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坚卫[1] 吴天昊[2]
【内容提要】
对中国传统犯罪构成论体系进行完善首先要明确目标,即逻辑性与实用性应当兼顾。应当在分析犯罪构成各要件的基础上,讨论其存废,进而考虑在保留前提下的补正。同时,还应将正当行为纳入犯罪构成体系之中。最后,应当整合各构成要件,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确定从客观到主观的排列顺序。通过以上步骤才能形成对犯罪构成体系的具体完善模式。
【关键词】
·犯罪构成体系
·完善标准
·完善内容
·模式选择
完善中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研究已经持续多年,成果颇丰。伴之而来的,是林立的观点、纷纭的众说、不断的争论,展现出一派繁荣而又略显混乱的景象。尽管前人的研究已经很深入、细致、具体了,我们仍有必要在此基础上展开新一轮思考,并尽可能提出更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