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执行主体
经过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该时期河南省高等教育多元化投资体制日渐成熟,逐步形成了财政投资、学生收费、学校创收、社会捐赠和学校融资等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高校相关处室依然是该时期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主要执行主体。但值得注意的是,校银合作成为该时期高等教育投资的一个亮点,2000年2月17日,河南省教委等八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利用信贷资金加快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利用信贷资金,采取“学校还本,政府部分贴息”的办法,改善河南省高校的基础设施、教学科研条件,以提高高校的培养能力和培养质量,从而加快了校银合作发展高等教育的步伐。1999年河南省学校融资仅占高等教育总投资的3.00%,2007年达到了7.21%,8年间增加了140%,年均增长17.5%,是几个投资渠道中增长最快的一个。2000年省财政厅成立了教科文处,专门负责教育等方面的财政管理工作,与原来统一在行政事业财务处相比,职责和人员更清晰、更专业。2003年省教育厅成立了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高校后勤中心),一方面为高校融资建立平台;另一方面负责日益繁重的学生资助工作。2007年更名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后勤中心)”,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在该时期高等教育投资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并且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河南省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从人员上看,各委、厅、局及高校都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从事经费管理和使用工作,财务工作队伍更加优化,学历结构、职称结构进一步改善,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在我们面向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从事有关教育财政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省属高校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处工作人员进行的问卷调查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3%,其中硕士研究生的比例达到27%;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以上的占47.8%;认为自己的专业背景与现在所从事工作的关系“非常密切”的占77.2%。同时,调查数据显示,平均每年参加高等教育经费管理与使用有关培训的次数“1~2次”的占77.3%;“3~4次”的占3.5%;单位对购买相关学习资料“非常支持”的占32.2%;“比较支持”的占52.2%;可见,各单位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培养提高工作也非常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