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约的内涵
签约即协约,指双方或多方因利害关系而互相协商达成的盟约。在现实生活中,与协议通用。协议是在组织或个人之间,经过洽谈、协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而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书。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愿后,需要以协议的形式将这种关系确定下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并经学校主管部门签证,即为签约。从毕业生一方而言,因该协议的签订意味着毕业生就业,因而也称为就业协议。
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深化,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也在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目前,一些用人单位或学校在就业协议书上已经附加上了有关劳动合同的内容,以保证毕业生的权益,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内容包括服务期、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协议终止的条件、违反协议的责任等。
签订就业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就业协议,是确认签约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必要程序,又是处理就业纠纷的主要依据,毕业生应正确认识和严肃对待就业协议书,慎重签订就业协议。
二、签约的程序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双向选择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就业协议书。在签订就业协议之前,毕业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就业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这关系到毕业生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毕业生必须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具体要求为:
(一)填写好由毕业生填写的内容。
(二)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签章,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字。
(三)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核签章。
(四)毕业生在签完上述程序后将就业协议书送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签章登记,并交学校就业部门留存一份就业协议。学校根据毕业生所签就业协议书的就业信息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报省级教育厅签发报到证并办理档案、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毕业生将另外三份就业协议书分别由本人、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六)双方协商的特殊条款内容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并由双方签章。
三、签约应注意的问题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要认真地了解和掌握国家和省、市的就业政策以及学校就业规定。
(二)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制定就业方案的主要依据,要求其手续必须完备。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要认真阅读协议书中的全部条款,特别是要清楚用人单位提出的附加条款。同时,还要学会运用条款和掌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步骤。特别要了解用人单位有无独立的用人权,以及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独立的用人权,除了用人单位签章外,还必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签章。否则,由于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或部门不认可,就不能纳入就业方案,所签协议书不能生效。
(三)毕业生要注意所约定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目前高校毕业生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由于地区不同、用人单位的各自情况不同,协议书中不可能规定得很全面、详细,许多内容要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但是,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进行约定的时候要注意:约定的条件是否合理;约定的条款毕业生本人能否承受(例如对于违约问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惩罚违约的毕业生,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使学生难以承受);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备注条款,必须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签章,否则当发生争议时,备注条款很难发生作用。
(四)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过程中实行其监督和管理职责,并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对毕业生就业流向实施必要的调控,所以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必须在有关政策和规定范围内进行。
(五)对于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应在附加协议中予以说明。如是否允许考研,工作合同期限,见习期和转正后的报酬,是否按国家规定为自己缴纳有关保险等。
(六)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一定要将协议书交学校审核,并由学校在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后方能纳入学校的就业方案。
(七)目前,有许多用人单位委托派遣服务中介公司招收员工,毕业生在与派遣服务中介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首先要弄清楚其资质及法人资格,避免陷入签约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