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校融资政策在四个发展阶段的有效性评价(1 / 1)

(一)从政策制定过程看

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了利用金融贷款的重要举措,但从中央到地方,均未出台具体的金融信贷政策。真正制定并实施的学校融资政策始于1999年,在当年举行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岚清同志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教育拨款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政府、学校、个人和社会对各级各类教育不同的投入责任,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增强教育事业发展的实力。……还要从各地实际出发,积极运用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增加教育投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和捐集资助学。”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之后,校银合作的模式在全国高校得到迅速推广,贷款规模出现了迅速的提升。此后,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学生公寓等高等学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内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大对学生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的信贷支持力度”,这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加快了高校举债运作的步骤。

另外,高等教育产业对当地政府的影响也日益加剧,扩招后不少地方政府不惜巨资投资开发高教园区、大学城,希望在拉动城市社会、科技、教育的综合发展的同时,能够增加土地转让金收入,以提升财政收入水平。基于此原因,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以响应中央号召。作为高等教育欠发达的人口大省、教育大省,河南省也紧紧抓住高校扩招的时机,出台政策鼓励高校举债办学。

(二)从政策执行过程看

经过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多元——发展时期(1999—2008年)河南省高等教育多元化投资体制日渐成熟,逐步形成了财政投资、学生收费、学校创收和学校融资等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并且贷款收入已成为继财政拨款、学杂费收入之后,高校筹措资金的第三个主要渠道。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高校相关处室依然是该时期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主要执行主体。但值得注意的是,校银合作促使各相关金融机构成为该时期高等教育融资政策的重要执行主体。同时,为保障教育融资及相关工作的进行,河南省教育厅2003年成立了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后勤中心),一方面为高校融资建立平台,另一方面负责日益繁重的学生资助工作。2007年其更名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

从政策目标群体对政策的认同度来看,学校融资政策的实施,适应了河南省高等教育急速发展的需要,聚集了巨大财力,迅速实现了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的历史性跨越,同时,减轻了政府在高等教育急剧扩张时期面临的巨大财政压力,使政府投入高等教育的总资金比例减少,政府便可以将更多资源向基础教育倾斜使用,此外,学校融资政策的实施,为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提供了法律和制度支持。因此,该时期的高等教育投资政策在相关政策目标群体中的认同度较高。

(三)从政策执行结果看

1.从学校融资所占高等教育总投资的比重看

在多样——转型时期(1993—1998年),河南省高校融资占高等教育经费总额的比重很低,由1993年的1.53%上升到1998年的2.76%。在多元——发展时期(1999—2008年),资本市场通过向高校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和向高等教育机构提供贷款的两种方式,成为继政府、学生家庭和企业之后高等教育经费的另一个重要供给主体。学校融资所占比重也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2000年,河南省高校贷款占当年高等教育经费的34.62%,这也是最近几年内高校贷款占高等教育总投资比重最高的一年。此后几年虽然比例有所下降,但基本维持在10%~20%,最低的2008年,比例也有8%,远高于1998的比重(详见9-6)。

2.从学校融资的额度看

在多样——转型时期(1993—1998年),河南省高校贷款规模很小,1992年河南省高校贷款仅525.46万元,1998年也只有2 811.20万元。但在多元——发展时期(1999—2008年),学校融资规模大幅度增加。1999年,河南省高校贷款金额为3.12亿元。2000年达到了13.78亿元,直到2005年,河南省高校贷款都在12亿元以上。2006年和2007年,高校贷款突破了20亿元,分别为26.4亿元和21.94亿元。通过贷款,高校筹集了办学资金,得以加快学校校园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扩招后受教育人口大量增加的办学需要。

很明显,多元——发展时期(1999—2008年)学校融资政策的有效性最高。

图9-6 1992-2008年高等教育五大来源渠道所占比重曲线图

[1] 郝维谦,龙正中.高等教育史[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492-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