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退原理运用前应考虑的问题(1 / 1)

引起问题行为的强化物是实施消退策略的关键,因此在实施之前就应找准是什么样的强化物引起了问题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对消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也应有基本准确的评估,才能更好地实施消退策略。

(一)找准问题行为和强化物之间的关联性

消退是消除维持问题行为的强化物的过程,因此实施消退原理的关键是找准问题行为与强化物之间的关系。确切地说,找准是什么样的强化物维持着问题行为。因为尽管是同一问题行为,但也可能不同的人是由不同的强化物来维持的。如一个孩子的攻击行为是由父母的注意强化的,而另一个孩子则可能是为了从兄弟手中得到玩具。有时候,即使是同一个人的同样行为,在不同的情况下出现也可能是不同的原因维持的。如有一个小孩收拾书包时会哭闹,当父母帮他收拾书包的时候行为受到了强化;但这个孩子可能在父母让其扫地时也哭闹,这时的哭闹是父母允许他不用完成任务强化的。因此,成功的消退程序取决于能否找准问题行为与特定的强化物之间关联性。

只有找准引起问题行为的特殊强化物,才能运用不同的消退程序使问题行为消失。也就是说,问题行为的强化物不同,消退程序也是不同的。以三个发育缺陷儿童的自伤行为为对象的研究发现,自伤的强化物对每个儿童是不一样的。对第一个孩子来说,自伤是由大人的注意强化的;第二个孩子的行为是由逃避学习强化的;至于第三个孩子,他的自伤是由行为本身引起的感官刺激强化的。因此,研究人员对他们采用了不同的消退程序。对于第一个孩子,在采取了防止孩子受伤措施的前提下,当他撞头时不给予注意,不撞头时一定注意;对于第二个孩子,老师则手把手地教他,使他不能逃避任务,在他完成任务后给予表扬;而对于第三个孩子,则给他戴上一个装有软衬的头盔,使他撞头引起的感觉发生改变。如果撞击不再产生相同的感官强化,行为就会消失。伊瓦塔和他的同事对三个自伤儿童的消退程序都产生了效果,减少了问题行为。在运用消退原理时,关键是找准与问题行为相关联的强化物,而不能假设某种问题行为都是由某个特定的强化维持的。

(二)评估消退原理运用的可行性

在找准了是什么样的强化物维持着问题行为之后,行为改变者还应评估消退原理运用的可行性。因为消退是维持问题行为的强化被取消的过程。因此运用消退原理之前,首先应评估强化物能否被改变者控制,实施消退是否会给当事者或其他人造成危险或者安全问题,消退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消退爆发,爆发应控制在什么样的程度才算是合理的。

1.强化物是否可控

与问题行为相关联的强化物不一定都是能被改变者所控制的。如一个肥胖儿喜欢吃甜点,甜点是吃的强化物,父母可以藏起甜点,不让他吃得过多,这是可控制的;但如果他喜欢常坐在家里听音乐,并且把音响开得很大,打扰了家里其他人的休息,这一行为的强化物是震耳的音乐(在排除了其他强化物,如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的情况下),音乐的音量是不可控的,因此,父母可以让他关小音量或实施惩罚来减少这种行为,而不能使用消退。

2.消退是否安全

消退会不会给当事人或周围的其他人带来安全问题,这是在决定使用消退前应考虑的重点。如,对于两个争吵很厉害、已经开始出现扭打行为的学生,老师仍然采用消退策略,不给予理睬,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就有可能让这两个学生打得更厉害,甚至互相打伤。一个为了引起父亲注意的小孩,故意去摸电源插座。父亲看到他,就会阻止他,如果他不听,父亲就会去拉他离开,父亲的阻止就是强化。然而此时父亲不能使用消退,因为小孩摸电源插座是不安全的。

3.爆发能否容许

消退的使用常伴随着问题行为的爆发,也就是问题行为发生的频率、持续时间、强度等反应更大,甚至还可能出现新的问题行为。比如,有一个孩子每次到商场都要父母买玩具,现在家里玩具已经多得可以开个玩具店了,但每次去商场他仍然要闹着买玩具,父母觉得玩具已经够多,就不想买,他拉着父母,大哭大闹,加上周围人们的劝说,父母只好买了。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家里又增添了许多玩具,有些基本上是没玩过的。后来父母决定孩子无论怎么哭闹,都不买,但他们没想到,孩子哭闹得更厉害,在地上打滚,甚至哭晕过去。后来他们妥协了,这就是父母在使用消退过程中没有根据孩子的特点来估计可能出现的消退爆发,从而导致消退策略的失败。因此,如果估计到改变者在消退爆发时不能坚持控制强化,或者不能防止消退爆发导致的危害,就最好不使用消退程序,而采用其他办法。比如,父母可以尽量少让孩子进商场,更要避免让他去玩具部,或用其他有益于他的物体转移他对玩具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