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类型是指根据不同的培养目标、入学条件、修业年限、管理体制和办学形式而划分的各种学校类别。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和依据,就有了不同的学校类型。应该说,从古代教育发展至今,学校类型丰富多彩,一方面,学校从其产生之初到近现代学校的蓬勃发展,学校类型在不断地更新或增加;另一方面,在当今世界的不同国家,也存在着适应本国现实需要的各式各样的学校,适应了教育的多样化需求。由于古代以及近代的学校类型在前面章节已有较详细的阐述,在这一节里,我们将重点讨论当代的学校类型。
一、由于市场机制介入公共教育领域而出现的转制学校类型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出现了介于原有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之间的转制学校类型,反映了公立学校系统出现的转制状况。无论是在我国还是在西方,虽然这些学校名称不一,在资金来源、资源配备、运作方式、效率高低等方面亦存在着诸多差异,但它们在总体上以其适应社会、适合民众的特征而获得了广阔的教育市场,并呈现出越来越强的生命力。
(一)国外主要的转制学校类型
国外的转制学校类型主要有美国的特许学校、契约学校,英国的“直接拨款学校”,加拿大的特许学校,俄罗斯的“非国立学校”,以及新加坡的“自主学校”等。下面重点介绍美国的特许学校、契约学校以及英国的“直接拨款学校”。
1.特许学校(Charter School)
当代美国兴起的众多公办民营学校中的一种学校类型,是一种“公校私营”的办学模式。1991年,美国明尼苏达州第一个通过特许学校法,1992年开办了第一所特许学校。特许学校经由州政府立法通过,特别允许教师、家长、教育专业团体或其他非营利机构等私人经营政府负担经费的学校,不受例行教育行政规定约束。这类学校虽然由政府负担教育经费,却交给私人经营,除了必须达到双方预定的教育成效之外,不受一般教育行政法规的限制,为例外特别许可的学校,所以称之为“特许”学校。特许学校与政府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通常三至五年),学校必须在契约规定期限间保证达成双方认可的经营目标。从性质上来说,特许学校仍然是公立学校。特许学校拥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如在教职工聘用、经费使用、课程设置及学生个性培养等方面表现尤为突出。美国的特许学校一方面具有公立学校公平、公正、低学费的优点;另一方面又有私立学校重视经营绩效的长处,同时可以激发各种教育创新的教育实验,并且可以透过竞争压力,刺激一般公立学校提升学校经营及教育质量,因此,已成为美国新世纪学校的典范。
2.契约学校(Contract School)
契约学校是美国公办民营学校中的又一学校类型,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它与特许学校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它比特许学校的市场化和民营化更为彻底,它是直接将公立学校承包给私人公司,通过私人公司来对公立学校进行管理。具体运作方式为:政府不直接将资金拨给所有的学校,而是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让有志于办教育的社会力量,如教师组织、家长团体、社会服务组织和私人等通过注册公司,参加竞标。各公司通过公开竞标,最终中标者将与学校或学区签订合同,获得学校的经营管理权,并获取政府下拨的与原公立学校开办所需的相当的生均经费。契约学校是2002年小布什总统正式批准通过冠以“不让一个小孩落后”(No child left behind)的《初等及中等教育修正法案》提出的重要计划之一。在这场改革中,涌现出了一批“营利教育管理组织”(Forprofit Education Management Organization,简称EMO),如教育选择公司(Educational Altematives Inc.)、爱迪生学校公司(Edison Schools Inc.)、公共策略团体公司(Public Strategies Group Inc.)等。其中爱迪生学校公司是目前最有影响的教育公司。上述公司均在明确权责和在满足政府制定的教育标准的前提下,通过与政府部门签订合同方式,获得经营公立学校的权力,并在改革中盈利。契约学校是一种完全市场化运作的“公立学校私营管理”模式,虽然各地的实施效果不一,但是创设了一种提高公立学校办学质量的崭新方式。
3.直接拨款公立学校(The Grant Maintained School)
英国《1988年教育改革法》规定,所有的地方教育当局管理的中学和具有300名学生以上的小学、中间学校,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无记名投票征得大多数家长的同意,由学校董事会向教育科学部申报,经批准后可脱离地方教育当局的控制和管理,由中央拨款成为直接拨款的公立学校,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88年教育改革法》中确定的“直接拨款的公立学校”在20世纪90年代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极大推行,以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的办学自主权和加强教育的中央控制。到1996年,大部分的公立小学已转成直接拨款的公立学校,成为在很大程度上脱离地方教育当局控制的独立“法人”。90年代以来,直接拨款公立学校的发展,使英国的中小学教育出现了多样化的局面,扩大了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削弱了地方教育当局的权限,加强了中央的调控能力。直接拨款公立学校的出现,打破了历来由地方教育行政当局负责开办和维持公立学校的局面。
(二)我国的“混合制”学校类型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的办学体制多样化的改革方向,是同世界性教育变革的格局相一致的,顺应了全球社会变革和社会变迁的潮流。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基础教育主要由政府办学,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办学。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实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教育部颁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也指出:“要制定有利于吸纳社会资金办教育和民办学校发展的优惠政策。”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尤其是随着学校教育经费来源的多样化,我国学校性质开始出现多样化。除了传统的公立学校和纯民办学校外,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公办教育机构转制学校、公立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等,它们统称为“混合制学校”。目前,我国的“混合制”学校类型主要包括国有民办学校、公办民助学校、民办公助学校以及股份制学校等。尽管我国混合制学校发展较快,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学校产权不明晰不利于民办学校的发展,等等。因此,目前我国的混合制学校仍然处于摸索之中。
1.国有民办学校
我国转制学校中的一种。国有民办学校是指由国家和政府提供一定的土地和固定的基础设施、设立并依照法律程序交由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承办的教育机构。承办者享有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和办学自主权。学校承办者负责依法筹集全部或大部分学校事业费和日常运行经费,并负有对校产保值增值和对培养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的责任。
2.公办民助学校
公办民助学校是指政府根据社会的教育需要,拿出部分公立中小学、幼儿园交给指定的个人或团体承办,并享受民办学校政策和待遇的学校类型。“民办公助”和“公办民助”这两类学校的主要区别是办学主体不同,民办公助的办学主体是以学校董事会为代表的团体法人,公办民助的办学主体是政府。
3.民办公助学校
民办公助学校,是指个人、企业或团体出面办学,承办人筹集一定的启动资金,向政府租赁、借助一定的场地、校舍而开办的学校。如“公助”的内容有以下几种: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一定的校地、校舍;政府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或资助仪器设备;政府在政策上和师资上给予支持。
4.股份制学校
我国的股份制学校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获得极大发展,是根据学校资金的投入方式和组成,采用股份制方式对学校进行管理和运营的学校管理方式,其投资主体有国家、法人和自然人等多个主体。这同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大同小异。总的来说,股份制学校不同于一般的民办学校,突出表现在它建立了完善的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产权治理结构形式上已经趋向规范化,能够有效地解决国有学校长期存在的客体资源与主体目标之间的矛盾,为公立学校的改制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目前,最为典型的股份制学校是温州模式和椒江模式两种基本类型。
二、促使中等教育向综合化方向发展的综合性学校类型
产生于20世纪初的综合中学,如今已成为美国主要的中学学校类型。据统计,目前美国综合中学共25000所。正是美国综合中学的成功,其他国家纷纷仿效和借鉴,从而形成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中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即中等教育综合化,对整个世界学校体系的变革具有重要影响。然而,从美国发育的综合中学,到其他国家则形成了不同的版本,英国、法国、德国三国的综合中学具有不同的模式。
(一)法国模式
法国是欧洲大陆上最早开展中等教育综合化的国家。早在20世纪40年代,法国便开始在初中阶段设立“方向指导班”,以指导和培养学生的兴趣和能力的发展。60年代颁布的《关于教育改革的总统令》,决定在初中设立两年的“观察阶段”,作为进一步学习的共同基础,调整和统一中等学校的名称,将中等学校归为四类:国立中学、市立中学、国立技术中学和市立技术中学。1963年,法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一种新的综合性中学,称为“市立中等教育学校”(CES),将不同类型的第一级中等教育机构统一起来,实现了中等教育综合化的第一步—初级中等教育的统一。70年代,法国中等教育综合化的进程又迈出重要的一步。1975年,法国议会通过了《哈比改革法案》。其主要内容就是取消初中阶段的任何形式的分类教学班,建立一种完全统一的、并向所有学生开放的、民主化程度很高的综合中学,学制4年。但是,在高中阶段,虽然近年来已采取了不少措施,综合化仍然步履维艰。
(二)英国模式
英国综合中学是一种将文法中学、现代中学与技术中学综合在一起的学校。目前,综合中学已成为英国中等教育阶段的主要学校类型。英国中等教育的综合化始于20世纪60年代对当时盛行的智力测验和11岁儿童的选择性考试的批判。不同类型学校的学生背景有明显的社会阶层差异。一般来说,文法中学学生大多来自中产阶级家庭;现代中学学生多来自劳工阶级家庭。因阶级差异,导致劳工阶级子女能力未能充分发展而引起了教育的不公平。另外,60年代之后,随着就读中学人数的快速增长,引起文法中学名额相对减少,导致大量中产阶级家长担心其子女被分入现代中学,因而形成一股巨大的社会压力要求中等教育改革。1965年,工党执政后,终止11岁选拔考试并消除中等教育中的分离主义,决定在保留文法中学和公学的前提下,把其余中学全部改造成综合中学,标志着中等教育综合化第一次上升为英国国家政策。1965年《中等教育的组织》的第10号通告提出了中学综合化的六种形式:第一种是“一贯制综合中学”,在校学生年龄为11~18岁;第二种是“两段制”,分为初级和高级综合中学,所有学生在13、14岁时自然转入高级综合中学;第三种是“两段制”,分为初级和高级综合中学,部分学生在13、14岁时升入高级综合中学,其余仍在初级综合中学学习;第四种是“两段制”,分为初级和高级综合中学,但高级中学有两类:一类为学习年龄达到或接近义务教育年限,另一类则超出义务教育年限。所有学生在13、14岁时在这两类高级中学之间进行选择。第五种是“三段制”,所有学生在8、9岁时从小学转入综合性中间学校,然后在12、13岁时转入修业年龄为12、13~18岁的综合中学。第六种是“单一制”,学生年龄为11~16岁,另设立由16岁以上学生自行选择的第六学级学院(Sixth Form College)。[1]在六种形式中,“一贯制综合中学”发展最快。
(三)德国模式
20世纪70年代左右,以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综合中学为样板,德国开始了综合中学的实验,拉开了德国中等教育综合化的序幕,并于1968年建立起第一所一体化综合中学。德国综合中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作式综合中学”,由普通中学、实科中学和完全中学合并而成;另一种是“一体化综合中学”,具体分为基础班和扩大班,学生根据各自的成绩分别进入不同的教学班。德国的综合中学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5~10年级,是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涵盖面比较广泛;第二阶段为11~13年级,是志愿教育阶段,课程与完全中学相同。由于德国传统的中等教育结构根深蒂固;另一方面,各派政治力量对综合中学争论不休,影响了综合中学的发展。因此,在综合中学就学的学生比例一直不高,直到20世纪80年代,德国的综合中学才取得与实科中学、完全中学同等的地位。
三、满足公众多样化需求而出现的特色化学校类型
当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可选择性。在许多国家,为了给择校的学生提供可供选择的多样化学校,近年来各种具有特色的学校应运而生。例如,在美国主要有:磁石学校、高品质学校(对于优异学生,一些大城市建立了特殊学校对其加以培养)、蓝带学校、微型学校(特色是提供个性化的课程与教学,如设计一些独立的课程来吸引残疾学生、怀孕学生、劣迹学生和其他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二次机会”学校(为一些曾被学校开除的问题学生提供特殊服务,这些学校的授课时间和课程设置等均与其他学校不同)以及特许学校(相当一部分特许学校创办的初衷是为解决一些特殊儿童上学问题)。英国主要有专门特色学校、灯塔学校、城市技术学院等。日本中小学的教育也是以重视学习的个性化为目标,实施学校和办学的特色化改革。具体做法就是设置六年制中学和学分制高中。六年制中学就是把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教育连续起来,持续发展学生的个性特点。使学校系统地、全面地引导学生的个性和志向的发展。六年制中学特别是针对那些适合早期进行的专业性、连续性较强的教育类型如艺术、体育、外语等教育,以及自然科学、数学、信息科学方面兴趣与技能的培养等。学分制高中就是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选修科目,对达到规定成绩者给予应得学分,学生在三年内修满规定学分,给予高中毕业资格。[2]在我国,近年来盛行的诸如“艺术特色学校”、“体育特色学校”等等也属此列。下面我们重点介绍美国的磁石学校、蓝带学校以及英国的灯塔学校。
(一)磁石学校(Magnet School)
20世纪70年代初期产生于美国的磁石学校,旨在以其办学特色吸引学生就读,主要为解决公立学校面临学生高缺席率及高退学率的经营困境,同时以高水平的教学质量拉平种族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不平等现象。磁石学校属于公立学校性质,必须接受当地学区委员会的评审及行政管理。许多磁石学校开设于居民多元化的城市学区,以其独特的教学方法而吸引生源,在课程设计上非常注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常开设富有特色的培养特殊专长的学科,如音乐、戏剧、电脑、法律和其他视觉艺术等等。磁石学校本身的类型也多种多样,有天才学校、外语学校、蒙台梭利学校、艺术学校等等。总之,磁石学校赋予了家长选择学校的权利,形成了一种竞争的氛围,打破了公立学校高枕无忧的垄断局面,促使公立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二)蓝带学校(Blue Ribbon School)
蓝带学校是由美国联邦教育部评定的一种示范性学校。蓝带学校计划的实施是从1982年开始的。是指在初等和中等阶段的公立学校中,在缩小学生的学习成绩分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在学生成绩方面获得异乎寻常高水平的学校。这些学校在行政领导、教学、课程、学生成绩、家长参与等方面表现十分突出,证明家长、教师、行政人员和学生的团体工作承诺和努力的结果成就了杰出的学校。新蓝带学校还得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学校里至少有40%的学生来自低收入家庭;二是学校里学生的成绩位于本州组织的考试的前10名位置。注重学生的成绩是蓝带学校的最大的特点。蓝带学校有如下特色:重视儿童的全面发展,发展公民意识、品性教育和自我决策的教育;教学方法灵活,注重学生成绩的提高;学校重视学生评价和学校改进计划;注重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学校行政重视问题的解决,并视问题为改进的机会;学习环境有利于所有的学生,学校气氛有助于教学和教师专业成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并与家长密切合作;要与周边的学校共享本学校的成功办学经验,以发挥学校的辐射作用。
(三)灯塔学校(Beacon School)
灯塔学校是英国的一种特色学校,创办于1998年。灯塔学校加强了学校的伙伴关系,且在课程开发、学生管理、优质教育、特殊教育需求、防止欺凌行为教育、改善家长参与方面有突出的表现。一经认定为灯塔学校,学校必须将其特色与其他学校分享。其做法有提供教学导师服务,办理校际教师在职研习和进修活动,提供辅导和咨询服务等。地方当局还要协助建立校际学习网络,将学校特色介绍给其他学校,帮助其他学校进行教育革新,提高教学质量。其特色有以下几个方面:与其他学校或组织机构有较紧密的联系,易于分享观念和经验,相互激励,共同提高教学水准;协助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的自尊与自信,增强其荣誉感;为教师提供专业成长的机会,并能赞扬且珍视教师的工作;能吸引教职员任教与留任;鼓励反思;较弹性化的运作管理,不仅有利于创造的发展,也较能符合个别的需要;开设具有特色的学科课程;对学生的管教比较好。
思考与探究
1.试比较我国“校长负责制”与西方“董事会(理事会)下的校长负责制”。
2.在我国,家长参与具有哪些形式?家长参与形成制度了吗?
3.学校结构改革往往是有阻力的。如果你是一名校长,你如何来设计相应的步骤来推动学校结构改革?
4.阐述当前中等教育综合化改革的背景。
5.西方国家是如何加强初等教育与中等教育之间衔接的?
6.你认为我国学校体系中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形成了合理的分流吗?为什么?
7.美国的综合中学是如何产生的?它有什么特征?
8.阐述我国混合制学校产生的背景及特征。
拓展阅读
1.史静寰主编:《当代美国教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2.王承绪、朱勃、顾明远主编:《比较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
3.周满生主编:《世界教育发展的基本特点和规律》,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年。
4.韦恩·K·霍伊,塞西尔·G·米斯克尔:《教育管理学:理论·研究·实践》,范国睿主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
[1] 王桂主编:《当代外国教育——教育改革的浪潮和趋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8页。
[2] 崔相录:《中小学多样化·特色化大趋势》,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