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当代印度高等教育评估历史与制度(1 / 1)

印度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高等教育大国。为了争取跻身“世界精英俱乐部”,印度十分重视高等教育的发展,认为这是一条促使印度迅速进入大国之列的捷径。当代,印度已经成为高等教育大国之一,高等教育评估也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而成熟。

一、当代印度高等教育评估历史

(一)当代印度高等教育概况

印度高等教育可以分为印度独立前的高等教育、殖民地时期的高等教育和独立后的高等教育三个阶段。印度高等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州政府,大多数大学由州政府管理,但是,有18个重要的大学。所谓的中央大学,则直接由联盟政府管理。中央大学增加的经费使其优于其他州大学。

印度的大学,按隶属关系,可以分为中央大学(Central University)、公认大学(Institutions Deemed to be University),简称Deemed University(相当于大学的机构,绝大多数是国家级研究)和邦大学三类[1]; 按大学和学院的关系,可分为附属学院(Affiliated /Constituent college)和大学(University),由于印度高等教育系统内部长期存在一种“附属制”(system of affiliation)学校结构,这些附属在大学下面的学院就称为附属学院,附属学校在后期部分独立出去成为独立学院;按办学形式,可以分为全日制大学和开放大学两类。在印度,所有既有大学地位的高等教育机构全部是公立的,没有私立的。

(二)当代印度高等教育评估产生与发展

印度高等教育分属中央政府和邦政府领导。宪法详细规定了中央政府和邦在立法、行政和财政方面的权力分配。有关教育组织和结构方面的决策权很大部分属于各邦,在国家总方针指导下,各邦有权决定各自所采用的教育体系。但在教育质量和性质问题上,中央政府负有明确责任。印度高等教育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印度独立~1951年:《大学标准管理议案》

印度独立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民主的需要,高等教育出现大规模扩充,高等教育机构和高校学生人数急剧增长,这种扩充对印度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同时高等教育的无计划超高速发展也带来了严重的“教育浪费”“失业”、人才外流和质量下降。[2]为控制高等教育的过度扩充,提高高等教育质量,1951年,印度教育部起草了《大学标准管理议案》,提出六点基础原则:(1)非经中央政府批注,在本法实施后任何根据邦立法建立的大学将不认为是大学;(2)中央政府将公开宣布任何高等教育机构为大学;(3)除大学外,任何机构无权授予学位;(4)为了协调工作和确定标准,应成立大学教育中央委员会,其成员的至少三分之一是大学副校长;(5)中央委员会可以要求大学提供该大学任何方面的资料,并有权指导任何大学执行已指定的活动;(6)如果大学在一定时期中不执行大学教育中央委员会的指示,委员会有权建议中央政府取消对该大学授予的学位的承认。[3]《大学标准管理议案》于1952年通过,赋予了中央政府管理和控制高等教育的较大权力。但是议案遭到了印度社会和各大学的强烈反对,为了缓和中央政府和大学之间的冲突,改善它们的关系,印度政府于1953年成立了一个政府与大学之间的缓冲机构——大学拨款委员会。

2.1953~1994年

印度在独立前存在的大学拨款委员会,其组织和工作程序几乎同英国大学拨款委员会完全一样,其主要职责是向当时由中央政府管理和资助的三所大学提供拨款。1953年,该委员或与大学教育中央委员会合并,构成一个新的机构。印度议会于1956年通过《大学拨款委员会法》。从而使大学拨款委员会正式成为一个协调和维持高等教育标准的法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全国范围内促进和协调大学教育,确定并维持大学中教学、考试和研究的标准,调查各大学的经费需要并向各大学分配政府的拨款。

大学拨款委员会在发挥其协调和维持高等教育标准的职能方面,成效并不尽如人意,这一方面由于大学拨款委员会实质上仍属于一个咨询机构,它的工作成效很大程度上依赖与各邦和大学对其建议的实施情况;而另一方面大学拨款委员会缺乏切实可行的制约手段。因此,需要建立一套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使大学拨款委员会开展工作“有权可依”。与此同时,印度自治学院的大量发展进一步突出了这种必要性。

印度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存在一种“附属制”学校结构,即学院必须附属于某所大学,学院无权授予学位,无权规定学科和课程设置以及制订教学计划等,他们为学生提供能够参加大学考试的课程,而这些课程必须经大学同意,所使用的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必须受大学学术委员会的限定。这种附属制对印度高等教育产生了一些不利的结果和影响。一方面,它造成大学与学院之间在权利方面的矛盾冲突;另一方面,它如按照大学的办学目标管理学院,不可避免地使教学内容与质量要求与社会需求脱节。为此,印度建立独立的“自治学院”非常迫切。

1986年《国家教育政策》把成立自治学院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提了出来。随后的《行动计划》开始提出建立印度高等教育体制两大分支——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质量鉴定和评估系统。一些专业性机构在印度专业高等教育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All India Council for Technical Educoction,AICTE),印度农业研究委员会(India Council of Agriculture Research,ICAR),印度医学委员会(Medical Councicl of India,IMC),1986年《国家教育政策》进一步授权这些机构对专业高等教育进行质量评估和鉴定。1987年的《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法》提出了一个全国鉴定委员会(National Board of Accreditation,NBA),对高等技术教育进行定期的指令性的评估。

专业教育质量鉴定是由NBA对一所学校或一面计划的质量进行评估和保障的独立的过程。AICTE为各种计划和学校制定高度具体化的规范,并为各门课程制定最低标准。NBA将根据这些规范和标准对可以获得学位或文凭的技术教育课程或计划进行鉴定。[4]这种鉴定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那些不但达到AICTE最低标准,而且具备NBA所承认的质量水平的学校,并促进技术教育质量的持续提高。

1987年《行动计划》提出大学拨款委员会(UGC)应成立一个自治的普通高等教育质量鉴定机构——鉴定和评估委员会。鉴定与评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并非为了强化任何既定的规范和标准,而是通过分析和评估学校及其成绩,促进学校质量的自我提高。

3.1994年~现在:全国评估与鉴定委员会(NAAC)

从1986年《国家教育政策》颁布开始,印度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制度逐步确立,并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1994年独立的质量评估和鉴定机构——NAAC的成立,全国评估与鉴定委员会(NAAC)是印度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的全国性组织,是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组织(INQAAHE)的首批会员。全国评估与鉴定委员会章程(Rule and Regulations of NAAC)详细规定了委员会人员组成、组织机构、经费来源、财务和审计、年度报告等具体事项。委员会由分别来自人力资源开发部教育司、大学拨款委员会、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印度大学联合会的成员组成,委员会经费一部分来自所得评估费及其他收费;一部分来自UGC或政府组织的拨款。

NAAC成立后,将专业教育质量鉴定和普通教育质量鉴定两个系统合二为一,NAAC担负着对高等学校进行评估和认证两个重要使命。评估是对一所学校或者其教学系统的绩效进行评价,是通过各高校的自评和同行专家的实地评估来实现的。认证是指NAAC组织的评价而获得的资格(有效期为5年)[5]。印度高等教育评估的过程既注意与国家惯例保持一致,也体现了印度本国的实际需要。

NAAC的认证分两类:一是学校认证(分大学、学院两类);二是教学系的认证。NAAC所进行的任何评估以及后继认证都必须参考特定的标准,这样被评估学校就可以和其他同类学校进行对比。NAAC按照7条标准进行评估,即课程方面,教学和评估,研究、咨询和扩展,基础设施与学习资源,对学生的支助与学生的发展,组织机构与管理,健全运转机制。

由于不同学校存在差异,因此,NAAC在评估中划分了高等学校的等级。如果总分超过55分,学校就可以通过认证,任何得分低于55分的学校,将不能通过认证。同时,通过认证的高等学校又被分成9个等级,2007年后改为4个等级,[6]NAAC还将公布和通告那些没有达到认证最低标准的学校名单,并说明他们经过评估但没有获得认证资格,每个等级的分数范围和学校实际得分。

(三)当代印度高等教育评估经验

1.政府主导

印度政府不直接参与高等教育评估,但在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认证过程中,政府及其代表占有重要的法定地位。如作为独立法人的NAAC,是印度最具权威、最有影响力和评估高校数量最多的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在评估中拥有相当的自主权,但在本质上讲它仍是一个官方机构,其管理人员任命、工作人员的经费以及机构的办公经费都与UGC密切相关。这些评估机构,在高等教育评估中能够充分反映政府对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与规划,政府的高等教育发展意志能够通过它们在高等教育评估中实现。

2.院校评估分类分等

印度高等院校的设立深受英国的影响,拥有庞大的附属学院体系,并且学院数量巨大且质量水准参差不齐。对此,印度没有采取一刀切的评估模式,而是在评估过程中把全国所有高等院校分为“大学、自治学院、附属学院”三大类,并赋予它们不同的权重,实施分类分等评估。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缓解了印度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同质化问题。

3.评估标准制定的广泛参与性与国际性

NAAC在建立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中,广泛征求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除包括雇主、家长和工业界的人士外,还充分吸收学生参与到高等教育评估与认证,NAAC“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学生特许、建立学生反馈系统、宣传学生参与质量保障的经验等”,让学生能够实质性地参与到高等教育评估中去,充分掌握和反映学生对高等教育评估的建议和开发。在国际性方面,从高等教育评估指标的基础性工作开始,除了倾听英国专家意见外,NAAC还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评估经验。为了向其他国家学习经验,以提高质量评估技术和完善质量保障体系,NAAC以常任会员的身份加入了亚太质量网络组织(APQN),并同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CHEA)、英国质量保证机构(QAA)和澳大利亚大学质量保障机构(AUQA)等保持密切联系,[7]通过举办国际高等教育评估会议、讨论、研讨,促进本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国际性。

目前,印度在高等教育评估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评估机构关系协调不够。

当前印度国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各个组织间的协调问题,尤其是国家评估与鉴定委员会(NAAC)和大学拨款委员会(UGC)及专业组织的关系。首先是国家评估与鉴定委员会与大学拨款委员会的关系。从基本的权力上来说,评估权属于国家评估与鉴定委员会,但是大学拨款委员会拥有资助决定权;从国家评估与鉴定委员会的产生来说,国家评估与鉴定委员会是大学拨款委员会的产物,其产生、人员组成和经费来源都与大学拨款委员会有联系,而且国家评估与鉴定委员会和大学拨款委员会同时对大学做出决策,一旦两者目标交叉,将产生争议和混乱。其次是国家评估与鉴定委员会与专业组织之间的关系。印度专业组织AICTE、印度医学委员会、建筑研究委员会等专业组织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大的优先权,在维持本专业质量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但是国家评估与鉴定委员会成立后,其评估与认证活动不仅包括普通教育,而且包括专业教育。为此,如果协调二者关系共同发展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高校内部质量保障系统不完善。

目前印度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把握是点状的,只是对申请评估和认证的高校零散的进行,缺乏在国家和邦在整体的高等教育质量进行综合分析。虽然印度目前要求经过认证的学校内部设立内部质量保障部门(IQAC),但是印度高校在质量保障工作方面仍然缺乏系统化和制度化。如何促使高校,尤其是经过认证的高校系统,开展质量保障工作成为印度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认证工作下一步不能回避的问题。

第三,通过认证的高校的质量保证研究不足。

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由高校外部质量保证机构通过实施再鉴定,审核这些通过认证的高校在有效期满时的质量状况,印度也遵循这个国家惯例。但是有关再评估和认证的标准是否需要改变;如何设立符合通过认证的学校的质量标准;如何区分评估和认证不合格后再次评估和认证合格期满后的再评估和认证;再评估和认证的有效期为几年等都是目前没有深入研究的问题。

第四,如何避免申请评估和认证高校激增带来的冲击。

目前,印度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已经由原先的各方质疑转变为各方支持,尤其是大学拨款委员会2004 年出台的支持国家评估与鉴定委员会工作的新政策将使申请鉴定的高校大幅度增加。国家评估与鉴定委员会预计平均每一个月将鉴定30 所高校。[8]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扩张的情况下,印度需要关注如何继续保证评估和认证不流于形式,继续保持效力和效度。

第五,人才外流和跨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

印度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人力资源出口国,如何确保印度学生所获得的证书得到国际认可,如何协调与其他国家质量保证机构间的利益冲突,如何加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在地区或国际层面的对话,这是目前很多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当代印度高等教育评估制度

(一)评估机构

印度高等教育从体制上划分为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而专业教育又划分几个分支,如工程教育、农业教育和医学教育等。

NAAC成立前,印度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主要包括专业教育质量鉴定和普通教育质量鉴定。专业教育质量鉴定时由各种专业的质量鉴定机构完成,而普通教育质量鉴定则由大学拨款委员会成立的自治的普通高等教育质量鉴定机构——鉴定和评估委员会来完成,鉴定与评估委员会发展演变成为国家评估与鉴定委员。NAAC将专业教育质量鉴定和普通教育质量鉴定二者合一,但是一些专业教育质量鉴定机构仍然存在,如AICTE,NBA,MCI,ICAR等[9]。

NAAC成立的目的是帮助所有的高等院校不断提高自身的绩效水平。通过学校机构自我报告的撰写,使学校机构获得对自己组织的长处和劣势的反思,从而提高机构自身的质量保障能力。同时,印度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认证的专家小组报告将反馈给学校,并且提出恰当的建议。

印度高等教育评估的使命为[10]:(1)对高等教育机构或单位、特殊学术项目和计划组织阶段性的评估和认证;(2)促使提高教学和科研质量的学术文化氛围;(3)鼓励高等教育中自我评价、自治和革新;(4)保障与质量相关的研究、咨询和培训项目;(5)与高等教育的利益相关者在质量评价、促进质量和维持质量方面的合作。

印度高等教育评估和认证的作用为:(1)通过申请机构的自我报告所提供的可靠的信息,对机构进行评估。申请评估的机构必须递交自我报告,自我报告帮助学校了解自己的长处和不足,把握发展机遇;(2)专家小组实地考察后将撰写专家小组报告,并递交到NAAC,评估后的结果可以为拨款机构的拨款提供客观依据;(3)评估通过对申请机构的所提供信息的考察,证实学校自我报告的真实性,专家小组报告的反馈有利于确定学校内部计划的制订和教育资源的分配;(4)为院校的发展方向和所应承担的使命提供指导;(5)评估标准中包含对管理和领导的评估,有利于促进大学的科学合理管制;(6)对教学和科研的关注,以及创新实践的重视,促进学校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创新和改进;(7)评估和认证会将评估和认证结果对外公布,为社会提供有关高等教育质量的可靠信息;(8)申请评估和认证的高校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合作与交流;(9)NAAC对于每次评估和认证后的通过认证的机构和没有通过认证的机构都公布,为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有关教育质量的信息。

印度高等教育评估的价值观为[11]:(1)为国家发展作贡献;(2)培养国际化学生;(3)培养学生的价值体系;(4)促进技术的使用;(5)追求卓越。

(二)评估内容

NAAC根据大学、独立学院和附属学院类型的不同,赋予不同的权重。1994年使用的评估指标与1997年使用的虽然都相同,但权重却有所不同。

1.1994年开始使用评估内容

各个不同学校的指标权重分,分为大学、独立学院和附属学院,NAAC把以下七个指标应用于其评估程序 。

(1)课程方面。审核院校的课程设计是否及如何为学习者提供多样性和灵活性的课程设计,并要求学校提供与此相关的信息。同时也寻求学校在有关适应地区、国家需求的课程开发和再设计方面的信息。

(2)教学与评价。这个指标关注的是学校在为学生提供适宜的教学所做出的努力,它也着眼教职人员的数量、质量与学校所采取的评估方法的有效性。

(3)研究、咨询和扩展。标准关注学校在研究、咨询和扩展工作上所采取的措施,并要求高校提供相关信息,它也关注学校在促进上述事务及其结果上所提供的支持和帮助。

(4)基础设施与学习资源。该标准关注学术质量的维持和通常学校生活所需要的基础设施的充足度、理想度,并要求学校提供相关数据,这一标准还要求得到学校的每一个成员(包括教师、学生和工作人员)如何从这些设施和资源上获益的信息。

(5)学生支持和发展。该标准最重要的是学校为学生提供有益的在校学习经验和促进学生的发展而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所付出的努力。它也要求学校提供在校学生和毕业生的相关信息。

(6)组织和管理。这个标准要求学校提供与计划、人力资源、人才招聘、培训、成绩评价和财务管理相关的政策和实践数据。

(7)实践创新。该标准分析为增加学术氛围所进行的创新的和独特的实践活动方面的信息。

表3-3是以上指标的权重划分情况。

表3-3 印度高等教育1994年评估指标和权重划分

2.2007年4月1日启用的指标体系

(1)课程方面。主要考察点是:教育目的的适应性、课程开发和设计、课程计划与学校教学目标、课程反馈、与学术同行和用人单位的联系与沟通、课程的选择余地等。

(2)教学与评价。主要考查点是:教学过程、教学对于学生原有知识的拓展、教学过程中新技术的使用、考试方法、评估方法的创新、教师招聘和培训相关事项、教师教学、科研和工作满意度状况、对产生重大影响的成功教学实践的奖励等。

(3)研究、咨询和扩展。主要考察点是:发表学术观点的自由性、咨询服务的质量、教师参与性、研究风气的维护与发扬、对大众需求和期望的关注、提供相关的专门领域的技术服务等。

(4)基础设施和学习资源。主要考察点是:学习设备、对设备的维修费用、图书馆和计算所设备、基础设施建设、保健服务和体育设施、宿舍和食堂等。

(5)对学生资助及其发展的帮助。主要考察点是:学生的毕业率和辍学率、学生对于学校各个方面的反馈、学生的财政资助、校友、学生进一步学习和工作中的发展等。

(6)管理与领导。主要考察点是:组织结构分析、 人力资源发展、人员招聘、人员绩效评估和培训、学生和教职工对学校决策的参与度、财务管理、申诉机制等。

(7)创新实践。主要考察点是:学校的任务和目标的陈述、信用机制、学校发展的整体规划、公众对质量改进后的反馈、管理上的创新、国际间和国内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合作、与工业界的联系、领导是否优秀、教师所获得的教学和科研奖励等。

表3-4 是2007年使用的评估指标及权重情况[12]。

表3-4 印度高等教育2007年使用的指标与权重划分(包括二级指标)

续表

续表

通过对2007年前后使用的评估指标体系及权重做对比可发现:在课程方面,大学没有变化,自治学院下降了5个百分点,附属学院也下降了5个百分点,在教学和评估方面大学没有变化,自治学院增加了5个百分点,附属学院也增加了5个百分点,在研究、咨询和校外衍生方面,大学、自治学院和附属学院都增加了5个百分点,而在基础设施和教学资源方面,大学、自治学院和附属学院都下降了5个百分点,前后变化最大的就是将2007年前的组织和管理的指标改为管辖和领导,同时将运转机制改为创新实践,在2007年的指标中, 在2007年前后,管辖与领导的权重增加了5个百分点,创新实践的比例降低了5个百分点。前后指标与权重的变化,表明NAAC在评估过程中也渐渐转变了原有的重视硬性条件的评估,而更多地注重了一些非硬件设施,如教学、管理和研究和校外衍生方面的评估。

NAAC所进行的任何评估和后继认证都必须参考特定的标准,这样被评估的学校就可以和其他同类学校进行对比。NAAC承认学校特点的差异性,因此对于不同的高等学校,在评价过程中对于各条标准所采用的权重是不同的,这些权重都经过了全国范围内的专家和学校代表的协商,通过对NAAC的指标分析可以得知,NAAC在建立标准之初主要强调的是标准本身的检验,要把实际的情况和标准进行直接的比较,而到了后期,更加关注评估过程,强调过程对整体绩效的重要影响。现在,NAAC建立标准的活动中最关注的问题是“最好的实践活动”,就NAAC而言,“最好的实践标准”,主要指的是形成对引导成功的基本原则的理解,关注质量的持续改进,参照最主要的指标变量对整个改革过程进行管理,消除学校当前实践和一流学校的实践之间的差距。NAAC的实践证明:标准的建立是一个不断改进的过程,在质量保障过程中,根据实践需要不断调整标准的确立,并将评价过程中所获得的消息作为改善绩效的目标、策略和实施的基础。

NAAC的标准制定是尽可能在已有数据的基础上建立,高等教育一直在使用标准,但是,传统的标准集中在资金、职工、研究机构和学生,在通常情况下,标准被用来做预算或筹集更多的经费,而几乎没有被用到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上,传统的数据如每个学生的教育和一般的运作费用、研究所得收益、班级规模、师生比、图书馆藏书量、学生毕业率和就业率,虽然他们没有直接说明质量评价问题,但是他们是有用的指标,建立标准是利用这些已有的数据,这也使NAAC标准具有可操作性。

(三)评估程序

印度的高等教育评估,针对不同类型的高校而有所不同。

1.评估和认证附属学院

第一步:获得质量评估的合格标准。要求申请的机构在计划评估之初就需要包含在内,这样对于机构的利处在于:确认是否有资格申请下一步的全面的评估和认证过程;如果在第一步的认证不合格,得到来自NAAC的反馈,有关如何改进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水平;获得资助和从NAAC适当的指导。

获得合格标准的方法为:这个研究工具包含了一些形式需要申请机构提供涉及表现性要求的组织介绍和一些量化数据。对于格式的分析将用于决定机构的质量评估的合格标准的身份(IEQA status)。这个格式包括使用一些预先设定的分数指南,其中有10项调查是是非问题,还有15项调查是需要申请机构提供的量化数据。

第二步:评估和认证附属学院。附属学院首先必须与大学、自治学院和大学拨款委员会认为有潜力成为优秀的学院一样通过第一步获得质量评估合格标准的身份,申请NAAC的第一次评估和认证。每一类院校都需要根据相关机构的NAAC手册为评估和认证准备他们的合适的文件。

2.评估和认证大学和自治学院

对大学和自治学院的评估和认证与附属学院的第二步类似。所不同的是大学、自治学院和有潜力成为优秀的学院可以直接递交意向书来进行评估和认证。

3.NAAC的四阶段的评估与认证流程[13]

(1)网上申请评估意向书。

意向书是为所有的机构或是对附属学院第一次参与评估和认证的质量评估的合格身份的形式。所有的高等教育机构都需要向NAAC递交意向书,但是大学、自治学院和有潜力成为优秀的学院可以直接递交意向书来进行评估和认证,而附属学院需要递交意向书,随后在网上填写质量评估合格身份的表格才可以参与评估和认证。这些机构想能够参与第二阶段,就必须完成第一步的必需的质量评估的合格标准身份。

(2)学校准备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将呈现给NAAC,然后由NAAC对报告进行内部分析。在评估和认证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参与机构根据NAAC的指南准备自我报告。这些机构的自我报告需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机构的相关数据;第二部分,可评估报告。自我报告需要提供这些信息:对核心价值的贡献的证据,自我报告将是机构的内在锻炼,机构必须经过诚实的自我反省。它的目标在于为机构衡量自身的效力和效率提供机会,来辨明自身的长处和弱处。NAAC坚信一个机构真正了解自己的长处和弱处,它的潜力和局限,将可能有效地完成自己的教育使命,并且可以继续提高。[14]自我报告需要被看做评估和认证过程中基本的信息,NAAC的五个核心价值组成了高等教育机构评估的价值体系。

同时通过自我报告,专家组可以了解机构,得到评估所需信息。因而机构需要呈现机能所有方面最真实全面的信息,包括投入、过程和产生。鉴于所有的评估都将是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完成,自我报告需要最大可能的谨慎,根据NAAC标准提供所有相关信息。

(3)专家组考察学校。

专家组对学校的自评报告进行确认,之后向学校提纲一份综合的评估报告。在获得机构的自我报告后,NAAC组成专家小组,并且咨询机构他们认为任何合适的人选来组成专家小组,这些专家考察学校寻找证据,通过与机构的多方面相关组成部分的沟通,检查文档,考察机构的多个单位等来证实自我报告,在考察的最后,专家小组将和机构共同起草专家小组报告,这个专家小组报告将由机构和专家小组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然后递交NAAC。专家小组也提供标准明确的等级平均分,最终的机构的累计平均分和机构的等级给NAAC。

(4)确定学校是否通过认证。

以同行专家组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学校的等级、资格以及是否通过认证。NAAC执行委员会将重审专家小组报告,然后确定高校的累计平均分和等级,确定高校是否通过认证,认证的有效期为5年。

2007年前后,印度高校的评估和认证的结果表达方式有所不同,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5]

● 2007年前:九分等级

评估结果在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估之后,标准分数合计出来,标准分数一般用于达到整体机构的分数,如果整体分数高于55%,那么该机构便获得“质量合格”的身份,一般用九点分级分配机构的等级。表3-5所示,2007年4月1日前学校按照总分数的高低将划分为不同的层级。

表3-5 印度高等教育2007年前评估得分结果等级分布

表3-6 印度高等教育2007年评估累计平均分与等级排序

新的累计平均分系统(CGPA)分为A、 B 、C 、D 四个等级,分别为非常好、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学校机构想被认证为“非常好”,平均最低分必须在3.01以上,在累计平均分中范围为3.01~4.00,即为A等级,表示为学校机构希望达到的高学术成就水平;学校机构想被认证为“好”,就需要达到一个最低值2.01,在累计平均分为2.01~3.00,即为B级,表示机构的学术成就水平在最低水平之上;学校机构要想被认证为合格,就需要达到最低分1.51分,在累计平均分的范围为1.51~2.00,即为C级,表明机构处于机构学术成就的最低水平;所有低于1.51分的学校机构将得不到认证,处于D级,被认定为不合格。

NAAC等级将由评估专家组做出的定性报告作为补充,NAAC专家小组的报告需要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专家小组负责人签字生效[16],这份报告通过对机构自我报告的审核,强调学校在不同标准下所呈现的长处和不足,NAAC在经过决定后得出通过和没有通过认证的所有参与评估和认证机构的名单,尤其公布和通告那些没有达到认证最低标准平均分的学校名单,并说明它们经过评估但没有获得认证资格,在整个评估过程中每个标准最终获得的分数范围和学校在评估和认证中实际所得的总分都会向学校公布并加以通报。同时NAAC还将向参与评估和认证的学校提供反馈报告,NAAC工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促使更多的机构对评估和认证的信任。

在通过认证的机构内部,NAAC要求各种内部建立内部质量保障部门(Internal Quality Assurance Cell,IQAC),作为认证后的质量保障的维持衡量标准。内部质量保障部门作为认证后的质量保障手段,将成为机构组织的一部分,并且为实现质量保障和提高的目标而努力。内部质量保障部门(IQAC)的主要任务是研发一套体制,维持机构表现的一致性。内部质量保障部门的组成包括:主席,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一些高级管理者;3~8个教师;管理层的几名员工;当地的几位提名者;一名作为内部质量保障的协调者。内部质量保障部门每年将向全国评估与鉴定委员会(NAAC)提交一份年度质量保障报告(AQAR),详细介绍在内部质量保障部门(IQAC)的设计的远景规划中的关键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年度质量保障报告的内容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在年度由内部质量保障部分(IQAC)所提出的远景规划将要达到的质量提高的目标,在年末所取得的成就;第二部分:40多项有关质量保障实践和活动的具体实践;第三部分:下一年机构质量保障的详细规划。

印度高等教育评估整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NAAC努力使其评估过程以数据为基础,向全面性、系统性、客观性、透明化接近,同时它也强调与社会各界分享促进学校发展的经验。

[1] 安双宏.印度高等教育——问题与动态[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1:74.

[2] 夏天阳.世界各国高等教育评估[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7:93.

[3] 夏天阳.世界各国高等教育评估[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7:113.

[4] See National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Council ( NAAC ).Approval Process Handbook (2008-2009)-Part-II[EB/OL].http://www.aicte.ernet.in/.download in 2010-12-15.

[5] 郑晓齐,赵婷婷,雷庆,郭冬生.亚太地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M].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7:188.

[6] See National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Council (NAAC).New Methodology of Assessment & Accreditation [EB/OL].http://naacindia.org/.Download in 2010-12-15.

[7] 郭斌.别具一格的印度高等院校评估:NAAC的经验与借鉴[D].上海: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52.

[8] Stella,Antony.External Quality Assurance in Indian Higher Education:Case Study of the National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Council (NAAC ). Paris: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Educational Planning,2002:127; 216.

[9] See National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Council (NAAC).Approval Process Handbook (2008-2009)-Part-I[EB/OL].http://www.aicte.ernet.in/.download in 2010-12-15.

[10] See National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Council (NAAC).Guidelines for UGC Assitance for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EB/OL].http://naacindia.org/ download in 2010-12-15.

[11] See National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Council (NAAC).Vision Mission and Value framework of NAAC [EB/OL].http://www.naacindia.org/publications.asp.Download in 2010-12-15.

[12] See National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Council ( NAAC ).New Methodology of Assessment & Accreditation[EB/OL].http://naacindia.org/downloads,download in 2010-12-15.

[13] See National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Council ( NAAC ).Manual for Self-Study Autonomous Colleges[EB/OL].http://naacindia.org/downloads,download in 2010-12-15.

[14] See National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Council ( NAAC ).Manual for Self-Study Autonomous Colleges[EB/OL],http://naacindia.org/downloads,download in 2010-12-15.

[15] See National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Council ( NAAC ).New Grading System Guidelines-2007[EB/OL].http://naacindia.org/publications.asp,download in 2008-09-11.

[16] See National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Council ( NAAC ).Manual for Self-Study Affiliated/Constituent Colleges[EB/OL].http://naacindia.org/publications.asp,download in 201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