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死亡的了解、理解和学习,重要的不是了解死亡本身,而是要以死观生,挖掘生命存在的合理性,探寻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一、追问人生意义的意义
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人生的意义究竟何在呢?人从出生以来,在生老病死的过程中,忙着工作,忙着生活,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人生的意义不依赖于实现某种人生应该实现的目的。假设我们现在的目的是尽可能快地把一条信息传递给某人,那么有很多不同的手段可以实现这个目的,如发电子邮件、打电话、发传真等。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我们能有效地把信息传递给那个人,我们选择发电子邮件、打电话还是选择发传真,没什么区别。在这里,一种手段可以被另外一种手段替代,因为手段本身没有内在价值,手段的价值仅仅在于它对于实现相应的结果或者目的有益。从这个类比中我们能够看到,假设人生有终极目标,实现终极目标就是为了使人生有意义,那么人生就失去了它自身的价值,转而成为一种实现外部目标(我们称其为人生的目标)的手段。
事实上,人生有它自身的价值。在人生诸多的活动内容中体现的人生意义,概括起来有传承、体验、实现三方面内涵。
作为具有理性精神的人在世界上生活,自觉地传承着两样东西:一是生命,二是文化。无论是个体的人还是由个体构成的社会,都需要和追求生命的传承,这是个体和社会生命得以延续的保证。动物也传承生命,动物传承生命靠的是本能,而人类传承生命靠的是意志、理性和责任。
人是一种有文化的动物,是文化把人类从动物提升到人的水平。人类的文化是在传承中创造发展的。文化可以是知识、理念和物化成果,也可以是存在方式和行为方式乃至社会制度。人对文化的传承,是通过生命,通过生命活动,通过物化的成果,通过现实的存在方式和行为方式实现的。人生来就接受他人传递的文化,并在自己的活动中创造着、发展着、弘扬着他所接受的文化,又通过自己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把人类的文化传递给后人。
人生就是人的生命历程,就是人从出生到死亡的过程。这个过程由于人与自我、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之间纷繁复杂的矛盾,使人生充满着成功与失败、满足与失望、幸福与不幸、快乐和痛苦的体验。人对人生历程的体验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没有失败、失望、不幸和痛苦,也就显现不出成功、满足、幸福和快乐。因而,人追求对人生历程的体验在客观上是全方位的。
人有必死的结局,但人满怀信心地活着,就是为了体验人生的历程。人生的唯一、美好、短暂,使人们珍视人生的历程和对人生历程的体验,无论经受多少磨难,都不舍弃生存的机会。在讨论人为什么活着找不到答案时,人们往往运用逆向思维反过来追问人为什么不去死?人不死的理由就是人存在的理由,就是人生的意义。人们常常把人必死视为人生无意义的理由,事实上,如果人只有生而没有死,那么人生也就显示不出它应有的意义。人生的过程有个体想发生的事和不想发生的事,有高兴的事和不高兴的事;只要个体想生存,就要承受这些,认可这些。承受就是一种体验,也是一种享受。
人要实现的东西可以归结为两个:一是实现自己的理想目标,二是实现自我的价值。人是一种实践的动物,是一种社会的动物,更是一种理性的动物。人有理性,使人能够想象未来,设计未来,能够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把合理的理想变成现实。尽管人追求的理想和目标有高有低,可人在人生的历程中都追求着理想和奋斗目标的实现;尽管在人生的历程中,人们会根据社会的需要和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断变换目标,可目标和理想一直是人们的希望和追求。当一个目标和理想实现之后,人又总是在现实的基础上树立起新的目标并追求它的实现。追求理想目标的实现,既是人生历程的写照,也是人的本性体现。
人生在追求理想和目标实现的同时,也在追求着自我价值的实现;人的自我价值往往是通过理想目标来实现的;人对理想和目标追求的本身,就是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具体体现。人生过程的短暂,使人珍视自己价值的实现;人与人的对比,使人关注自我价值的实现;人生的体验和传承,使人重视自我价值的实现。每个人都努力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都追求把自己的潜能发挥出来。
二、快乐的生活与幸福的生活
人生的历程是充满矛盾的,有欢乐也有痛苦。可是,在对人生意义的探讨和追寻中,很多人拒绝人生的珍重现实矛盾性,而以快乐为人生的目标和意义。直接谴责任何一种快乐是没有理由的,快乐自有它的积极价值。
快乐本身并不是坏事。但问题在于,快乐的生活是不是就是幸福的生活?说“快乐本身是好东西”是一回事,说“快乐等于人类的幸福”又是另一回事。伦理学家诺奇克(Robert Nozick)设想了这样一个思想实验:假设有一天科学家发明了一种“情感体验机”,你坐到这个机器上,连好电线,它能通过电流或其他感应装置为你制造出各种你需要的任何感官享受和刺激。换言之,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诺奇克问,这个情感体验机该满足我们对幸福的需求了吧?不是要让人快乐吗?但是有多少人愿意一辈子坐在这个机器上?[17]
恐怕没有几个人愿意一辈子都坐在这个机器上。我们希望“做”某件事情,我们是为了做这些事情而去做它;我们欣赏做这些事情的本来意义和价值,并不是为了感官体验。我去种一棵树,不是为了种的过程我有快乐的体验,而是因为我想在地球上留下这么一棵可爱的植物,或者说我希望它能为净化空气做一分微薄的贡献。我们想成为“某种人”,也是切切实实地想成为那样的人。我想成为有成就的人,我想成为科学家,这些都是因为我希望成为这样的人,而不是希望获得感官刺激而已。这不是通过模拟情感所能达到的。
幸福具有“主观性”的特点。在追求幸福生活时,人们会有选择和偏好。但这不是说,人类追求幸福是随随便便的举动,也绝不是说我们自己就可以随意评价自己幸福与否。实际上,人类的幸福还取决于一些必要的、至关重要的条件。
人类的幸福大体包含三个元素:第一,满意,反映在对幸福的自我归因上,这是一种态度或思想状态。也就是说,满意是指一个人主观上是否认为自己是满意的。这里强调的是一种精神上的属性,而这是幸福的必要条件。第二,福祉,指满足个体的需要,以及其他有益于身体发展的东西。在“什么是对我们的健康有益的”这个问题上,他人比我们自己更能做出明确的判断。这里强调的是,具有一些物质上的先决条件也是幸福所必需的。第三,尊严,指的是可以控制自己的命运,按照自己的选择来生活,其中包含选择、价值和声誉。要拥有尊严,你必须拥有一定的选择权和控制自己生活的权利,你的生活必须是值得的,并且拥有一定的声誉。这里要特别强调两点:其一,没有自由和自主的生活不会是好的或幸福的生活;其二,即便是自己选择的生活,如果没有价值和声誉,也不是幸福的。
三、人生意义与有意义的人生
人类最初为什么会提出关于人生意义的问题?
有人认为,生活意义的问题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人类能够“走出”他们的生活,在更宽广的背景下考虑生活意义的重要性。这意味着在关注自己的生活之外,人类还能超越自己的生活,从一个超然的视角对其加以探讨。这种观点的有效性再加上人富于想象力的思考能力,就能得出生活毫无意义的结论。作为人类的一员,你能够在你的生活中实现某些东西。然而,如果以超然的视角来看,你的成就还是不是有意义或者有价值就很值得怀疑了。实际上,100年之后估计谁都不会记得你。再进一步讲,完全可以确定,400亿年后,你的存在将没有任何意义。这样来想问题是非常有破坏力的,这意味着不只是个人的行动在整个宇宙的视野下没有价值,全体人类的行动也不能使宇宙发生什么改变。
人类之所以关注人生的意义,是因为人类是能够为事情担心的生物;人类认为一种做法会比另外一种好,并且以此确定自己的行动。人类是价值化的生物,人类想知道怎么样生活可以更好,关心应采用什么样的价值观指导自己的行动以便能够生活得更好。我们一直为人的行动寻找理由和意义。
我们生活在一个科学昌盛的时代,但科学不能告诉我们该努力实现什么样的价值和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实现什么样的意义。科学家可以解释自然事件和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怎样来源于自然规律的,可是科学解释无法提供给我们对意义的理解,无法告诉我们什么是有价值的,也无法告诉我们什么样的价值可以成为使人类生活得更好的核心价值。换句话说,科学无法告诉我们,对于人生来说,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没价值的。
要想找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就得深入人的生活内部去探究。我们没有必要把“生活是否有意义”和“个人生活能不能有意义”这两个问题联系并混淆在一起。即使你没有明确考虑过你的生活意义问题,也不意味着无法区分“有意义的生活”和“无意义的生活”。多数人想要拥有有意义的生活,这意味着他们关心自己的生活是不是有价值的生活;只有很少的人认为在我们想要的众多东西里面不包括生活有意义;而几乎没有一个人想过一种完全没有意义的生活。
毋庸置疑,很多人在生活中并不思索他们所作所为的意义。他们中的一些人仅仅是毫无个性,另一些人则是彻头彻尾的以自我为中心。但是,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必然是能够超越自我的局限。意义是一种对你自身的价值局限性的超越,是一种对自己的有限价值的超越。当人参与到一些比个人生活更广阔的事务中时,他们就能够找到价值。这就是人为什么必须活在关系中,为什么必须在亲情、友情、爱情、人情甚至物情中实现和安顿自己的生命。寻求生活的意义,实际上也就是寻找如何连接到个人生活之外的东西。
人们通过他们的生活方式将意义安放于这个世界,而不是世界赋予人们以生活的意义;是人们在充实意义和扩展世界的价值,而不是世界给予人生以现成的意义与价值。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人们有责任使他们的生活有意义,也有责任使世界充满价值。即使生活真的没有意义,即使生活整体都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没有重点,但是我们没有理由怀疑找到和创造有意义的生活的可能性。人生的意义来自我们内部,而不是外界赐予我们的。人生是否有价值和意义,取决于人们如何通过个人选择度过自己的生活。
思考题
1.现代人面临什么样的生死难题?为什么?
2.临终关怀需要注意些什么?
3.如何理解快乐与幸福的关系?
4.如何理解未经审查的人生不是真正的人生?
[1] 胡宜安:《现代生死学导论》,361~391页,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 [德]孙志文:《现代人的焦虑和希望》,陈永禹译,82~83页,北京,三联书店,1994。
[3] [德]卡尔·雅斯贝尔斯:《现时代的人》,周晓亮、宋祖良译,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7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德]冈特·绍伊博尔德:《海德格尔分析新时代的科技》,宋祖良译,15、2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6] [德]成廉·赫舍尔:《人是谁》,隗仁莲译,46~47页,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
[7] 牟钟鉴:《关于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互关系的思考》,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9(5)。
[8] [美]斯蒂芬·雷文:《生死之歌》,汪芸、于而彦译,序言,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
[9] [法]贝尔特朗·韦热里:《禁止死亡》,李健英译,22页,深圳,海天出版社,2004。
[10] [法]贝尔特朗??韦热里:《禁止死亡》,李健英译,23页,深圳,海天出版社,2004。
[11] http://www.xzyzy.com。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未做正面规定,但第十八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13] 吕应钟:《生死学导论》,82~83页,台北,新文京开发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7。
[14] 刘作揖:《生死学概论》,212~214页,新北,新文京开发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7。
[15] 转引自林绮芸主编:《生死学》,333~334页,台北,洪叶文化,2000。
[16] 刘作揖:《生死学概论》,153~155页,新北,新文京开发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7。
[17] \[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28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