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斯宾诺莎(1 / 1)

历史中的一些事情总是令我费解,其中之一便是对过去那些艺术家和作家的作品数量问题的困惑。

我们现代作家协会的成员,有打字机、录音机、秘书和自来水笔辅助,每天也才能写三四千字。而莎士比亚[1]有好几份工作,还有一个爱唠叨骂人的妻子,就连蘸水笔也不好用,他怎么能写出三十七部剧本呢?

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老兵洛浦·德·维加[2]一生都忙忙碌碌,他从哪儿弄来那么多的墨水和纸张,写下一千八百部喜剧和五百篇文章呢?

那个奇怪的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又是什么样的人呢?他的小屋里有二十个孩子吵吵闹闹,而他却有时间谱写五部清唱剧,一百九十部教堂大合唱,三部婚礼大合唱,十二支圣歌,六支庄严弥撒曲,三支小提琴协奏曲,一支双小提琴协奏曲(仅此一部就足以让他名垂千古),七部钢琴与管弦乐队协奏曲,三部两架钢琴的协奏曲,两部三架钢琴的协奏曲,三十首管弦乐乐谱,还为长笛、竖琴、风琴、提琴、法国号管写了曲子,足够让普通学生练一辈子了。这个巴赫,到底是何方神圣呢?

还有,伦勃朗和鲁本斯在三十年中几乎每个月都创作四幅画或四幅蚀刻画,他们是怎样勤奋用功的呢?不起眼的平民安东尼奥·斯特拉迪瓦里怎样在一生中做了五百四十把小提琴、五十把大提琴和十二把中提琴呢?

我现在不是讨论他们的头脑怎么能想出这么多的情节,听辨出所有的旋律,看出各式各样的颜色和线条的组合,选择出好的木材。我只是奇怪他们的体力怎么那么好。他们怎么能胜任呢?他们不睡觉吗?他们也不偶尔抽点时间玩玩台球吗?他们从不疲倦吗?他们难道不担心神经衰弱吗?

但是在十七和十八世纪,这样的人比比皆是。他们无视健康法则,大吃大喝有害的东西,根本不知道作为光荣的人类的一员所负有的崇高使命,但他们活得相当精彩,创造出的艺术和知识财富不仅数量惊人,质量也堪称一绝。

艺术和科学是这样,在神学这种过分讲究的学科上也同样如此。

任何一座有两百年以上历史的图书馆,其地窖和阁楼里都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论文、布道书、讨论集、驳论、文摘和评论,用皮革、羊皮纸或普通纸张装订起来,有八开的,十二开的,还有十八开的。虽然它们湮没在厚厚的尘土中,但都包含了广博的知识,可能现在看来并没什么用处。

其中谈论的题目和采用的许多词汇在现代人看来已经丧失了意义。可是这些发了霉的汇编却有着重要的目的。如果它们一事无成,至少还是清洁了空气,因为它们或者解决了讨论的问题,使有关人士满意,或者使读者相信那些问题并不是逻辑推理和辩论所能解决的,干脆随便扔在什么地方算了。

这听来好像虚假奉承的话。不过我希望将来三十世纪的批评家们在啃嚼我们残留的文学和科学成就时也能这样仁慈。

巴鲁赫·德·斯宾诺莎[3],本章的主人公,他的著作在数量上没有追随当时的潮流,他的全集不过是三四个小本子和几捆信札。

但是,用正确的数学方法解决他的伦理学和哲学中的抽象问题所必需的大量学习,会使普通的健康人不知所措。而且这个可怜的结核病人还想用乘法口诀表来接近上帝,最终因心力交瘁,累死了。

斯宾诺莎是犹太人。不过那时的犹太人还没有受过犹太隔离区的侮辱。他们的祖先在西班牙半岛定居的时候,那里还是摩尔人[4]居住的一个省。西班牙征服那里以后,引进了“西班牙属于西班牙人”的政策,最后使国家陷入崩溃,斯宾诺莎一家被迫离开了老家,他们走水路来到荷兰,在阿姆斯特丹买了幢房子,辛勤工作,积攒钱财,很快就大名鼎鼎,成为“葡萄牙移民”中最受尊敬的家族中的一员。

与其说是邻居小朋友们奚落,使小斯宾诺莎意识到自己的犹太血统,倒不如说是他在塔木德律法学校接受的训练造成的。因为,那时的荷兰共和国阶级矛盾愈演愈烈,无暇顾及种族偏见,所以外来的民族可以在北海和须德海[5]的海岸找到避难所,过上平静和谐的生活。这是荷兰生活的一大特点,现代的旅行者在撰写“游记”时绝下会遗忘这一点,这是有充足原因的。

在欧洲其他大部分地方,甚至到了相当晚的时代,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的关系还是极不理想。二者之间的争吵简直达到无可救药的程度,因为双方都正确,也都错了,都可以说是对方专横和偏见的受害者。这本书里已经说过,宽容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法,按照这个理论,很明显,只要基督徒和犹太人忠诚于各自的宗教,就会认为对方是敌人。首先双方都坚持自己信奉的是唯一真正的上帝,其他民族的其他上帝全是假的。其次,双方是危险的商业对头。犹太人像最初到巴勒斯坦一样来到西欧,是寻觅新家园的移民。当时的工会即“行会”不让他们找到职业,所以他们甘愿开个当铺和银行作为经济上的权宜之计。这两种行当在中世纪很相近,在人们眼里,正派人不会去干这一行。教会直到加尔文[6]时期都还对金钱(税收除外)深恶痛绝,把拿利息看成罪孽,这真难以理解。当然,没有一个政府会容忍高利贷,早在四十个世纪以前,巴比伦人[7]就通过一项严厉的法律,对付那些企图从别人钱中谋利的金钱交易者。我们从两千年前写下的《旧约》的几章中读到,摩西曾经强力禁止追随者以高利息借给别人钱,不过借给外国人除外。以后,包括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在内的希腊大哲学家都表示不赞同从别人的钱中生出钱来,教会神父对这种事情的态度更明确。在整个中世纪中,放债人一直被人瞧不起。但丁[8]甚至还在地狱里为他的金融界朋友们专门准备了一个小壁龛。

从理论上可以证明,开当铺和开银行的是不受欢迎的公民,世界要是没有他们该多好啊。不过,只要世界不再是清一色的农业,那么不借助于信用贷款就连最普通的生意都做不成。于是放债人成了大家需要的魔鬼(按照基督徒的看法),注定要下地狱的犹太人被迫从事人们需要的行当,但体面人绝不会问津。

这样,不幸的出走者被迫干上了不光彩的行当,这使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为富人和穷人的对头。他们一发迹,对方便翻脸无情,诋毁谩骂,把他们锁在城市最脏的地方,冲动之下还会把他们作为不信教的恶棍绞死或作为基督叛徒烧死。

这真是愚蠢至极,而且无知!无休无止的攻击和迫害并没能使犹太人喜欢基督徒。直接的结果是,一大批第一流的智者从公共交往中退出了,成千上万天性聪明的年轻人本来可以在商业和科学中进取,却把脑筋和精力浪费在了无用地研究那些深奥莫测的难题和吹毛求疵的诡辩的旧书上,数以百万计无依无靠的男女青年注定要在发臭的小屋里过着畸形的生活,一面听老人讲他们是肯定会继承大地和所有财富的上帝的选民,一面却又听到别人不停地骂他们是猪猡,只配上绞架或刑车,并为此吓得魂不附体。

要让在这种逆境中生活的人(不管是谁)保持用正常的眼光看待生活是不可能的。

犹太人一次又一次被逼得对基督徒同胞采取疯狂行动,白热化时还起来反抗压迫者,于是他们又被称为“叛徒”,“不知报恩的恶棍”,受到更严重的欺侮和限制。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之下,心怀愤恨和精神崩溃的犹太人数量越来越多。慢慢地,整个犹太人区变成了一块阴郁之地,到处都是壮志未酬和满腔愤懑的人。

斯宾诺莎生在阿姆斯特丹,因此幸而没有遭到大部分亲戚生来就遭到的苦难。他首先被送进犹太教堂(合适的称呼是“生命之树”)掌管的学校,学会希伯来语的动词变化以后,便被送到博学的弗朗西斯科·阿皮聂斯·范·登·恩德博士那儿,攻读拉丁文和科学。

弗朗西斯科博士正如他的名字所示,出身于天主教徒家庭,传闻他是卢万大学毕业生,按照城中最为广傅的教堂执事的说法,他是伪装的耶稣会成员,是个危险人物。不过这是胡说。范·登·恩德年轻时确实在天主教学校呆过几年,但他对功课心不在焉。离开家乡安特卫普以后,他来到阿姆斯特丹,自己开办了一所私立学校。

他有卓绝的鉴别能力,善于想办法使学生们喜欢古文课,阿姆斯特丹的加尔文派自由民不顾他过去与天主教的关系,情愿把孩子托付给他,而且很自豪,因为这个学校的孩子在六韵步诗和词的变格上总比别的学校强。

范·登·恩德教小斯宾诺莎拉丁文,但他热情追求科学领域的最新发现,对乔达诺·布鲁诺崇拜得五体投地,因此毫无疑问教给了这孩子一些正统犹太家庭一般不应提及的事情。

小斯宾诺莎一反当时的习惯,没有和其他学生同住,而是住在家里。他的学识很深,颇使家人惊奇,亲戚们都自豪地叫他小先生,毫不吝啬地给他零用钱。他没把这钱浪费在烟草上,而是买了哲学书。

有一个作者最使他感兴趣。

这就是笛卡尔[9]。

勒内·笛卡尔是法国贵族,出生在图尔和普瓦蒂埃交界处,查理曼大帝的祖父曾在这里挡住了穆罕默德征服欧洲。他不满十岁就被送到耶稣会受教育,呆了十二年,很惹人讨厌,因为他肯思考,没经过证明的东西就拒不接受。耶稣会会士能调理这种难管的孩子,既不挫伤他们又训练得很成功,他们也许是世界上唯一这样的人。要检验布丁就要吃一吃。办教育也是一样。如果现代教育家学会了耶稣会罗耀拉兄弟的方法,我们说不定也会培养出好几个笛卡尔了。

笛卡尔二十岁时开始服兵役,他到了荷兰,在那里,纳索的莫里斯[10]曾经彻底完善了他的军事体系,使他的军队成为有志当将军的年轻人的进修学校。笛卡尔并不经常去纳索亲王的司令部。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怎能当新教徒首领的仆人!这听来就像叛国罪。不过笛卡尔感兴趣的是数学和大炮,不是宗教和政治。荷兰刚刚和西班牙休战,他便辞了职,来到慕尼黑,在巴伐利亚的天主教公爵麾下作战。

但是那场战争并不长,唯一一场至关重要的战斗是在拉罗谢尔[11]附近进行的,那时,胡格诺派正在抵御黎塞留[12]。笛卡尔回到法国,想学一点高级攻坚战。可是军营生活使他厌倦了。他决定告别戎马生涯,致力于哲学和科学。

他自己有一笔小收入。他不想结婚,清心寡欲,只想过安静快乐的生活,而且如愿以偿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选中荷兰作为居住地。不过这个国家充满印刷商、出版商和书店,只要不公开攻击政府和宗教,出版检查的法律就形同虚设。况且,他从未学会他所移居的国家的文字(这种文字对真正的法国人来说本来并不难),所以避开了不必要的伙伴和没用的谈话,能够把全部时间(每天差不多二十个小时)用在自己的工作上。

对于当过兵的人来说,这种生活太枯燥了。但是笛卡尔有生活的目的,很满足于这种自我折磨的背井离乡生活。随着光阴的流逝,他逐渐相信,世界仍然被深不可测的无知笼罩着,被称做“科学”的东西其实连真正科学的边都不沾,陈旧的错误和荒谬不首先铲平,总体的进步就不可能实现。这可不是小的命题。不过笛卡尔的耐性很好,到了三十岁,他开始向我们奉献出了崭新的哲学体系。他深为自己的工作所激励,在最初的提纲里加进了几何学、天文学和物理学。在工作中他毫不偏袒,这使得天主教徒宣布他是加尔文派,而加尔文派又说他是无神论者。

这些喧闹传到他的耳朵里,丝毫未干扰到他。他平静地继续自己的探索,在斯德哥尔摩同瑞典女王谈论了哲学,最后安详地死在城里。

在十七世纪的人们中,笛卡尔主义就如同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达尔文主义[13],引起了很大轰动。当一名笛卡尔主义者在1680年是件可怕的事,很不光彩。它表明某人是社会制度的敌人,是苏西尼派[14]教徒,是自认不能与体面人同伍的下等人。这并没能阻止知识界大部分人如饥似渴地接受笛卡尔主义,就像我们的前辈接受达尔文主义一样。但是在阿姆斯特丹的正统犹太人中,这类题目却没有人提及。无论是《塔木德》还是《托拉》(犹太教名词,指上帝启示给以色列人的真道,狭义上专指《旧约》的首五卷:《创世纪》《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与《申命记》)都不会提到笛卡尔哲学,因此它是空中楼阁,根本不存在。可是,这个叫巴鲁赫·德·斯宾诺莎的人居然相信笛卡尔哲学是存在的,他的结局也是可以预料的,只要犹太教堂的权威人士一出面调查此事,采取官方行动,斯宾诺莎也会同样不复存在。

但那个时候,阿姆斯特丹的犹太教会刚刚度过一场严重的危机。却挽救了斯宾诺莎的性命。在他十五岁的时候,来了一个名叫乌列·阿科斯塔的葡萄牙流亡者。他断然抛弃了在死亡威胁下被迫接受的天主教,又回到前辈的宗教——犹太教。可是这个阿科斯塔不是等闲的犹太人,而是个绅士,惯于在帽子上插一根羽毛,腰上挎一把剑。那些在日耳曼和波兰学校受过训练的荷兰拉比[15]所表现出的自高自大使他惊讶和恼怒,他也很自傲,他从不屑掩饰自己的观点。

在这样一个小圈子里,如此公开的蔑视是不可能被容忍的。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开始了,一方是清高的梦幻者,半先知半贵族,另一方是铁面无情的法律护卫士。

他的结局注定是个悲剧。

首先,在当地警察局,阿科斯塔被控是几本否认灵魂不朽的渎圣小册子的作者。这使他与加尔文派教士产生摩擦。不过事实很快澄清,控告也撤消了。于是犹太教会把这个顽固的叛徒逐出教会,剥夺了他的谋生之路。

在以后几个月里,这个可怜人在阿姆斯特丹的街头流浪,最后贫困和孤独又驱使他回到教会。但是他要首先当众认罪,任所有犹太人鞭抽脚踢,然后才能被批准重新入会。这侮辱使他精神失常了。他买了一支手枪,把自己的脑袋打开了花。

自杀事件在阿姆斯特丹市民中引起很多议论。犹太团体觉得不能冒险再惹起另一场风波。当“生命之树”中最有前途的学生已经无疑被笛卡尔的新异端思想污染的时候,犹太教会就立即行动起来,试图加以遮掩。他们私下找斯宾诺莎谈话,只要他答应听话,去犹太教堂,不再发表或散布任何反对法律的言论,就可以给他一笔年金。

斯宾诺莎最厌恶妥协,三言两语就回绝了这些事。结果,根据出名的古老《惩处准则》,他被逐出教会。那个准则毫不给人思考的余地,为了找到足够多的诅咒和谩骂,可以一直追溯到杰里科(约旦河西岸的城镇,约公元前9000年就有人居住。《圣经》中提到,杰里科是约书亚率领以色列人渡过约旦河后攻打的第一个城镇,因此而出名)时代。

面对五花八门的咒骂,他泰然坐在屋里,从报纸上了解前一天发生的事。甚至当一个《准则》的狂热者想结果他的性命时,他也不肯离开城市。

这对犹太教士的威信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们尽管乞灵于约书亚和以利沙做祷告,全是白费功夫了,还不到六年的时间,就再次有人敢公开和他们叫板。他们心急火燎地向市政厅提出诉讼,要和市长见面,告诉他这个刚被赶出教会的巴鲁赫·德·斯宾诺莎的确是个危险分子,是不可知论者,不信仰上帝,在阿姆斯特丹这样受人尊敬的基督社团中不应该容忍这种人。

那些长官大人遵照惯例,不愿插手此事,而是推给基督教牧师的小组委员会去办理。这个小组委员会研究之后,发现斯宾诺莎并没有做有害于城市法律的事,便如实向市政府的官老爷作了报告。但同时,他们又不愿得罪教会成员,便向市长建议,请这个似乎独立性很强的年轻人离开阿姆斯特丹几个月,等风头过了再回来。

从那以后,斯宾诺莎的生活一直平坦无波,就像他从窗口看到的大地一样。他离开了阿姆斯特丹,在莱顿附近的莱茵斯堡小村里租了一间房子,白天修磨光学仪器的镜头,晚上抽着烟斗,根据自己的兴致读点什么或写点什么。他一直没有结婚。谣传说他和拉丁文老师范·登·恩德的女儿有私情,可是斯宾诺莎离开阿姆斯特丹时那孩子才十岁,所以不大可能。

他有几个挚友,每年至少两次提出要给他一点接济,使他能用全部时间致力于研究。他回答说他感谢他们的好意,但他更愿意独立,除了一个有钱的笛卡尔主义者每年给他八十块钱外,他不再多要一分钱,生活在真正哲学家应有的受尊敬的贫穷之中。

他曾经有机会去德国当教授,但他谢绝了。著名的普鲁士国王给他写信,愿意当他的资助人和保护人,他也给予了否定回答,继续度过平静快活的流亡生活。

在莱茵斯堡住了几年后,他搬到海牙[16]。他的身体一直不好,半成品镜头上的玻璃沫感染了他的肺。

1677年,他孑然一身孤独地死去了。

使当地教士愤然的是,不下六辆宫廷豪门的私人马车陪伴着这个“无神论者”直到墓地。两百年后,当纪念他的雕像落成的时候,倒霉的警察不得不大批出动去保护参加这个隆重仪式的人,使他们不为成群的狂热加尔文教徒的怒火所害。

这就是他,他有什么影响呢?他难道只是把没完没了的理论塞进成摞的书里、使用的语言能把欧玛尔·海亚姆[17]都气发狂呢?

不,他不是这样的人。

他取得的成就绝不是靠发挥才智或靠用巧言善辩正确阐述自己的理论。他之所以伟大,主要靠他的勇气。他属于这样一种人:他们只知道一种法则,它是在早已被忘却的遥远的黑暗年代里定下的不可更改的一套规矩,这些规矩是为那些自命可以解释圣理的职业教士创立的精神专制体系。

在他生活的世界中,知识自由的思想与政治上的无政府几乎是同义词。

他知道他的逻辑体系既会得罪犹太人,也会得罪非犹太人。

但他从来没有动摇过。

他把所有问题都视为普遍问题,把它们无一例外地看作是一种无所不在的意志反映,无论在创世之初或世界末日,它们都将是终极事实的体现。

这样,他为人类的宽容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斯宾诺莎像前面的笛卡尔一样,摈弃了旧宗教设下的狭隘界线,以百万星辰为基石,建立起了自己的崭新的思想体系。

这样一来,他使人类成了宇宙的真正公民,而这正是自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以来人类就已失去了的。

[1] 莎士比亚(1564—1616),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最重要的作家,杰出的戏剧家和诗人。他创作了大量脍炙人口的文学作品,在欧洲文学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被喻为“人类文学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莎士比亚号称戏剧之王、又有“人类文学历史上最伟大的戏剧家”之称。

[2] 洛浦·德·维加(1562—1635),西班牙剧作家、诗人,西班牙黄金时代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3] 巴鲁赫·德·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西方近代哲学史上重要的理性主义者,与笛卡尔、莱布尼茨齐名。哲学上,斯宾诺莎是一名一元论者或泛神论者。他认为宇宙只有一种实体。

[4] 摩尔人,中世纪时期,西欧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对北非穆斯林的贬称。自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法国入侵并统治西部非洲之后,则专指生活在撒哈拉沙漠西部地区的居民集团。

[5] 须德海,原北海的海湾,在荷兰西北。十三世纪时海水冲进内地,同原有湖沼汇合而成。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起,荷兰开始须德海工程建设。

[6] 加尔文(1509—1564),法国著名的宗教改革家、神学家,基督教新教的重要派别加尔文教派(在法国称胡格诺教派)创始人。

[7] 巴比伦人,是古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巴比伦国的居民。巴比伦王国,约公元前1894年—公元前1595年,巴比伦尼亚南部奴隶制城邦,以巴比伦城为中心,公元前十九世纪,阿摩列伊人在此建国,史称古巴比伦王国。

[8] 但丁,意大利诗人,现代意大利语的奠基者。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开拓人物之一,以长诗《神曲》留名于世。

[9] 笛卡尔,法国伟大的哲学家、物理学家、数学家和生理学家。被誉为“近代科学的始祖”。

[10] 纳索的莫里斯,奥兰芝大公威廉一世的儿子。

[11] 拉罗谢尔,法国西部一个城市。

[12] 黎塞留,阿尔芒·让·迪普莱西·德·黎塞留(1585—1642),法国红衣主教,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外交家,1624—1642年间担任法国首相,法国海军之父。晚年卷入宗教冲突。

[13] 达尔文主义,英国生物学家C.R.达尔文创立的以自然选择为中心的生物进化理论,即通常所指的进化论。

[14] 苏西尼派,十六世纪欧洲基督教中的一个神学派别。

[15] 拉比,犹太教负责执行教规、律法并主持宗教仪式的人。原意为教师,即口传律法的教师,古代原指精通经典律法的学者。后在犹太教社团中,指受过正规宗教教育,熟悉《圣经》和口传律法而担任犹太教会众精神领袖或宗教导师的人。

[16] 海牙,荷兰政府和议会所在地,荷兰第三大城市,南荷兰省首府。海牙早年为荷兰伯爵狩猎驻留地。十三世纪开始发展,1648年后为荷兰七省联合行政机构和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所在地,成为国际性城市。

[17] 欧玛尔·海亚姆(约1048年—约1122年),古代波斯著名诗人。哈亚姆博学多才,一生中写过许多很有价值的哲学和数学论文,编制过精确的历书并主管过天文台,此外还精于历史、法学和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