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
本章将艺术设计的基本概况进行讲解,将学生带入课程,将设计概论所要讲述和探讨的基本定义、特征和原理进行阐述。
能力培养: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可以准确地把握艺术设计的基本定义,并对艺术设计的原理和特征有比较全面的认识。
知识重点:
艺术设计的基本定义、基本原理和基本特征。
设计艺术,其最初的含义是通过草图以一定的手段或形式,表达设计艺术家心中的创作意念,并借助熟练的技艺,将想像中的事物具体化,使之成形。它是借助设计师的创意灵感,结合一定的物质材料和技术手段,将人的理想和观念整合到物质中去的过程。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所有人造物都是人们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设计出来的,因此所有的设计物都是物质功能和精神符号的统一体。
美国设计学会创始人Peter Laurence认为:“设计是一种手段,通过这种手段,可以提高生活质量,且能够有效地满足人类的要求。”著名美籍华裔设计理论家、美国洛杉矶艺术学院教授王受之说:“所谓设计,指的是把一种计划、规划、设想、问题解决的方法,通过视觉的方法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它的核心内容包括3个方面:
①计划、构思的形成;②视觉传达方式,即把计划、构思、设想、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视觉的方式传达出来;③计划通过传达之后的具体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