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币制是主要利用代币来实施强化,进行行为管理或改变的系统程序,该系统由目标行为、代币和后援强化物三部分组成。
(一)目标行为
运用代币的目的是增加被管制者的期望行为,即目标行为,也是准社会行为。比如,对于青少年来说,准社会行为就是青少年需要在家人及伙伴中起好的作用,有责任地生活,行为符合社会规范。目标行为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样的,应依据被管制者及行为改变环境的性质而决定。目标行为可以包括教育环境中的学习技能、工作环境中的职业技能、受管制环境中的社会技能等。
(二)代币
代币是代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代币制这一行为改变方法中起着桥梁的作用。
1.代币的定义
代币是由条件强化物组成、可以累积起来交换后援强化物的。作为条件强化物的代币可以是具体的物品,如小红旗、红五星、小红花、积分、小棍、扑克、笑脸、硬币、钱币复制品、票证等,也可以是象征性的分数记录或标记记录等,但这些代币形式都必须通过和其他原级强化物的联系,才可获得强化力量。如钱,如果钱最终不能用来交换东西,如食物、衣服、房子、交通工具和娱乐等,它就会变得如同一张废纸,不会吸引人们为钱而努力工作了。因此,代币不能是原级强化物,只能是条件强化物,因为代币的主要作用是交换后援强化物。例如,吉拉流和斯巴林(Girardeau & Spradlin,1964)[2]用筹码作代币,训练28位中度智力落后的妇女,需要达到的目标行为有洗发、穿衣、参加团体活动等,在完成某一行为后,这些智力落后个体可以获得铜币作筹码,并用筹码换取后援强化物,如糖果、衣服、化妆品以及看电视、自由活动等。
2.代币的制作
代币可以用具体的条件强化物,也可用象征性的记录等方式。具体的条件强化物常用扑克、笑脸、硬币、纸币复制品、票据、小棍或切成各种几何形状的硬纸或塑料纸片等。象征性的记录方式包括记录在检索卡片上、标记在黑板上、制成图表贴在墙上等。
①具体实物代币的制作
扑克、硬币、小棍等实物代币,实施者直接从生活中易于找到。因此,只需根据改变方案所需要的数量找齐这些物品,并给它们赋上实施者所期望的被管制者能实现的行为表现的内容及其相应的分值,即可作为代币使用。分值可以是先写在纸上贴上去的,也可以利用本来就有的数字作为分值,如扑克作为代币,就可以利用上面的数字来作为分值。把“A”作为1分,其余的2~10就按原有的数字作为分值。如果设置最高为10分,“J”以后的牌就可以不要;如果设置最高为15分,就可设“J”为11分、“Q”为12分、“K”为13分、“小王”14分、“大王”15分。比如,某个被管制者来上了一整天的课,即可获得一张标有“A”的扑克牌,也就是可得1分;如果他在一天的上课期间都没有下座位,即可得一张标有数字5的扑克牌,表示他可得5分。但是最方便易行的还是利用硬纸或塑料纸片切成的各种形状的图形,因为硬纸或塑料纸片更易于从生活中找到,如可利用废弃的饼干盒、鞋盒等,先切成大小合适、便于携带的心形、星形、三角形等,也可以根据需要在上面画上相应的图案,如笑脸、小红花等,然后再分别赋予相应的行为表现意义和相应的分值。
②象征性代币的制作
象征性代币是指通过标识、记录方式来进行的。如把被管制者的行为表现记录在检索卡片上、标记在黑板上、制成图表贴在墙上等,都是在发挥象征性代币的作用。这种代币的制作方式主要以表格的形式来进行。在表格中要写上实施者期望被管制者所要达到的行为、奖励的措施内容,如陈彤的父亲所制作的行为量化考核表。
3.代币的特点
代币是可以积累起来交换后援强化物的物品,这些作为代币的物品也叫条件强化物。在运用代币制实施行为改变的过程中,所选择的代币应具备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被赋予分值。任何具体物品或象征性的表格只有在给每个物品或每项标记赋予了分值的情况下才能作为代币使用。如一张标有数字5的扑克牌,如果不说明达成了“一天的每节课上课时都不离开座位”这一目标行为,可得代表5分、能够换取后援强化物的扑克牌,就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也就是扑克牌还是扑克牌,不能称其为代币。
第二,易使用性和实施性。使用代币作为强化物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能使强化物能得到及时给予,因此,代币必须是携带方便、容易使用、容易实施的,必须是马上可以被利用的实物或象征性的东西。如一个从不敢在班上大胆举手回答问题的男同学终于举手发言了,老师除了及时给予言语性的(如表扬等)社会强化物外,还想给予代币以奖励他的这一行为,老师就可在黑板边上记上他的这一行为或是马上给予一朵小红花等。同时,由于代币易使用、易实施,也使得代币的给予不受时间限制。如老师在回家的路上,见一个喜欢动手打同学的学生却帮助老奶奶提东西,老师就可拿出随身携带的代币来奖励这一行为。
第三,价值性和可增减性。代币由于被赋予了价值,可以用来兑换后援性强化物,就相当于钱币,因此,必须保证代币的价值性。这就要求代币制作上的独特性、管理上的严格性及其不可转换性。代币在制作上要尽量使被管制者不容易复制,因为代币像金钱一样,如果容易仿造就失去其价值。但要做到这一点较为困难,因此,最好是从管理上来控制,代币尽量由实施者保管,可让被管制者将获得的代币及时放入由实施者保管的属于自己的代币盒,如果是记录性质的代币,也应由实施者记录和保管,严防被管制者私自记录的行为。同时,代币必须不能转作他用,只能在实施者制定的交换系统中使用。代币的价值性也决定了代币的可增减性。被管制者在任何时候表现出实施者期望中的行为时都可获得代币,也可在被管制者表现出不良行为时让其失去代币,这样既能体现出代币的价值,也可控制被管制者的不良行为。
(三)后援强化物
代币之所以能发挥作用,真正的原因在于它配合了后援强化物。因此,代币制的有效性取决于后援强化物。后援强化物包括:消费品,如蛋糕及饮料;玩具或其他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活动性强化物,如游戏、看录像或电视;一些特权,如可以帮助老师维持上课秩序。后援强化物对被管制者来说,除了用代币购买之外是得不到的,因为限制被管制者接近后援强化物会增加它们的价值。如看电视,除了用达到一定分值的代币来换取看电视的机会外,其他情况下都是不能获得这一机会的。这样就使看电视这一活动的价值作用显现了出来,但这样也同时建立了一种相对的“剥夺”状态。然而,在行为改变实施的过程中,有些事情是不能剥夺的,如吃、穿、住、行、运动、休闲等基本的权利是不能作为后援强化物的。因此,后援强化物必须超出被管制者的基本需要和权利。在保证了被管制者基本的8个小时睡眠的情况下,如果他还喜欢在早上多睡半个小时,这半个小时就可作为后援强化物。
作为代币系统中的后援强化物应有价格标签。比如,“看电视”这一活动作为后援强化物,就可以标明每看一小时需用60个分值的代币来交换;陈彤要想获得10元钱,他就必须用10个“√”来交换。
一般说来,后援强化物应经济实用,不应将费用超出预算的支付能力。如玩具、自由支配时间、阅读一些儿童读物,奖励学习用品等,这些后援强化物不仅经济实惠,而且还不会妨碍儿童的基本需要,有利于儿童的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