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世纪以来,我们所广为宣传的哲学观点主要是要求主体认识客体、利用客体、征服客体,以达到“主客的统一”。这种哲学观点的要害就是把世界万物当作对象:认识的对象和征服的对象。所谓“驯服工具”论便是一个最极端、最典型的例子。用布伯的术语来说,这种哲学观点就是属于“我—它”的范畴:世界万物,包括他人在内,都不过是“它”,不过是为我所用的对象。
世界万物只是我们的对象吗?以万物为认识对象和征服对象的活动就算是人类生活的全部内容吗?
布伯在《我与你》一书的开头部分就明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人生并非只是在及物动词的领域里度过的。它并不只是依靠以某物为对象的活动才存在着的。我知觉某物,我感觉到某物,我想象某物,我意愿某物,我感触某物,我思考某物。人生并非仅仅在于这些以及这一类的东西。所有这些,只构成‘它’的领域。”[1]布伯强调人生尚有另一更重要的方面,这就是“‘你’的领域”,这一领域有着不同于“‘它’的领域”的基础:“当说到‘你’时,言说者并没有把什么物当作他的对象。”[2]这里的“你”不是指在某时某地出现的肉体的人。时空中某时某地的人和一般的某物一样受他物的限制和制约,是被决定的,是许多物中之一物,这里的“你”则不是指人之受他物限制和处于因果链条中和运数的旋涡中的方面[3],而是指人之能做出自我决定的自由意志的方面。[4]人的这一方面(“我—你”关系中之“你”)归根结底是上帝,是人的神性,犹太人就是以“你”来称呼上帝的。布伯认为,只有这一方面才是“真实生命的摇篮”[5]。那种把“你”当作物一样来看待,把“你”当作欲望对象或期望目标来看待,一句话,把“你”当作手段的人,是不能与“你”“相遇”的。只有通过“仁爱”、“仁慈”(Grace),我和“你”才能“相遇”。布伯所谓“相遇”,我把它理解为与人的灵魂深处直接见面。只有通过“仁慈”,通过“万物一体”、“民胞物与”的精神,才能与人的灵魂深处直接见面。一个只把别人当作利用的对象和手段的人,不可能与别人在灵魂深处直接见面,也就是说,不可能与别人“相遇”。“相遇”是赤诚相见,所以布伯特别强调“我—你”关系的“直接性”,也就是说,在我与你之间不掺杂任何具有意图和目的之类的中介。当代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相互尊重。其实,只有我和你赤诚相见(“相遇”),才能做到相互尊重。与此相反,“我—它”的范畴则是以“它”为我所图谋的手段,是“间接性”。布伯在这里所反复申述的,正是要告诫我们,人生的意义不在于以他人他物为手段(中介)的活动,而在于“我—你”之间的“直接性相遇”。“一切真实的生活乃是相遇”(All real living is meeting)[6]。布伯的这一思想观点虽发表于20世纪初,但对于半个世纪以来片面地陶醉于主体认识客体和征服客体的我国思想文化界来说,仍应有振聋发聩的现实意义。“我—它”就是把一切都看成无独立自主的物,我倒是想用“人—物”的公式来称呼;“我—你”就是把一切都看成和自己一样具有独立自主性的人,我想用“人—人”的公式来称呼。布伯的思想启发我们:人不要把他人他物只看成是物,而要用对待人一样的精神对待他人他物。
[1] Martin Buber,I and Thou,English Edition by Charles Scribner's 1958,p.4.
[2] Ibid.,p.4.
[3] Ibid.,pp.4,8,9.
[4] Ibid.,p.51.
[5] Ibid.,p.9.
[6] Ibid.,p.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