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设计美学概论(1 / 1)

教学目标:

本章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和把握艺术设计的中“美”的定义方法和意义,对设计美学的基本内容、基本概念和中西方美学的差异进行讲解。

能力培养: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可以正确的把握艺术设计的美学定义方法,并能在合适的范围里对设计在美学高度进行认识,并掌握和创造新的技巧来达到“美”的目的。

知识重点:

设计美学、儒家设计美学、道家思想设计美学、佛教思想设计美学、西方设计美学、早、现代主义设计美学、后现代主义设计美学、美国设计美学。

美学是以“美”为研究对象。但是不论中西方,”美学”成为一门知识与学科,并以“Aesthetics”定名,均源自于18世纪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Alexander Gottliel Baumgarten,1714-1762)。

设计美学是现代设计学、美学与艺术学交叉发展而来一门新兴学科。它们各自的研究对象、范围有交叉的地方,也有明显不同之处。设计学与艺术学的最大区别在于设计学注重对实用的要求,所以设计学的研究离不开技术和艺术两个方面的内容,而艺术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艺术。设计美学与传统的美学也有显著不同,传统美学也叫艺术哲学,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因此,研究设计美学,不能完全照搬传统的美学理论或艺术学的研究方法。作为一门交叉学科,设计美学有独特的研究对象和内容。明晰这些对象和内容,掌握设计美学发展规律,对设计实践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