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法教学普遍模式及进一步发展的方向(1 / 1)

(一)经济法教学一般模式

经历30多年的发展,在经济法基础理论和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完善的基础上,我国经济法教学无论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了较大发展。经济法基础理论日渐完备,经济法学界在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等方面逐步达成共识;各种经济法律制度相继确立,体系化日益增强;借助现代多媒体手段,课堂教学更加生动、多样化;授课方式更加成熟,更趋稳定。

然而也须看到,对于经济法教学,无论是财经类院系,还是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目前普遍沿用传统的授课方式。即使是现代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在高校得以推广,教学手段日益多样化、简便化,经济法教学仍然会受传统教学的影响,在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上,纯粹或大部分以理论讲授为主。

传统经济法教学通常涵盖三方面内容:(1)知识讲授,利用PPT等教学手段,通过课堂“填鸭式”的授课方式,将经济法知识讲授给学生;(2)法规解读,摘出部分重点法条,详细介绍立法背景、立法目的、法律适用等;(3)典型案例分析,通常选取个别典型、新近案例重点分析相关经济法理念、原理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以上三个方面,笔者认为,在知识讲授层面,由于经济法基础理论系统性不足,各经济相关法律制度彼此相互独立、关联性不强且内容繁杂等原因,传统的讲授方式通常难以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原理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在法规解读方面,容易导致学生只能孤立地进行法条背诵记忆,对经济法规缺乏全面性理解和消化;在案例分析环节,课堂互动不足严重制约着教学质量,所选案例新颖性、典型性是该环节的基本要求,但学生互动和发言积极性也很关键。

(二)经济法教学进一步发展的方向

笔者认为,未来改进经济法教学,可将以下几个方面作为重点和着眼点。

1.加强经济法基础理论及经济法律制度系统化梳理,丰富教学内容

须在已有相对成熟理论的基础上,着重加强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系统阐述,并合理布局各经济法律制度在整个经济法教学框架中的位置,增强其系统性和关联性。

2.转变原有的授课方式

由教师主导逐步转变为增加学生参与程度,充分调动学生课堂学习积极性。由于上课学生人数较多等原因,长期以来,课堂教学通常由教师主导,学生只能被动接受,师生互动不足。学生参与课程的积极性欠缺。切实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可以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3.充分利用现有的软硬件支持,丰富课程资源

比如利用各种学术期刊网搜集、整理、汇编经济法教学案例、各类考试真题、相关阅读材料、思考题等,建设经济法教学网站、加强师生间网络互动,组织编写更为完善的教学参考资料以及到相关实务部门的实习、考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