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名媛的各种友情(1 / 1)

王亦令在《忆陆小曼》一文中说:“凡是认识陆小曼的人,几乎异口同声称赞她宅心仁厚、待朋友热情、讲究义气。甚至有人做出这样的评论:男人中有梅兰芳,女人中有陆小曼,都是人缘极好,只要见过其面的人,无不被其真诚相待所感动。她绝不虚情假意敷衍他人,而是出于一片赤子之心。”

陆小曼与前夫王赓

该怎么介绍陆军中将王赓呢?他是陆小曼的前夫。丢了夫人,被日军抓了,莫须有的“间谍”帽子戴着,王赓的人生悲剧,似乎与陆小曼无关,又似乎全因陆小曼而起。

无锡人王赓,有一个非常高的起点,他在和陆小曼离婚之前,可谓春风得意。留学美国西点军校,与艾森豪威尔是同班同学。

1919年,巴黎和会,王赓担任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上校武官,兼外交部外文翻译。期间认识了呼吁中国权益的梁启超。就在这一年,王赓认识了北京的交际花陆小曼。

1920年的王赓晋升为陆军上校,前途不可限量,陆小曼的父亲把陆小曼嫁给王赓。郎才女貌,一文一武,在时人眼中,多么般配的一对儿。

可是,“第一帅、第一有才、第一有手段”的王赓,面对娇妻,不懂浪漫,也不解风情。1924年底,王赓任哈尔滨市警厅厅长。他担心妻子陆小曼寂寞,就把他托付给好友徐志摩照顾。这真是一个错误的决定,王赓作为一个将军,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但他无法预料接下来的剧情。

红杏要出墙,寂寞庭院锁不住。陆小曼和徐志摩,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等王赓回到北京,发现这一切时,他已经无法收复失地。枪杆子没有打过笔杆子,王赓选择退出。

1932年2月,王赓任税警团总团长,在上海奋力抵抗日军的进攻。2月27日,脱离战场的王赓在公共租界被日军抓获。王赓随身带的军用皮包中,有淞沪兵力部署和战线配置图。后王赓被日军放出,国民政府军事法庭因“擅离戒严地点”判处王赓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王赓擅离阵地,据说是想到公共租界看刚刚失去徐志摩的陆小曼。

身陷囹圄,意气消磨。1935年,王赓出狱后,一身疾病。人生不顺,仕途蹭蹬,出国疗疾归来,再也无颜在军队担任要职。抗战爆发后,他才重出江湖,为国效劳。

1942年3月11日,国民政府决定派遣一个军事代表团赴华盛顿,宋子文急招王赓参加军事代表团。不料,正当王赓鲲鹏展翅的时候,却云端跌落。军事代表团途经开罗,47岁的王赓病逝于开罗皇家医院。

从巴黎和会的声名鹊起,到开罗殒落的黯然结束。王赓的人生悲剧,令人扼腕叹息!

陆小曼与胡适

胡适很早就认识陆小曼。有一种传闻,说最初是胡适看上了陆小曼,但由于无法跟妻子江冬秀离婚,这才将陆小曼让给了徐志摩。这种说法大概属于戏说,于史无考。但是胡适与陆小曼的关系的确有些不一般,这却是事实。

1925年,陆小曼给胡适写过两封英文信,很能说明问题。第一封写于6月初,内容如下:“我最亲亲的朋友:这几天我很担心你。你真的不再来了吗?我希望不是,因为我知道我是不会依你的。我只希望你很快地来看我。别太认真,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吧。你为什么不写信给我呢?我还在等着呢!而且你也没有给我电话。我今天不出去了,也许会接到你的电话。明天再给你写信。媚娘。”

第二封信写于6月下旬:“我最亲亲的朋友:我终于还是破戒写信给你了!已经整整五天没有见到你了,两天没有音信了。……你怎么发烧了?难道你又不小心感冒了?今天体温多少?我真是焦急,真希望我能这就去看你。真可惜我不可能去看你。我真真很不开心。请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现在要换成我当先生,等你好了以后,我要好好地教训你,如果你再一次不听话,你就等着瞧!你这个淘气的人!我会处罚你,让你尝尝滋味。大爷!你现在做的,是不可工作,不可以用脑筋,也最好不要看小说,最重要的,是不可烦恼。哦,我现在多么希望能到你的身边,读些神话奇谭让你笑,让你大笑,忘掉这个邪恶的世界。你觉得如果我去看你的时候,她刚好在家会有问题吗?请让我知道!我不敢用中文写,因为我想用英文会比较安全。我的字还像男人写的吧?我想她看到这些又大又丑的字不会起疑心的。祝你飞快康复。你永远的玫瑰(Rose)媚娘(按:Rose的字母里的‘o’是画作心的形状。)又:请不可取笑我的破英文,我可是匆匆写的哦。”

陆小曼写给胡适的这些信,有很多可疑之处,比如:“你为什么不写信给我呢,我还在等着呢,而且你也还没给我电话。我今天不出去了,也许会接到你的电话。”比如:“我最亲亲的朋友:我终于还是破戒写信给你了!已经整整五天没见到你了,两天没有音讯了。”两封信开头的称呼都是“我最亲亲的朋友”,结尾署名一是“媚娘”,一是“你永远的玫瑰媚娘”。大凡有过感情经历的人一看就明白,陆小曼这两封信是写给热恋中的胡适的。信中一个活泼泼的情人形象跃然纸上。

胡适曾说:“陆小曼是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有文章记载:“北京外交部常常举行交际舞会,小曼是跳舞能手,假定这天舞池中没有她的倩影,几乎阖座为之不欢。中外男宾,固然为之倾倒,就是女宾,好像看了她也目眩神迷,欲与一言以为快。而她的举措得体,发言又温柔,仪态万方,无与伦比。”而胡适呢,又是风度翩翩的“大众情人”。这样的郎才女貌要说是发生点什么关系,似乎也是情理之中。

1931年11月19日,对于陆小曼来说,是一个让她心痛的“黑色的日子”。这一天她的夫君徐志摩乘坐的飞机在济南党家庄附近坠毁。外界都说是陆小曼害死了徐志摩。理由是陆小曼吸食鸦片,挥霍无度,徐志摩就是为急忙搭飞机赶到北京开课挣钱而出事的。徐志摩出事后,胡适第一时间赶来,帮着小曼处理后事。

《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里收有陆小曼给胡适的六封信,均为徐志摩去世(1931年)后所写。里面有这样的句子:

想我平生待人忠厚,为人虽不能说毫无过失,但从来不敢做害人之事,几年来心神之痛苦也只是默然忍受,盼的是下半世可以过一些清闲的岁月,谁知苍天竟打我这一个猛烈的霹雳,夫复何言?先生,我想不到会有这种事临到我的头上来的,我,我还说什么?上帝好像只给我知道世上有痛苦,从没有给我一些乐趣,可怜我十年来所受的刺激未免太残酷了。这一下我可真成了半死的人了。若能真叫我离开这可怕的世界,倒是菩萨的慈悲,可是回头看看我的白发老娘,还是没有勇气跟着志摩飞去云外。看起来我的罪尚未了清,我只得为着他再摇一摇头与世奋斗一下,现在只有死是件最容易的事了,我还是往满是荆棘的道去走吧。

我们虽近两年来意见有些相左,可你我之情岂能因细小的误会而有两样吗?你知道我的朋友也很少,知己更不必说,我生活上若不得安逸,我又何能静心地工作呢?这是最要紧的事。你岂能不管我?我怕你心肠不能如此之忍吧!

我同你两年来未曾有机会谈话,我这两年的环境可以说坏到极点,不知者还许说我的不是,我当初本想让你永久地不明了,我还有时恨你虽爱我而不能原谅我的苦衷,与外人一样的来责罚我,可是我现在不能再让你误会我下去了,等你来了可否让我细细地表一表?因为我以后在最寂寞的岁月愿有一二人,能稍微给我些精神上的安慰。

看到日渐憔悴的陆小曼,胡适心中充满了同情,一度也想给她一些帮助。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徐志摩遇难不久,陆小曼出人意料地被翁瑞午包养了。翁瑞午本是世家子弟,父亲历任桂林知府,以画鸣世,家有收藏,鼎彝书画,累箧盈橱。他时时以名画相赠,以博陆小曼欢心。另外,翁瑞午还有一身推拿绝技,常为陆小曼推拿,手到病除。又常教陆小曼吸食大烟,试之疾立愈。于是陆小曼就常和翁瑞午一榻横陈,隔灯并枕。尤让人气愤的是,陆小曼还和翁瑞午签订“不平等”条约:不许他抛弃发妻,不正式结婚。此举引起徐志摩生前一帮朋友的强烈不满。志摩已故,但不能让他在地下难堪。于是他们一起出面,公推胡适与陆小曼长谈一次。

当时,陆小曼与翁瑞午住在上海四明村徐志摩生前租下的房子里。胡适在那里坐了半天,最后才说:“翁瑞午有妻有子,又是个花花公子,你何苦这样呢?”陆小曼说:“只要他对我好,我不在乎名分,反正这么多年,我也没有名分。和志摩在一起,我有名分吗?他们徐家的婚丧嫁娶,我一概不能参加,你说我有什么名分?现在和翁瑞午在一起,不也还是这样?我陆小曼就是这个命。”

胡适看到陆小曼从嘴里喷出一股股烟,不无痛心地说:“那你就打算这辈子这样,和翁瑞午在大烟榻上过完此生?”陆小曼说:“那你大博士给我指一条路?我是个女人,我要吃饭。”胡适说:“只要你离开翁瑞午,与他断绝关系,你的一切我包了。”陆小曼没有说话,只是摇摇头,笑着说:“我的事,你包不了,你没法包。”胡适说:“你才29岁,你的一切才刚刚开始。”陆小曼根本不听胡适这些话。最后,胡适只得怅然离去。

半个月后,胡适在南京又给陆小曼写了一封信。信中提出三点:“1.希望你戒除嗜好。2.远离翁瑞午。3.速来南京,由我安排你新的生活。”

陆小曼根本不理,连信也不回。她继续与翁瑞午过着在大烟榻上吞云吐雾的日子。胡适见此,也只好任她去。1965年4月3日,陆小曼病逝于上海华东医院,终年63岁。一代佳人,终归尘土。

陆小曼与俞珊

今日谈起民国女子,大多数人言必称林徽因、陆小曼等人,多数人不知俞珊为何许人也。其实,俞珊当时的声名,远在林、陆等人之上。

论出身,她生于近代史上著名的俞氏家族,祖父俞明震是鲁迅的老师,祖母是曾国藩的孙女;论美貌,她不仅有双令人销魂的“金色眼睛”,而且身材丰满,皮肤白皙,性感不输于当时的知名电影明星;论表演,她是中国最早的话剧女明星,也是红极一时的京剧名票,梅兰芳在看了俞珊的《贵妃醉酒》后,亲口称赞:“俞小姐的表演细腻动人,我不如也!”论才艺,俞珊不仅唱、演俱佳,还擅长钢琴,英文水平也不错;论魅力,俞珊惊人的杀伤力足以改写半部现代文学史,徐志摩、梁实秋、沈从文、闻一多、田汉等众多风流才子都是她的狂热粉丝:徐志摩书房里挂着她的剧照和舞衣;走向生命倒计时的梁实秋,睡梦中还念叨着她的名字;因为她,正在苦恋张兆和的沈从文也曾动过心……

1.从南开女中走出的玉堂春

“程派儒伶”赵荣琛学徒时曾看过俞珊演出的《玉堂春》,据其《粉墨生涯六十年》描述:“这位学姐当时正值妙龄,高挑的身材,细嫩的皮肤,虽算不上特别的漂亮,却颇具风度。”

1923年秋,南开女中正式挂牌。最初,女中的学生并不多,只有初一、初二两个年级,每个年级招收一班学生,共有学生七十八人。

俞珊于1908年出生在日本东京,其三弟俞启威(即黄敬)于1913年生于北京。幼时,俞珊随家人住在南京的祖父俞明震家。民国初年,俞珊随父亲俞大纯在山东、北京、上海等地漂泊不定。据俞珊的妹妹俞瑾回忆,她出生后,家里还很阔绰。那时,俞宅在上海哈同路,父亲出入总坐小汽车,只消给霞飞汽车公司挂一个电话,轿车马上就会来。就在南开女中成立的第二年,俞珊随母亲俞洁君搬到天津居住,进入南开女中读书。而俞家的“三少爷”则入读南开中学,后又转入汇文中学读书。

演话剧在南开一直盛行。有趣的是,在招收女生之前,南开只有男学生上台表演,青年周恩来曾在南开新剧团扮演过十多个戏中的角色,其中绝大部分演的是女角色。从1909年到1914年间,到南开看戏的观众,按性别被隔日错开观看:每周对女性观众开放一次,对男性观众开放三次。自1915年起,不再将男女观众隔日错开,改以剧院中的走道将男女看席隔离。南开女中成立后,虽然也排练新剧,但男女不同台的情况一直维持到1928年,曹禺就曾在1928年反串过易卜生《人民公敌》中的女角色。

正是在南开读书期间,俞珊登上了话剧舞台,成为最早登上话剧舞台的第一代女剧员。容貌俏丽、多才多艺的俞珊很快成为天津的一颗“新星”:1925年3月11日的天津《益世报》上刊登消息,介绍天津妇女国民会议促成会三八妇女节纪念大会的新闻。这次纪念大会上,由于方舟、邓颖超等人演讲,而大会上唯一的文艺演出即为俞珊的钢琴独奏;1931年8月3日,在天津明星戏院举行的纪念国剧社成立一周年的演出中,俞珊出演《四郎探母》中的《坐宫》一折。当时,俞珊还有一个艺名叫俞璐。

天津国剧社的年轻票友俞珊曾拜王瑶卿为师,王瑶卿将自己的拿手好戏《贵妃醉酒》传给了俞珊,后来成为俞珊经常演出的一出拿手戏,俞珊还将此戏传给了张君秋。据何顺信在《忆君秋》中记录:“他的《贵妃醉酒》,就是跟一位叫俞珊的女士学的。她唱的是京剧老艺人‘老水仙花’的路子。”据《北洋画报》1932年第875期《俞珊命不该唱玉堂春》介绍,俞珊多次来津,但因身体不适,多次“回戏”,直到1932年的最后一天,俞珊在春和戏院为声援东北义勇军在天津义演《玉堂春》,轰动天津。

俞珊从南开女中毕业后,先在南京中大艺术系读书,后转入上海国立音乐学院。不久,黄敬也到了上海。在上海期间,姐弟俩均加入了上海著名的话剧实验团体——南国剧社。

2.长着“金色眼睛”的莎乐美

据幼年曾在徐志摩家长住的何灵琰回忆,徐志摩当时在上海的书房,不仅挂着俞珊饰演莎乐美的舞衣,还摆放着陆小曼小时候穿过的三寸金莲。墙上挂着一张俞珊的照片,“穿着舞衣,描眉画眼,一腿跪在地上,手中托了一个盘子,盘中一个人头,当时又想看又怕看,徐干爹说是什么《沙洛美》(莎乐美)的剧照。”

1929年,正在上海南国剧社演出《莎乐美》的田汉发现了芳龄20的在校女大学生俞珊。她不仅有双令人销魂的“金色眼睛”,而且有演剧天赋,旋即邀请俞珊加盟南国社。初到南国剧社的俞珊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据此时南国社从事编剧的吴似鸿(后与蒋光慈恋爱和结婚)在《怀念南国社导师田汉》中记述:“她是南京中大艺术系的女学生。会弹钢琴,会唱京戏,又会讲英语,性格开朗,身材丰满,脸相美丽。”

1929年,在南京演出《莎乐美》的俞珊在剧中半裸肩膀的演出,令人惊诧。而莎乐美亲吻血淋淋的头颅的那场戏,更成为各大媒体热议的话题。当时各大画报上纷纷刊登莎乐美对死者头颅一吻瞬间的剧照,让这个被田汉称作“我们的莎乐美”的俞珊一举成名天下知。

俞珊一炮走红,成了令无数文艺青年痴迷的话剧女明星,成了“新女性”的代言人,年轻人的偶像。当时北平的一家画报为俞珊的照片下配发了这样一段文字:“俞珊女士,她是一位肯定了人生而不追求梦境的现代女性。她表演《莎乐美》那样勇毅坚固的性格,她也表演过《卡门》那样的****,使大都会中的青年对她景仰与狂热。”

不仅大都会中的青年男女崇拜俞珊,连徐志摩也拜倒在俞珊的石榴裙下,即使对陆小曼也毫不遮掩。一次,徐志摩和几个追星族挤到后台看俞珊化妆,俞珊忽然喊道:“啊呀,真要命,我要小便!”不成想,徐志摩还真的找到了一只痰盂,一本正经地双手捧着痰盂,口中喊着“痰盂来哉!痰盂来哉!”一路小跑送到俞大小姐的面前,大献其殷勤。俞珊为了塑造好卡门的形象,常登门来向徐志摩请教。陆小曼终于“吃醋”了,说俞珊“肉感”,有一种诱人的危险力量,常常为此而和徐志摩发生争吵。

1930年前后,摩登以及各种性感的女性造型正在上海、天津等摩登城市里大肆流行,诗人也敏感地捕捉到了这种充满“莎乐美”情调的气息。叶灵凤把女性人体比喻为“一九三三型的新车”《流行性感冒》,穆时英把女性人体描述为“金属性的、流线感的”白金塑像《白金的女体塑像》。而在当时的南国社,除了俞珊,还有王莹、胡萍等后来红极一时的一些女演员。这些大胆前卫的女演员不仅与男演员一起同台排戏,还一同结伴外出旅行,成为当时令人侧目的新闻事件。南国社首度到杭州演出时即被当局禁演,理由是“南国社”带着年轻学生像戏子一样,到处乱跑。

“因为她的令堂不高兴她演那高等青年以为太肉感的莎乐美”,父亲俞大纯认为“戏子”有损名门淑女的清誉,以登报脱离父女关系相挟,俞珊被勒令留在南京。不妨设想,如果俞珊是一个寻常家庭的女孩,其在演艺上的成就和未来的声名,或许就是另外一种结局了。

陆小曼与张幼仪

张幼仪于1915年10月在浙江硖石与徐志摩结婚。到1922年3月,两人在德国柏林离婚,徐张二人走过的婚姻路,离七年还差七个月。婚姻生活里有所谓“七年之痒”,徐张二人的婚姻,也恰恰是中了七年之痒的符咒。

1931年,徐志摩因飞机失事去世,隔年头一号的《新月》杂志上,刊载了一系列纪念徐志摩的文章。其中胡适的一篇《追悼志摩》中,曾引徐志摩当年要求离婚的信:

“故转夜为日,转地狱为天堂,直指顾问事矣。……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更奇崛的,是刊登在1922年11月6日和8日的《新浙江》报纸上的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

这则通告,竟像是一篇辩论辞,它没有对徐张离婚这件事,进行任何正面说明,反而极力去论证反对离婚的父母之“异于寻常”,严厉指出家庭反对离婚的不合理性。实行离婚,得不到家庭的支持,徐志摩竟跑去大众媒体上,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妄图“笑解烦恼结”,天真到可笑。

这是典型才子式的不负责任。

当然,我们不怀疑,彼刻的徐志摩,确是用真心去寻找真爱。但这种以爱的名义,造成的伤害,往往是令人不能承受的。他拍拍屁股谋求幸福去了,可他身后的女人呢,以何种心情、何种面目对待未来人生?

所幸的是,张幼仪不是小脚,张幼仪读过书,张幼仪家里情况不错,更难得的是,张幼仪还有站起来的勇气。

徐志摩与张幼仪实行离婚,固然是因为当时他的感情之门,只向另外一个玲珑的女子敞开,再没空余地方容下张幼仪。但事实上,在徐张结婚之初,两家父母都对张幼仪表示满意的时候,徐志摩就嫌她土气(这恐怕是导致离婚的某种原因)。第一印象很重要,特别是像徐志摩那样唯美的西洋绅士,他所中意的美女,大致不出清丽雅致的范畴。

张幼仪到底土气不土气?

看她和徐志摩的合照,她带着大大的圆顶宽边遮阳帽,自有一种诚恳老实式的端庄,说土气有点过,她顶多只能算老气,但这大抵也是受生活环境影响所致,如果有机会,在时尚之都熏染几年,我想她也会变得时髦。可徐志摩等不到她蜕变。

两人结婚之时,张幼仪应男方要求,穿了红白混合的粉红色礼服,礼服有很多层丝裙,最外面一层粉红裙绣了几条龙,张幼仪还戴了中式头冠,有点不土不洋。

1920年,张幼仪去欧洲与徐志摩团聚,他们曾去巴黎的百货公司购物。徐志摩帮张幼仪挑了一些外国衣服,相比之下,张从家里带来的服装“全都不对劲了”。

衣食住行,“衣”字打头阵,张幼仪在装扮上的落伍,使得“洋气”的徐志摩颇不能接受了。

徐志摩曾邀请过一位“明小姐”,去他和张幼仪在剑桥的家中吃饭。这位明小姐头发剪得短短的,涂着暗红色的口红,穿着一套毛料海军裙装。可她偏偏有一双挤在两只中国绣花鞋里的小脚。这让张幼仪很震惊。事后徐问张对明小姐有什么意见,张答道:“小脚与西服不搭调。”徐随即尖叫:“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离婚!”

无论这一场景,是徐有意或无意为之,在徐的眼里,张幼仪永远是落伍的(虽然张是大脚)。小脚西服事件发生后,徐志摩便不辞而别,直到半年后出现在德国,徐张二人离婚。

张幼仪家底殷实,离婚后,她奋发图强,在银行里做到副总裁的位置,事业上已经算是很成功。于此工作之外,她开服装公司,出任总经理,涉足时尚业,最大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赚钱发展事业,但其内心深处,恐怕不是没憋着一股劲儿,当年的小脚西服事件对她的影响,延续良久。这里面大概是有一种可爱的倔强:说我土,我偏要引领时尚潮流。

张幼仪执掌的云裳服装公司,是中国第一家新式服装公司。独特的立体剪裁法,一改中式服装扁平的状貌,在上海滩风靡一时。服装店开张的时候,徐志摩和陆小曼曾前去祝贺,还拍了照片(当时我年纪尚小,观后不禁愕然:这正牌妻和前妻的关系,好像还不错啊。半晌才转过弯,志摩和幼仪离婚之时,痴恋的是林女士,小曼属于后来者,并不在情敌之列,故理应情同姐妹)。

与小曼成婚后,志摩的生活,苦乐参半。他同幼仪偶尔还有联系,她坚持照顾徐的父母,徐的母亲在她那里“各事都舒服,比在家里还好些”。不知道此时的徐志摩,会不会对这个自己曾经伤害过的、隐忍坚定的女子心怀愧疚?

小曼一直病,徐感到很闷,娶名女人回家的滋味,想必他已尝到一二。他在破客栈里困守着,无生活可言,后来搬去宋春舫家住才好些。这时候的徐志摩,会不会怀念这个诸事不让他操心的张幼仪?

张幼仪把自己的人生一分为二,“去德国前”和“去德国后”。

去德国前,她大概是什么都怕,怕离婚,怕做错事,怕得不到丈夫的爱,委曲求全,可每每受到伤害;去德国后,她遭遇了人生的最沉重的怆痛,与丈夫离婚,心爱的儿子死在他乡,人生最晦暗时光,如一张大网,铺天盖地笼罩着她,一切都跌至谷底。

伤痛让人清醒,就在这时候,她忽然明白,人生任何事情,原来都要依靠自己。别人的怜悯,搏不来美好的未来。离婚丧子之痛,让张幼仪一夜长大,羞怯少女,转身成为铿锵玫瑰,就算风雨琳琅,她无所畏惧,很快开创出真正属于自己的精彩。

张幼仪一生为人严谨,有人说她不计较,帮徐志摩照顾父母,帮徐志摩出全集,她都亲力亲为。其实,她又何尝不计较,一个不计较的女子,怎会在离婚后,独居多年?她只是自己同自己计较罢了。她意念中那种执拗的力量,强大到自己佩服自己,她的沉稳,使她永远会去扮演龟兔赛跑中,起跑较慢的角色。可凭借坚持不懈的毅力,她往往却能走到最后。

晚年张幼仪,对爱的定义,堪称经典。有人问她爱不爱徐志摩,她答道:“你晓得,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对这个问题很迷惑,因为每个人总告诉我,我为徐志摩做了这么多事,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家人叫作爱的话,那我大概是爱他的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这样的回答,厚积薄发,就像一个依靠勤奋取得好成绩的学生,远兜远转,嘴上谦逊着,可内心磅礴的自信,无意中,还是渗透出一种剽悍。

你最爱的人,伤你最深;能伤你最深的,才是你最爱的人。二者何为正解?也许,爱与伤害,从来都是相伴而生。

陆小曼与林徽因

即使到了晚年,张幼仪依然不能原谅林徽因,她认为徐志摩与她离婚,必定得到了林徽因的鼓励,因为,他是个“连看部电影都没法做决定”的人。看得出,她对林徽因的怨恨,远远大过对陆小曼。

在张幼仪心中,林徽因也许是个可恨的“小三”,而在陆小曼心中,林徽因却是那个“万恶的前女友”,在她和徐志摩好上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能感觉林徽因的阴影,浮现在她和徐志摩之间。

1922年3月,在金岳霖等朋友的见证下,徐志摩顺利地和刚生完孩子没几天的张幼仪离婚,他以为从此后便是自由天地,可以心无挂碍地去追求林徽因。不成想,这年10月,当他回到北京,却发现,早他一年回国的林徽因,和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的婚事,“已有成言”。

像是当头浇了盆冷水,徐志摩受到极大的打击,他试图再次靠近林徽因,却被警惕的梁思成以特别的方式告知,他,起码暂时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这种失落感延续了一年多,直到1924年4月,印度诗人泰戈尔访华时,徐志摩都没能从他的失意中挣扎出来,而且因为林徽因充任泰戈尔的翻译,他俩有了更多的接触的机会而更加难耐。有一张合影便是徐林二人分列泰戈尔的两边,吴咏的《天坛史话》中就有生动的描写:“林小姐人艳如花,和老诗人挟臂而行,加上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徐志摩,有如苍松竹梅的一幅三友图。”

美人如花隔云端,咫尺亦是天涯,5月下旬,徐志摩随泰戈尔去太原,林徽因在车站送行,当火车开动,看着她离开的徐志摩在车厢里给她写下这样一封信:“这两日我的头脑总是昏沉沉的,开着眼闭着眼却只见大前晚模糊的月色,照着我们不愿意的车辆,迟迟的向荒野里退缩。离别!怎么的能叫人相信?我想着了就要发疯。这么多的丝,谁能割得断?我的眼前又黑了……”

这封信他没能发出,被泰戈尔的秘书恩厚之抢走放进自己的皮包里。

洞悉徐志摩这番苦恋的泰戈尔也对他深为同情,为他写下这样一首诗:

天空的蔚蓝

爱上了大地的碧绿

他们之间的微风叹了声“哎”!

但这一切,都不能改变林徽因的心意,看似徐志摩已经无法挽回地陷入死局,但是中国不还有句老话叫作“置之死地而后生”吗?就在1924年5月8日,在泰戈尔的生日会上,徐志摩认识了陆小曼,只是那时,他还不能从人群中确认,出现在眼前的这个21岁的女人,将会成为下一个让他倾注更多热情的灵魂伴侣,之后很久一段时间,他的目光,依旧围绕着在舞台上扮演齐德拉公主的林徽因,而陆小曼,将这一切看在眼中。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泰戈尔离开中国之后,林徽因也和梁思成赴美留学,接着在某个深夜的墙角,徐志摩和陆小曼确定了爱情。作为有夫之妇,陆小曼陷入双重的苦恼中,一方面,她要防备着丈夫王赓发现,另外一方面,她感到了来自于林徽因(她日记里称为菲)的压力。

如今一说起陆小曼,都谓风华绝代,据说她“中外男宾,固然为之倾倒,就是中外女宾,好像看了陆小曼也目眩神迷,欲与一言以为快”。然而看陆小曼的日记,却在比她小一岁的林徽因面前各种自卑:“歆海讲得菲(林徽因)真有趣,他亦同他(指徐志摩)一般的痴,她果真有这样好么?一个女人能叫人在同时敬爱,那真是难极了,有一种人,生来极动人的,又美又活泼,人人看见了能爱的,可是很少能敬的。我的人的本性是最骄傲的,叫我生就一种小孩脾气,叫人爱而不敬,我真气极了。看看吧,我拼着我一生的幸福不要,我定要成个人才。”

陆小曼并不缺自信,她经常诧异自己为什么处处招人嫉妒,为什么那么多男人爱自己,或者爱看自己,弄得她好为难。但是,在林徽因那种让人“既爱且敬”的知性美面前,她的自信败下阵来,甚至于,当她遗憾与徐志摩相见恨晚时,亦有这样的感叹:“早四年他哪得会来爱我,不是我做梦么?我又哪儿有她那样的媚人啊?我从前不过是个乡下孩子罢了,哪儿就能动了他的心?”

看看,风华绝代的名媛陆小曼,在林徽因面前,居然自惭形秽地认为自己是个乡下孩子。究其原因,乃是与林徽因的留洋背景有关,1920年,16岁的林徽因被父亲带到英国,秋天,她考入圣玛丽学院,虽然只读了一年,就跟随父亲回国,但在当时的女孩子里可谓凤毛麟角。况且因为她天分极高,回国之后,她的举止投足间比别的出过洋的女生,更有西洋做派,且看她的每一张照片,都是那么的优雅洋气,远非其他女子能比。而现在,她又一次地出国了。

有这样一个劲敌在前,陆小曼的心情非常复杂,除了前面说的羡慕,她有时还恼恨于林徽因对于徐志摩的拒绝,“可惜这样一个纯白真实的爱,叫她生生的壁了回来,看得好不生气……他还说他不敢侵犯她,她是个神女,我简直不用谈这件事吧,我说起就发抖。”

陆小曼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前面说林徽因是“万恶的前女友”不算妥当,前女友固然可恨,更可恨的,是那个没有接受你男人,却又让你男人不能忘怀的女人。何况还有多事者对她说:“志摩爱徽因是从没有见过的,将来他也许不娶,因为他一定不再爱旁人,就是爱亦未必再有那样的情,那第二个人才倒霉呢。”陆小曼很难不把自己想象成那样一个受害者,她怀疑自己是个替代品:“在他心里寂寞失意的时候,正如打了败仗的兵,无所归宿,正碰着一个安慰的心,一时关关心亦好,将来她那边若一有希望,他不坐着飞艇去赶才怪呢!”

对于陆小曼的这番心理起伏,林徽因无从得知,可就算她在万里之外,陆小曼还是感到这位女神对她人生的影响,在羡慕嫉妒恨的作用下,若是有机会撕下女神的画皮,陆小曼确实很难不跃跃欲试的。

这个机会,就是林徽因为众人所熟知的“人生污点”,她给多位异性朋友群发电报事件。

陆小曼日记里对这件事讲得很模糊,这里先请出大家所熟悉的版本做个前情提要。陈巨来的《安持人物琐忆》中写道:

据志摩与之(陆小曼)结婚后告以云,他在美哈佛大学时,与适之为最好同学,比他晚二班中有一女同学即林长民之女,与之最知己,奈徐已从小即与张幼仪结婚了。回国后发觉张氏与其父有苟且不端行为,故毅然与之离婚了(后张幼仪即居徐父处,认为义父,申如且出资开上海女子银行,张为经理也),离张后即致电美国林女处,告以此事,微露求婚之意。

不久,林女突来一电,内容云:

独处国外生活苦闷,希望你能写一电对吾多多有以安慰,使吾略得温暖云云。

志摩得电后,大喜欲狂,即写了一长电,情意缠绵,以为可得美人青睐了。次日即亲至电报局发电,哪知收电报之人忽笑谓志摩云:“先生,吾今天已同时收到了发给这位黛微丝的电稿四份了,你已是第五个了呀!”志摩不怿云:“你不要胡说,这女士只有本人一个朋友呀。”这收发员遂立即出示其他四人电文示之。志摩一看,天啊,都是留美的四个老同学也(小曼说时只记得一人为张似旭,余三人已忘了)。

志摩气极了,即持了林之来电去询张似旭,你为何也去电的,当时张还以为志摩得了风闻,故意去冒他的,坚不承认。志摩乃出林电示之,张似旭大忿,亦出原电示之,一字未易也。于是二人同去其他三人处询问,都是初不认承,及出电互相同观,竟是一个稿子也,五人大怒,遂共同签名去一电大骂之,与之绝交了。

这段话错讹百出,徐志摩没有跟胡适同过学,林徽因也没有当过徐志摩的小师妹,至于张幼仪和徐志摩父亲的苟且行为更是无稽之谈,这些都不是本文所论重点,只说陈巨来所言,这些事都是徐志摩婚后告诉陆小曼的,那么,它为什么会出现在陆小曼婚前的日记里呢?

按陆小曼日记所载,她记得的也不只一个张似旭,起码还有个张歆海,而林徽因发来的,也不是“一字未易”的电报,而是完全不同的长信。

她说徐志摩和张歆海都收到了林徽因写来的信件,徐志摩忙去发电报,张歆海随后而至,不知道是徐志摩发电报时为追求效果调换了顺序,还是,在他和张歆海之前,更有早行人,难道是那位张似旭?不管怎样,这不是愉快的邂逅,而比这几位难兄难弟更加生气的,是陆小曼。

陆小曼可能先从徐志摩那里听到,后来又听张歆海说起,她说,“我气极了。”也许是气林徽因浪得虚名,也许是气她的男人被欺负了,反正她要伸张正义了,她伸张正义的方式就是,要将此事广而告之。“说说出来亦好让人知道她是怎样的人。”她把这件事告诉了凌叔华,凌叔华又告诉陈西滢,陈西滢又跑去问张歆海,张歆海非常生气,质问陆小曼,还要打她,不过,我严重怀疑,这个“打”,有一半是打情骂俏的意思。

张歆海之前爱慕过林徽因,此时正在追求陆小曼,他和徐志摩是好友,谈起恋爱来也同步骤。“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要放这几位身上,那可是个连续剧哦。

陆小曼仗着张歆海正恋着她,说了很多泄愤的话,比如“她那样拿你们玩儿,你们还想瞒人么?”张歆海丧气罢手,只是提出要和陆小曼交换林徽因的信件看——徐志摩的信,都在陆小曼那儿保存着。看完之后,张歆海叹息,徐志摩没有希望,陆小曼也认为,从那些信里看,林徽因对张歆海更加热情。所以,后来当张歆海成天坐在她家里眼泪汪汪地追求她时,陆小曼不客气地对他,上次你的爱的待遇比志摩好,这次可不行了。

她终于替志摩争了一口气,虽然,这时她还是王赓的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