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国家、男、女、老人和孩童,只要你在追求一个和平且有尊严的未来,美国就是你的朋友,我们准备再次带领大家。
——奥巴马
关键词
社会文明环境和谐文明法制
建立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这是人类的理想追求。而建立一个文明的城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性选择。
文明是社会现象,是相似或相同思想、文化、宗教和习俗背景的一群人所展现出来的社会存在。文明的权力本质就是民主。尊重文明的权力,就是尊重以人为本。建立文明社会就是应该以加强社会软环境为建设重点,大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水平,增创环境新优势。因为,只有整体的和谐才是真正的和谐。
但是,万物之中,文明是最脆弱的,任何高度的文明都经不起它所面临的多重危险的威胁。这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来小心地维护。尤其是对于从政人员来说,则更是义务和要求。奥巴马说:“对于那些通过腐败、欺骗和镇压异见者来攫取权利的领导者,你们应该明白自己在违逆历史的潮流,但如果你们愿意松开拳头,我们将向你们提供帮助。”
奥巴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和强劲对手麦凯恩辩论的过程当中,就体现了这点。
在辩论中,麦凯恩总是一副老大自居的样子。据有关数据统计,麦凯恩至少有7次说:“奥巴马参议员不懂我的意思……”一副长辈教训晚辈的样子。但是,奥巴马则相反,他在辩论中至少有8次在做答复的时候说:“麦凯恩参议员是对的……”
在和麦凯恩辩论的过程中,奥巴马的策略是回避在细节上和他纠缠,只说出原则就行。因此,第一场辩论,综合民意调查得出结论:奥巴马略胜,他胜在了人气上;麦凯恩略输,输在了金融危机上。麦凯恩的弱项是经济问题。奥巴马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咄咄逼人,这就与他一贯树立的谦卑与理性的形象相吻合,而且还巩固了他尊重长辈、不乘人之危的形象。所以,在辩论的过程中,奥巴马示之以弱,甚至是故意地留点无关紧要的漏洞给麦凯恩,这样,麦凯恩就会毫无顾忌地拿出一副教训人的姿态,这样反而能够让奥巴马占据主动。他没有因为谦卑而丢失自己的优势,反而因此获得了更多人的尊重。
一个小小的细节,就体现了奥巴马倡导和谐、文明的意识。确实,这种精神素质是建立文明社会的必需。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要求也同样适用于社会文化的建设。
在两百多年前,一个叫“库克”的英国船长发现澳洲后,澳洲便成为了英国囚犯的流放地。即使到现在,澳洲的居民很多都是囚犯的后代。
一个由囚犯拓荒开垦出来的国家会是怎样的一个状况呢?据调查,澳洲是一个被联合国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年都评为“全球最适宜人居”的美丽国度之一,这虽然和澳洲本身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不无关系,但是,这也得益于英国法制制度带来的人文环境。短短的200多年时间,一个“囚犯的流放地”竟然发展成为一个西方文明社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而奇迹的发生就是法制必然的结果。
澳洲奇迹的创造得益于两方面:一是法律规定的细致,二是执法守法意识的强烈。比如,在版权归属方面,澳洲的法律规定遵循了两大原则,即版权拥有者属作品创作者,如果一个作者被全职雇佣,其工作中产生的作品版权归雇佣者所有;作者对作品版权除拥有传真件版权外,还拥有所有复印件版权。
而在知识产权上,澳洲对其的保护非常重视,它有专门的版权代理机构INFRO对版权拥有者进行保护,版权拥有人一旦在该机构进行登记,他的作品的所有利用都会由该机构负责收费后支付。如果想要使用拥有版权的作品,任何人都必须对版权所有者付费,即使是法律规定可以复制利用的单位也不例外。在澳洲,具有版权的出版物是不能随意被复制的,法律规定只给予“教育机构、图书馆、印刷残疾人组织、政府”法定授权执照进行复制和交流出版物的一定份额。大学可以复制任何图书中的内容给学生,但必须付钱,澳洲38所大学每年要支付6000万到7000万的钱给版权机构,还有一些图书馆也得每年支付钱,政府也不例外。据说,像悉尼科技大学这样的高等学府,每年都会根据学校教学所用资料的多少,由版权机构统计后予以支付版权费用。为了方便版权机构统计,学校复印机上都有输入需复印的原件书名或资料名称的功能。一旦发现大学侵权,就将会被起诉违法,而版权中心则会吊销该大学的复制、交流权。不能复制就是澳洲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从这就可以看出澳洲法制的严格性和自主性。在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东西,但它却始终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在澳洲,法律让你感受到它不仅保护着公民的权利,而且让你体会到它让这里的人文环境更加美丽。
当人们在羡慕澳洲人的居住环境的时候,在欣赏澳洲人热爱生活的审美情趣的时候,我们应该敬重那些最早制定澳洲法律的人,是他们用法律维护和创造了澳洲美好的环境。据说,澳洲法律规定:居民买地造房子结构是不能与别人家完全一致的;每户人家必须种上6种以上的花草树木……
关于这一点,这里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
一位澳洲华人先生因为工作忙的缘故,来不及修剪院子里的草,结果收到了一封市民的来信,信中,这位市民提醒他“你家院子里草长得像是无人管理的荒地,如果没有时间修剪,可以拨打电话,他们会帮你解决”。在最后,还留下了一大串剪草人的电话。
据说,在澳大利亚,这种考虑周全而又直来直去的提醒在每个人看来就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法律意识的支配下,他们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
在澳大利亚,晾在外面的衣服会因为有碍观瞻而被人投诉;在自己家里举行生日聚会,如果事先不征得左邻右舍同意而声音太吵就会有人投诉;卖酒给不满18岁的人同样也会遭到投诉,为防止判断错误,老板一般还会请求购酒者:“依照法律规定,请出示你的年龄证明。”
澳洲拥有好的地理环境,这是“上帝”的赐予,所以,澳洲人对外国人说自己是生活在“人间天堂”;但是,澳洲良好的法制环境却是他们自己创造的,所以才有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这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所要学习和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