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视角(1 / 1)

比如,他认为上菜时应该先咸后淡,先浓后薄,先无汤后有汤。这就有些一概而论了。按他这意思,宋朝宴席流行的先上果子,再上下酒肉与肉羹,再上烧烤的吃法,大概就不行了吧。而且,今日的法餐都是先上前菜或汤,再上主菜,最后上甜点;酒的顺序也是开胃酒、佐餐酒、收尾甜酒,越来越浓,似乎也和袁枚的意见不合。

又比如,袁枚认为“腰片炒枯则木,炒嫩则令人生疑;不如煨烂,蘸椒盐食之为佳”。我很怀疑他是否吃过火候到位的炒腰花。

袁枚还认为该戒火锅,认为“对客喧腾,已属可厌”,加上各菜熟的火候不同,“一例以火逼之”,味道不行。但他大概没考虑过:如果下火锅的料材质均一、厚薄适当,就没有火候的问题;如果煮火锅的人懂得因地制宜,羊肉一涮即起,面条久煮,毛肚轻烫,鱼片略炖,自然有不同的味道嘛。

此外,袁枚还扬言自己“不喜武夷茶,嫌其浓苦如饮药”。大概他真挺坚持自己的清淡审美?

类似的,李渔不肯吃蒜,高濂拼命煮粥。清雅归清雅,但似乎有点儿单一。说这些是中国饮食美学最高雅的部分,挺好。如果说这些是中国饮食美学的唯一标准,似乎就不那么让人服气了。

同样是清朝大才子,钱泳的话就很有意思。

他说京师茅耕亭侍郎家做菜第一,但每桌所费不过二千钱。可知不在取材多寡,在于烹调得宜。又说饮食一道如方言,各处不同,只要对口味。

这话听上去似乎比高濂和袁枚那密密麻麻、淡雅高贵的规矩要宽和、有趣,也近人情一些。

如前文所述,从富贵人饮茶和民间饮茶之间看得出两种作风。其实这些分歧不只是在茶上。

比如《金瓶梅》中提到的点心,似乎以果馅和油酥居多。前者取个甜口,后者有口感且易储存,不易放坏。可是哪怕是点心,也见高低:玫瑰鹅油烫面蒸饼就是西门庆吃的,毕竟鹅油高级得很,等闲人家吃不到;玉米面玫瑰果馅蒸饼就是给奶妈们吃的,那是粗粮。可谓等级分明。

敢情,明朝除了如西门庆那样骄奢**逸的,也有吃粗粮的百姓。《红楼梦》里,王熙凤让赵嬷嬷吃火腿炖肘子。大概这类肉菜,老爷、小姐们未必吃得多,但它肥厚浓香、香而不腻,赵嬷嬷们可以大快朵颐。

敢情,除了茄鲞那么神奇的菜式,贾府里也有火腿炖肘子啊。

《西游记》里,五庄观清风、明月二道童发觉丢了人参果,要抓师徒四人,却假意请他们吃饭。其配菜就显出明朝时道观的风格了:酱瓜、酱茄、糟萝卜、醋豆角、腌窝蕖(莴苣)、焯芥菜。细看来,都是酱腌醋泡的,这顿看着很写实。

老鼠精要抓唐僧成亲,做的饭也曲意逢迎:王瓜、瓠子、白果、蔓菁、镟皮茄子、剔种冬瓜,烂煨芋头糖拌着,白煮萝卜醋浇烹。

论食材,这一顿不如女儿国那一顿华丽,略显家常,但好在用心:茄子去皮才软,冬瓜去籽儿口感才匀整,糖拌芋头很妙,白煮萝卜淡了?浇醋吧——食材处理得很是用心,可见明朝处理蔬菜的技艺已经很熟练了。

比起那些天花乱坠、不知味道如何的神奇描述,这些实实在在的菜式似乎更让普通人觉得亲切。

《清稗类钞》说过,乾隆南下,以为吴地风俗奢侈,一天吃五顿饭。其实并非如此。清朝乾隆年间,苏州、常州也是早饭煮粥,午饭吃米饭,剩下的米饭晚上泡水一煮,是为泡饭。

上面的人眼里看见的,与下面的是不同的。所以,明清时的百姓是怎么个吃法呢?

同样是江南人,清朝苏州人沈复在《浮生六记》里提到的吃法,就没袁枚那么多“须知必读”的规矩。

许多吃法是如今苏州人依然熟悉的。

上文提到了苏州的粥,其实沈复和他妻子芸娘最初结缘,与粥有关。某日三更,沈复肚子饿,想找吃的。老婢女给他枣脯吃,沈复嘴刁,嫌太甜了——这个细节挺有意思。“苏锡常”那里的老百姓,尤其老人家,确实爱吃口甜的;家境好些的,口味就淡一些了。

芸娘知道后便暗牵沈复的袖子到她房里,原来藏着暖粥和小菜呢。

明朝时,苏州人已习惯早饭吃稀饭,名曰泡饭。沈复后来就写了,芸娘每天用餐必吃茶泡饭,还喜欢配芥卤腐乳,苏州惯称此物为“臭腐乳”,又喜欢吃虾卤瓜——现在我们吃酱瓜,与此类似。这说起来也有道理:腐乳好在便宜,而且下粥、下饭两便。

芸娘还爱用麻油加少许白糖拌腐乳吃,也很鲜美;将卤瓜捣烂用来拌腐乳,起名“双鲜酱”,味道异样美好——这点儿口味,现在依然。江南人很喜欢酱油、麻油合起来的口味,再加高醋,就是所谓三合油。用腐乳配酱油和白汤炖肉,也是无锡乡下常见的口味。

苏州人极重风雅,讲究美食美器、美景美人。整部《浮生六记》里,沈复和芸娘都在琢磨怎样吃得更风雅:

夏天,租下别人菜园旁的房子,纸窗、竹榻,取其幽静。竹榻设在篱笆下,酒已温好,饭已煮熟,便就着月光对饮,喝到微醺再吃饭。沐浴完了,便穿凉鞋持芭蕉扇,或坐或卧,更鼓敲了三更了,回去睡下,通体清凉。九月**开了,对着**吃螃蟹。说起来觉得这样布衣菜饭,终生快乐——妙在这饭吃得没那么花里胡哨,挺家常,也挺温馨。

后来沈复和朋友们寻思去看花饮酒,只是带着食盒去,对着花喝冷酒吃冷食,那是一点儿意思都没有。当然,有人提议不如就近找地方喝酒,或者看完花回来再喝酒,可一寻思,终究不如对着花喝热的来得痛快。

于是芸娘想出了个法子。她看见市井中有卖馄饨的,担着锅、炉、灶,无不齐备,便直接雇了个馄饨挑子热酒菜,再带一个砂罐去,加柴火煎茶。次日这招真有用:酒肴都烫热、温熟,一群人席地而坐,放怀大嚼。旁边游人见了,无不啧啧称羡,赞想法奇妙。这就是典型的苏州人了。

妙在最后红日西坠时,沈复又想吃碗粥,卖馄饨的那位还真就去买了米,现煮了粥。

就是因为这番爱好,后来沈复出门溜达都要吃东西:

清明节去春祭扫墓,请看坟的人掘了没出土的毛笋煮羹吃。沈复尝了觉得甘美,连吃了两碗,还被先生训说:虽然笋味道鲜美,可是容易克心血,应当多吃些肉来化解。出门扫墓,还想着吃笋肉羹呢!

后来他在紫云洞纳凉,发现石头缝隙里透着日光。原来有人进洞设了短几、矮凳,摆开家什,专门在此卖酒。于是沈复解开衣服小酌,品尝鹿肉干,觉得甚是美妙,又配搭些鲜菱、雪藕,喝到微酣才出洞——苏杭都讲究借景饮食,名不虚传。

他跟哥们儿去无隐庵,在竹坞之中看到了飞云阁,四面群山环抱,唯西南角可遥见一带水流浸着天边,那就是太湖了,风帆之影隐隐约约。倚窗俯视,只见风吹动竹林梢头,犹如麦浪翻滚。看着如此妙景,沈复忽然饿了。怎么办呢?庵中少年想把焦饭煮了,作为茶点招待,沈复却吩咐他改煮茶点为煮粥。

大概《红楼梦》里的贾母、《浮生六记》里的沈复与写下《随园食单》的袁枚,可分别代表清朝贵族、平民与读书人的饮食审美。

贾母追求精致的取舍,袁枚则试图将饮食提升到艺术的高度——当然难免有高自标榜之嫌。

而沈复所代表的苏州市民吃法,虽没那么高雅,却显得清鲜、有趣,而且透着对食物本身的热爱。

这也是中国饮食美学的一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虽没有啥理论依据,却实实在在有价值。

齐如山先生指出过一点:中国古代的学者、文人,多以为饮食是小事。写食书,多写关于皇帝、官员、阔人们的所饮所食。像元朝的《饮膳正要》,更是专为皇帝而撰。

也有明朝徐应秋编的《玉芝堂谈荟》一书。关于烹饪一门,他搜罗了许多旧书中的记载,但所记终究不是平民饮食。大概富贵人写饮食,即便写菜蔬,也是奢华、别致的烹饪法,偶及面食,也是糕饼等奢侈食品。

那么,百姓吃什么呢?

明朝,太湖地区有了粮桑鱼畜结合的基塘,南方有了双季稻。玉米、洋葱、烟草、番薯、辣椒、杧果、南瓜进来并得到推广、培植。加之天下一统,塞北、江南,乃至西南云贵地区都纳入版图,食材很丰富了。明朝的民间记载相对周全,我们也看得见百姓吃什么。

按《姑苏繁华图》看明朝时的苏州,可见当时的繁华:街市招牌上赫然已经有了品牌化的食物:南京板鸭、南河腌肉、金华火腿、胶州腌猪……这是各地物产;家常便饭、三鲜大面,这是食肆。然而,百姓日间吃食,还是很看年景的。按《沈氏农书》的意思,明朝已普遍实行三餐制,江南地区算是富庶所在。

大概一般的农家吃食,还是下面的规格:

早餐为泡饭——已与今时今日的相同——午饭大多吃米饭,晚饭则看不同季节存粮多少,再决定是吃米饭还是喝粥。

至于副食,则夏秋之间一日荤、两日素,春冬之间一日荤、三日素。所谓“荤”,大致是鲞肉、猪肠与鱼;“素”是豆腐加瓜菜。

《农圃六书》说,苏州农村人家六月里做麸豉瓜姜,是将小麦麸皮面与煮烂的黄豆一起加盐晒过,加生瓜、嫩姜切碎浸渍,用来佐粥。也有将青瓜片去瓤后用盐搓,生姜、陈皮、薄荷、紫苏等切丝后加入,再加茴香、砂糖等,放进酱中腌制后晒干,是为酿瓜。

当然,许多读书人并不喜欢就是了。

像梁实秋在《雅舍谈吃》里提到酱菜时说:“油纸糊的篓子,固然简陋,然凡物不可貌相。打开一看,原来是什锦酱菜,萝卜、黄瓜、花生、杏仁都有。我捏一块放进嘴里,哇,比北平的大腌萝卜‘棺材板’还咸!”

——连酱菜都觉得齁,这当然是风雅人的口味了。

不过,百姓做酱菜,味道重了才送得下饭嘛。

清朝宫廷御膳的规矩密密麻麻,前文已有述说;而平津人民的饮食,其蛛丝马迹则可见于各种民间作品里。

如陈荫荣先生的长篇评书《兴唐传》里提到,秦琼教罗成吃摊鸡蛋饼、鸭油素烩豆腐、醋熘豆芽、大碗酸辣汤。

比如程咬金安排用车轮战对付杨林时,让诸位好汉吃牛肉汤泡饭加烙饼卷牛肉。

比如程咬金自己去吃霸王餐,强调拆骨肉多加葱丝,炸丸子要勺里拍、锅里煸,为的是炸得透,还要老虎酱、花椒盐,另外带汁儿,说这是“炸丸子三吃”——这些出自清末民初说书先生之口,当然不是隋唐好汉吃的,不妨看作清末京津唐市井人民认定的好吃之物。

按《旧京琐记》的说法,老北京的商业行当之中,山西人和山东人最强:汇兑银号、皮货、干果诸铺,多是山西人经营的;经营绸缎、粮食、饭庄的店铺,皆多是山东人开的。

但论饮食业,南方人也有一席之地。比如三胜馆即以吴菜著名,说是苏州人吴润生开的。

据说官员们喜欢去半截胡同里的广和居。当时的名菜也喜欢攀附名人。比如张之洞爱吃蒸山药,曾国藩喜欢吃的叫“曾鱼”。所以,后来民间还有什么李鸿章杂烩,甚至海外现在都吃以左宗棠命名的左公鸡。

晚清正阳楼已经以善切羊肉、片薄如纸著名,蟹也很了得。据说螃蟹进京,都是正阳楼先挑选,所以味道最佳,价格当然也得翻倍。那时缸瓦市的砂锅居以卖猪肉闻名,其卖点之一是桌椅皆用白木制成,每天都保持得干干净净,故此旗人格外喜欢。

户部街的月盛斋以售酱羊肉出名,装了盒子当礼品也可以,经几个月都不会坏。妙在当时月盛斋左右皆官署,居然没被征收,也很神奇。

平民则常在二荤馆吃东西,食品不离猪肉与鸡肉。其中,煤市街的百景楼以价廉物美著称,缺点是吵闹了些。

坐在家里也有吃的。《顺天府志》说,民家开窗面街,炕在窗下。卖小吃的来往经过,从窗口递吃的。对常年在家的妇女而言,买东西就方便了。

北京人那时吃肉,还是以羊肉为主,猪肉次之,再下来是鱼。从时令上来说,八九月间,正阳楼的烤羊肉是都城人民的挚爱。火盆里燃上炭,罩上铁丝,把肉切成如纸般的薄片,烤得香味四溢。食肉还讲姿势:一脚站地上,一脚踩着小木几,拿筷子吃肉,旁边摆上酒,且烤且吃且喝,快活得很。常见有人吃三十来串肉,喝二十多瓶酒,这真是好食量了。

水产则流行大头鱼和黄鱼,也有螃蟹。

清朝北京的主食还是以面为主,米饭次之。京城人民喜欢吃仓米,也叫老米。据说仓储久了,米有独特的香气。又说南方的米经过漕运入京,一蒸就变红,看着好。

蔬果之类也很有特色。先前流行“不时不食,应时当令”,这会儿吃“应时”已经不能让人满足了。香椿、芸豆、菱藕等,都要吃不合时令的才算有意思。于是有了“洞子货”,说白了就是温室出品。价格当然也高:年初如果买得到黄瓜,一根就值一二两银子。

关于清朝山东的饮食,马益著曾有一篇《庄农日用杂字》,描述乡农日用,非常精彩,不妨看作当时民间的饮食记录。其大概要点是:

早饭吃点心,晚上吃糖圆。

夏天吃鸡蛋肉丸面,用麻汁调凉粉,取个清爽。

冬天吃肥羊肉和烧黄酒,取暖。

狗肉是常用肉,牛肉蘸醋与盐吃——大概因为是农家,吃牛肉也行。

对虾和蟹子算水产里贵的,但也有乡民买来吃。

金华火腿搭配肘子,这种做法当时也流行了。

小猪、小羊羔适合烧烤,用刀子片了蘸酱油吃。

最好的茶还是六安茶——和吴月娘的观念差不多。

南果适合佐茶:橘饼、香橼之类为首,其次为山楂、桃杏、石榴、柿饼。

面食则有油果、馍馍、薄脆月饼。

说到鹿筋、鱼翅、海参、鲍鱼、猴头、燕窝之类,作者就语焉不详了——大概民间不容易吃到。

总之,这些文字的确很能体现当时的乡农生活。

同是山东人,清代的蒲松龄则写过一篇《日用俗字》,可以当作那时的厨艺指南。大略心得包括:

筵席要五味周全,茴香、莳萝之类都得有;猪胛肘得加醋、酱后烧烂,猪头、猪蹄要镊毛后刷干净再开始烹饪。猪肚加姜,猪肺加椒;白肠得横切,猪肝要竖切;肥膘切成块,瘦肉剁成丸子;鹅、鸭得煺毛来炒,兔、鸡要洗干净血迹;金华火腿适合清素做法;用到高邮鸭蛋时别加太多盐。

后面就是罗列了,提到几十种糟味,提到烧卖(在他笔下叫稍卖),提到发酵和面,甚或薄脆、油馓子、糖酥饼、橘饼、糖渍青梅之类。

虽是日用俗字、乡间吃食,但也很有规模;虽不够雅,但对饮食充满了实实在在的热情——这也是一种审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