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的一点感悟(1 / 1)

廖明[1]

研究生教学与本科生教学有共通的地方,也有很大的差异。共通的地方在于,二者都是教学,都要对学生传道、授业、解惑。差异在于,目标群体不同,目标也不同,因此教学方法也应当有所不同。早在十几年前,笔者还在读本科的时候,笔者的一位老师跟笔者说过,学习法律,读完本科,要能够做到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运用法学原理,分析和解决现实中的案例。近些年来,学生不断扩招,整体素质有所下降,对于大多数法学本科毕业生来讲,这个要求可能有点高。每年的司法考试,极低的通过率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从侧面对此有所证明。司法考试的考题,很多就是大大小小的案例。也因为此,有些学校的本科教学和法律硕士教学,已然以司法考试为纲。是否科学,这里且不讨论。要讨论的是,本科生如何教学?研究生如何教学?

这几年,笔者给法学硕士生上过课,给法律硕士生上过课,也给本科生上过课。笔者粗浅的理解,本科生教学应该紧紧围绕大纲,达到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了解,法条熟悉,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来分析纸面上案例的目标。法律硕士生(仅指本科非法律专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除此外,还应当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来分析现实中的案例,并初步学习专业论文的写作。

经过本科阶段的学习,法学研究生对于专业知识已有一定程度的掌握,社会经验和知识面更加丰富,理解能力更强,因此,社会对研究生的期望值也更高,要而言之,不但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不但要懂得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问题,而且要能发现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新思路。笔者以为,法学研究生教学一方面应当注重扩展学生的知识面,不同国家处理同一问题的制度规则,不同学者对于同一问题的观点看法要向学生进行全面介绍;一方面应当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具体可以通过分析、讨论制度、规则、案例,以及辩论等手段。

首先,不论是面向何种目标群体的教学,教师都应当具有**,教师没有**,学生容易犯困打盹,也就很难跟得上教师的思路,教学效果可见一斑。其次,不论何种教学,都不能照本宣科,尤其不要一本教案教十年,要注意知识的更新,尤其是引证最新的事件案例来用于教学,这样学生才能激起学生的兴趣和热情。最后,教学的形式应当活泼多样,教师要注意与学生的互动。对于教学,笔者还未入门,但有一点,笔者是引以为豪的,那就是不论面向何种目标群体的教学,都鼓励学生随时打断,随时提问,不论何种问题,笔者尽力回答。所谓“没有愚蠢的问题,只有愚蠢的回答”。对于笔者不知道的,笔者则与学生一起讨论,并鼓励学生批判教师的观点。“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一些时候,学生的问题、学生的看法也能给教师很大的启发。

以上文字,不成熟之处,敬请各位方家批判指正。

[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师,法学博士。2012年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三等奖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