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与翁瑞午的携手余生(1 / 1)

陆小曼说她对翁瑞午“只有感情,没有爱情”。就算是这样的感情,也是难能可贵的,并不该遭受他人的鄙薄。试想,一个无依无靠,被社会公众所遗弃,没有能力生存的女子,在那时,面对那么多的责难,那么多人的鄙弃,不为所动,甚至拒绝了胡适的援助,只因胡适的条件是要她断绝与翁的关系,便能负担她今后的所有。

这是我的男闺蜜

陆小曼的干女儿何灵琰无不感慨地说:“现在想想这个人也算多情,他对干娘真是刻意经心,无微不至。徐干爹去世后,他更是照应她,供养她。后来干娘烟瘾越来越大,人更憔悴枯槁,而翁干爹又是有妻有子的人,她给他的负担重,而他却能牺牲一切,至死不渝。细想若无翁瑞午,干娘一个人根本无法活下去。”

一个已婚女人的闺中密友是男人,不要说在当时,就是现在,似乎也行不通。但陆小曼有这样一个闺中密友,他就是翁瑞午。这是20世纪的传奇,20世纪的浪漫,20世纪人们的纯情。

陆小曼也曾说:我跟他(翁)只有感情,并无爱情。这也是老实话,小曼一生只爱过一个人,那就是志摩,志摩是她灵魂中的爱人。

翁瑞午,江苏常州人,清代光绪皇帝的老师翁同龢之孙。其父翁印若历任桂林知府,以画鸣世,家中书画古董累筐盈橱。他会唱京戏,能画,懂得鉴赏古玩,又做房地产生意,是一个文化掮客,被胡适称为“自负风雅的俗子。”他家在杭州拥有一座茶山,在上海拥有房产,他自己还拥有父亲留下来的数不清的字画古玩,可谓家财万贯。他是有名的阔少,不需要固定的工作,可以凭着自己的兴趣选择工作和休闲。他喜欢戏曲、绘画,还有许多娱乐爱好,上海的娱乐场所是他经常光顾的地方。赌场、戏院、酒店、夜总会出出进进。因为闲来无事,喜欢去戏院看戏,捧戏子,时间长了也会唱戏,是铁杆票友。同时也喜欢去舞场跳舞,喜欢交朋友,出手大方,颇有人缘。他人聪明、自然、风趣,很招人喜欢。他还抽鸦片,追女人,是上海十里洋场的花花公子,风流倜傥、蕴籍潇洒。如果说北京交际场合多的是绅士官僚的话,上海交际场合多的就是这一类洋场阔少,靠吃祖上产业过他们有品位又自由自在的生活。

他懂得女性,既会迎奉、拍马、讨好,也知冷知热,体贴周到。他家中有妻有子,还断不了与戏子厮混,曾与一女学生生下一个私生女,他死后由陆小曼抚养。对于女人,他并不看重,就像衣服,旧了就扔。但对陆小曼却情有独钟,有意迎奉,多方讨好,不惜血本。对陆小曼,他是情真意切,深情厚谊,颇为看重,引为知己,一生不离不弃。知道他是一个风趣、懂得讨好女人的男人,他能说会道,轻松幽默。也可看出,他对小曼是真好,绝非始乱终弃,更没有轻浮之意。事实上,就是真正的浪子,对于他真喜欢的女人,也会恩重如山。

后来与陆小曼相从过密的王亦令回忆说:翁之为人健谈而善于信口开河,其言亦庄亦谐、有真有假,陆常当作笑话来听。例如他曾当着陆的面,对我说:“侬晓得哦?小曼可以称为海陆空大元帅。因为:王赓是陆军,阿拉是海军少将,徐志摩是飞机上跌下来的,搭着一个‘空’字。”说罢哈哈大笑,陆也听之任之。这个人显然能给人带来快乐,让人忘掉忧愁,使生活轻松活泼,让日子容易打发。他们在思想、观念、感情、趣味、生活习惯上有太多的一致,在一起更加默契、愉快。按理说有这样的知己是人生一大快事,遗憾的是他给小曼带来许多坏习惯,因而害了她。

张幼仪在《小脚与西服》中回忆说:“有一天,我接到老太太打来的电话,她跟我说:‘我再也受不了啦,我一定要告诉你陆小曼的事情,我再也没办法忍受和这女人住在同一间屋子里了。家里来了个姓翁的男人,陆小曼是通过她在戏院的朋友认识他的,他现在是她的男朋友喔,而且已经住在这儿了。冰箱里本来有块火腿,我叫佣人热了给老爷和我当晚饭的菜。第二天陆小曼打开冰箱一看,想知道她的火腿哪儿去了,我告诉她是老爷和我吃了,她就转过头来尖声怪叫,数落我说:你怎么做这种事?那块火腿是特意留给翁先生的。’老太太继续说:‘我真搞不懂这件事,徐志摩好像不在意翁先生在这里。他从北平教了那么多个钟头书回来是这样累,喉咙都痛死了。我就告诉佣人替他准备一些参药,因为柜子里有些上好的人参,可是佣人回来说我们不能碰屋子里的人参,因为那人参是留给翁先生吃的!这是谁的地盘啊?老太太喊道。”是公婆的,是媳妇的,还是那个男朋友翁先生的?徐志摩一点都不在乎这件事,他说,只要陆小曼和翁先生是一起躺在烟塌上吸他们的鸦片,就不会出什么坏事。徐志摩讲:他们是互相为伴。可是昨天晚上他回家以后,爬上烟塌另一头和陆小曼躺在一起,陆小曼跟翁先生一定一整个晚上都在抽鸦片烟,因为我今天早上,我发现他们三人全都倦在烟塌上:翁先生和陆小曼躺得横七竖八,徐志摩卧在陆小曼另一边,地方小得差点摔到塌下面。“这个家‘已经毁了,老太太说,’我再也不要住这里了,老爷和我想搬去和你住。”从这些叙说,我们知道了陆小曼与翁瑞午的关系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他们互相为伴,互为需要。

两个人初次相识

他们认识了,兴趣相投,交往密切,一起听戏、唱戏,一起跳舞娱乐。他们在陆小曼婚后从硖石到了上海后的一次演出中,通过共同的朋友江小鹣的介绍认识。因为演戏后过度疲劳,陆小曼生病了,翁瑞午主动向她提供推拿服务,因为他曾经是著名推拿医生王松山的学生。陆小曼有多种疾病,一天有小半天不舒服,甚至有时会晕厥过去,但是只要翁瑞午一按摩,手到病除,从此依赖上翁瑞午。徐志摩在1925年农历八月二十七的日记中曾告诫和劝小曼:受朋友怜惜与照顾也得有个限度,否则就有界限不分明的危险。但陆小曼的身体需要翁瑞午的照拂,似乎没有人能够替代翁瑞午,也没有人能让陆小曼这样感觉舒服、愉快,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把这个朋友赶走?她依赖翁瑞午,虽然她爱的是徐志摩,可依赖有时是要命的习惯。后来翁常年住在她家,也许是有些过分,但这样更方便小曼的生活,这也可看出小曼的任性和放纵。

翁瑞午是抽鸦片的,陆小曼身体常年不舒服,他就劝她抽几口,以减轻病痛。果然见效,于是一发不可收,依赖上鸦片。这可就是近墨者黑了,翁瑞午对陆小曼即使有千般恩,可在抽鸦片这一件事上却是耽误了陆小曼一生,害了陆小曼与徐志摩的家庭生活,也给自己增加了不少的经济负担。陆小曼曾向王映霞解释过自己抽鸦片的缘由,她说:“我是多愁善病的人,患有心脏病和严重的神经衰弱,一天总有小半天或大半天不舒服,不是这里痛,就是那里痒,有时竟会昏迷过去,不省人事。……喝人参汤,没有用,吃补品,没有用。瑞午劝我吸几口鸦片烟,说来真神奇,吸上几口就精神抖擞,百病全消。”此后他们俩天天在一起抽鸦片,风雨无阻。翁天天来小曼家报到,最后干脆住在小曼家,成为陆小曼的闺中密友。

陆小曼在上流社会的名声,从她的演戏上可以看出几分。职业演员演戏是贱业,票友演几出戏,再是以赈灾为名,那又是最风雅不过的。遇上这种场合,策划者常亲自登门,请小曼出来捧场。首次演出是在恩派亚大戏院,小曼先演昆曲《思凡》,后与江小鹣、李小虞合演《汾河湾》为压轴,一时间名声大噪。此后凡有此类演出,总少不了小曼的参与。以至上海上流社会中,不分男女,闻小曼之名,咸欲一睹颜色为荣。小曼一到上海,就结识了江小鹣、翁瑞午一班朋友。江、翁都是世家子弟,广有钱财,又爱好艺术,与志摩夫妇交情甚笃。……江小鹣曾留学法国,主办天马剧艺会,相当于艺术沙龙,一切开支都由江负担。1927年12月6日和7日,天马剧艺会在夏令配克电影院组织了两场票友演出,陆小曼、江小鹣、翁瑞午、徐志摩都参加了。两天的演出,陆小曼都是主角,而且演的都是压轴戏,好不风光。

正是在这次演出之后,无聊的《福尔摩斯小报》制造绯闻,对陆小曼大肆攻讦,也污损了徐志摩的名节。12月17日,《福尔摩斯小报》刊出一篇署名“屁哲”的下流文章,标题为《伍大姐按摩得腻友》。全文是:“诗哲余心麻,和交际明星伍大姐的结合,人家都说他们一对新人物,两件旧家生。原来心麻未娶大姐以前,早有一位夫人,是弓叔衡的妹子,后来心麻到法国,就把她休弃。心麻的老子,却于心不忍,留那媳妇在家里,自己享用。心麻法国回来,便在交际场中,认识了伍大姐,伍大姐果然生得又娇小,又曼妙,出落得大人一般。不过她遇见心麻以前,早已和一位雄赳赳的军官,一度结合过了。所以当一对新人物定情之夕,彼此难免生旧家伙之叹。……因此大姐不得不舍诸他求,始初遇见一位叫作大鹏的,小试之下,也未能十分当意,芳心中未免忧郁万分,整日间多愁多病的,睡在寓里纳闷,心麻劝她,她只不理会。后来有人介绍一位按摩家,叫作洪祥甲的,替她按摩。祥甲吩咐大姐躺在沙发上,大姐只穿一身蝉翼轻纱的衫裤,乳峰高耸,小腹微隆,姿态十分动人,祥甲揎袖臂,徐徐地替大姐按摩,一摩而血脉和,再摩而精神爽,三摩则百节百骨奇痒难搔。那时大姐觉得从未有这般舒适,不禁星眼微闭,妙姿渐热,祥甲那里肯舍,推心置腹,渐渐及于至善之地,放出平生绝技来,……大姐非祥甲在傍吹笛不欢,久而久之,大姐也能吹笛,吹笛而外,并进而为歌剧,居然有声于时。一时泸上举行海狗大会串,大姐登台献计,配角便是她名义上丈夫余心麻,和两位腻友:汪大棚、洪祥甲。时台下有一位看客,叫做乃翁的,送他们一首歪诗道:诗哲当台坐,星光三处分,暂抛金屋爱,来演玉堂春。”这样下流的文章,别说攻讦志摩这样的文人书生,不管攻讦谁都是恶毒之极。不用猜,谁都知道余心麻是徐志摩,伍大姐是陆小曼,汪大棚是江小鹣,洪祥甲是翁瑞午,而这里主要攻击的是陆小曼。这样的下流文章志摩看了很气愤,也很苦恼,谁遇到这种事都会烦恼,更何况是理想化的诗人?虽然因文章太下流,租界巡捕房已经以攸关风化为名予以检举,由临时法院处罚示儆。但徐志摩、陆小曼、江小鹣、翁瑞午觉得这处罚太轻,便又向法庭提起刑事诉讼,但随后却因已处理过而不了了之。这件事后,徐志摩的心情一直不好,感叹颇多,既气愤社会上无聊的人们,上海的乌烟瘴气,又不满小曼一年来的生活方式,也气自己竟然没有做一首诗,而且连诗意的影子都没有。

佳人的变本加厉

这件事之后陆小曼本应该注意和检点自己的生活和行为,有意识地疏远翁瑞午,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但她好像无动于衷,满不在乎。她与翁瑞午不仅没有疏远,反而来往更加密切。还是一味地共躺一塌吞吐烟霞。徐志摩过后不久似乎也暂时把小报带来的不快抛在脑后,继续过去的生活,他似乎也没有为此要求陆小曼改变她的生活。徐志摩到底是怎样看待小曼与瑞午的关系的?陈定山《春申旧闻》中说:“志摩有一套哲学,是说,男女间的情与爱是有区别的,丈夫绝对不能禁止妻子交朋友,何况鸦片烟塌,看似接近,只能谈情,不能**。所以男女之间,最规矩、最清白的是烟塌,最暧昧、最名声嘈杂的是打牌。”徐志摩的前两句话绝对没错,正因为此才是徐志摩,他不是旧式的男人,他具有西洋的绅士风度。但他所指的交友应该是指友谊,而且重在精神和事业。小曼与翁瑞午的关系虽然清白,可为了让自己舒服,让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每天陪着自己,或许也有些微的自私。

1931年,胡适等朋友为了怕徐志摩在上海被毁掉,执意要他到北京做事。徐志摩早已烦透了上海的生活,正想找一条路来走。1931年,徐志摩到北京执教,长时间不在家。这时,陆小曼大多时候由翁瑞午陪伴,徐志摩的家几乎就成了陆小曼和翁瑞午的家。何灵琰回忆说,在陆家翁瑞午每天来报到,她对翁干爹认识的更清楚,而对徐干爹却印象不深。徐志摩在这个家就像是不重要的客人,即使回了家也是很安静的样子,倒真像个外人。徐志摩的母亲告诉张幼仪:“翁先生住在这里(徐志摩家)。”并且质问:“这家到底是谁的?”徐志摩当然知道这个现实,但他爱陆小曼不过,一切迁就她,似乎也承认这种现实。现存最后一封致陆小曼的信一开头就说:“今天是九月十九;你二十八年前出世的日子。我不在家中……今天洵美等来否?也许他们不知道,还是每天似的,只有瑞午一人陪着你吞吐烟霞。”

徐志摩到北京后,希望把家安在北京,多次写信请求陆小曼与他一起北上,但陆小曼坚决不肯。她不愿意北上的原因是她已经习惯了上海的生活,离不开她的朋友们。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她离不开鸦片和翁瑞午的推拿。翁瑞午既为她施其推拿妙技,又导引她吸阿芙蓉。凡徐志摩所供奉者,翁瑞午固供无遗,既徐志摩不能及者,翁瑞午亦能悉力以赴。因此徐志摩多次催促,她都以各种借口推辞,一年之久还是没有一个定论。陆小曼不愿意离开上海,实在是习惯了上海的生活,这里的生活正是她要的生活,这并没有错。可一个家庭,最终还是需要协商,有一方牺牲,历来总是女人牺牲,小曼显然不愿意牺牲自己,也不愿意轻易投降,因此家庭矛盾开始上升。去不去北京成为他们夫妻矛盾的焦点。

徐志摩当然很生气,陆小曼大事、小事不听他的,这么多年他就这样迁就过来了。来不来北京,可不是能迁就的事,她不来就意味着她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不在意与他的婚姻,表明没有他,她也完全可以生活得很好,这已经触及到婚姻的实质——要还是不要这个婚姻。1931年3月19日,气愤的徐志摩在信中说:“你来信总似不肯舍去南方。……你的困难,由我看来,决不在尊长方面,而完全是积习方面。积重难返,恋土情重是真的。(说起报载法界已开始搜烟,那不是玩!万一闹出笑话来,如何是好?这真是仔细打点的时机了。)”徐志摩虽然对陆小曼抽鸦片一事无可奈何,但他始终痛恨鸦片,为此痛苦不堪。在同一封信中他说:“我对你的爱,只有你自己知道,前三年你初沾上习的时候,我心里不知有几百个早晚,像有蟹在横爬,不提多么难受。但因你身体太坏,竟连话都不能说。我又是好面子,要做西式绅士的。所以至多只是短时间绷长着一个脸,一切都郁在心里。”可陆小曼并不能体会徐志摩的这份爱与苦,她更多的时候想到的还是自己,并不觉得自己抽鸦片有什么错。鸦片消磨了她的意志,鸦片像魔鬼一样侵吞了她的心智。除了放弃自我,她已经没有了事业心,甚至失去了明辨好坏的理智。沉醉在鸦片烟的享受中,就像与魔鬼打交道,已经没有了正常人的心态。鸦片害了陆小曼,也是翁瑞午害了陆小曼。陆小曼的才华和聪明全让鸦片害了,本来二十八岁正是一个女人成熟的年龄,可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业,可陆小曼却在鸦片烟的升腾中虚度终日,谁看了都可惜。过去爱惜她的胡适等老大哥这时只能对她摇头。正因为此,在历史的记载和人们的传说中,陆小曼是名媛中的反面典型,当然这样的女人还很多,只不过她的名气最大罢了。

徐志摩去世后,陆小曼哀痛很深,也有许多朋友劝她为了名誉逐了翁瑞午,戒了鸦片,重新做人。但她并没有听从这些人的劝告,一来她确实离不开这种已经习惯了的生活,二来只有翁瑞午每天守在她的身边,她需要这样一个人,特别是徐志摩不在人世之后,有些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别人可以为了名誉劝告,可是谁能每天守着她,关心她呢?日子需要一天天过,更何况日子还长着呢,她才二十八岁啊。徐志摩去世后,在社会上,她除了自己的个别朋友,已经没有地位,不再有人关注她。失去关注的名媛,逐渐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这就是陆小曼以后的生活。新中国成立后,女作家赵清阁和赵家壁曾将她约出来,劝她离开翁瑞午,这是他们俩的一片好意,认为新社会决不能接受翁瑞午这样的人,怕陆小曼跟上他受连累,但陆小曼不这样认为,她还是从容地过她与翁瑞午的日子,坚决不离开翁瑞午。这倒也是小曼的人品,她不会在不需要朋友的时候就抛弃朋友,她向来是一个讲义气的人,更何况对翁瑞午,他对她有恩,她不能忘恩负义。

两人的相濡以沫

陆小曼与翁瑞午的关系也不像赵清阁想象的那么容易,他们多少年荣辱与共、相濡以沫,是有深厚感情的。当何灵琰在国外生活了多年以后,到老年时重新看待陆小曼与翁瑞午的关系,她无不感慨地说:“现在想想这个人也算多情,他对干娘真是刻意经心,无微不至。徐干爹去世后,他更是照应她,供养她。后来干娘烟瘾越来越大,人更憔悴枯槁,而翁干爹又是有妻有子的人,她给他的负担重,而他却能牺牲一切,至死不渝。细想若无翁瑞午,干娘一个人根本无法活下去。”十几二十年来,他们早已融为一体,不是夫妻胜似夫妻,习惯成自然,谁也离不开谁。到了老年,互相担当是最自然的事,为了区区小利,让他们分开,这又是世人对情感的浅薄了。到了新社会,他们这种寄生而另类的男女不被人理解,没有朋友,他们互为需要,相依为命,这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所有感情并不只有爱一种,而爱也并非只有一种。

翁瑞午对陆小曼始终如一,一以贯之,这不是爱又能是什么呢?没有婚约,能这样厮守的,世间又有几多?虽然他传授给陆小曼抽鸦片的不健康生活,但最初也是为她好,为了解除她的病痛,当然这是欠考虑的方式,但那时他们也没有想到后来会没钱了。他们确实很相投,是真正的一类人。为了供养小曼,他将自己的所有收藏变卖不遗。1960年前后三年,物质奇缺,为了一包烟,一块肉,翁瑞午不惜冒着酷暑、顶着严寒排长队去设法弄到。他有一香港亲戚,时有副食品惠寄,翁瑞午也只取十分之一,余者都送给小曼。陆小曼发病,他端汤奉药,不离左右,直至1961年故世。1961年,翁瑞午临死前两天,约赵清阁和赵家壁见面说道:“今后拜托两位多多关照小曼,我在九泉之下也会感激不尽的。”这片心意再说明问题不过,他爱她,对她有责任感,他能这样待小曼,这样情深意浓,不也很感人吗,他倒不是一个轻薄负义的男人。

陆小曼对翁瑞午的评价也是中肯的,陆小曼对晚年的忘年交好友王亦令说:“(志摩去世后)翁医治更频,他又作为好友劝慰,在她家久住不归,年长月久,逐委身焉。……”但陆小曼自动向他约法三章,不许翁抛弃发妻,她也不愿和翁瑞午名正言顺结婚,宁愿永远保持这种不明不白的关系,因为一则她始终不能忘情徐志摩,二则翁之发妻是老式女子,离异后必无出路。在这一点上其实也可见出陆小曼的忠厚之处。陆口口声声说,跟翁并无爱情,只有感情。这话也许是真的。然而即使对待感情,她也是认真而坚强的,决不三心二意。当时许多朋友不赞成她与翁的这种关系,任凭怎样劝说,她都不为所动,甚至胡适之作为朋友提出,如果她不终止与翁的关系,就要与她绝交;结果她真的听任胡适之不再往来。这就是他们关系的实质。当然她对翁更多的还是依赖。

寡妇也得交朋友

翁瑞午,陆小曼生活中的重要人物,不见容于社会与朋友。陆小曼的名誉全因他受到玷污,可陆小曼却从不这样认为。不管是徐志摩生前的劝说,还是徐志摩死后胡适的最后通牒,还是赵家壁和赵清阁临近解放时的好心相劝,陆小曼从不搭理,说着任其说,她可以众叛亲离,就是不离开翁瑞午。

陆小曼生活中出现的3个男人中,陆小曼与翁瑞午生活最长,从1928年到1961年,共33年。33年,不离不弃,也是一份情缘。不是丈夫胜似丈夫。没有爱情,也有感情。感情有时或许比爱情还重要,还长久,就像没有鲜花可以生活,没有空气,片刻不能存活。

人的感情就是这样奇怪,王赓可谓正人君子,社会栋梁,可陆小曼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爱情可谓动天地泣鬼神,可生活中冲突频频,几乎濒临破裂。翁瑞午,陆小曼说她对他只有感情没有爱情,可他们却相处和睦,长达33年,至死恩爱。所以最说不透的就是感情。别说他人,恐怕连当事人自己都说不清楚。但一个人离不开一个人总该有理由吧?!

陆小曼生前是因为按摩和鸦片离不开翁,鸦片不可以自己一个人抽吗?按摩不可以找一个按摩医生吗?陆小曼的表妹吴锦不是长年住在陆小曼家,依小曼生活,照顾小曼的病体,她不能代劳吗?不能!看来翁瑞午的作用不是表面的这些,没有这么简单。她和他更像是知己:一起唱戏;共同游玩;偶然合作一幅画;送她喜欢的画作,投其所好;给她按摩,分文不取;点烟送茶,心甘情愿;听她诉苦,多有理解;关心照顾,体贴入微;提供金钱,不遗余力;半生相伴,不离不弃。一个男人33年如一日地对待一个女人,这应该叫什么?徐志摩当初夺王赓之爱,不就是因为他爱陆小曼么!现在翁瑞午用另一种方式夺徐志摩的爱,是不是也是因为爱?徐志摩可以夺王赓的爱,翁瑞午为什么不能夺徐志摩的爱,不是说爱是自私的吗?爱的官司是最难打的。谁能说他不爱陆小曼,不爱她,为什么要倾其所有供养她?共同的爱好,共同的人生观,共同的生活方式,谁更接近陆小曼,是徐志摩还是翁瑞午。假如徐志摩不死,或许她能离开徐志摩,最后还是离不开翁瑞午,谁知道呢?

徐志摩死了,这样尴尬的事当然不会发生。胡适要她离开翁瑞午,这或许是当初说情的条件,但她并没有离开翁瑞午。她为什么要听胡适的话呢?胡适能给她翁给她的体贴和供养吗?胡适说如果她与翁不断绝关系,他就和她断绝关系,她说那就自便吧!总之,这个世界上,她可以离开任何人,唯独离不开翁瑞午。别人不就是为了名节吗?她不在乎名节,她在乎有人照顾她,关心她,心甘情愿地服侍她。她在乎有一个说话的人,爱她的人,体贴的人,这比名节重要。

胡适认为,老爷子已经每月给她300元了,她就应该为了志摩的名誉听大家的话离开翁瑞午,既拿了钱,又不听话,这叫什么事?300元,那个时候够一家大小十口人吃喝,这笔钱一个人花足够,靠这笔钱,她完全可以独立,离开翁瑞午。但陆小曼始终没有答应这个条件。她再一次既要享受旧式女人的权利,又要享受现代女人的自由。

她真要独立,并不是不可能,她完全可以搬到一个适当的房间里,独自一人,读书、画画,成名成家,既可保持徐志摩的名誉,也可保持她作为诗人妻子的名节。但她不愿意,她喜欢热闹、温暖和亲朋好友在一起的感觉。

徐志摩死后,她的日常生活可说一点都没有变,只是少了一个人而已。为了向老爷子要钱,她曾写信给胡适说她要戒鸦片,她要搬家,但她还是住在每月100多元的大房间中。

徐志摩走了,她更离不开翁瑞午了,她需要一个男人,为什么她不可以有一个男人?她才29岁。何况她依赖惯了翁,她需要他陪伴她,需要他给她点烟,需要她陪她说话,需要有男人的感觉。她是男人追捧惯了的那种女人,怎能离开男人?翁瑞午就是她的男人,她的情人,那又怎么样?她只要关起门来做她的皇后,别人又能把她怎么样?

陆小曼曾向晚年与她来往密切的王亦令说,她与翁瑞午最初绝无苟且瓜葛,后来徐志摩坠机死,她伤心至极,身体大坏,尽管确有许多追求者,也有许多人劝她改嫁,她都不愿,就因她深爱徐志摩。但是由于旧病更甚,翁医治更频,他又作为老友劝慰,在她家久住不归,年长月久,逐委身焉。与陆小曼来往较多的另一个老朋友陈巨来说:“徐志摩死后,陆小曼家中除翁瑞午外,常客只余及大雨夫妇及瘦铁与赵家壁、陈小蝶数人耳。当时每夕翁瑞午必至深夜始回家中,抗战后他为造船所所长,我为杨虎秘书,均有特别通行证者,只我们两人谈至夜十二时后亦不妨。一日,时过两点了,余催瑞午同走,他云:汽车略有损坏,一人在二楼烟榻上权睡一宵吧,自此逐常常如此,小曼自上三楼,任他独宿矣。及那月底,徐申如送来三百元附了一条云:知翁君已与你同居,下月停止了云云。后始知徐老以钱买通弄口看门者,将翁一举一动,都向之做回报的。当时翁大怒,毫不客气,搬上三楼,但另设一榻而睡者,自此以后小曼生活,由其负担矣。 ”

上海中国画院保存着陆小曼刚进馆时写的一份“自传”,里面说:“我廿九岁时志摩飞机遇害,我就一直生病。到一九三八年卅五岁时与翁瑞午同居。翁瑞午在一九五五年犯了错误,生严重的肺病,一直到现在还是要吐血,医药费是很多的,还多了一个小孩子的开支。我又时常多病,所以我们的经济一直困难。翁瑞午虽有女儿给他一点钱,也不是经常的。我在一九五六年之前一直没有出去做过事情,在家看书,也不出门,自从进了文史馆。”看来她与翁瑞午1938年公开同居是毫无疑问了,为了老爷子的那300元也算颇费心机。

才女最终化为尘土

陆小曼虽然为了翁瑞午顾不了社会舆论,但她也并非全不顾社会舆论,比如绝不再嫁,还是为了志摩未亡人的名誉。一个名媛不能没有社会地位,否则她将失去名媛的身份,名媛最讲究的就是出身和身份。她虽然与翁瑞午同居,但却不结婚。据王亦令说:“陆小曼自动向他(翁)约法三章,不许翁抛弃发妻,她也不愿和翁瑞午名正言顺结婚,宁愿永远保持这种不明不白的关系,因为一则她始终不能忘情徐志摩,二则翁之发妻是老式女子,离异后必无出路。陆小曼确实是一个讲义气的女子。”

陆小曼的卧室里常年挂着徐志摩的遗像,每天为他上鲜花,翁瑞午也能接受。而翁瑞午在后期与一个女学生生了一个私生女,陆小曼似也能包容。他们虽然一起生活了30多年,似乎还各有各的自由,他们的生活中有这样的空间也属难能可贵。

颇令人费解的是,新中国成立后的1956年,陆小曼能在《自传》中承认她与翁瑞午的同居关系,是因为单位需要她如实汇报她的私生活,还是为了得到单位的工资,真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在那样一个一统思想的局势下,公开他们的关系后还能继续同居,当局允许吗?没有人干涉吗?在那样一个只有清一色的夫妻关系的社会中,她们能共同生活也是一种奇迹。即使这样,陆小曼也没有抛弃翁瑞午,可见陆小曼的意气和勇气。

有意思的是,还是有好心者去管了,那就是朋友赵家壁和赵清阁。他们是出于好意,既是为了她的名誉,也是为了她的前途。因为他们认为翁瑞午这种人恐怕难以被新社会谅解和接受,怕陆小曼跟上他受连累。事实上,1955年翁瑞午就犯了错误,但陆小曼也并没有受到什么连累,也从没想过与他分手。好心者,也是好事者赵清阁和赵家壁把陆小曼约到赵清阁家,开始诚恳地劝她。赵清阁说:“赵家壁更是开门见山劝小曼和‘好友’断绝交往,澄清外间的流言。否则就和他结婚。小曼不以为然,立刻反驳家壁,说到:‘志摩死了我守寡,寡妇就不能交朋友吗?志摩生前他就住在同楼里,如今他会搬出去吗?况且十几年来他很关心、照顾我,我怎么可以如今又对他不仁不义?外间的流言,我久已充耳不闻了,反正我们只是友谊关系,别人怎么看,随它去。我问心无愧。’她言下确是坦**豁达,并表现出一种忍辱负重的固执。”也许陆小曼倒要责问他们:她与翁瑞午在一起有什么不对?不就是像一般夫妻一样过日子吗,他们已经相依为命20多年了,难道到老年还要把他们拆开不成?他为了供养她卖光了所有的字画和古董,这么多年来,他承担着她庞大的家庭开支,他关心、爱护、体贴她,他就是她的男人,为什么别人非要把他们分开不可?或为什么非要他们结婚不可,当时的人无法理解陆小曼,陆小曼也无法理解别人,她有她的活法,可在当时,保持这种关系却太不易了,她确是一个能够远离社会,按自己的意愿生活的不多的女性。

徐志摩在世的时候,都没有说过非要他们分开的话,也许倒只有徐志摩能理解她。她对赵清阁说,她的所作所为,徐志摩都看见了,徐志摩会了解她,不会怪罪她。她说:“冥冥间,睡梦里,仿佛我看见、听见了徐志摩的认可。”是的,好心的徐志摩,宽容的徐志摩会认可的,徐志摩是一个现代人,不像一般中国人。徐志摩死后的7年中,小曼由公公供养。从1938年到1956年的18年间,完全靠翁瑞午变卖家产度日,陆小曼的开支很大,翁能18年如一日地无怨无悔地为她支出庞大的开支,如果不是一种爱还能解释成什么?但很少人理解这一点。只有何灵琰认为:“徐干爹去世后,他更是照应她,供养她。后来干娘烟瘾越来越大,人更憔悴枯槁,而翁干爹又是有妻有子的人,她给他的负担重,而他却能牺牲一切,至死不渝。细想若无翁瑞午,干娘一个人根本无法活下去,这种情感求诸今日,只怕不可多得了!”也许志摩也是这样想的,没有翁瑞午,陆小曼无法活下去,所以能够认可。小曼了解志摩。真正考验人的或许正是金钱,这好像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舍得拿出钱来的人和舍得拿出情来的人似乎同一性质。

后来,翁瑞午犯了错误,他的字画也卖得差不多了,晚年他俩生活拮据,但还是一起过了下来。苏雪林曾在1959年见过陆小曼一面,她回忆说:“她那时是住在翁瑞午家里。志摩逝世后,小曼穷无所归,依瑞午为活。我也不知道翁瑞午是否有妻儿,总之,小曼住在他家里,发生同居关系是万难避免的事。小曼长年卧病,延见我们也是在病榻上。我记得她的脸色,白中泛青,头发也是蓬乱的,一口牙齿,脱落精光,也不另镶一副,牙龈也是黑黑的,可见毒瘾很深。不过病容虽这样憔悴,旧时丰韵,依稀尚在,款接我们,也颇温和有礼。翁瑞午站在她塌前,频频问茶问水,倒也像个痴情种子。”在所有人的回忆中,翁瑞午对陆小曼都是极好极好的。

翁瑞午在临终两天前,把赵家壁和赵清阁请来,请他们在他死后关照陆小曼。他抱拳拱手说道:今后拜托两位多多关照小曼,我在九泉之下也会感激不尽的。陆小曼看了十分伤心。他一定也这样交代过其他人,陆小曼也许是他死前最不放心的人,他对陆小曼自始至终,也就算一份真爱了吧!1961年,他离开了陆小曼。

1965年4月3日,陆小曼离开了纷纷扰扰的世界,终年6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