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挤和贬低有许多种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开诚布公地说讨厌当然不委婉,但至少是“明枪”,让人心里有数。若厌恶是“暗箭”,可能更坏,因为当事人会一头雾水,搞不清为什么被排挤。
比如,有个大家都不待见的同事已经在公司干两年了。每年春天,公司一半的人都要去参加展会,他也会去。他们要住同一个酒店,在同一个展位上干活儿,一次又一次不可避免地在赴约的路上撞见彼此。
到了晚上,有些同事在展位上告别,有些甚至已经躺下了,还有些计划着去喝一杯,那位同事还无辜地问:“明早你们什么时间去吃早饭?”第二天,当他9点左右按约定好的时间去酒店餐厅吃自助早餐时,却不见公司的任何人。真是奇怪,是他太早了?还是太晚了?还是把时间听错了?他抓住了一位刚从厕所回来的同事,不过他也已经吃完了,只想拿上包就走,于是匆匆地说:“我们八点一刻见的啊,你不知道吗?”
第二天早上,这一切又重演一遍。他问其他人什么时候见面,然后按约定时间去餐厅,可还是一个人吃早餐。后来在展会上有人无意间提起,说约在了外面的一家咖啡馆。这是背着他说好的,没有人告诉他。
第三天,当又在酒店白等一场后,他终于明白了这其中的含义。三次被人有意欺骗,真是清晰又伤人的信号:别人不想有他在旁边,不想和他一起。但没有人告诉他,他只能通过屈辱的方式自己体会出来。某些同事后来在展会上假客气的问候只会让人更加痛楚。
这样表示厌恶真是不能再低调了,但又让人不得不联系到自己,不然还能是谁呢?对此有两个策略:受到这么大面积的排挤时,要问一问自己是什么地方让同事不高兴,为什么大家见面的时候不想带上你,一些自省还是需要的,但不可止于此,因为那就意味着只在自己身上找问题;另外最好直接和某些同事谈谈,清楚表明这种排挤是不应该的。开诚布公地和别人谈他们对自己的意见,肯定对双方都不是愉快的事情,但至少是有事明说。人不必让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被骗。