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可行性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发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我国的教育事业从此步入全面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河南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所确定的基本精神,积极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在稳定中求发展,向改革要效益,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使高等教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的推动力量。[1]
为使领导机构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的需要,1986年4月1日,在原有河南省教育厅的基础上成立了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其职责范围和权力有所扩大,标志着全省教育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1990年11月,河南省第五次党代会提出了“科技兴豫,教育为本”的战略方针,坚持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振兴河南的基础,逐步把教育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增加教育投资,改善办学条件。省委、省政府领导身体力行,高度重视教育工作,1985-1992年这八年间,除1991年、1992年两年外,每年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教师节表彰大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参加并就教育工作发表讲话。在省委、省政府的带领下,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教育工作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出现了从上到下重视教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教育的新局面;通过制定一些具体的落实方案和实施办法,使教育逐步成为与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发展的事业。整个“七五”期间,省级财政计划安排教育事业费53.8亿元,实际共投入61亿元,比“六五”期间增长60.1%,占同期财政支出总额的15.7%,年均增长率达到12.02%,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率2个百分点。[2]
1985-1992年,是我国各项事业改革的全面展开和发展起步时期,改革开放的宏观格局渐次铺展。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上1984年颁布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各项体制改革逐渐展开。改革成为各领域、各行业、各系统的指导思想和首要任务。例如,1985-1992年,河南省科技体制改革侧重于管理和科研运行机制的改革,其目标是增强科技机构和科技人员的活力。在此期间,河南省先后出台了改革科技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强化企业技术开发与吸收能力、改革科技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旨在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研人员,以多种形式推动全省科技力量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在这种大背景下,高等教育投资政策也必然从机构、制度等层面进行改革,因此,除了坚持政府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外,河南省高等教育投资开始尝试多途径的投资渠道,高校的收费制度、创收制度逐渐建立和完善。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发展高等教育的步伐也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