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口语交际教学的目标与基本理念(1 / 1)

一、小学口语交际教学的目标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阶段口语交际教学的总目标:“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运用口头语言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1]

在口语交际课程总目标的统领下,《语文课程标准》按九年一贯的思路整体设计,分学段提出了口语交际课程阶段目标。《语文课程标准》对小学阶段各个学段口语交际目标的表述具体如下。

第一学段(1~2年级)

①学说普通话,逐步养成讲普通话的习惯。

②能认真听别人讲话,努力了解讲话的主要内容。

③听故事、看音像作品,能复述大意和自己感兴趣的情节。

④能较完整地讲述小故事,能简要讲述自己感兴趣的见闻。

⑤与别人交谈,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

⑥有表达的自信心。积极参加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二学段(3~4年级)

①能用普通话交谈。学会认真倾听,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人请教,就不同的意见与人商讨。

②听人说话能把握主要内容,并能简要转述。

③能清楚明白地讲述见闻,说出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讲述故事力求具体生动。

第三学段(5~6年级)

①与人交流能尊重和理解对方。

②乐于参与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

③听人说话认真、耐心,能抓住要点,并能简要转述。

④表达有条理,语气、语调适当。

⑤能根据对象和场合,稍做准备就可以做简短的发言。

⑥注意语言美,抵制不文明的语言。[2]

纵观“口语交际”的目标内容,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目标定位科学[3]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小学语文教学大纲,1987年的大纲首次提出“听话、说话”的目标内容,2000年大纲将“听话、说话”改为“口语交际”。新修订课程标准在继续保持2000年试用修订版语文大纲“口语交际”提法的基础上,对“口语交际”的目标内容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完善。从提法名称的改变及目标内容的完善可以看出“口语交际”在功能与地位上的发展轨迹。下面不妨来看看历年课标(教学大纲)表述的变化(见表5-1)。

表5-1 口语交际教学目标变化简表

从表5-1中可以发现,先前的教学大纲都是从用语的规范和文明、培养听说能力两个方面来定位目标内容的,没有体现“交际”所具有的互动特点,而新课标(实验稿)及2011年新修订版本是从现代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的口语交际能力的角度,对“口语交际”的目标内容进行了科学的定位。具体表现在:一是定位准确。“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正确把握了该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以及口语交际的内核。二是内容全面。既有用语文明的要求,也有能力方面的要求,还有实施层面的要求,如强调在“各种交际活动”中提高学生口语交际的能力。

(二)三维目标融合

从横向来看,口语交际教学目标是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整体设计的,相互渗透、融为一体。通过口语交际教学,使学生获得知识、形成能力,是语文课程的基本任务和基本要求;过程与方法是学生获取知识、形成能力的重要保障,是学生进行有效学习的重要前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不仅是学生学习的强大动力,而且是语文课程的重要目标。一次口语交际活动离不开交际双方的互动,互动的过程实际就是倾听、表达与交流多向合作交往的过程,而提高交际活动的效率,必须把情感态度的培养贯穿交际活动的全过程,由此,口语交际教学目标的三维融合是口语交际活动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三)阶段性与发展性统一

从纵向来看,三个学段的“口语交际”教学目标彼此联系,循序渐进,体现了学习目标的阶段性和发展性的统一。在倾听能力方面,第一阶段要求“能认真听别人讲话,努力了解讲话的主要内容”,第二学段则要求“学会认真倾听,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人请教,就不同的意见与人商讨”,“听人说话能把握主要内容,并能简要转述”,第三学段则要求“听人说话认真、耐心,能抓住要点,并能简要转述”。在口语交际领域上,第三学段比第一、第二学段更为广阔,如“能根据对象和场合,稍做准备,就可以做简单的发言”,显然比第一学段“听故事、看音像作品、讲述小故事”以及第二学段“听别人说话或讲述见闻、讲故事”等视野更为宽泛,范围也由小变大,层次由表及里。从交流对象上看,第一、二学段听说对象一般限于客观实际,第三学段则延伸到了主观看法。这些目标的设计,充分体现出整体性和阶段性的统一、基础性和发展性的结合。

二、小学口语交际教学的基本理念

“口语交际”是2000年在中小学三个教学大纲中正式提出并取代以往的“听说训练”,凸显了现代社会口语交际能力的重要性。新课标中明确指出:“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应培养学生倾听、表达和应对的能力,使学生具有文明和谐地进行人际交流的素养。”这一表述体现了小学口语交际教学的一些新理念。

(一)重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

口语交际,其核心的意思是“交际”二字,即必须重视口语交际的人际交往功能。口语交际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它是一个听者与说者双向互动的过程,不是听和说的简单相加。所以双方在应对中的情感态度十分重要,表现为人际交往的文明态度和语言修养,如自信心、勇气、诚恳、尊重对方、有主见、谈吐文雅等。《语文课程标准》的口语交际阶段目标:第一学段要求“与别人交谈,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有表达的自信心”,第二学段要求“学会认真倾听,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人请教,就不同的意见与人商讨”,第三学段要求“与人交流能尊重和理解对方”、“乐于参与讨论”、“听人说话认真、耐心”、“注意语言美,抵制不文明的语言”。三个学段都体现了在情感态度方面的导向。[4]

【案例5-1】于永正课堂教学片段

师:你们面对着我这位陌生的老师,想问老师些什么?

生:老师,您姓什么?

师:你的意思我明白,想知道我姓什么。但是,说话的时候,在明白、清楚的前提下,还要尽量得体,让人听了舒服。请你想一想,问别人——特别是问长辈姓什么,怎样说更好?

师:想象平时在生活中,在电视、电影中听到的。

生:(恍然明白)老师,请问您贵姓?

师:(高兴地)这样问就有礼貌了,还想问我什么?

生:请问您叫什么名字?

师:你们不但想知道我姓什么,还想知道我叫什么,这个问题怎么问能让老师听起来顺耳?

生:请问您尊姓大名?

师:这样问既明白又得体,给人一种谈吐文雅的感觉,还想问什么?

…………

在这个口语交际片段教学中,明显可以感受到教师对学生口语交际表达中情感态度上的引导,通过简单的生活场景的对话交流,让学生体会到向人询问时要做到礼貌、谈吐文雅。

(二)注重口语教学的实践性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了要在交际中学会交际。与“听话”、“说话”相比,“口语交际”是一种面对面的你来我往、双向互动式的信息交流活动。交际双方为了达到特定的交际目的,要不断地发出信息、接受信息,听者和说者的地位也随着交际的需要和交际的情境而不断转换。说者必须根据听者的情绪反馈及时调整各自的说话内容和说话的语气、语调,甚至音量和态势;听者则需要根据说者的表述及时做出合适的应答。为此,口语交际教学要注意调动学生的生活经验,让学生处于自主的、自由的、多变的互动过程,使他们既注重自己说,又注意听者的回应并及时对自己的交际进行调整,使之在一定实践意义的交际活动中锻炼自己的交往能力。[5]《语文课程标准》中强调努力选择贴近生活的话题来展开口语交际活动,重视日常生活中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而不是传授口语交际知识。《语文课程标准》在小学阶段关于听人说话、听故事、复述、讲述、转述等要求,都注重在交际过程中的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口语交际强调的是学生的亲身经历、直接体验、反复训练。因此要让学生在大量的口语交际实践中反复经历、体味,提高思维的敏捷性、逻辑性、深刻性和语言表达的规范性、条理性、机敏性,获得真知,增强能力,逐步形成良好的语言习惯和交际态度。在口语交际第一学段目标“能复述大意和自己感兴趣的情节”、“能简要讲述自己感兴趣的见闻”、“积极参加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第二学段的目标“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人请教,就不同的意见与人商讨”、“能清楚明白地讲述见闻,说出自己的感受和想法”,第三学段的目标“乐于参与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就分别体现了口语交际教学中对学生主体性发挥的关注和重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7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9、11、14页。

[3] 郭根福:《小学语文新课程教学法》,55~56页,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4] 王志凯、王荣生:《口语交际教例剖析与教案研制》,46页,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4。

[5] 蒋蓉:《小学语文教学论》,174页,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