借了数册《潮音》,从下岛先生那借了数枚印章。从室生君那里借了2枚印章。(归还印章时要让印章主人亲自查验)
三、请冲本君代我做一印谱。可在为我做法事时,同我做的俳句诗集一同分发。
四、墓碑上的字托小穴君撰写。
五、我请求所有人的宽恕,同时也别忘记我宽恕所有人的心。
[1]芥川给妻子的这份遗嘱没有完整版本,在内容上有残缺。
[2]据研究芥川的学者推断,三位先生可能指的是小穴隆一、下岛勋、菊池宽。
[3]此处的4含义未知,可能与附件内容有关。
[4]岩波书店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